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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政治美学的三重意蕴

2021-03-26张科晓

关键词:美学制度政治

张科晓

(中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西 太原 030051)

一、政治美学及其学术进展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两个百年目标交汇与转换之年,由此我们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第二个百年新征程。回望过去尤其是近五年的发展历程,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了决定性成就,全面深化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跃上新的台阶,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进展。显然,这一系列伟大成就的取得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势,也彰显了这一制度本身蕴含的鲜明审美特征。展望2035,我国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并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从政治美学视角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也是这一制度本身向着美不断发展的生产过程,因此有必要作深入的学理分析。

政治与美学的关系史源远流长,但“政治美学”作为一个统一的概念在国内学术界被提出却是近20年来才出现的,并且产生了一系列重要的论文和著作。比如:骆冬青的博士论文《二十世纪中国政治美学与文艺美学》是第一篇以政治美学为题的学位论文;学术著作主要有张旭春的《政治的审美化与审美的政治化》[1]和林锡铨的《政治美学》[2]等。事实上,政治美学研究发端于文艺与政治关系这一经典问题的探讨,但随着现代政治与美学概念内涵的拓展与转换,政治美学研究的主题和方法日趋广泛和深入。近年来,余开亮先生在《中国古典政治美学的理论契机、基本原则及美学史限度》[3]一文中分析了当代政治美学与古典政治美学的理论语境和内涵差异,认为对当代美学的政治转向研究既要正视其对以往中国美学史观念的挑战,但同时亦要看到其自身的理论限度,不能企图以政治美学维度来代替或遮蔽其他美学研究维度。张法先生的《政治美学:历史源流与当代理路》[4]一文,将美学的演进历程划分为政治美学、艺术美学、商业美学和人类美学四种基本类型,并从汉字起源的角度详细分析了政治和美学的关系,提出了“人类最初的美学建构是以政治为核心组织起来”的基本判断。值得关注的是,张盾教授首先开拓了对政治美学进行先验研究的路径,其新著《超越审美现代性:从文艺美学到政治美学》[5]试图突破文艺美学在政治美学研究领域的主导模式,主张回到柏拉图二元论的界面上重新理解政治的先验性,并对政治美学的一系列基本问题进行了形而上的建构,进一步拓展了政治美学的理论视野。

总体来看,国内学界对于政治美学诸多基本问题的探讨尚处于起步阶段,但学者们都认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关头,美学必须重返公共空间,重塑美学的政治化维度,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当前学界对政治美学研究的最大问题是理论资源梳理较多而现实指向性不足,理论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滞后于实践,所以不能对现实起到指导作用,也未能提供真正可靠的方法和途径,二者的脱节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政治美学研究的意义、深度和广度。国外的政治美学研究有着长期的传统,研究主题也更加宽泛,而且有逐渐升温之势。近年来,对国内学界影响最大的是法国左翼理论家朗西埃、巴迪欧以及斯洛文尼亚理论家齐泽克等学者的理论,其中尤以朗西埃的理论最具有代表性。朗西埃在他的著作《美学的政治:可感性的分配》《词语的肉身:书写的政治》《歧义:政治和哲学》等著作中,提出了“感性再分配”与“艺术体制”两个重要概念,并基于这两个基本范畴重新分析了审美和艺术在当代社会文化与政治建构中的力量和作用机制。显然,由于中西阐释语境的重大差异,朗西埃等人的政治美学理论并不完全适合国内的现实问题,需要经过批判吸收和改造利用,方能达到为我所用的目的。

在此背景下,笔者试图在借鉴前人理论的基础上,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语境,对政治美学的时代内涵和基本问题进行学理性探讨,并重点对新时代的政治实践进行深入的美学分析,以期为政治美学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提供一孔之见。

