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2月1日起施行
2021-03-31
建材技术与应用 2021年1期
1月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生态环境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立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组织建设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全国碳排放权集中统一交易。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不再参与地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
《办法》还指出,碳排放配额分配以免费分配为主,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要求适时引入有偿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