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供电局“巡审联动”监督模式的探索实践
2021-03-28韦宝龙
●韦宝龙
巡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百色供电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统筹推进纪检监督体制改革,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精准监督、创新监督”指示精神,探索实施“巡审联动”监督,充分发挥政治监督和审计职能作用,有效整合各方监督力量,提高监督质量和效益的工作手段,切实发挥巡视巡察政治监督的利剑作用。
一、“巡审联动”监督模式的主要做法
2020年,百色供电局通过“五共”(共研、共建、共商、共享、共督)将隆林供电局常规巡察和离任审计结合开展,探索“巡审联动”模式,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统筹规划,巡审计划共研
1.组织机构方面。研究制订《百色供电局监审联动实施方案》,成立联动专项领导工作机构,建立定期交流机制,明确联动工作机构、联动例会制度、联合参与审计项目、问题共享、成果共享等协同工作方式,定期交流和及时通报巡审联动工作情况,共同分析和制定对策,合理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协调主要事项办理,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监督合力。
2.工作计划方面。巡察机构与审计部门在安排年度工作任务前,切实加强工作统筹和衔接,及时交换年度巡察和审计项目计划,双方日常相关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点工作安排及时向对方通报。将巡察工作与契合度高的离任、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精准对接,综合考量确定“巡审联动”项目,做好信息共享,巡察组与审计组安排专人配合对方开展好巡察与审计工作,合理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各方各司其职、履职尽责。
(二)明确职责,巡审清单共建
1.明确巡审人员。根据人员特长、能力、经验及工作安排确定固定参加人员,再根据业务及培养需要抽调其他专业人员,分为4组进行有效搭配组合,其他党建党廉、财务行政、工程物资、营销服务组进行人员优化整合,发挥最大人力资源效益。组长、副组长原则上不得同时兼任巡察组和审计组职务。
2.联动研究问题。“巡审联动”结合实际开展巡前调查,听取相关部门情况通报,查阅历年巡察、审计材料,了解重点人、重点事,组织召开联动会,研究重点问题和工作方向,围绕巡察报告和审计报告形成巡审联动计划安排。
3.组织业务培训。按要求开展巡察、审计培训,除了开展公共知识学习外,4个小组进行分工,对照“三个聚焦”“十个看”,列出具体要查的问题、事项、资料、方式,形成巡审监督清单。要求“人人上讲台”,安排每个组员模拟巡察并要求通过老师和组员点评,进一步完善巡审监督清单,作为巡审监督依据。
(三)同步进驻,巡审现场共商
1.联系进驻事项。巡察、审计应统一时间进驻,商议合署办公事项,并提出办公准备要求,原则上涉及交叉人员应统一办公,避免重复提供、检查资料。与被巡党组织沟通,提供进驻准备工作清单,清单应涵盖巡察、审计内容,进行贯通融合,形成一套材料清单,减轻被巡单位工作量,减少迎检人员。
2.联合会商研讨。审计组发挥对“三公经费”、大额资金、重点部门和重大项目等的监督作用,从财务角度梳理问题线索。巡察组监督党委落实“一岗双责”情况,通过个别谈话、信访举报深入查找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进基层从严治党,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定期组织召开巡审讨论会,及时沟通反馈发现的问题和疑点,做到信息互通共享,进行分析研判,各自形成巡察问题底稿和审计取证表。
3.联动核查深挖。坚持“有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汇报是渎职”的原则,严格执行问责制度,督促各小组成员履职尽责,发挥“巡审联动”利剑作用。坚持问题“双向印证”,巡察组发现涉及工程项目、“三资”管理、经济数据等问题交由审计组印证;审计组发现涉及作风建设和违规违纪问题交巡察组深挖细查。通过协作配合,实现工作和业务互补,有效突破疑点难点,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四)畅通渠道,巡审成果共享
1.问题印证方面。巡察机构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对没有严格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屡审屡犯等问题加强巡察监督。审计部门将巡察发现的重大经济问题、贯彻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不力等问题纳入审计范围,进行重点关注。
2.问题线索方面。巡察组与审计组定期召开组务会,研究讨论巡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讨论问题定性、责任追究及整改落实情况等,根据需要可以在巡察报告和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按照工作程序进行移交。巡察机构和审计部门共同对巡察和审计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充分发挥监督效能。
