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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背景下大学生纳税意识研究

2021-03-24阮诗翎王艳红吴祺叶航

现代商贸工业 2021年10期
关键词:减税降费个人所得税调查分析

阮诗翎 王艳红 吴祺 叶航

摘 要:随着国家减税降费进程的不断推进,个人所得税法迎来了第七次修订,纳税人所面临的纳税情况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大学生作为社会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纳税意识直接影响到以后社会总体的纳税情况。本文引用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作为理论研究基础,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大学城在校大学生纳税意识进行调查分析,得出当前大学生的基本收入水平和相关纳税情况,探究影响大学生纳税意识最主要的因素,发现问题,提出相关结论和建议。

关键词:大学生;纳税意识;个人所得税;减税降费;调查分析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1.10.047

0 引言

随着2019年1月1日新个人所得税法的正式实施,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制度逐渐开始施行,国家也加大了对公民的纳税教育与宣传,积极推进公民自主申报纳税。现今对于纳税人的纳税自觉性和税收遵从度都有了更高的要求,提高大学生的纳税意识刻不容缓。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以及互联网技术的普及,我国居民可以更加广泛地开展经济活动,产生了许多新兴行业,同时居民的各种收入也日渐复杂,这带来了各种新的纳税问题。作为社会今后的主力军,大学生应该对减税降费的有更为深入的了解,尤其是对于涉及面更广更实用的税知识。

1 大学生纳税意识的理论分析

本文借鉴了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作为理论研究基础,结合相关税收知识,分析马斯洛需求层级理论中的五个需求层次,使不同的需求层次和影响纳税意识的税收因素相对应,再进一步探究影响大学生纳税意识的最主要的因素,这也是本文的一个创新点。

1.1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分析

(1)生理需要。生理需要是最低层次的需求,必须在其得到满足之后,才存在对下一层次需求的讨论,生理需要在税收方面主要体现为税收负担水平。国家根据其职能为纳税人提供相关的公共产品与服务,纳税人也应当通过缴纳一定的税收作为对国家财政支出的补偿。但税收的缴纳水平必须要在纳税人的承担能力范围之内,不能超过其保障基本生活水平的范围,只有保障了纳税人的基本生活,不影响到其生存,才有可能让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提高纳税人的基本意识。

(2)安全需要。安全需要是第二层次的需求,主要是人类对其自身安全的保障需求和保持其财产的完整性要求,体现在税收方面就主要表现为税收法律的制定和税收监管的完善。税收立法机关在制定税法的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广大纳税人的意见,只有让纳税人充分参与熟悉税收法律的制定,才能提高他们自觉依法纳税的意识,减轻税收征管难度。

(3)社交需要。社交需要即人类感情上的需要,对友爱和归属的需要,相互关系、相互帮助,体现在税收方面主要就是征纳双方的关。纳税人在依法进行纳税的过程中,同时也希望税务机关能够对其提供一定的帮助,双方都相互理解、和谐的关系才能使得征税纳税行为更加规范高效。

(4)尊重需要。外部尊重需要是指人们希望自己能得到社会的承认,感受到自己存在的价值。表现在税收方面主要是纳税人的权力和税收征管的公平性。在纳税申报的过程中,纳税人的权利应该得到充分的尊重,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对纳税人的态度会直接影响到纳税人的纳税行为,纳税人是否受到应有的尊重和礼待都会影响纳税人对纳税的看法。若税收征管中不公平现象时有发生,则会让纳税人自觉纳税的意识受到打击,使得税收征管工作变得越发寸步难行。

(5)自我实现需要。自我实现需要是最高层次需求,主要是充分发挥潜力,达到自己期望的需要,体现在税收方面主要是纳税人参与度。纳税人不仅是税收的缴纳者,同时也是税法制定的参与者和监督者,让纳税人充分发挥自己的权利,能创造良好的纳税环境,也使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得到加强。