二、政治美学的时代内涵

政治美学是政治学与美学的交叉学科,其基本要义是从美学角度对政治理论与实践进行学理性观照,核心问题是对“政治何以是审美的,以及审美如何参与政治问题”进行彻底的反思和追问。在当今学界,政治美学依然是一个不成熟的学科领域,尚未形成统一的学术范式,其学科性规范正处于逐步建构的过程中。由于政治和美学这两个概念自身内涵的丰富性以及二者关系的复杂性,决定了政治美学只能是一个历史性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政治美学具有特殊的时代内涵。从学科发展来看,美学第一次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始于18世纪,德国美学家鲍姆加通在其博士论文中第一次对美学这个概念作了严格的界定,并进行了系统的论述,此论述标志着美学正式进入了学术研究的视野。而政治学则开创于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在其名著《政治学》中对城邦的政治实践作了系统的理论总结和深刻阐释。政治美学则是近代以来随着学科的进一步分化,直到现当代才形成明确的学科意识,而且它的学科边界和研究方法还有待进一步探讨。尽管在历史上人们对政治美学的认识尚未达到足够的理论自觉,但这并不影响美学以自身特有的方式参与人类的政治解放进程。以当代政治美学的视角审视历史,可以发现美学向来都在政治理论和实践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二者具有深厚的理论渊源和极其复杂的理论交叉,凸显了政治与美学结合的张力。

政治美学包括两个主要论域:一是艺术的政治性,主要关注艺术在何种意义上具有政治意蕴以及艺术如何促进政治进程的发展,这是政治美学的基本问题;二是政治自身的审美特性问题,主要关注政治理论和政治行动自身是否具有审美特质,以及这种审美特质在实践中的表现和作用机制。第一个论域之所以是政治美学的基本问题,其原因在于近代以来的美学主要是文艺美学,艺术成为美学的主要研究对象,这就决定了政治美学必然首先以艺术与政治的关系为基本立足点。这个问题也是政治美学较为成熟和广受关注的重要领域。从中国近百年来的发展历程来看,每当中华民族处于生死存亡和重大政治转折的关键时期,都伴随着艺术和美学的深度参与。尤其是两次文艺座谈会对文艺的政治走向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延安文艺座谈会是现代中国艺术与政治结合的起点,标志着文艺救国路线从自发向自觉的转变。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是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文艺创作的纲领性文献,为文艺如何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发挥更大作用指明了根本方向,是新时代政治与美学融合的新路标。

相对来说,政治美学的另一论域却长期以来处于遮蔽状态,需要深入考察和梳理使其进一步澄明,这也是本文阐释的重点。它主要追问政治自身是否具有美学特征,主要是对政治的意识形态、政治制度、政治设施以及政治人物的审美分析。政治从最广泛意义上说,“就是人们为制定、维持和修改社会一般规则而进行的活动”[6]20。既然政治关涉社会一般规则和相关活动,那么政治必然包含着明显的感性成分。按照鲍姆嘉通美学将事物分为“可理解的事物”与“可感知的事物”的二分法[7],政治可以说既是“可理解的事物”,需要通过“高级认知能力作为逻辑学的对象去把握”;同时,亦可作为“感性学(美学)的对象来感知”。当然,对于鲍姆嘉通来说,绝不意味着一切包括粗俗的感性活动都与美相关,而是如德国美学家沃尔夫冈·威尔斯所指出的,只有“感性的精神化、它的提炼和高尚化才属于审美”[8]。以此来看,政治因为是寻求秩序与规则的活动,必然包含着超越一般感性的、经过精神纯化和提升的高级感性内容,即审美愉悦感。可见,政治必然有自身的审美特质,虽然这一点并非是绝对的。

