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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发展与文化消费的互动关系研究

2021-03-21罗正芳

福建商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文旅文化产业消费

罗正芳

(广西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广西 南宁,530004)

新时代下,居民消费需求不断升级,产业融合成为供给创新的重要手段。文化和旅游一直以来都是密不可分的两个产业,“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二者互相联系、互相影响。文旅融合的产业发展趋势下,文旅新业态不断涌现,厘清文化和旅游系统各要素间的关系,可以有效形成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全面融合的针对性建议。

一、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一)文旅融合

文旅融合是指文化、旅游产业及相关要素之间在政策的支持下,相互渗透、交叉汇合或整合重组,逐步突破原有的产业边界或要素领域,彼此交融而形成新的共生体的现象与过程[1]204,其本质是文化和旅游通过产品融合、业态生成、要素集聚,在共同市场中实现价值耦合[2]30。在中国情境下,文旅融合正式开始于文化部和旅游部的合并,但在此之前,文化和旅游就已经通过各种途径不断交融,这一过程是持续渐进的[1]204,经过多年的发展,文旅融合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走向更深层次的实体化,已经成为文化和旅游产业研究不可忽视的背景之一。

文旅融合并非空穴来风,文化和旅游存在不可替代的融合发展逻辑。一方面,文化和旅游有着很强的相互依附性[3]95,文化通过增强旅游核心吸引力、游客体验感及获得感等途径为旅游铸魂魄,促进旅游高质量发展,旅游则通过推动文化复兴、传承、保护与创新等为文化添活力;另一方面,文化和旅游还有着坚实的融合基础,二者的目标都是带给人良好的精神体验[3]94,在形态上相融、产业上相通、业态上相连、功能上相关[4]99。范建华[5]等认为旅游产品的生产本质上就是文化产品的生产,旅游消费本质上也是一种文化消费。文旅融合的理论逻辑奠定了两个系统内部各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基础。随着文旅融合的逐步推进,学者们对于文化和旅游关系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传统的“文化为魂、旅游为用”观念逐渐没落,文化和旅游相互赋值、共生发展[2]34成为许多学者更为认同的观点。

综上所述,随着文旅融合实践的不断推进,对文旅融合的相关研究也在不断深入,文旅融合的基本概念逐步完善、融合逻辑逐渐清晰、关系认知渐趋科学,文旅融合已经成为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内部各要素间关系研究的起点。

(二)文化消费与旅游

国外文化消费的理论研究始于20世纪中期,国内则是在1985年首次提出了“文化消费”的概念,狭义的观点认为其主要是对文学艺术的消费,广义的观点则认为是对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消费[6]。在我国,伴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达成,人民生活水平实现了质的飞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愈发强烈。文化消费,特别是阅读、旅游等发展性文化消费成为提升主观幸福感的主要推动力[7]。文化消费逐渐呈现出多样化、个性化、高端化、线上化等一系列特征,发展势头强劲。文化消费属于经济(物质)和文化(精神)两个领域的交叉概念[8],文化消费是经济对文化的利用,同时文化也依托于经济而存在,二者在市场的作用下,寻求相互契合。文化经济效益的激发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而旅游业恰可以在经济与文化二者之间构建起关联,成为与文化、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产业[9]。旅游业本身也是一种经济性很强的文化事业,兼具物质和精神消费的特性。已有研究表明文旅融合与文化消费具有双向促进作用[10],但关于文化消费与旅游发展关系的直接研究较少,学者们大多研究旅游发展中文化的作用、异化以及文化消费的边界等问题。

总体来看,学者已经从文化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等角度探讨了文化和旅游两个产业的关系,定性和定量的研究方法皆有运用。但是,文化和旅游是两个相互关联的系统,从系统论角度来说,两个相互关联的系统,其内部各因素之间也应该存在相互作用,而现有这方面的研究仍然较少。同时,文化消费研究历史较长、研究内容也较为广泛,近年来,在旅游情境下研究文化产品的消费也逐渐得到关注,良性的文化消费对旅游发展的促进作用得到了肯定,但主要研究仍集中在旅游发展中文化消费的作用、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上。本文基于文旅融合理论,着眼于文化消费这一要素,对旅游发展与文化消费的互动关系进行具体探讨,以期进一步完善相关研究。

