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山保护区“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2021-03-29敏正龙
敏正龙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十三五”以来,太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坚持不懈推进生态建设,实现了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双增长,为“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夯实了生态基础。“十四五”时期,太子山保护区将借助《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等战略部署,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筑牢甘肃省中南部地区生态安全屏障,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做出生态贡献。
一、保护区基本概况
太子山保护区是青藏高原向黄土高原过渡地带森林生态系统类型的保护区,东西长约100 公里,南北宽10~20 公里,海拔2200~4636 米,总面积84700 公顷。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年平均气温5.1 摄氏度,无霜期110 天,年均降水量660 毫米。发源于保护区的河(溪)流近200 条,其中较大河流16 条,是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林区,也是甘肃中南部少有的一片天然林区,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维护生态平衡、改善黄河上游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二、保护区“十三五”期间生态建设成效为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森林资源保护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保护区内非法采矿点、违规建设项目、违法放牧等问题进行了清理整治,依法拆除违章建筑27处,完成人工造林、生态修复造林计3700 亩。2017-2020年,完成了52 项生态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已全部通过省级验收销号。扎实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基本实现了无乱砍滥伐、无盗伐林木、无重大森林病虫害、无乱捕乱猎野生动物的“四无”目标,林区秩序日益稳定。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积极开展新修订的《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甘肃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联合森林公安开展林区违法行为联防联控,对保护区内野生动物栖息地设套、放绳等非法猎捕工具及可疑地点进行排查,确保栖息地安全。
(二)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和整合优化工作有序推进。编制了太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建立了14 个数据库并通过省级审查,完成了太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松鸣岩国家森林公园、松鸣岩风景名胜区、太子山风景名胜区和太子山保护区等五个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调查摸底报告》《甘肃太子山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分述报告》及《甘肃太子山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
(三)林业生态工程稳步实施,生态修复成效明显。“十三五”期间共完成人工造林任务7000 亩,其中:天保工程任务2000 亩,造林补贴任务5000 亩。在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过程中,采取造林与管护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科学管护,落实管护责任,确保成活率,切实提高了工程建设成效。2009 年二类调查数据中活立木蓄积量39.29 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6.14%,2020 年林地“一张图”更新数据中活立木蓄积量44.09 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8.25%,森林蓄积增加了4.8 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增加了2.21 个百分点。通过多年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总量不断增加,呈现恢复性增长的良好态势,实现了活立木蓄积量和森林覆盖率双增长。
(四)加强森林防火,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紧紧围绕“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火责任,加强宣传教育,狠抓火源管理,严格值班值守,将火灾隐患降到最低,有效维护了林区资源安全。组建了1 支森林扑火队和6 支应急扑火队,强化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扑火和处置能力。“十三五”期间,保护区无森林火灾发生。
(五)科研监测水平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组织实施了保护区IFAD/GEF 旱地生态保护与恢复外资合作项目,完成了蓝云杉引种试验、四萼猕猴桃原生种群扩繁试验等5 项自列省级科研项目,白桦移栽试验、中华鼢鼠药物防治试验等9 项保护局自列科研项目。开展了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基本摸清了保护区林木种质资源的家底。开展红外线监测工作,“十三五”期间全局共开展野生动物监测384 次,监测到野猪、狍鹿、环颈雉、蓝马鸡、血雉、苏门羚等野生动物活动310 多次。加强对外交流合作,与西北民族大学等高等院校开展教学实习、科研项目等合作交流,促进保护区科研工作。
(六)林业产业发展稳步推进。“十三五”期间,形成了以槐山子保障性苗圃为中心,7 个保护站14 个育苗点为支撑的规模化育苗基地,现有育苗地1824 亩,累计培育出圃各类苗木1507 万株,留存苗木977 万株。品种多元化、规格齐全,留存苗木数量不断增长。森林公园保护继续加强,“十三五”期间,对森林公园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区域采取特殊保护、中心景区采取重点保护、一般景区采取常规保护等措施,在珍贵树种和重要景点上设置保护设施,严格保护古树名木,严禁砍伐或移植,为其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维护其正常生长。