事实上,在人类文明的早期,美学与政治的结合度更加紧密,而与艺术的联姻则是现代文明的产物。直到18世纪中期,艺术概念才逐渐地获得了完整的现代美学意义。从古希腊到中世纪,艺术一直是个相当宽泛的概念,其含义与技艺更加接近,凡需要一定技巧才能创制完成的事情都可称之为艺术,政治亦可称为一种艺术。而美的内涵在希腊时期的著作中并未进行严格的概念界定,其外延之广泛可以涵盖自然、政治、数学、道德和各种技艺。最早将政治与美学相结合来探讨政治自身之美的是柏拉图,在这个意义上说,柏拉图可谓政治美学的开创者和奠基者。在《会饮篇》中,柏拉图把美的理念作为最高理念,并采用“向上引导法”阐述了寻求美的理念的四个阶段,即“从一个美形体到两个美形体,从两个美形体到全体的美形体;再从美的形体到美的行为制度,从美的行为制度到美的学问知识,最后再从各种美的学问知识一直到以美自身为对象的那种学问,认识美的真正本质”[9]。其中,在认识美理念的第二个阶段,柏拉图明确指出,存在着从有形之美上升为更高一级的行为制度和法律之美,即政治之美。可见,在柏拉图那里政治制度、法律和伦理等领域皆具有审美特质。在著名的《理想国》中,柏拉图对正义城邦的规模、结构和制度等方面的理想化设计,如果从政治美学的视角进行分析,可以说整个理想国首先是至善的,同时亦是唯美的。在中国古代,政治和美学的结合更加紧密,甚至可以说第一个真正的美学形态就是政治美学。中华文明从先秦起就已经构筑起了基于华夏与蛮夷、中心与四方之辨的天下体系,而这个天下体系,“是把‘世界’看作是一个政治单位,一个最大并且最高的政治单位;同时也就成为一个思考所有社会或生活问题的思想单位,也是最大的情景或解释条件”[10]。天下体系作为基本的政治构架意味着文明教化程度从中央到四方的逐步递减,同时也意味着审美品质的变化同样服从这一规律。中原河洛文明作为政治统治中心,其政治制度、设施和行为活动之美学标准同样高于文明链条底端的蛮夷地区。包括备受儒家推崇的礼乐刑政四种政治统治手段之“乐”,虽然具有鲜明的审美特质,但它却首先必须合之于礼,终究要服从和服务于政治,是政治统治的手段。可见,美学在其源头处即与政治有着高度紧密的关联性,而政治自身也从一开始就具有了审美特质。

近代以来,随着世界的袪魅,艺术不再如古代世界那样完全与政治合为一体,而是以相对独立自主的姿态参与政治的演进。但与此同时,现代社会也赋予了艺术一个似乎使其难以承受之重的时代任务,即现代性批判和审美救赎。正是因为艺术担负了这个带有乌托邦色彩的历史使命,也决定了艺术的政治性作为政治美学的第一个基本问题必然受到极大的关注。但政治美学的第二个基本问题亦不可长期遮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所展开的伟大政治实践已呈现出鲜明的美学特质。正是基于此背景,笔者以“政治感性学”为切入点,聚焦政治的感性显现层面,从观念、制度、人物三个层次分别加以分析。

三、政治美学的三重意蕴

(一)观念层面:意识形态的审美意蕴探析

马克思主义把意识形态理解为观念上层建筑,它由经济基础决定并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主要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意识形式,可以说“在马克思那里,意识形态是一个总体性的概念”[11]。如果从内在结构来分析,作为总体性的意识形态是以政治法律思想及其指导思想为内核,同时包含着价值观念、目标追求、情感认同等方面内容的复杂统一体。从政治美学的视角来看,重点关注的不是意识形态的科学性和逻辑力量,而是其超越现实的目标追求和能够使人情感升华的美学意蕴。在这个意义上说,意识形态既是政治和法律的,同时也必须是美学的。但由于传统意识形态理论重点强调的是意识形态的政治性和理论性,而对其美学特质的关注相对较少。每一种政治意识形态都包含着对未来社会形态的完美设计和理想愿景的展望,而这一部分正是意识形态最具美学特征的组成部分。它既是一个合乎理性的论断,又是一个遵循审美原则的想象性建构。马克思把共产主义社会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这一科学论断是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完美结合,所以共产主义必然内在地蕴含着对审美价值的追求。当代中国主流意识形态绘就的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蓝图,同样可以认为既是一个科学规划,也是一个审美意象的建构。

