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产品概念再定义及其内涵辨析
2021-03-25张林波虞慧怡郝超志罗仁娟
张林波, 虞慧怡, 郝超志, 王 昊, 罗仁娟
1.山东大学人文社科青岛研究院, 山东 青岛 266237 2.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国家环境保护区域生态过程与功能评估重点实验室, 北京 100012 3.山东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山东 青岛 266237 4.云南师范大学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 云南 昆明 650500
我国2010年发布的《全国主体功能区划》(国发〔2010〕46号)首次在政府文件中提出了生态产品概念,将生态产品与农产品、工业品和服务产品并列为人类生活所必需的、可消费的产品. 此时生态产品概念的提出仅仅是为我国制定主体功能区规划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和基础,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国土空间优化问题[1]. 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逐步深入,生态产品及其价值实现理念逐步演变成贯穿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主线,成为“绿水青山”在实践中的代名词和可操作的抓手,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各个部分有机地串联起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供了实践抓手,显示出了强大的实践生命力和重要的学术理论价值.
我国关于生态产品概念内涵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国外也仅有少量学者将生态系统服务中有形的物质产品定义为生态系统服务产品,以区别于无形的生态系统服务[2]. 对生态产品的认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的生态产品是指维系生态安全、保障生态调节功能、提供良好人居环境的自然要素,与“生态系统服务”的含义基本相近;广义上的生态产品还包括通过清洁生产、循环利用、降耗减排等途径生产的生态农产品、生态工业品等生态标签产品[3-4]. 现有的生态产品分类不一,有的将生态产品分为二类[1,3,5-6],如根据是否具有物质形态将生态产品分为生态物质产品和生态服务产品[3],或根据其生产消费特点分为公共性和经营性生态产品[1];有的将生态产品分为三类[7-8],如参照MA生态系统服务的分类方法将生态产品分为有形产品、支持调节服务、美学景观服务三类[8];还有的根据公共产品理论和生态产品的供给运行机制特点,将生态产品分为全国性、区域或流域性、社区性公共生态产品和“私人”生态产品[4];或因产品表现形式不同认为生态产品包括生态物质产品、生态文化产品、生态服务产品和自然生态产品四类[9]. 总体上看,目前学术界对于生态产品概念内涵以及分类的认识仍不统一,混淆了生态产品与生态系统服务、自然资源资产等概念的关系,缺少对可以在市场中交易的准公共生态产品的认识,制约了对生态产品进行更为深入地研究. 已有生态产品概念研究大多从自然科学的角度展开,没有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结合起来理解阐释生态产品的定义内涵,还远不能满足国家要将生态环境转变成为可以交换消费的生态产品,以发展经济的方式解决外部不经济性问题[1]这一宏大战略命题需要.
清晰界定生态产品的概念内涵是研究生态产品的基本点和理论前提. 生态产品类型繁多、属性特征差异巨大,对人类福祉贡献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同时,有些生态产品已经充分融入到人类社会经济体系中,与一、二、三次产业存在交叉重合,是造成学术界对生态产品的认识理解难以统一的根本原因. 张林波等[1]将生态产品定义为“生态系统通过生物生产和与人类共同作用为人类福祉提供的最终产品或服务”,这是目前被普遍认可和接受的定义. 2020年生态环境部推荐《陆地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技术指南》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 陆域生态系统》认可并采用了该定义,但该定义对生态产品概念的战略意图和现有概念的分析依然不够深入,生态产品的内涵和分类尚需进一步完善. 该研究紧密围绕“两山”理论落地实施的重大国家战略需求,准确把握国家提出生态产品概念的战略意图,深入剖析生态产品现有概念需要改进之处,基于人类消费和市场交易的视角提出生态产品的定义内涵与外延,并从生态产品生产过程中人类社会和生态系统的相互作用关系,生态产品的价值源泉及其所包含的人与人之间的生产消费关系,生态产品与自然资源、生态系统服务等相关概念的关系等方面,探讨该研究生态产品概念定义的特点,以期为深入研究生态产品价值理论及其实现机制提供经济学基础.
