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 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
2021-03-24
据中国政府网 日前,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通知,印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指出《任务分工》经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任务分工》分总则和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两大部分。总则明确: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承担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职责,制定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政策措施,指导、检查和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防范;其他有關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
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确定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等37个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并提出中央宣传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作战局依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其管理的国家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部门“三定”规定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职责,负责本行业领域或本部门、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其中,应急管理部承担16项任务分工:一是拟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国家安全生产规划,起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草案,指导协调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管理全国安全生产统计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国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二是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三是负责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贸行业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四是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综合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五是负责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六是组织制定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工作。七是组织协调全国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按照职责分工对工贸行业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八是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国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九是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健全完善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十是指导监督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十一是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矿山〈含地质勘探〉除外,下同),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考核工作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十二是指导全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工作,拟订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并组织实施。十三是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十四是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十五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等突发事件的国际救援工作。十六是承担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