意识形态的美学特征在其传播和教化的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意识形态终究是一项民心工程,它只有体现在社会全体成员的实践过程中才是有意义的。意识形态作为一种政治旗帜,总会以正确的价值导向、美好的目标追求以及亲和凝练的语言表达引领人们奋勇向前。在这个过程中,意识形态自身包含的美学意蕴恰能巧妙地植根于千万人的理想、情感、意志与欲望当中,并使其得以升华。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指出:“在不同的占有形式上,在社会生存条件上,耸立着由各种不同的、表现独特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人生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整个阶级在它的物质条件和相应的社会关系的基础上创造和构成这一切,通过传统和教育承受了这些情感和观点的个人,会以为这些情感和观点就是他的行为的真实动机和出发点。”[12]498在马克思的这段经典的表述中,一方面揭示了新旧两大政治集团分裂的根本是二者的物质生存条件和财产占有形式的不同,而不是所谓的某种原则和信仰的分歧;另一方面,马克思也深刻地揭示了意识形态自身的美学特征,即通过传统和教育可以使意识形态融入个人的情感和内心世界,从而深刻地影响社会成员的现实行动。甚至可以说,“意识形态对于现实与未来构建了种种想象的共同体,使我们产生了生存的归属之感和目标;而我们的种种欢乐、悲哀与痛苦,也往往无法逃避意识形态的天罗地网”[13]。在这个意义上说,意识形态是政治美学的灵魂。

意识形态之审美特质的呈现离不开语言和修辞的审美建构。只有当意识形态的话语表达巧妙地应用语言技巧和修辞手段建构出一种新的审美意象,并且这种审美意象具有高度的凝聚力、亲和力、感召力和象征性时,才能说这种审美意象的建构是符合政治美学要求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所创造的主流意识形态范畴,如果从政治美学的视角来看,中国梦本身也是主流意识形态成功塑造的审美意象。从审美修辞上讲,中国梦将“中国”与“梦”两个语义确定的词语进行巧妙组合之后,产生了新的语义和语效,最大程度地实现了个体对梦的审美体验与国家前途和命运的完美关联,实现了政治和审美的高度融合。梦作为主体的直接生存体验,向来被赋予审美的意义,它既是一个心理学范畴,更是一个文化学和美学范畴。当“梦”与“中国”这个既包涵地理、国家、民族、历史等具有宏大叙事特征的词语相结合时,就会极大地拓展和提升“梦”本身所能承载的审美境界和审美视域,使主流意识形态所包含的复杂内容赋予了审美意蕴。从情感认同角度看,中国梦的建构是“站在大众的角度,以平等的心态,将意识形态话语表达方式从命令型、权威型转化为真实的感召型、濡化型、参与型,与大众生活方式接轨,为大众解决日常生活问题,消除社会疑虑而努力,来赢得民众对意识形态建设的情感认同”[14]。

不仅仅是中国梦,新时代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中的“一带一路”“美丽中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新的范畴和表达方式均具有审美意蕴。“一带一路”倡议作为新时代重要的国家战略,因与丝绸之路这一历史文化范畴相结合而别具审美特征。古丝绸之路作为中原王朝与西域各国进行商贸往来和文化交流的重要通道曾经闻名世界。在汉语当中,丝绸之路早已经是一个诗意的符号,它总是与烽火狼烟、洞窟壁画、胡笳鸣骑、沙漠驼队、雪山关塞等审美意象紧密关联,进而一起植入中华文明的记忆之中。而当代主流意识形态巧妙地赋古语以新意,将政治经济内涵融入审美意象,使这一国家战略迅速得以传播并得到国内外的广泛认同,可谓新时代政治美学创造的又一成功案例。在实践中,“一带一路”审美意象植根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构建之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基于历史唯物主义对人类文明未来走向的科学论断,蕴含着传承千年的中国智慧,是中国引领时代潮流和人类文明进步的鲜明旗帜。从政治美学来看,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关注人类未来共同命运的高度超越了以往政治审美的时空局限,为新时代的政治审美敞开了更加宏大的理论视野,是未来全球审美治理不可或缺的基本理念和价值取向。

此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使“美丽中国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内在要求,这也是从政治层面对审美追求的最高规划。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到,人可以运用自己的内在尺度并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外部世界[15],但在异化劳动条件下显然无法实现这种对美的理想的追求。事实证明,要按照美的规律构造外部世界必须从政治战略的高度来推进才是现实的和可能的,也只有政治和美学的完美结合才能让美学在政治解放进程中发挥真正的价值。进入新时代以来,政治层面绘就的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实现人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美好蓝图正在持续推进,马克思所追求的按照美的规律改造自然的理想也在实践中逐渐变成现实。总之,政治审美意象必须从时代的问题出发,以人民为中心,并遵循审美规律,通过对人民群众的实践和对幸福生活的追求进行系统的总结、凝练和升华才能成功塑造,进而产生强大的意识形态话语力量并成为引领社会进步的旗帜。