1 基于人类消费和市场交易视角的生态产品再定义
1.1 生态产品现有概念定义的优缺点分析
在2010年国务院发布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发〔2010〕46号)中,生态产品被定义为“维系生态安全、保障生态调节功能、提供良好人居环境的自然要素”. 该定义是我国在政府文件中首次对生态产品概念进行科学规范的定义,通过列举的方式界定了生态产品是具有生态功能特点的自然要素,“包括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水源和宜人的气候等”[10]. 该定义基于国际上生态系统服务研究成果[11],以生态系统调节服务为主,但又不囿于生态系统服务研究的一些局限认识,从人类的需求角度出发,将清新空气、清洁水源等人居环境纳入到生态产品的范围,是对生态系统服务认识的巨大进步和提高. 我国政府文件用“生态产品”代替学术领域已经得到广泛接受的“生态系统服务”,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用词问题,而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重大的创新性战略措施[1].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对生态产品概念的提出,其目的是为了合理控制和优化国土空间格局,限于时代背景和当时认识,其定义在指导开展生态产品及其价值实现的核算评估、产业发展等方面尚存在完善空间,需要在此基础上开展基础理论研究. 具体而言,生态产品现有概念定义存在涵盖范围广泛、概念模糊、生产劳动属性界定不明、与自然资源边界界定不清等问题和不足,导致其与生态系统服务、经济产品和自然资源等相关概念的关系和边界不清晰.
1.1.1涵盖范围广泛、概念模糊
生态产品现有概念定义的外延极为广泛,将生态产品界定为具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自然要素,而自然要素包含了地球上除人类社会之外的一切事物. 为了能使定义的外延进一步缩小,生态产品现有概念定义通过增加“维系生态安全”“保障生态调节功能”“提供良好人居环境”等定语限定概念定义的外延,并试图通过举例的方式进一步补充界定和说明. 但由于这些定语本身的内涵含义也并不清晰,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其范围过大、概念模糊的问题[12],这就造成了生态产品现有概念定义没有说清楚生态产品与生态系统服务之间的异同.
1.1.2生产劳动属性界定不明
生态产品现有概念定义对生态产品的生产劳动属性界定不明. “产品”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被解释为“生产出来的物品”,生态产品的概念内涵中也必然含有生产劳动过程,隐含着其可以通过市场交换变成商品的意思. 生态产品现有概念定义没有界定指出生态产品必须包含生物生产和人类劳动两种生产劳动形式,尤其是没有认识到生物生产是除人类劳动外可以产生价值的另外一种劳动形式. 是否包含生物生产是生态产品区别于单纯由人类劳动生产的经济产品的标准和依据,容易混淆生态产品与经济产品之间的关系与异同,从而造成纯粹的人工景观旅游、海洋内河航运、风力水利发电等只包含人类生产劳动的纯经济产品也被误认为是生态产品,同时也制约了从价值理论角度深入探讨生态产品的价值源泉及其反映的社会关系.
1.1.3与自然资源的边界界定不清
生态产品现有概念定义以列举的方式将“宜人的气候”等自然资源存量列入生态产品范畴,混淆了具有流量特点的生态产品与自然资源存量之间的界线与关系. 按这种逻辑推论,容易导致基因资源、阳光温度、海洋成分等自然资源存量可能会被误纳入到生态产品范畴之中. 一方面这些自然要素的数量规模往往特别巨大且人类无法对其进行改变或控制,其数量质量只取决于其地理区位、自然本底条件等因素[13],无法体现出人类保护、恢复或破坏活动的影响与成效,如果将其纳入生态产品范畴将会掩盖其他生态系统服务对人类福祉的贡献;另一方面,这些自然要素存量不具备稀缺性或被人类控制的特点,只有使用价值而没有经济价值,从而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理念相悖.
1.2 生态产品的概念内涵与再定义
从字面意思来看,“产品”是作为商品提供给市场、被人们使用和消费的物品. 产品的生产目的是通过交换转变成为商品,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产品进入交换阶段就成为商品. 从我国提出生态产品概念的时代背景和战略意图出发,生态产品的概念定义应包含3个方面的内涵:①生态产品中包含生产劳动. 生态产品同其他产品一样也是被生产出来的物品,作为一种产品,生态产品内涵中也应该含有生产劳动过程. ②生态产品的目的是用于市场交易,除了少量制造出来供自己使用外,产品都是提供给市场通过交换被人们使用和消费的商品,产品具备在市场中流通、交易而成为商品的可能和基础. ③生态产品是以人类消费使用为目的有价值物品和服务. 产品的核心是物品的有用性,且能够满足人们一定需求,生态产品生产的目的就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被人类使用和消费. 根据以上对生态产品概念内涵的分析,在已有研究[1]的基础上,该研究对生态产品的定义与分类进行了完善与修改.
将生态产品定义为“生态产品是指生态系统生物生产和人类社会生产共同作用提供给人类社会使用和消费的终端产品或服务,包括保障人居环境、维系生态安全、提供物质原料和精神文化服务等人类福祉或惠益,是与农产品和工业产品并列的、满足人类美好生活需求的生活必需品”.