1.2 基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的预期分析

结合现有的税收知识水平,运用税收基本理论知识,对影响纳税意识的因素做一个简单的预测分析,把影响大学生纳税意识的因素分为三个方面:(1)学校教育方面,学习过税法知识的大学生比没有学过的对税收基本常识的掌握要好,税收遵从度相对要高。(2)社会环境方面,对于我国现行的税制结构和税收负担水平比较认同的大学生,纳税意识和纳税遵从度相对较高。(3)个人因素方面,大学生收入水平越高,纳税意识也会越高。

2 大学生纳税意识的基本调查情况

2.1 调查目的

本次调查把呈贡高校的大学生作为调查对象,研究他们的纳税意识特点,推导得出新时代大学生纳税意识的特征。分析大学生的纳税意识,研究如何进行税收优化,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对整个社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2.2 调查方法

(1)问卷调查法。本次调查从调查对象的基本信息、税收基本常识、纳税意识、收入情况等方面设计问卷,线上线下共发放300份。(2)面对面访谈法。针对我们的调查对象,采取方便抽样进行调查,在呈贡大学城各高校内随机进行拦截式调查,抽取50人进行访问。(3)资料分析法。在调查过程中通过中国知网、维普网以及云南师范大学校图书馆的藏书来查取有关资料,大致了解纳税意识整体水平的走向。

2.3 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选择呈贡大学城的大学生作为研究样本,问卷发放到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回收问卷中本科生、专科生占比较大,研究生较少;所覆盖的专业中医学、经济类、师范类、理工类等比较广泛,调查人群年龄层次在18-25岁,此年龄段正处于专业性学习的阶段。

2.4 调查内容

本文通过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高校大学生目前纳税意识的现状、个人所得税改革背景下大学生纳税意识产生的变化进行研究,力求找出影响大学生纳税意识转变的因素,从而提出促进大学生纳税意识的措施。把影响大学生纳税意识的因素主要分为四个方面:学校教育、家庭、社會环境、个人。

3 调查结果分析

3.1 基于预期的调查分析

通过对问卷结果进行定量分析,根据数据显示,我们发现以下方面:

(1)在学校教育方面,系统学习过税法知识的大学生纳税基本常识的正确率普遍偏高,针对起征点的提高问题正确率保持在66.2%,对于个人纳税的主观意识体现问题也可以看出平均有86.3%有较为良好的纳税意识。总体来说,税法知识的系统学习对于纳税意识的影响是非常显著。

(2)在社会环境方面,大学生对于我国税制结构不太认同,但他们自觉纳税的意识都比较高,税收遵从度总体较好。就我们的调查结果来看,其实社会整体的个人所得税税收环境对于大学生纳税意识的影响并不怎么大,很多的大学生都愿意自觉遵守税法规定,按照规定进行税收缴纳。

(3)在个人因素方面,调查之前,我们预期是大学生收入水平越高,纳税意识应该也会越高,但是,通过调查问卷分析发现结果和我们预测相反。对于这个结果,其实是因为每个层次收入水平的人数是差距较大的,有将近70%的大学生月收入水平都是在2000以下,对计算结果产生了一定的偏差,且受到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的影响。

3.2 收入对大学生纳税意识的影响

根据预期,结合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来看,个人因素对大学生纳税意识的影响是最大的,因此主要从个人因素方面来展开分析。个人因素里包括:有无创业、兼职、勤工俭学的经历;收入水平、收入高低对纳税意识有无影响等。在影响纳税意识的这些因素里面,我们着重讨论收入的影响,这也满足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中的最低层次的要求,收入保障了纳税人基本生活水平,只有在满足了生理需求之后,才可以进行其他的活动。

