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陕西渭南:忠诚履职践行职责使命奋发有为谱写检察华章

2021-03-28肖世翔

中国报道 2021年3期
关键词: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

肖世翔

2020年,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始终坚持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主动服务“六稳”“六保”,贯彻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连续三年被评为陕西省检察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

服务大局,全面筑牢法治屏障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准确把握新时代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坐标定位,坚持把“六稳”“六保”“三大攻坚战”等作为服务大局的重中之重,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最前线,坚持自身防疫和依法履职两手抓两不误,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贡献了检察力量。576名党员干警主动请缨,下沉社区参与一线联防联控,共批准逮捕涉疫刑事犯罪17人,起诉25人,办理涉疫情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件。“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主动发现并妥善处理涉疫案件线索”被最高检列为典型案例,“提前介入的王某景编造虚假信息案”被陕西省检察院列为第一批指导性案例。

2020 年10 月22 日,渭南市检察院联合市工商联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全力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2020年,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持续跟踪督促落实“三号检察建议”,联合相关单位出台《关于反洗钱工作的通知》,共批捕洗钱犯罪案件68人,起诉105人,妥善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502人;聚焦污染防治,与河南省三门峡、山西省运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黄河三角区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积极参与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着力提升了生态环境质量;聚焦精准扶贫,共起诉套取侵吞、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侵财案犯罪652人,追回资金334.97万元。

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严格按照“六清”行动部署和“清到底、清干净”要求,对照全国扫黑办“六张业绩清单”,主动认领任务。2020年,渭南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审查批捕涉黑涉恶案件44人,批捕44人,不捕7人,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92人,起诉182人,不诉8人,提前介入9件,审查起诉环节依法改变公安机关涉黑涉恶案件定性2件。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被陕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表彰为先进集体。

2020 年9 月15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逸强(右)出庭支持公诉。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充分考量疫情防控对民营经济的影响,紧盯企业复工复产抓办案,2020年共办理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52人,监督纠正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司法不公等问题2件,不起诉涉案非公人员17人,切实服务保障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强化监督,奏响公平正义强音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要求,致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断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水平,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答卷。

2020 年9 月9日,渭南市檢察院派驻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启动揭牌仪式。

渭南市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20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97件1679人,起诉2397件3696人,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247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30件,纠正漏捕102人,漏诉197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60件次,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为92.71%。在民事检察方面,共受理申请民事裁判监督案件192件,针对生效裁判向审判机关提出抗诉7件,提请陕西省检察院抗诉11件,提出再审检查建议30件。受理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18件,向审判机关提出执行检察建议202件。受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45件,向审判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89件。扎实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共办结涉及虚假诉讼案件4件,维护司法诚信。

不仅如此,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还联合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对2014年至2019年办理的61件行政生效裁判申诉案件进行翻查摸排,办理的王宏明诉蒲城县政府行政登记纠纷案被陕西省检察院确定为全省第一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

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是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道重要防线,对于维护国家利益、守护公共利益意义重大。2020年,渭南市人民检察院以秦岭生态资源保护、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黄河治乱、英烈纪念设施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为重点开展专项监督,通过公益诉讼工作,共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28.5亩,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物的企业25家,收回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311.6万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90件,保护英烈纪念设施、遗址5处。

丹心为民,倾情书写检察担当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渭南市人民检察院从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出发,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开展法治扶贫,真心真情帮扶困难群众脱贫致富。

2020年,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逸强先后多次带队到帮扶村对村两委会建设、集体经济发展等开展专题调研。坚持入户走访,共入户走访贫困户405户次,给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结合“一查一补两落实”“三排查三清零”百日冲刺行动及2020年政策调整,对138项指标进行了2轮排查及“回头看”,高质量的通过国家普查;协助富平县解放村加强已有50亩集体经济九眼莲及苏陕合作项目400亩九眼莲种植的生产管理工作,购买或帮助销售九眼莲4.85万斤,出资5万元修建了九眼莲引水管网,保证了集体经济稳定、健康发展。产业帮扶13户43人人均增收1665元。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被渭南市委表彰为脱贫攻坚先进帮扶单位。

同时,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巩固国卫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引领,细化分工,务实重干,取得了良好成效。2020年,该院充分发挥牵头单位作用,狠抓目标任务落实,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先后多次向渭南市创建办上报资料,通报工作情况,落实整改问题,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和沿街宣传,督促各单位清理、更换公益广告3000余平方米。積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册、宣传折页7000余份、问卷调查表千余份,相继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实践活动、“爱护环境·我们都是环保志愿者”等志愿服务活动,树立了检察机关良好形象,有效助推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以人为本,夯实检察发展根基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努力锻造一支让党和人民都满意的检察队伍是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着力从加强思想政治、素质能力、党风廉政建设、改革创新等方面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了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铁军”。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抓紧政治理论学习不放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出台了17项内容58条贯彻落实措施。加强党的建设,完成了市院机关党支部换届,调整设立21个党支部,全面推行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一肩挑”,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市院党建述职工作名列市直部门第一名。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及实施细则,制定出台机制制度,主动向党委、党委政法委、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工作,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强化素质能力建设。2020年,选派106名领导干部和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班,举办领导素能、专项业务等培训71期、培训2900余人次;加强调研工作,共发表调研文章186篇,撰写的《对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探索思考》论文被第十一届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法治论坛评为一等奖;积极推动法案研究,2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涉农检察指导性案例实务指引,8名检察官被市人大常委会评为立法咨询专家,持续开展执法爱民模范、“一优两精品”评选活动,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严管理、促业务、强作风”清查整顿活动,精准清查两级院在机关管理、业务建设、作风纪律等方面突出问题。持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下大力气为基层减负,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此外,稳步推进司法配套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领导干部办案情况通报制度,2020年两级院领导带头办疑难案、复杂案等各类案件2227件。主动建立完善对基层院的检察业务建设评估和各级各类人员业绩考评指标体系,创新制定了员额检察官办案业绩考评加减分计分办法,全市检察机关26项核心业务数据走在全省前列。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为保障人民幸福、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服务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为推动渭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猜你喜欢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
渭南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渭南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传达学习省两会精神
晋州市人民检察院 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纪实
陕西省渭南市红楼梦学会成立
果树在渭南市区园林绿化中的应用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检察院的告诉权探究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职权设定的演进与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