(二)制度层面:政治制度及法律的审美意蕴探析

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且要求组织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体系。政治制度是一个政党或一个国家制度体系的核心,它对其他一切制度具有规范和制约作用[16]。政治美学对于制度的追问方式是:制度是否具有审美特性以及具有怎样的审美特性?因为制度一般来说是理性的产物,具有规范性、普遍性、客观性、确定性等基本属性,尤其是政治制度,本身具有国家强制性和最高规范性,因此它总是给人以僵硬、严肃和冷冰冰的印象,似乎与审美愉悦差之甚远。但事实并非如此简单,政治美学透过制度严肃表象的背后依然能够发现其深层的美学意蕴。任何一种制度从根本上说首先是向善和求真的,但并不会因此而遮蔽其对美的追求。真善美作为人类永恒的价值追求,三者之间的关系就是极其复杂的。亚里士多德在论述城邦的政制和法律时,认为善的城邦必须实行法治,而法治必须有“良法”为支撑。这里的“良法”既指法律之善又指法律之美。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说以求善为根本,认为“一个城邦的目的就是促进善德”[17]142。在谈到城邦政治团体的意义时,亚里士多德认为,“政治团体的存在并不是由于社会生活,而是为了美善的行为”[17]143。也就是说,政治团体在城邦的政治活动必须符合美善的标准,否则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可见,在亚里士多德对政治制度的顶层设计和政治行为的规范性要求中都包含着强烈而深刻的美学诉求。

对政治制度及其法律给予最高美学赞誉的是18世纪的意大利哲学家维柯。维柯在其名著《新科学》中对古罗马法所呈现的审美意蕴进行了全新的诠释,“古代法学全都是诗性的”,“古罗马法是一篇严肃认真的诗,是由罗马人在罗马广场表演的,而古代法律是一种严峻的诗创作”[18]。与此类似,法学历史学者雅可布·格林于18世纪初发表了《论法之诗》一文,从诗性的法律语言、法律象征、诗歌形式诸角度考察了法与诗歌之间的关系,并有力地支持了维科的基本观点。近代以来,由维科开创的政治美学和法律美学传统,虽然在某些方面存在明显的偏颇,但他们对于制度和法律的语言、服饰、建筑等感性方面的探讨,进一步揭示了美学与政治和法律之间的隐秘联系,为深入探索制度之美和法律之美的内在规律奠定了基础,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总体来说,政治和法律在人类追求美的历程中从来没有缺席,确实呈现出了自身特有的审美价值。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政治制度和法律的审美意蕴表现在多个方面。

第一,体现于政治制度及法律的最终目的和目标追求上。从本质上讲,一切制度和法律都离不开对秩序的追求,任何一种文明形式都不可能在混乱无序中生成和发展。奥古斯丁说,“无论是天国还是地上之国,也无论是社会还是个人,一个共同的目标是追求和平和秩序,以便获得社会和个人的心灵安宁,法律正是维护和平和秩序的必要工具”[19]。秩序本身不仅仅是文明的前提和目标,也同时是一种基本的审美价值取向。具体地讲,制度和法律的秩序之美包涵四重内涵,即和谐为美、简政为美、透明为美和节奏为美。这里的和谐美主要是指当制度和法律系统在构架上呈现出主次分明、结构合理、相辅相成的形式特征,且在执行过程中能够高效有序运转时,即能给人以和谐的美感体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严密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其中具有统领地位的是党的领导制度”[20]125。实践证明,这一制度体系经受住了历史的考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同时也呈现出了和谐有序的美感。这种美感既是严肃的、理性的和庄重的,同时也能使人产生审美愉悦,显然这一点与艺术之美判若有别。

