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出证存在问题及建议
2021-03-27
(张掖市甘州区农业农村局,甘肃 张掖 734000)
1 甘州区动物检疫的主要对象
甘州区畜禽主要以猪牛羊禽为主,马、驴、骆驼、兔子等为辅。猪牛羊禽的检疫要求比较高,主要是因为养殖量大、交易流通频繁,容易给人造成疾病传染,同时也可能给甘州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马、驴、兔、骆驼、鸭等畜禽疾病对人威胁较小,马、驴养殖量少,兔、鸭、骆驼几乎没有向外调运。兔、鸭子养殖量极小,在区内基本消化,不需要外调,只做基本检疫。
2 动物产品的检疫
动物产品检疫就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要求和相关技术规定,对活畜动物宰前临床检查,宰后对胴体及副产品的检查。动物产品检疫的目的就是保障畜产品安全,防制人畜共患病大面积的传播,给社会带来危害,其次为人民提供安全可靠的动物食品,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
3 检疫出证的意义
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是证明运输动物经过官方兽医检查无传染病,不会给输入地带来危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是证明动物产品经过驻场官方兽医检疫人员按照国家技术要求和规定实施检疫,并监督有资格生产加工的屠宰企业履行职责,对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具备食用安全性,不给消费者造成身体伤害或社会危害。
4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出证存在的问题
4.1 产地检疫出证存在问题
4.1.1 产地检疫不到位 由于机构改革动物产地检疫存在很大漏洞,主管领导业务不熟,只抓行政,业务开展缓慢,导致事业岗位的人员偏向于行政工作。个别乡(镇)出现了委托他人出证现象,没有现场检疫,甚至有些乡(镇)由贩运人员自己开证,自己检疫。
4.1.2 跨省调运检疫不到位 一方面检疫人员不足,现场检疫无法完成,对产地检疫工作监督失去意义,全靠货主诚信书和保证书来制约,给检疫工作埋下了隐患。长此以往,货主和代办人员认为活畜调运是在走过程,对疫病防控放松警惕。甚至有些贩运人员虚报信息,也无法验证。
4.2 动物产品检疫不到位
动物产品包括动物胴体以及动物内脏,不同岗位实施不同部位的检疫,而人员不足,使得岗位空设,造成检疫不到位,检疫关口把守不严,就会导致不合格的动物产品流失到市场,给消费者带来危害。
4.3 检疫经费不到位
检疫经费不足,经费不到位导致检疫工作阻力大,工作人员的防护物资紧张,检疫工作中存在人身安全隐患。
4.4 检疫人员不足
派驻屠宰企业人员紧缺,导致岗位现场检疫存在漏洞,对检疫的结果判断产生误差。检疫办公室设立不到位,无法开展现场检疫工作。
屠宰场生产线岗位都有严格的要求,不同的屠宰企业,岗位设定不同,例如猪的检疫岗位5人,牛羊4人等。屠宰检疫岗位是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卡口,人员不足必然导致动物产品质量存在隐患。
4.5 检疫不规范
检疫过程中,经常存在检疫不规范现象,检疫操作不能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进行检疫,判断病害动物全凭借检验员的主观判断或感性判断;再加上个别企业不履职、不尽职等现象,不能严格执行屠宰检疫规定。
4.6 检疫工作法律依据不全
法律依据不全,检疫工作执行困难大,经常遇见模棱两可的事情,无法找到有力的法律依据。
4.7 以权出证依然存在
检疫出证是驻场检疫员的职责,“不检疫,不出证”,这是规定要求。但在工作环节中会出现工作人员迫于上级部门压力以权出证时常发生。
4.8 企业自检不严格
企业自检大多是搞形式主义,企业认为官方兽医的检疫就是品质检疫,只要官方兽医开具检疫合格证,认为品质就是合格的。企业把自检和官方兽医检疫混淆,没有明确自己的主体责任。
5 建议
5.1 落实企业自检制度
加快完善企业的管理制度,落实企业自检制度,企业要担负起自己的职责,对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对社会和人民负责。
5.2 严禁以权干涉出证
要把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里,严格执行检疫制度,杜绝以权出证、违法出证问题发生。
5.3 人员配备到位
派驻的官方兽医人员不足,给检疫工作带来许多漏洞,食品安全大于天,检疫工作搞不好,不仅仅给畜牧养殖业造成很大危害,而且还给社会造成很大影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检疫要求,抽调专业人员,落实完善检疫要求,严把检疫质量关。
5.4 完善执法工作机制
自从成立了市农业执法大队以来,在工作中发现违法的事情无法处理,要一一请示,要等待接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处理,在等的过程中造成证据灭失,导致违法问题不能被及时处理,长期以来管理出现问题,工作的难度加大。要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机制,精简繁琐程序,全面提高执法能力,做好畜牧兽医执法工作,履行应有的法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