1.3 生态产品的分类
该研究在原有二分法[1]的基础上,根据政府主导、政府与市场混合、市场路径等不同的价值实现模式或路径,将生态产品分为公共性、准公共性和经营性生态产品三类(见图1).
图1 生态产品概念内涵与基本分类Fig.1 Concept and basic classification of ecological products
公共性生态产品是狭义的生态产品概念,与国内外学术研究“生态系统服务”中的调节服务含义相近,是指生态系统主要通过生物生产过程为人类提供的自然产品,包括清新空气、洁净水源、安全土壤和清洁海洋等人居环境产品,以及物种保育、气候变化调节和生态系统减灾等维系生态安全的产品,是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特征的纯公共产品. 公共性生态产品往往还具有协同生产性,很难将其生产过程界定到某一个地点或某一个要素,这决定了其产权是区域性或共同性的,而不能确定为某个人或团体组织,因此其难以通过市场交易实现经济价值.
经营性生态产品是广义的生态产品概念,与生态系统服务中的供给服务和文化服务相近,是人类劳动参与度最高的生态产品,包括农林产品、生物质能等与第一产业紧密相关的物质原料产品,以及旅游休憩、健康休养、文化产品等依托生态资源开展的精神文化服务. 经营性生态产品是人类劳动参与度最高的生态产品,具有与传统农产品、旅游服务等经济产品完全相同的属性特点,可以通过生产流通与交换过程在市场交易中实现其价值,已经被列入国民经济分类目录.
准公共生态产品是在一定政策条件下满足产权明晰、市场稀缺、可精确定量3个条件,具备了一定程度竞争性或排他性而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交易的公共性生态产品,介于公共性生态产品和经营性生态产品之间,主要包括可交易的排污权、碳排放权等污染排放权益,取水权、用能权等资源开发权益,总量配额和开发配额等资源配额指标. 虽然污染排放和资源开发是破坏占用生态产品的行为,但是通过清洁生产、循环利用、降耗减排等途径所形成的污染排放权益和资源开发权益减少了对生态产品的占用和损耗,从反方向看是扩大了生态产品的供给,因此,可以被看作是一种减少环境负荷的公共性生态产品. 由于这些生态权益存在明确的生产与消费的利益关系,在政府管制产生稀缺性的条件下,交易主体之间就会形成市场交易需求,生态权益就转变为生态商品,因此准公共生态产品也可以看作是公共性生态产品通过在市场中实现交换价值的生态商品.
2 生态产品概念定义的特点
与国内外已有生态产品的定义[4,14-18]相比,该研究对生态产品概念的定义具有3个鲜明的特点:①将生态产品定义局限于终端的生态系统服务,阐明了生态产品与生态系统服务和纯粹的经济产品之间的边界关系;②明确了生态产品的生产者是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阐明了生态产品与非生态自然资源之间的边界关系;③明确了生态产品含有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为阐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供了经济学理论基础.
2.1 将生态产品定义局限于终端的生态系统服务
该研究将生态产品定义为生态系统服务的一部分,局限于生态系统服务中为人类福祉提供的终端产品和服务,既可以是有形的物质产品,也可以是无形的服务产品. 从构成上看,生态产品所涵盖的内容范围小于生态系统服务. 生态系统服务包含了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的所有环境条件和效用[19],既包括为人类福祉提供的各种终端产品和服务,也包括生态系统自身的维持功能和必须依赖其他功能和过程才会对人类福祉有益的中间服务. 生态产品只是生态系统服务中直接对人类社会有益、直接被人类社会消费的服务和产品,不包含生态系统服务中的支持服务、间接过程和资源存量. 另外,该研究对生态产品的定义是狭义的概念,不包括人类经济社会生产的绿色有机农产品、生态工业产品等生态标签产品. 农产品符合或满足该研究对生态产品定义的一切要素和条件,可以算作是人类社会的第一个生态产品. 由于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农产品已经被列入第一产业,为减少歧义和重复计算,可以将农产品仍列入第一产业而不计入生态产品,该研究通过将生态产品与农产品并列,将农产品排除在生态产品之外. 环境友好产品、生态工业产品等生态标签产品可以通过清洁生产、循环利用、降耗减排等途径减少对资源环境的消耗,其所减少的污染物排放、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资源消耗所生成的排放权、用能权和碳排放权可以从反方向被看作是一种减少环境污染负荷的生态产品,但生态标签产品本身并不是生态产品,而是纯粹的经济产品.