第二,体现于政治制度及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中。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法律体系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实现了历史和现实、内容和形式、理论和实践的完美统一,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了“制度体系”范畴,紧接着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又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这一时代命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今天,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21]。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是一个动态过程,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是一个动态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我们提出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目标必须随着实践发展而与时俱进”[20]127。从政治美学来看,更加完备、稳定和管用的制度体系也一定是形式完美和运转有序的,必然能够给人带来审美愉悦,而能够给人带来审美愉悦的制度体系也必然会增强社会成员的情感认同和对制度的自信心。

第三,体现于政治制度及法律的简政之美。简政之美是指制度设计及其执行环节的素朴简约所呈现出来的美感。英国政治学者托马斯·潘恩认为,“文明生活只需几条总的法则”[22]。这几条简单的法则就像欧几米德几何的公理一样,构成其他一切规则的基础。很难想象一种繁琐、杂芜且效能低下的制度系统能够给人以审美情趣。中国政治思想史上从来不乏追求简政的经典论述,道家的“大道至简”“无为而治”“治大国若烹小鲜”理论即是道家对简政的追求。儒家孔子提出的“善政必简”也表达了同样的道理,这里的善政也包含着美政。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23]39。这里的深化简政放权就是对美政的追求。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良好营商环境”[24]。可以认为,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政府把简政放权作为新时代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密集部署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系列举措,取得了重大进展。最大限度地削减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大幅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力地激发了市场活力。从政治美学视角来看,这一系列举措不仅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水平,也是对简约美政的追求。

第四,体现于政治制度及法律的“透明”之美。前述的简约美政也包含着“透明”这一政治审美取向。一种制度的制定过程如果是经过民主程序和科学论证,并且在执行过程中体现了公开公正原则,具有广泛的公众参与度,那么政治美学就认为这种制度具有透明之美。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开展持续反腐败斗争,推进依法治国,以制度规范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些都体现出美政的透明性。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指出,“我们努力建设了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保证了决策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我们建立健全多层次监督体系,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保证党和国家领导机关和人员按照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25]。党中央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建议中进一步提出,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体系”,“畅通参与决策制定的渠道,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推进政府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化政务公开”[26]。可见,实现透明美政从来就是,也将一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制度和法律建设的题中应有之意。

第五,体现于政治制度及法律的节奏之美。节奏是制度审美的重要原则。一般来说,某事物如果表现出和谐的韵律,我们就认为该事物呈现出节奏之美,最典型地体现在音乐艺术当中。节奏作为一种重要的审美价值在美学史上具有深远的影响,在古希腊从毕达哥拉斯学派开始已经认识到“产生和声的琴弦,它们的长度都保持着一个简单的比例”[27],正是这个可以用数字描述的简单比例形成了和谐匀称的节奏。这一关于美的基本规律的发现直到现在依然是无可置疑的。政治美学正是通过节奏这一基本美学范畴来追问制度的节奏问题。制度的节奏美不一定能够如音乐那样直接表现为数字的简单比例,但它仍然有自身特有的节奏规律。具体来说,如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能够张弛有度、前后衔接、恰当地处理好轻重缓急,有序地予以推进和展开,那么制度本身就呈现出了节奏之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运筹帷幄,推出一整套治国理政方略,兼顾了从宏观战略到微观领域、从体制改革到机制突破、从试点先行到全面推广、从制度落实到监督检查等各个基本方面和重要环节,合理地把握并处理了内外、先后、松紧、远近、轻重等基本矛盾,因而呈现出了鲜明的节奏之美。而美的治国理政方略也一定能够取得最大的实效,所以“解决了许多过去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当然也不能否认,某些基层组织在个别环节上还存在着诸如简单、直接、武断的执政和执法行为,片面地追求政绩,搞短平快的形象工程,此类行为如果从政治美学视角来看,不仅有损民众利益,也不符合政治美学对于美政的美好愿景追求。