(1)大學生收入总量。在调查中发现,59.34%的大学生月平均收入都在2000以下,38.43.%的大学生月平均收入在2000—4000左右,2.19%的大学生月平均收入在4000以上。对比张广磊关于云南省大学生生活费收支状况的数据可知,2005年云南省在校大学生人均月收入为447.5元。而在2020年我们的调查研究中为1261元,15年来云南在校大学生人均月收入提高了将近3倍。反观自2005到2020年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从原有的8974元到15666元,增长了不到2倍。说明这15年来,大学生的收入正快速增长。

(2)大学生的收入来源。在我们的调查研究中,52.38%的大学生受调查者表示除父母给予的生活费之外还有兼职、奖助学金、自主创业等收入。63.73%的大学生有过兼职的经历,60.07%的大学生获得过奖助学金,51.65%的大学生有过勤工俭学收入,5.94%的大学生有过创业经历。对比2005年同类的调查研究,调查总人数为200名,仅有2名同学实现了经济独立。59名同学进行过兼职,54名同学在学校内进行过勤工俭学,34名同学借助于国家的助学贷款。可知当时的云南省大学生的生活费用绝大部分来自父母,经济独立学生只占1%。由此可知大学生群体的收入增加,来源日益多样化、复杂化,也将促成更多纳税情况的发生。

(3)大学生收入纳税意识和纳税情况分析。调查显示,有过兼职经历的同学中,87.01%的同学没有纳过税,大部分受访者都认为兼职所得收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清楚自己的纳税情况。但大多数受调查者对自己应承担的纳税义务却表现出积极的一面,8904%的同学认为缴纳税款是公民的义务,对于偷逃税款的行为有91.58%的同学表示厌恶,这表明我国多年的纳税教育有了一定成效。71.79%的大学生认为学习税法知识是非常有必要的,说明大多数大学生的纳税遵从度较高,但税收知识素养还不够,我国的纳税教育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3.3 个人所得税改革对大学生纳税意识的影响

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大学生税收负担。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的收入来源除父母给予的生活费外,其余主要来源于兼职和勤工俭学收入。新个人所得税实施后,实行综合计税,按照同一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取得的综合收入额,减除6万元和其他扣除项目后,按累进税率进行纳税。2019年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个人所得税APP正式上线,自行纳税申报制度逐渐完善,但就调查结果来说,仅有12.09%的大学生下载了APP,高达53.85%的学生甚至没有听说过,APP还需加强宣传推广,纳税人自主申报制度亟待完善。

4 结论和建议

4.1 结论

总体来说89.01%的大学生认为按规定纳税是自己的义务,纳税遵从度较高。但从实际来看,大学生对于税收常识的掌握程度还存在很多不足,对国家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内容的了解还不够。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大学生的税收负担,对整个社会来说,总体的税负水平也有降低,使得纳税人自主纳税申报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提高。随着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个人所得税APP的推行及自主申报纳税制度的大力推广,对大学生自主纳税的意识增强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也对当今大学生的纳税意识有了更高的要求。

4.2 建议

(1)加大税法知识的普及宣传,提升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从根本上减少偷税漏税的行为,减少税收征纳成本。(2)普及个税APP的使用,推进纳税人自主申报制度的完善。逐步完善电子申报的程序设计,尽快将申报缴纳功能投入到使用中。(3)加强大学生内部的自我税收修养。不能仅仅让大学生对税收的理解停留在知识层面,更应该要使纳税意识根植到内心,在高校对大学生的教育过程中要注重加强对大学生更深层次的道德规范教育,使其清楚地认识到纳税不仅是公民必须要遵循的义务,也是公民应该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是爱国守法,恪守道德的体现。

参考文献

[1]张玉萍.浅谈完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制度的思考[J].中外企业家,2020,(12):674.

[2]刘文龙,唐金萍.新时期我国纳税遵从度提升研究[J].牡丹江大学学报,2019,(06):12-14.

[3]个人所得开始自行纳税申报[J].中国税务,2019,(32):421.

基金项目:云南师范大学科研训练项目基金。

作者简介:阮诗翎(1999-),女,云南丽江人,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生,研究方向: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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