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长江崩岸应急治理工程质量评定工作要点
2021-03-30管丽萍
管丽萍
(安徽省长江河道管理局,安徽芜湖 241000)
1 概况
安徽省长江崩岸应急治理工程是国家2015 年批复的172 项重大水利项目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治理的子项,共治理崩岸段26 处,护岸总长度50.5km,治理范围涉及安徽省安庆、池州、铜陵、芜湖、马鞍山等5 个地级市,分布在安徽省沿江12 个河段,总投资约6.4 亿元。工程于2015 年9 月 28 日开工,2019 年1 月底完工,2019 年12 月通过安徽省水利厅组织的竣工验收。
2 主要建设内容
根据建设任务和河势变化特点,工程采用平顺护岸结构型式,主要建设内容为水上护坡和水下护脚两部分,两者分界线为工程处设计枯水位[1]。经推算,长江安徽段设计枯水位为5.93~1.90m(1985 国家高程基准)。
2.1 水上护坡
水上护坡采用干砌块石、干砌混凝土预制块及散抛石护坡型式,护坡总长度30.256km,坡比一般为1:3~1:5,其中坡面干砌块石厚0.3m、干砌混凝土预制块厚0.12m、散抛石护坡厚0.6~0.9m。
2.2 水下护脚
水下护脚采用抛石和混凝土铰链沉排两种型式,局部崩窝采用抛石结合沉树促淤型式,护脚总长度48.14km,其中抛石护脚长39.82km、混凝土铰链沉排护脚长8.32km。
对无分汊的单一段河道抛石宽度70~100m,对有分汊的支汊段河道抛石宽度30~50m;抛石厚度一般为0.8~1.5m;抛石区深泓侧设防冲备填石,一般工程段防冲备填石10~15m3/m,重要工程段防冲备填石15~25m3/m,方量按宽10~20m 均匀分布在抛石前沿。对局部横向窝崩较深地段,采用抛石锁口、窝内沉树促淤的方式,促使崩窝稳定。混凝土铰链沉排护脚由系排梁和混凝土排体组成,系排梁断面宽3.0m、高0.5~0.8m,沉排排体厚0.08m、宽 35~70m。
2.3 主要工程量
石方 368.76 万 m3、混凝土 59.68 万 m3、钢筋 4361.46t。其中石方量中水下抛石量为345.51 万m3,占石方总量的94%,故工程以水下抛石为主,本文主要论述水下抛石护脚质量评定方法和步骤。
3 水下抛石护脚施工
水下抛石[2]护脚工程是长江河岸防护的主要型式,也是防洪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徽省沿江各地在长期的工程实践中积累了很多经验,总结形成了一套切合实际、操作性较强的施工方法,得到普遍推广应用,简要介绍如下:
3.1 施工水位
因抛石施工在船上实施,对水深有要求,故可选择在长江中水位时实施。每年7—8 月份为长江安徽段主汛期,水位高、流量大、流速快,从施工安全角度考虑禁止施工。
3.2 施工前准备
布置施工放样平面控制桩,定购石料,组织运输船只,绘制施工档位图,根据水下地形及抛石船只的大小,考虑船只便于移位、挂档,通常设顺水流方向长20m、垂直水流方向宽10m 为1个档位。根据平面布置和水流条件,首先将档位图划分成若干个单元,每个单元再包含若干个档位,计算并标出各档位应抛石数量,作为施工抛石量依据。
3.3 施工方法
遵循“先上游后下游、先深槽后近岸、先脚后坡”的施工顺序,依次抛投,按档位图施工。施工顺序:测量放样→定位船定位→石料验收→石料船挂档→石料抛投。
3.4 施工技术要求
水下抛石工程属于隐蔽工程,为确保抛石工程质量,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徽省长江抛石护岸工程管理暂行办法》《护岸工程技术管理规程(DB 34/T 2024—2013)》中规定的要求进行,严把石质、定位和吨位关,块石粒径为20~45cm,硬度为3~4,比重≥2.65T/m3,严禁采用风化石、泥岩及页岩,不允许使用薄片、条状、尖角等形状的块石。采用量方、抽磅和划吃水线相结合的方法严格控制虚吨位,采用全站仪定位,按施工档位图施工,抛石后及时填写档位记录和各项施工记录,每档位抛石量误差控制在±5%以内,每单元抛石量误差控制在0~10%,做到定位准确、抛石均匀、移位及时、保证数量。
4 质量监督程序
水下抛石护脚质量监督[3]工作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包括开工前对参建各单位资料进行核查,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下达质量监督计划,对项目划分进行确认,开工前列席施工图设计交底会,施工期间对参建各单位的质量行为和实体施工质量进行抽查和巡查,列席或参加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联合检查验收、重要分部工程验收、外观质量评定[4]、单位工程验收、完工验收、工程阶段验收、专项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
5 质量评定
5.1 质量评定标准
根据长江安徽段水下抛石施工特点,依据安徽省地方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 34/T 371.1—2014)》《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DB 34/T 2289—2015)》等对其进行质量评定。
5.2 工序施工质量评定