(七)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得到加强。“十三五”期间,保护区共发生各类林业有害生物面积8.5 万亩,防治8.5 万亩,实现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5%,测报准确率达95%,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以上。认真开展预测预报工作,对保护区内林业有害生物每年开展两次监测预报,对监测数据进行详细记录及科学分析,为防治提供依据。
(八)加快推进保护区信息化建设。以项目建设为基础,大力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968.99万元,建成了包含保护区森林资源监测管护平台、森林生态资源防火监控预警平台的视频会议中心和森林防火指挥中心。购置无人机3 架,建立“空天地一体化”智能监测体系。建成集可见光、热成像、红外防盗报警、对讲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视频监控系统14 套,极大地提高了保护区森林资源监管预防能力和治理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自保护区成立以来,对森林资源保护高度重视,强化制度建设,落实责任,切实维护了森林资源的安全,但按照新时代发展要求,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资源监管还不到位。破坏森林资源、蚕食林地的现象时有发生,监管不到位,体制机制不活,制度还不健全。二是管理还不规范。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不健全,与新时代、新发展理念还不适应。三是科研基础薄弱。科技人才短缺、科研项目少,不能适应新时代自然保护地建设与发展的需要。四是信息化建设进展缓慢。限于资金和技术原因,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现有人员能力与技术水平有待提升。五是历史遗留问题从根本上没有解决。林牧、林农矛盾和圈占林地、强行放牧等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四、“十四五”保护区高质量发展对策建议
(一)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的意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生态惠民,保护优先,尊重自然。自然保护区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生态保护红线意识,推进保护区生态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保护区生态功能,维护生态安全,为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深入推进林长制,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全面推行林长制,从根本上解决保护森林资源力度不够、责任不实等问题,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为保护森林资源提供强大的制度保障。认真开展清风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猎捕、杀害、出售、收购、运输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违法侵占林地、乱砍滥伐和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案件。
(三)以林业重点工程为依托,大力开展生态修复工程。紧紧抓住国家黄河生态保护和实施《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的机遇,立足保护区地处黄河上游和甘肃中南部重要生态屏障的区位优势,组织实施好天保工程、三北工程和保护区能力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实现森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向质量提高转变,生态状况从逐步好转向进一步改善转变,森林群落结构更加稳定,生物多样性更加明显,水土流失进一步减少,生态防护效能持续提升。
(四)健全各项制度,提高保护区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着眼于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从保护局工作实际出发,科学严密地制定完善各项制度,不断增加制度建设的针对性、预见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规范约束,堵塞管理漏洞,靠实主体责任,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确保各项制度切实发挥效力。着力构建权责清晰、程序规范、关系顺畅、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全力推动保护区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五)坚持科技强区,提高科研监测水平。科研工作是保护区的重要职能之一,也是保护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要根据保护区实际,开展试验类项目和专项调查,开展固定样地、气象监测、水文监测等监测类项目,为保护区基础研究提供第一手数据。加大对科研队伍的培训,积极与各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交流合作,提高保护区科研监测水平。
(六)加强宣传和信息化工作,提升保护区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高效便捷的宣传,提升保护区对外形象。积极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宣传题材和内容,制作影视片,扩大宣传的深度和广度。继续加大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投入力度,扩大覆盖面,提升保护区智能化水平。
(七)坚持人才立区,提升保护区管理水平。围绕建立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使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干部工作“五大体系”,努力培养干部迎难而上、认真履职、敢于担当的精神,注重培养干部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不断强化自身处理事务的能力和本领。要突出政治素质,实干担当、勤奋敬业的精神。加大教育培训,通过派出去、引进来,提高保护区人才队伍水平。优化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人才评价制度,激励干部干事,着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勤于履职,乐于奉献,热爱自然保护事业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