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分区防控 提升防疫能力 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1-03-27本刊辑
江西畜牧兽医杂志 2021年3期
5月1日起,由农业农村部印发的《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国实施分区防控。记者就《方案》相关问题采访了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
问:当前在全国启动实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答:我国国土面积大,畜禽调运距离远,畜产品流通环节和渠道复杂,迫切需要加强规范和管理。在全国开展分区防控工作,既符合国际惯例,也符合国情。首先,实施分区防控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其次,实施分区防控是有效应对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必然选择。第三,实施分区防控是提升生物安全水平、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手段。第四,实施分区防控,国内外有成功经验可供借鉴。
问: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什么?
答:《方案》综合考虑行政区划、养殖屠宰产业布局、风险评估情况等因素,将全国分为北部区、东部区、中南区、西南区、西北区等5个大区,按照“防疫优先、分区推动,联防联控、降低风险,科学防控、保障供给”的原则,对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分区防控。
问:实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将采取什么样的工作机制?
答:农业农村部设立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办公室(以下统称分区办),负责统筹协调督导各大区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工作。分区办下设5个分区防控指导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相关大区落实分区防控政策措施。
问:《方案》明确提出“优先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农业农村部和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如何落实这一要求?
答:实施分区防控,必须立足我国实际,统筹发展与安全,优先做好动物疫病防控,抓好各项措施落地和创新提升。在分区防控框架下,加强区域协调,明确工作责任,重点强化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