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TPP:引领国际经贸秩序和规则的风向标
2021-03-28李春顶张瀚文
李春顶?张瀚文
当前世界正深处“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新冠疫情还在继续蔓延,中美经贸竞争和博弈远未结束,人工智能和量子技术等新一轮科技革命风起云涌,中国等新兴经济体的崛起挑战了传统发达经济体的地位,WTO多边贸易体制正遭遇挑战、亟待改革,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等新业态快速发展,国际经贸秩序和规则正在加快重塑和演变。
在国际经贸秩序变化过程中,贸易协定的新发展和新条款带来的新规则是重要的组成部分。近年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的生效,《美墨加协定》(USMCA)的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签署,以及《中欧全面投资协定》(CAI)的达成,不仅推动了区域经济的一体化,重塑了国际经贸秩序,同时其蕴含的新条款正在逐步推动形成国际经贸新规则。
作为新一轮最早生效的高标准区域贸易协定,CPTPP在国际经贸规则上代表了新一代贸易协定的最高标准,其部分条款对于USMCA、RCEP以及CAI等都起到了借鉴作用。CPTPP的率先签署和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亚太经贸合作的格局,带动了亚太区域产业价值链的重组,成为国际经贸秩序和格局变动的“桥头堡”与“风向标”。
贸易协定引发国际经贸秩序和规则的变化
当前贸易协定层面的国际经贸秩序和规则正处在变化和形成之中,其演变和发展的动力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WTO的多边贸易体制改革。2017年以来,发达经济体与发展中经济体不断要求对WTO进行实质性改革,并提出了多种改革的方案。发达经济体与发展中经济体关于改革的主要诉求存在一定差别。发达经济体主要关注现有WTO规则内容对美欧日等发达经济体企业的竞争力构成的威胁、WTO运行机制以及数字经济和服务贸易等国际贸易新形态新模式。发展中经济体主要关注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主渠道地位、危机处理、贸易规则的公平以及成员发展模式的独立性。二者不同的诉求,体现了新一轮国际经贸秩序和规则“求同存异”的发展趋势以及“两极分化”的发展瓶颈。
二是WTO体制下的诸边贸易谈判。在世贸组织成员利益多元化、议题复杂化的当前形势下,多边取得谈判成果绝非易事,参与诸边谈判能跟随贸易自由化大潮,更好地参与全球经济,同时还有利于解决以往贸易谈判过程中发展中经济体话语权弱、谈判处于劣势的不足,增加贸易谈判的有效性。
三是区域贸易协定的发展。国际贸易形势的不断变迁,使得区域贸易协定成为各国寻求新“贸易突破”的重要途径。但是,由于谈判主体的差异,双边以及多边贸易谈判反映了发达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的不同利益诉求。长期来看,不同谈判目标的贸易协定将取得不同的效果。
CPTPP开启区域贸易合作引领国际经贸秩序变动新时代
CPTPP是美国退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后,由日本主导、在原有TPP的基础上建立的新协定。协定于2018年3月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正式签署,2018年12月正式生效。
CPTPP的架构和条款保留了原先TPP超过95%的内容和项目,搁置了20项条款,其中11项与知识产权有关。虽然放弃和搁置了部分条款,CPTPP仍然代表了当前全球区域经贸协定中的最高开放水平。CPTPP的生效和实施对国际经贸秩序和格局带来了显著的影响。
2019年1月19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 首届部长级会议在日本东京举行。
首先,CPTPP协定推动和加强了亚太经贸合作以及价值链的重构。协定现有的11个成员是亚太地区的重要经济体。以2019年的数据计算,成员的经济总量超过88万亿元人民币,是世界第三大自贸区。协定高水平的开放必然大幅度带动区域内贸易和投资的发展,促进区域内产业链和价值链重组,深化亚太经贸合作。
其次,CPTPP协定开启了区域贸易合作引领国际经贸秩序变动的新时代。CPTPP的前身TPP启动谈判之后,直接或者间接带动了世界范围内区域贸易协定的大发展,催生了包括RCEP、中日韩自贸区、日本和欧盟的自贸区、USMCA、非洲大陆自贸区等在内的一系列区域贸易协定的谈判、签署和生效。同时,CPTPP中具有先进性的条款也成为了其他自贸区谈判的参考样本,并成为新时代自贸区条款的模板。近年来,由于区域贸易协定的大发展,导致区域化不断侵蚀多边化,成为国际经贸秩序和规则变动的主要推动力量。可以说,CPTPP开启了区域贸易协定引领国际经贸秩序变动的新时代。
