新形势下森林经营工作的思考
2021-04-01刘忠宇
刘忠宇
摘 要:森林资源是林业发展的基础,扩大森林面积,丰富森林资源,对林业发展具有直接影响。新形势下国家及各级政府十分重视林业建设,也对林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须不断提高森林经营工作水平,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增长,这对促进我国林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鍵词:新形势;森林经营;经营问题;措施
文章编号: 1005-2690(2021)03-0137-02 中国图书分类号: F307.26 文献标志码: A
近年来,我国森林培育工作已经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森林覆盖率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人工林规模以及发展速度居世界前列。但是从目前森林经营工作现状来看,仍然存在许多的问题,具体表现为森林经营工作模式较为粗放,无法将正确的森林经营理论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这样就难以实现森林的可持续性经营,造成森林资源增长无法满足经济建设的需求,严重的还会影响生态环境。对此还需要对新形势下的森林经营工作进行创新,在扩大森林面积的同时,提高森林质量,为森林经营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
1 开展森林经营工作的意义
我国各行业的发展对森林资源有很大的需求,因此,开展森林经营工作可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森林经营工作的开展,可以扩大森林面积,增加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同时,还可以建立稳定的生态系统,维持生态系统的平衡,为动物多样化提供栖息地,有利于我国生态环境的恢复和建设。
我国林业六大重点工程的全面实施,促进了林地面积快速增加,使荒山荒地不断减少。从目前森林资源建设来看,中幼龄林在森林资源面积总量中占据重要比例,而此时也是林分生长最佳时期,及时地开展中幼龄林抚育,有利于促进林木的快速生长,减少森林病虫害的发生,不断提高林业生态建设效果。
2 新形势森林经营工作面临的问题
森林经营主要是利用科学技术、经济以及法律等手段,对天然林和人工林进行有计划的干预,促进天然林以及人工林的积极建设,构建良好生态系统,满足人类生产生活的需要。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对森林培育工作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及措施,给森林培育事业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 经营主体经营森林的积极性较低
森林培育具有资金投入大、生长周期长、风险大等特点,导致森林经营主体往往短期内无法获得效益,这样大大降低了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在森林抚育过程中,尤其是抚育幼林时,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在生长周期内,要及时地为林木进行清除杂草、灌溉水源及施肥等,而且还应加强幼林的病虫害防治,否则会影响林木的质量,导致林木售价低,严重时会造成经营者亏本。
2.2 基层林业管理者任务繁重
根据我国森林经营的法律及政策要求,森林抚育工作必须通过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核,达到满足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的要求,才能够开展森林抚育工作。但是基层林业管理者承担的管理任务较为繁重,通常情况下,每个林业站干部管理的林业要达到上万亩,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要根据森林生长的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抚育措施,适当地对林木进行间伐,培育优良树种,伐除病种,如果经过抽检没有达到要求,可能还会追究基层管理者的责任。此外,基层林业管理者还要负责对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大大提高了基层林业管理者的难度[1]。
2.3 森林经营科技创新力度不足
目前,我国森林经营工作还缺乏正确、系统的森林经营理论以及技术,这样就导致森林经营工作得不到有效的推广,对提升我国森林经营工作水平产生了阻碍。这主要是因为国家及政府对有关森林经营科研项目投入得过少,而且也缺少系统的研究,导致产生的科研成果也较少。虽然相关林业科研机构以及高校也开展了森林经营的科研项目,但是却未能及时将科研成果进行推广,无法给森林经营工作的开展提供重要的支撑。
2.4 缺乏高素质的森林经营人才
森林经营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对经营人员的林学知识及专业技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然而我国林业行业还缺乏高素质的森林经营专业的技术人才,无法满足森林经营管理工作的需求。现阶段林业部门林业从业者的年龄偏大,而年轻的林业从业者缺少丰富的工作经验,即使招聘一些高素质的专业性人才,却因各种原因无法留住。
3 新形势下森林经营工作开展的有效措施