施工单位首先对水下抛石工序施工质量进行自检,根据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要求,结合检测数量和检测数据进行自我评定,其中主控检测项目逐项检测点合格率100%、一般检测项目逐项检测点合格率7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则该工序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满足要求后填写工序施工质量评定表,报监理单位复核。监理单位复核时,核查施工单位报验资料是否真实、齐全,并结合平行检测和跟踪检测数据结果,复核工序施工质量,填写复核记录,核定工序施工质量等级。
水下抛石单元工程按施工顺序分为防冲体制备和防冲体抛投2 个工序,需分别对其进行质量评定。
防冲体制备工序采用《防冲体护脚单元工程防冲体制备工序施工质量评定表(DB 34/T 371.1—2014)》进行质量评定。根据工程特性,检测一般项目中散抛石石料的块径、块重,要求块径为0.15~0.40m,单块重量不小于10kg,块石密度不小于2.65t/m3。经施工单位初检、复检、终检,再经监理单位复核检测后,取四方最低合格率作为质量评定最终合格率数值。
防冲体抛投工序采用《防冲体护脚单元工程防冲体抛投工序施工质量评定表(DB 34/T 371.1—2014)》进行质量评定。根据工程特性,抛石数量不仅需达到设计工程量,而且每单元内的每档位抛石量误差需控制在±5%以内,此外每单元抛石量误差需控制在10%以内。经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时检测后,取其合格率作为质量评定最终合格率数值。
5.3 单元施工质量评定
单元工程内所含的防冲体制备和防冲体抛投2 个工序全部完成,各工序施工质量经评定全部合格,有关质量缺陷已处理完毕或有监理单位批准的处理意见,则可进行下一步对所在单元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评定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时,施工单位首先进行自检,填写检验记录,待自检合格后,填写《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DB 34/T 371.1—2014)》,经监理单位平行复核检验,核定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等级。
水下抛石单元工程质量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其中合格等级标准为各工序施工质量评定全部合格,各项报验资料符合要求;优良等级标准为各工序施工质量评定全部合格,工序优良率50%以上且主要工序优良,各项报验资料符合要求。
5.4 后续施工质量评定
水下抛石分部工程内所含的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并经检验合格,施工过程影像资料基本齐全,则该水下抛石分部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所有水下抛石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全部合格,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基本齐全,经第三方水下测绘单位进行水下测量(即第三方检测),测定抛石范围、抛石厚度等指标,满足规范及设计各项指标要求后,则该工程质量可评定为合格。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工程质量结论进行核备,提交质量监督报告。
6 结语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徽省长江崩岸应急治理工程水下抛石施工为全程隐蔽工程施工,因完工后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存在一定困难,故施工时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检查显得尤为重要。监督检查内容包括项目法人质量管理体系、监理单位质量控制体系、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设计单位现场服务体系等,监督人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形成质量监督检查记录和检查结果通知书,从而督促参建单位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方案,直到问题解决为止。此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在参建各方共同努力下,历时三年多,最终顺利完工,并通过了安徽省水利厅组织的竣工验收。
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这是新时期水利改革发展的总基调,也是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我们只有在日常质量监督工作中,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完善监管机制,落实主体责任,以标准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原则底线,才能提高“强监管”水平,才能推动新时期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迈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