再次,CPTPP协定的扩容将进一步增强其在全球影响力,推动形成国际经贸新格局。CPTPP首届部长级会议于2019年1月在日本东京召开,主要讨论了扩容问题。泰国、菲律宾、韩国以及斯里兰卡等经济体在协定生效后就表达了加入的兴趣;日前,英国已明确提出要加入协定;中国和美国的领导人也曾表示将考虑加入协定。未来扩容后的CPTPP将进一步提升协定的影响力,推动国际经贸新秩序和新格局的形成。
最后,CPTPP协定与RCEP一起成为推动亚太自贸区甚至亚太经济圈建设的双引擎。RCEP已经正式签署,预计将在2021年正式生效和实施。CPTPP和RCEP的联动,将共同推动亚太经贸一体化并重塑国际经贸秩序。必须指出,RCEP以“发展”为核心目标,打破了当前发达经济体主导国际经贸规则制定的局面,将为其他发展中经济体构建符合自身利益的区域经贸协定树立典范,未来全球经济的治理方向将朝着“发展”类规则治理与“标准”类规则治理并行的趋势发展。CPTPP和RCEP的共同发展,将联合推动亚太自贸区的建设,未来可能形成的亚太经济圈将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重心。
CPTPP条款塑造国际经贸新规则
CPTPP的條款继承了TPP的内容,具体来说,涉及的规则主要有:
一是原产地规则。缔约方制定了一套统一的原产地条款,包括原产地产品、区域价值成分核算、生产中原材料价值、原材料价值的进一步调整、净成本等原产地协议,涵盖优惠待遇声明、原产地证书基础、原产地认证的弃权、与进口相关的责任、原产地核查等原产地实施程序,以及原产地规则与原产地程序委员会等其他事项。
二是国有企业规则。CPTPP是首次将国有企业写入协定章节的自贸区协定,体现了“高标准、高质量和高层次”的特征,将双边、区域贸易协定和国内制度及改革要求相联系,以规范成员国政府和企业行为。协定中的国有企业条款与澳大利亚、经合组织提出的竞争中立原则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旨在调整国际经贸规则,构建更加公平竞争的环境。
三是劳工规则。协定中的劳工规则包括劳工权益、争端解决机制等条款,要求成员国在法律和实践层面符合保护劳工组织(ILO)有关基本劳工权利的规定。
四是跨境服务贸易与金融服务规则。协定中的跨境服务贸易包括了WTO和其他贸易协定中包含的核心业务,如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市场准入等。CPTPP中的金融服务规则适用于任何缔约方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并且加入了电子商务章节。
五是环境保护规则。协定中的环境保护规则有12大类条款,包括定义、目标、一般义务、与多边环境协定相关的义务、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私营部门参与、合作框架、磋商以及争端解决等。
2020年11月20日,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二十七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以线上方式举行。图为位于马来西亚的开幕式现场,马来西亚是本次非正式领导人会议的东道国。
六是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条款的高标准体现在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以注册为限,认可和保护地理标志;专利权的强保护包括了扩大可申请专利客体范围,细化专利申请和审查的相关程序;著作权上扩大了版权人复制权内容,延长了版权和相关权利的保护期限。协定还规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
中国对加入CPTPP持积极态度
习近平主席于2020年11月参加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二十七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时,发表讲话提出“中国将积极考虑加入CPTPP”。随着RCEP的正式签署和《中欧全面投资协定》(CAI)完成谈判,我国对外经贸合作的“朋友圈”不断壮大。如果中国能够加入CPTPP,必然将与RCEP相得益彰,进一步推动中国与亚太区域国家的经贸合作,中国也将能够成为全球经贸新规则的制定者和参与者,推动形成全面开放的新格局。另外,在美国还没有加入CPTPP的形势下,如果中国能率先加入协定,将为中美经贸竞争以及亚太经贸格局的发展赢得更好的外部环境。
当然,中国加入CPTPP也将面临各方面的挑战。挑战之一是美国和日本等发达经济体可能会不支持甚至阻挠中国的加入。例如近期日本放送协会(NHK)报道,日本首相菅义伟在接受一档电台节目采访时,就中国加入CPTPP进行回应称:“CPTPP的规则是非常高层次的,在现行体制下中国很难加入。”这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日本对中国加入协定的消极态度。挑战之二是CPTPP中的部分条款,例如国有企业和知识产权等条款,会对中国的加入形成一定的外在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