二、模型构建及数据来源

(一)模型构建

为考察旅游发展(TD)和文化消费(CC)之间是否存在双向促进的作用,构建联立方程模型:

TDt=a0+a1CCt+a2inft+a3nett+ut

(1)

CCt=b0+b1TDt+b2cigt+b3nett+vt

(2)

其中,a0~a3、b0~b3为待估参数,ut和vt是方程的随机误差项。模型的控制变量包括:(1)互联网发展水平(net)。在大数据时代,互联网已经成为产业发展与转型的重要依托。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AR等依托于互联网的高科技,产业可以实现生产效率的显著提升,同时以互联网技术为媒介,产业间的壁垒也不断被削弱,产业融合形式不断创新。(2)文化产业聚集度(cig)。文旅融合背景下,文化产业有明显的聚集倾向。地区文化旅游的发展通常是将分散在地区内部的各种文化要素通过各种方式集中在同一片区域内,进行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同时衍生出文化产品设计、生产、销售等环节,如各类民族村寨、文化产业园区等。这样就形成了文化产业的聚集,对地区文化消费水平也形成了带动作用。(3)基础设施(inf)。基础设施是旅游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交通提升旅游目的地的可进入性,住宿、餐饮等旅游配套设施则与旅游目的地承载力密切相关,是为游客提供各类服务的基础。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升级已经成为旅游发展质量提升的重要手段。

(二)数据来源

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选取2014—2019年31个省市(不含港澳台地区)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相关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中国旅游统计年鉴》以及各省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各变量指标说明如下:(1)旅游发展(TD)采取分地区旅游总收入进行衡量,文化消费(CC)用分地区城镇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进行衡量[11]100,这两个指标都能直观简单地展现旅游发展和文化消费水平。(2)互联网发展水平(net)参考胡森林[12]等的研究,用各地区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与年末常住人口数的比例来衡量。(3)基础设施(inf)通常属于固定资产投资范围,因此采用分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来衡量基础设施发展水平[13]82。(4)文化产业聚集度(cig)的测量方法通常包括基尼系数、赫芬达尔指数、信息熵等,参考郭新茹[13]82等的研究,采用区位熵来测度,计算公式为:

cigi=(cqi/qi)/(CQ/Q)

(3)

其中,cigi表示i地区文化产业聚集度,cqi表示i地区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数,qi表示i地区总从业人员数,CQ表示全国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数,Q表示全国总从业人员数。

对各个变量的原始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由于各变量之间量纲的差异,变量数值差距较大,因此在进行分析前,需要对各变量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

三、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 31省旅游发展与文化消费互动关系分析

由于联立方程模型包含多个相互关联方程,若采用单一方程估计法,会忽略各方程之间的联系,因此,采取三阶段最小二乘法,将所有方程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估计,结果如表2所示。

1.旅游发展方程估计结果分析。由表2可知,文化消费、基础设施和互联网发展水平对旅游发展都具有促进作用。首先,文化消费在10%的水平上对旅游发展有显著的促进作用。文化消费的提高是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提升的表现,而从经济上来说,旅游不属于生活必需品,它是能满足人们对精神生活、自我完善和自我提升需求的产品。同时,在文旅融合背景下,研学旅行、红色旅游、遗产旅游等文化旅游产品不断涌现,旅游已经成为人们追求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方式,人们通过旅游进行文化消费的同时,也推动了旅游本身的发展。其次,在三个因素中,基础设施对旅游发展的促进作用最为明显,影响系数为0.179。可能的原因是:在旅游发展初期,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是旅游目的地可进入性、安全性的必要保障;在旅游发展中期,餐饮、住宿、娱乐、购物等各类配套基础设施的完善,能够有效延长游客在旅游目的地的停留时间,增加旅游消费;在旅游发展较为成熟的阶段,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则成为旅游目的地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目前智慧景区的打造就是旅游基础设施升级的典型表现。最后,互联网发展水平对旅游发展的影响系数仅为0.029,且并不显著,但在一定程度上仍能反映其与旅游发展之间的关系。新时代背景下的人民需求表现出显著的个性化特征,而互联网的发展帮助人们在智能终端上即可获取旅游目的地的相关信息,完成服务预定,并形成智能推荐,让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在旅游目的地建设上,互联网有效提高了目的地内部信息交流和协调管理水平,也是智慧景区建设的重要依托。因此,互联网仍是推动旅游发展的重要力量。

