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第三十五次主席会议决定 省政协十二届十八次常委会会议2 月23 日召开 叶冬松主持并讲话
2021-03-22张鸿宇
乡音 2021年2期
2 月3 日,省政协十二届第三十五次主席会议召开,审议关于召开省政协十二届十八次常委会会议和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研究省政协主席会议2020 年下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办公厅、各专委会2020 年工作总结和研究室关于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情况的报告,研究省政协2020 年度优秀调研报告、优秀社情民意信息、好提案评选结果,审议2020年度省政协常委、省政协委员履职情况报告和省政协委员视察考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政协主席叶冬松主持并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省政协十二届十八次常委会会议的决定、议程(草案)、日程,听取了常委会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省政协委员调整增补意见的说明、省政协专委会副主任任免名单(草案)的说明。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召开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议程(草案)、日程(草案),省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及报告人名单(草案)、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及报告人名单(草案),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听取了大会发言准备情况的汇报和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省政协十二届十八次常委会会议于2 月23 日召开。会议建议,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于2 月25 日在石家庄召开。
会议强调,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开好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意义重大。思想认识要再提升,筹备工作要再细致,防控措施要再落实,组织协调要再完善,沟通联络要再加强,任务责任要再压实,确保会议圆满成功。
冉万祥、陈书增分别作有关人事事项说明,梁田庚、沈小平、孙瑞彬、曹素华、葛会波、卢晓光、边发吉、苏银增、王宝山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