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正式公布
2021-03-30
浙江林业科技 2021年5期
经国务院批准,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正式向社会发布。新调整的《名录》,共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455种和40类,包括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54种和4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401种和36类。其中,由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分工管理324种和25类,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分工管理131种和15类。
与1999年发布的《名录》相比,调整后的《名录》主要有三点变化:一是调整了18种野生植物的保护级别。将广西火桐、广西青梅、大别山五针松、毛枝五针松、绒毛皂荚5种原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调升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将长白松、伯乐树、莼菜等13种原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调降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二是新增野生植物268种和32类。在《名录》的基础上,新增了兜兰属大部分、曲茎石斛、崖柏等21种1类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郁金香属、兰属和稻属等247种和31类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三是删除了35种野生植物。因分布广、数量多、居群稳定、分类地位改变等原因,3种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32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从《名录》中删除。
自1999年《名录》发布以来,我国野生植物保护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部分濒危野生植物得到有效保护,濒危程度得以缓解。部分野生植物因生境破坏、过度利用等原因,濒危程度加剧。因此,对《名录》进行科学调整十分必要。2018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启动了《名录》修订工作,在原《名录》和20多年我国野生植物资源研究及保护成果的基础上,遴选出一份涵盖我国当前重要且濒危的野生植物保护名录,形成最终《名录》调整方案报审稿,并获国务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