(三)人物层面:政治权威的魅力及公民政治情感探析

在人物层面,政治美学主要关注的是政治权威的魅力和民众的政治情感问题。政治权威是与政治权力紧密相关的概念。一般来说,凡政治必关乎权力,而权威可以说是权力的一种表现形式[6]7。当政治权力表现为政治权威时,权力的效力才可能达到其最大值。二者的区别在于,“权力要求无条件服从,这种服从是以强制性的力量作为后盾的;而权威则排斥强制性,它以权威主体的威信、威望为基础,强调自愿服从”[28]。政治美学并不把一切政治权威都作为审美对象,而是当且仅当政治权威在权力的运行过程中表现出了超凡的魅力时,才能够进入政治美学关注的视域。韦伯按照权威所建立的基础的不同,将权威分为传统型权威、魅力型权威和法理型权威,而政治美学主要关注的即是魅力型权威。魅力一般在美学上被理解为一种力量或能力,它可以是吸引力、感召力、诱惑力、亲和力等,而当魅力和权威结合时,更加突出地强调了权威主体在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关键地位和意义,它使被接受者不仅能够自愿服从,而且是愉快或最大限度的服从。

在现代社会,政治权威的魅力必须通过政党、政府,尤其是政治领袖来得以表现。马克思主义政党,历来重视发挥政治权威在政党意志、政党纲领以及政党行动中所起到的集中统一作用。马克思在总结巴黎革命失败教训时就曾指出,政治权威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是革命失败的重要原因。为了反对巴枯宁的无政府主义,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必须把我们的力量捏在一起,并使这些力量集中在同一个攻击点上。如果有人对我说,权威和集中是两种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加以诅咒的东西,那么我就认为,说这种话的人,要么不知道什么叫革命,要么只不过是口头革命派”[29]。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生动实践也再一次验证了马克思这一论断的真理性。每当我党的政治权威作用能够充分彰显时,就能集中全党意志,凝心聚力,稳步推进各项事业;当没有形成强大的政治权威和领导核心的时候,则必然会出现事业受阻的混乱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首要成就是形成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这样一个统揽全局的坚强领导核心,进一步增强了党的凝聚力、战斗力、领导力和号召力,从而使各项事业都取得了重大突破。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出:“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30]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明确指出,“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3]20。马克思说,“每一个时代都要有自己的大人物,如果没有这样的人物,它就要把他们造出来”[12]137。可以认为,形成一个全党拥护、人民爱戴的领袖是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成熟的标志,也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不断前进的根本保证。事实正是如此,习近平总书记成为党的领导核心就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顺应了党情、世情和民情。

从理论视域看,政治美学对政治权威的关注侧重于分析权威的魅力及其形成的内在原因,以及权力融入魅力之后的影响力、执行效果和作用机制。习近平总书记的领袖风采和个人魅力是通过他的人生阅历、风格魄力、才情意志、语言风格和治国理政成就等多方面综合形成和表现出来的。习近平总书记自幼受红色革命家庭的熏陶,经历过艰苦的知青岁月和著名高等学府的系统学习,从政以来担任过从县、市、省到中央,从地方到军委,从内地到沿海等多个重要岗位的历练,具有深厚的政治基础、思想基础、群众基础和实践基础。习总书记亲民务实的执政风格以及鲜活生动又富于深刻哲理的语言风格,都绽放出独特的领袖魅力和风采。更重要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强烈使命感和担当意识,引领“中国号”巨轮向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光辉彼岸前进,显示了治国理政的雄才伟略和布局谋篇的远见卓识,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赞誉。从政治美学来看,习近平总书记在治国理政实践中以高超的领导艺术绘就了一幅唯美的政治画卷,他的伟人风范和领袖魅力,已成为凝聚和激励全党奋勇前进的强大力量。权力与魅力的完美融合使党的执政能力和现代化治理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以充分发挥,从而进一步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

在实践中,政治美学在关注权威魅力的同时,也要对公民的政治情感进行深入探析,二者的辩证统一是政治之美学特质得以体现的基本前提。公民的政治情感结构和状态对政治权威效能的发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列宁曾经指出,“没有人的感情,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于真理的追求。情感是主体活动的心理动力,情感状态影响着主体能力的发挥,影响着主体活动的效果”[31]。当代美国政治学者加布里埃尔领导的课题组曾对美国、英国、联邦德国、意大利和墨西哥五国公民的政治态度进行过大量的实证性调查研究,其中关于政治情感研究的结论是,认为“公民对政治制度的忠诚,如果纯粹出于有效性的实际考虑,那将是一种基础很不牢靠的忠诚,因为它过度地依赖制度的实际表现”[32]。如果要获得长期的政治忠诚,必须依靠一种基于情感的政治责任,否则那种完全不诉诸情感的政治参与只能导致政治投机。同时,加布里埃尔还指出,如果公民的政治情感过于强烈也会适得其反,因为公民在情感上对制度的过分依赖容易在政治波动时引发激烈反应,从而增加不稳定因素。可见,只有通过恰当的方式和手段将公民的政治情感控制和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才是政治美学的基本情感准则。

