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1-2020视域下企业标准编制实务探讨
2021-03-30丁春超
丁春超
(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广州,510370)
“质量立国要强化标准引领,在完善工业品标准的同时,要着力在服务标准制修订上下更大功夫,鼓励企业通过标准创新促进行业标准提升,推动产业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升级。”这是2017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时,关于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见。
十三五期间,是我国企业标准发展的重要时期,针对企业标准化工作,推出了企业标准公示、企业标准领跑者、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等政策,推动了我国企业标准的发展。2020年3月21日,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发布,并于同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我国标准化工作的又一个大事件,整合了GB/T 1.1-2009发布实施十余年来,国际和国内标准化工作发生的重大变化,是为了适应标准化工作发展的新局面而开展的一次重要修订工作,对我国标准起草、制定、组织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企业标准公示是企业标准化的重要工作之一,企业标准编制则是企业标准公示的基础,需要企业切实研究并做好GB/T 1.1-2020的应用工作,确保企业标准在标准化格式等方面符合要求,保证企业标准公示质量合规,确保企业在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双随机”抽查中合格。以下将针对GB /T 1.1-2020的要求具体展开企业标准编制实务的概述。
1 基于GB/T 1.1-2020企业标准编制的要素
完整的企业标准文件包含必备要素和可选要素,必备要素包括封面、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核心技术要素等;可选要素包括目次、引言、符号和缩略语、参考文献、索引等。
企业标准文件中必备要素是不可或缺的,这其中要特别注意的是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两个要素,这两个要素的必备性体现在章编号和标题的设置是必须的,有无具体内容则是可选择的,即可以仅有章编号和标题,但无具体内容。
2 基于GB/T 1.1-2020企业标准编制的重要变化点
2.1 封面
封面必须含有文件的代号(如“Q/”)、文件类别(如“某某公司企业标准”)、文件名称、国际标准分类号(ICS)、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CCS)、发布日期和实施日期、发布机构等。
封面中应该涵盖标准的替代情况,注明被替代文件的编号,被替代文件编号不应该超过一行,否则,则应在前言中予以说明。对于企业标准,文件名称可以附带中文名称的英文翻译,但不是强制性要求。
2.2 前言
前言是文件起草所依据的标准,具体包含文件与其他文件的关系、文件与替代文件的关系、文件与国际文件关系的说明、有关专利的说明、文件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文件及其所代替或废止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前言内容应该与上述顺序相一致。
前言仅是对文件的必要性说明,不应该包含要求、指示、推荐或者图、表、数学公式等内容。
2.3 范围
范围是界定文件标准化对象和标准化适用范围的界限。范围是对文件必要性的陈述,不应包含要求、指示、推荐等内容。
在界定标准化对象时可以表述为“本文件规定了……的要求/特性/尺寸/指示”等;在界定标准化界限时可以表述为:“本文件(不)适用于……”[1]。
2.4 规范性引用文件
在GB/T 1.1-2020中重点修改了引导语,新版引导语为“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1]。
除引导语变化外,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还应该注意对标准的称呼和引用文件的要求:其一,GB/T 1.1-2020称“本标准”为“本文件”,因此在企业标准中,涉及到使用“本标准”的,都应该用“本文件”代指。其二,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不应规范性引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性文件,也不应普遍性要求符合法规或政策性文件的条款”[1]。这是因为企业标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标准合法有效的前提,这是不容质疑的,因此没有规范性引用的必要。
再次明确规范性引用文件是必须保留其章编号和标题的,内容则根据实际情况,没有内容可写“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2.5 术语和定义
术语和定义是文件必备的章,必须对其进行编号和保留标题。如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可在章标题下写明“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1]。
术语和定义需要由引导语引出,在章标题下写出如“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或“……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1],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每个术语和定义需要包括4个要素即条目标号、术语、英文对应词、定义,具体格式如图1所示。
图1 术语和定义格式示例
2.6 核心技术要素
对于日化行业的企业标准,目前通过公示情况看,一般是试验标准或规范标准。对于试验标准的核心技术要素是试验步骤、试验数据处理。步骤应该是指示、要求型条款;数据处理,应该是陈述、指示型条款。对于规范标准,核心技术要素是要求和证实方法。要求应该是要求型条款,明确产品控制的管理要求;证实方法应该是陈述和指示型条款,明确具体的证实步骤、数据处理等内容。
特别是针对产品的规范标准,需要特别注意在核心技术要素中一定具备能够体现产品主体特征的特异性指标,能够通过标准识别出产品特性等。
2.7 附录
附录是对文件的补充,增加文件的完整性,此次新标准需要注意的是在附录的分类上做了表述的调整,即对于规范性附录和资料性附录的表述要求做了变更,需要在附录标题下方进行对应性的标注,标注为“(资料性)”或“(规范性)”。如图2所示。
图2 附录格式示例
2.8 章、条、段
章,是文件层次的基本单元,应该使用阿拉伯数字对章进行编号,章必须有章标题,位于章的编号之后。
条,是对章的细分,但条的设置须至少有一个以上条目才可以设立,同时设立的条不能超过5个,条需要有编号。即第5章,没有5.2就不能设立5.1的条;不应该有5.6及以上的条。同时条可以有条题目,也可以没有,如果有条题目,则该章下所有条均有题目,如果没有条题目,则该章下所有条均不得有题目。没有条题目的条不能够继续再分条;没有条题目可以对首句中关键术语或者短语用黑体字标注,以此来强调条的主题。
段,是章、条内没有编号的细分层次。段需要注意的是不能设悬置段,即不能在章和条之间设置段。但是对于“术语和定义”中的引导语以及“重要提示”则不是悬置段,如图1的引导语就不是悬置段。
3 总结
GB/T 1.1-2020的实施,要求企业从事标准化工作的人员切实开展研究工作。本文从该文件在企业标准编制中重点变化点入手,对文件中涉及企业标准编制的要求进行简述,通过对变化点的分析和识别,确保企业标准编制符合最新标准要求,确保企业标准在自主公开声明中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