3.巡审方式互补。审计组灵活运用审计技巧和方法,通过财务数据审计、业务数据分析、实地察看相结合的方法,关注被审单位财务与业务数据变动趋势的相关性、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巡察组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发放调查问卷、巡察谈话了解及实地走访等方式深入了解被巡单位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与财务数据关联比对,查找关键节点。在发现问题线索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向相关负责人汇报后及时与对方进行沟通交流,以便开展进一步调查核实。
(五)同向发力,巡审整改共督
1.立行立改方面。巡审现场本着“立行立改”原则,巡察组、审计组对“巡审联动”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制定“立行立改清单”,联合提出整改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指导督促被巡单位做好巡审整改,提高整改效率。
2.集中整改方面。巡审结束后,各自梳理巡察反馈意见、审计取证表就相关问题互相印证和完善补充,分别从政治巡察、内部审计视角提出整改意见与建议,明确集中整改时限,共同督促被巡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提升巡察效能。纪委办持续加强对巡察审计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和问责,以监督合力促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巡审联动”监督的工作成效
(一)双剑合璧,优化人力资源
通过“巡审联动”,在工程、基建、营销等重点领域进行巡审人员交叉,巡审同进驻、合署办公,合理搭配人才,有效解决巡察人员抽调难问题。
(二)资源共享,提升投入产出
从计划制订、前期调查、培训、监督清单、资料融合等方面进行协同,合并分析,信息互通,避免重复监督,减轻被巡单位迎检负担,有效节约人力、物力,提升投入产出比。
(三)优势互补,拓展成果运用
通过巡察提升审计发现问题的政治性、权威性,通过审计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政治体检”与“业务体检”互补能较快发现监督的重点问题,深挖背后的根本原因,形成“巡审双报告”。
三、“巡审联动”监督的工作启示
百色供电局通过从巡审计划共研、清单共建、现场共商、问题共督、成果共享等五个方面开展巡审联动监督,基本实现了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和评价,有效发挥了巡察和审计的监督合力,同时也对深化“巡审联动”监督机制建设以及联动实施路径有了更进一步的思考和认识。
(一)“巡审联动”计划共研方面
“巡审联动”计划在同一网区实施可行性较强,但对于跨网区的交叉巡察、联合巡察较难协调,协同管理还有一定的局限性。可探讨研究出台《关于巡察机构与审计联动工作协同管理要求》,明确巡察机构和审计部门在巡审对象、巡审内容、巡审时间及巡审人员等协作要求,推动“巡审联动”深度融合,高效开展“巡审联动”监督工作。
(二)“巡审联动”清单共建方面
“巡审联动”工作清单中,材料的融合度和效率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应规范准备工作流程,巡审双方指派专人负责将所需材料按组分类进行整理、融合、简化,按程序和规定向相关部门单位发函并督促其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做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充分运用审计系统和线上审计业务模块的大数据分析技术进行异常数据、问题疑点等筛选,缩小检查范围,精准实施监督。对审计底稿、系统数据以及巡察专题报告等涉密材料,需按程序进行书面函请报批后予以共享。
(三)“巡审联动”现场共商方面
现场共商关联到“巡审联动”组合方式,要提升工作成效,还需进一步探讨人员优化模式。如组长单一设置,统一指挥,两位副组长分别负责巡察和审计业务;人员分开设置,资源共享;人员交叉混合编制等。分析各种组合方式的利弊,以达到最佳组合的目的。以发布公告、穿插进行、核查联动、信息互通、谈话互动、结果共享、分头报告等形式开展联动,相互提供线索,定期召开组务会,共同研判问题。
(四)“巡审联动”问题共督方面
巡审发现问题从巡察和审计的专业视角进行了归纳提炼,最后同一问题在两个报告中会有不同的表述,不利于被巡单位落实整改工作。在联动过程中可探索问题的还原反馈,将问题整合,提出专业性、综合性、可操作性的整改建议,下发反馈意见,并指导被巡单位制定整改清单。
(五)“巡审联动”成果共享方面
协同作战、联防联治,对重要线索核查、重要事项整改落实、问责追责实行共享,把巡察成果与干部考核、考察、使用有机结合起来,充分推进巡审联动工作成果的运用。要规范基础管理,巡察机构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巡察重点内容,审计部门对巡察移交的事项进行深入核查,以审计的再发力推动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和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提高监督实效,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