但在政治学传统中对政治情感的研究和重视却相对不足,总是习惯于认为情感是非理性因素,为了避免其对政治理性的干扰,而直接将情感问题划归宗教或伦理领域。这种论断与当代认知主义情感派的结论完全相反。他们不再简单地用理性和非理性的二分法将情感置于非认知的地位,而认为情感本身具有意向性,它总是指向某个对象,并对其产生价值性评判,因而具有明显的认知功能。当代美国著名伦理学家玛莎·纳斯鲍姆将情感划分为公共情感和私人情感,而政治情感就属于典型的公共情感。好的政治情感具有维系力、推动力和防御力[33],能够促进政治原则和政治目标的落实,而坏的政治情感则会妨碍社会整体利益的实现。所以执政党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手段,包括主流媒体的意识形态教化、公共庆典、纪念仪式、政治景观和器物等,以此培养和提升公民的政治情感,以助推各项政治原则和目标的有效执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宣传思想领域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以及举行大阅兵、国家公祭、国庆纪念、建党纪念等大型政治仪式和公共庆典都有利于塑造和培养公民良好的政治情感,从而促进了政治权威和公民情感之间的融合贯通和良性互动。当然也必须承认,由于历史文化因素以及发展阶段的制约,公民政治情感的引导和培养还没有引起有关各方的足够重视。尤其在基层,有损民众政治情感的行为和事件还时有发生,可见公民政治情感的培养和保护依然任重而道远。

四、余论:政治美学的未来方向

综上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政治理论和实践均呈现出鲜明的美学特征。追求唯美政治的目标既是新时代的题中应有之意,也是人类对未来理想社会的美好愿景。新时代政治的美学特质具有时代性、复杂性和多样性,远非以上三个层面所能够涵盖,还需要进行广泛深入的探讨和论证。尽管政治美学的理论形态还不够成熟和完善,尚未形成统一的研究范式,但它在推动政治文明和社会进步方面的积极作用和重要价值却是显而易见的,因而具有较为广阔的未来前景。

需要说明的是,就目前的现状来看,政治美学的重要价值尚未得到足够彰显,理论自觉尚未形成。笔者以为,政治美学研究应该形成一种多元开放的格局,作为一门跨学科领域的学问,它必须广泛吸纳当代美学的最新成就和方法,例如现象学美学、诠释学美学、接受美学、分析美学等流派的合理成分,但同时也必须正视政治自身的特殊性。当美学把政治作为审美对象时,它必然会呈现出与艺术审美迥异的特性,而这些特殊性恰恰是政治美学研究的关键点。同时,在引入西方政治美学理论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中西意识形态的差异,必须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上对其进行批判改造方能为我所用。无论政治美学采用何种路径和方法切入对问题的研究,都必须瞄准现实的问题和需要,这是政治美学研究的基本原则。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实践是理论创新的源头活水。新时代的伟大实践是政治美学研究的根本立足点、出发点和动力源泉。政治美学只有植根于时代的需要,才能避免闭门造车、自说自话的尴尬境地。政治美学作为对政治进行美学分析的学问,自身包含着对政治理想的更高诉求。并非每一个时代的政治都具有审美特质和审美诉求,也就是说,政治并非必然是审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政治之所以具有审美特质,是由多种历史和时代因素综合作用形成的。改革开放40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尤其是经济总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为新时代美政的出现提供了充足的物质保障。更重要的是,在新时代我们拥有巨大的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政治优势,特别是拥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拥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指导各项事业前进的根本行动指南。这一系列主客观条件的具备,决定了我们这个时代最有可能接近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目标。如果从政治美学研究来看,因为新时代处于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关节点上,所以最有可能产生对政治美学理论的内在需求,也最可能为政治美学研究提供典型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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