2.2 明确了生态产品的生产者是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
该研究生态产品定义将生态系统的生物生产也拓展纳入到了劳动范畴,提出生态产品是由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共同作用产生的,生态产品的生产离不开生物生产和人类劳动中的任何一种. 生态产品作为一种生态系统服务必然包含了生物生产作用,这是将生态产品与纯粹的人类经济产品区分的重要标准,不包括生物生产而只由人类劳动产生的产品只能是纯粹的经济产品. 但包含了生物生产的生态产品必然包含人类劳动,任何生态系统都离不开人类的保护、恢复、经营和管理,即使是最原始的、无人存在的自然生态系统也离不开人类禁止、限制或放弃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保护恢复劳动. 一些非生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特别容易与生态产品相混淆,该研究生态产品定义对生产者的界定为阐明生态产品与非生态自然资源之间的边界关系提供了划分标准和依据. 自然资源可以分为生态资源和非生态自然资源[20],生态资源可以理解为生态系统经过长期历史积累形成的具有生物生产功能的存量,而不具有生物生产功能的自然资源是非生态资源[21]. “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资源是生态产品的生产者或生产载体,生态产品是生态资源存量生产出的流量产品.1.1.2节中提到了纯粹的人工景观旅游、海洋内河航运、风力水利发电等非生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只包含了人类生产劳动,并不包含生物生产功能,而宜人的气候、海洋温度调节等非生态的自然资源存量则既不包含生物生产,也不包含人类劳动. 因此,该研究生态产品定义将生物生产纳入劳动范畴,除了进一步将纯粹经济产品排除在生态产品之外,更重要的是为区分生态产品与非生态自然资源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和依据.
2.3 明确了生态产品含有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该研究生态产品定义对生产生态产品的两种生产劳动的界定,不仅赋予生态产品具有区别于生态系统服务的社会关系,而且为生态产品价值来源及价值交换规律研究提供了经济学基础. 生态系统服务将生态系统看作是服务的生产者,人类是服务的消费者,只反映自然与人类之间的关系,不涉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而该研究生态产品定义不仅将生态系统看作是生产者,把人类也看作为生态产品的生产供给者,生态产品所包含的生物生产反映了生态产品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劳动反映了生态产品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同时,该研究对生态产品中生产劳动的界定,解决了传统劳动价值论与生态产品价值之间矛盾的问题. 按照传统的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价值来源于生产劳动,人类的具体劳动是使用价值的源泉,抽象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22]. 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期,生态产品都被看作是没有凝结人类劳动的纯粹自然产物,只具有使用价值,而没有价值[23]. 该研究认为生态产品也是有价值的,生态产品的价值来源于人类劳动和生物生产,一方面丰富了人类劳动的内涵和范围,不仅将人类劳动从原料获取、生产加工、交换流通等生产过程扩展到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等方面,也将人类对生态系统的保护恢复、经营管理看作是生产劳动;另一方面,该研究生态产品定义将生物生产也纳入到劳动范畴,将生物生产看作是除人类劳动外可以产生价值的另外一种劳动形式. 生态系统通过光合作用开展第一性生产,并通过次级生产以及能量流动、物质循环和信息传递等生物生产过程为人类社会提供生态产品[24]. 生物生产与人类生产劳动一样也是人类财富的源泉,生物生产也是价值的来源. 因此,该研究认为生态产品的价值来源于人类生产和生物生产的共同作用,生态产品不仅反映了自然生态与人类之间的供给消费关系,还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供给消费关系,为阐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供了经济学理论基础.
3 结论与展望
a) 生态产品是指生态系统生物生产和人类社会生产共同作用提供给人类社会使用和消费的终端产品或服务,包括保障人居环境、维系生态安全、提供物质原料和精神文化服务等人类福祉或惠益,是与农产品和工业产品并列的、满足人类美好生活需求的生活必需品. 根据生物生产、人类生产参与的程度以及服务类型,生态产品可划分为公共性生态产品、准公共生态产品和经营性生态产品三类.
b) 生态资源可以理解为生态系统经过长期历史积累形成的具有生物生产功能的存量,生态产品是生态资源存量生产出的流量产品. 而不具有生物生产功能的自然资源是非生态资源,非生态自然资源存量则既不包含生物生产,也不包含人类劳动. 生态产品的价值来源于人类生产和生物生产的共同作用,明确了生态产品不仅反映了自然生态与人类之间的供给消费关系,还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供给消费关系.
c)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一项涉及生态环境、经济金融、社会政治、法律政策等诸多学科的国际学术前沿,我国应充分抓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凝聚社会力量、调动社会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组织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的科研人员开展中长期联合攻关,解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过程中面临的重大基础理论、关键技术、机制体制和政策保障等科学技术难题,通过理论突破和技术创新抢占国际生态经济学研究的学术制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