3.1 树立可持续经营理念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森林经营工作,充分认识森林经营给社会带来的长久效益,而不是将目光局限于短期内造林带来的利益。对此,可以将森林经营的情况作为考察林业部门各级领导工作的指标之一。同时还应明确,想要获得木材,实现森林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通过培育森林才能达到这一目的。而且在培育期间,不能期望收获更多的经济效益,其主要成果是获得健康优质的森林资源[2]。
3.2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完善的管理制度是森林经营开展的重要依据。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森林经营规划制度。根据森林经营工作的要求,结合各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系统、科学的森林经营规划体系。具体可从国家、省、市、县层面分别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并将森林经营的方针政策及任务进行分层落实。二是建立森林经营方案制度。无论是国有林业局,还是较大规模非公有制的经营单位,要依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其方案内容应充分体现森林经营规划的要求及任务。同时,林业部门还应加强对森林经营方案的检查,对方案实施的效果进行有效的评估,及时地调整森林经营方案中不足的内容。三是建立森林经营管理制度。林业主管部门应对各级经营主体的经营作业设计进行审批,确保森林经营作业设计的科学性及合理性。在森林经营实施过程中,还应采取建立合同制度以及报账制度,不断提高森林经营水平,确保森林经营活动的有效开展。
3.3 完善森林经营的政策法规
在森林经营过程中,还应不断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首先,应完善森林采伐管理政策,科学、合理地编制采伐限额,并且在编制采伐限额时,要以森林培育为主,优先满足其采伐限额指标。其次,应建立森林经营补贴政策。国家以及各级政府应建立专项资金,针对个体经营者、规模较小的集体出台资金扶持计划,充分调动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提升森林经营培育效果。同时,还应加大营林机械的补贴,不断完善营林区域的机械设施,提高营林区域的机械化程度。最后,还应加强优惠的税费、信贷政策的实施,对经营珍稀树种或者大径材的林业经营者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同时还应给予财政补贴[3]。
3.4 加强森林经营的科技创新
国家及政府部门应加大森林经营科技创新工作力度,要围绕森林经营热点问题开展工作,包括现有森林抚育、森林定向培育及林下资源开发利用等,提高森林经营科技创新的效果。针对森林类型的经营,还应根据区域特点及培育目标,利用先进技术进行科学、合理的优化,并对森林经营成效进行评价,以不断完善森林经营模式;要加强森林经营技术成果的转化,通过各种广泛的途径,促进森林经营技术及成果的普及,使其形成成熟的森林经营技术体系,并且广泛应用在森林经营的具体工作中;要通过与发达国家及地区的合作交流,吸收和借鉴先进的技术及科技成果,带动当地森林经营工作的有效开展。
3.5 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
林业部门应加大营林队伍的建设力度,通过政策以及补贴等,吸引更多专业的林业专业人才到林业部门就业。还应加大林业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另外,还应加强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力度,明确基层林业管理人员的相关职责,并且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在森林经营过程中,充分发挥基层林业管理人员的“组织、管理、指导、服务”功能,保障森林经营工作的顺利开展。
3.6 建立森林经营实验示范区
国家应科学、合理地建立森林经营实验示范区,包括不同森林经营模式的实验示范区、不同森林类型的实验示范区、不同区域的森林实验示范区,通过实验示范区的建立,进行森林经营模式、森林经营技术、森林经营管理规范的总结,加大森林经营技术的创新和推广,不断完善森林经营管理模式,建立完善的森林经营管理体系。通过森林经营示范区域的建立,推动中央及各级政府加大支持力度,包括资金方面和政策方面的支持。同时,实验示范单位还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实施[4]。
4 总结
综上所述,在新形势下,我国森林经营工作的开展,对林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对此,相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森林经营工作,针对森林经营出现的问题,建立完善的森林经营管理制度以及政策。同时,还应加强森林经营工作的技术创新,加大森林经营技术的推广,不断提高森林经营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有效提高森林經营工作水平。
参考文献:
[ 1 ] 李艳丰.新形势下森林经营工作的思考及发展趋势[J].农业与技术,2017,37(14):181.
[ 2 ] 冷燕.国有林场改革形势下森林经营面临的机遇与制约因素[J].现代园艺,2017(15):167-168.
[ 3 ] 马远,贺然,杜万光,等.我国城市森林经营的内涵、问题和发展对策研究[J].江苏林业科技,2019,46(2):53-57.
[ 4 ] 蒋永安.探析森林生态系统管理及其与传统森林经营的关系[J].现代园艺,2020(4):203-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