2.文化消费方程估计结果分析。由表2可知,旅游发展、文化产业聚集度、互联网发展水平均对文化消费水平具有显著影响。但是,旅游发展对文化消费产生了显著的消极影响,影响系数为-0.5,而目前的研究大多认为文化和旅游是天然的相互促进的作用,产生这一结果的原因可能在于,旅游发展和单纯的文化消费之间存在竞争关系。本文所选的文化消费指标是城镇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和娱乐消费支出,然而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通过旅游的方式进行这类支出,如通过研学旅行、参观博物馆等接受传统文化教育,而这部分支出可能更多地以旅游消费或收入的形式体现在国民经济核算之中,并未算入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和娱乐消费支出,这反而导致了旅游发展,而居民文化消费却增速放缓甚至被削减的现象。其次,文化产业聚集度是三个因素中对文化消费正向影响最高的,影响系数是0.424。从实际来看,文化产业集聚是文化产业发展的一大趋势,文化产业聚集对文化消费的拉动作用体现在:一方面,文化产业聚集有效促进了文化产业链的延长,扩大了文化产品的规模和种类,产业聚集带来的不同文化要素、行业的碰撞和交流也促进了文化产品的创新,产品质量也在竞争中不断提升,满足了人民不断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另一方面,文化产业的聚集其实也是本地文化在空间上的聚合,这就帮助文化进入了人们日常消费的地域范围内,拉近了文化与人民日常生活的距离,便于人民了解和消费文化产品。最后,互联网的发展对文化消费也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与互联网对旅游发展的推动作用一样,互联网作为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能够畅通人们对文化产品信息的获取渠道,让人产生文化消费的冲动。互联网时代催生的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等一批文化新业态已经逐渐成为文化消费的主要力量,人们足不出户便可进行文化消费,大大增加了文化消费意愿。同时,互联网扩大了文化产业在区域间的合作、示范和竞争效应,实现区域之间文化资源和产品的跨界融合,推动了文化产业的空间溢出和协调联动[11]100。

(二)分地区旅游发展与文化消费互动关系分析

考虑到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在对整体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又进行了区域异质性分析,参照杨春宇[14]等的研究,将31省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三大区域①,分别进行联立方程的三阶段最小二乘法估计,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东部、中部及西部地区旅游发展与文化消费互动关系的估计结果

东部地区:基础设施在1%的水平上对旅游发展产生显著影响,文化消费和互联网水平也对旅游发展起推动作用,但作用不显著。互联网发展及文化聚集能够对文化消费产生推动作用,旅游发展仍然对文化消费有消极影响,三者的影响均显著。东部地区经济发展基础较好,人民素质较高,文化需求更加旺盛,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度也更高,更多人通过旅游的形式进行文化消费,因此文化消费对旅游发展的推动作用虽不显著,却是三个地区中正向效应最强的。同时,东部地区文化设施较为健全,人民日常文化活动与消费也会更多,因此旅游发展对文化消费的削减效应会略弱于中部地区。良好的旅游发展基础也让互联网对其的加成不够突出,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如升级交通、景区配套等)作为近年来东部地区打造全域旅游、推动旅游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旅游发展的影响也更大。在东部地区区域合作背景下,文化产业聚集和互联网发展能有效发挥文化的空间溢出效应,推动区域内文化产业竞合发展,提升文化消费水平和质量。

中部地区:文化消费、基础设施和互联网发展对旅游发展有显著的推动作用,互联网发展和文化聚集对文化消费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旅游发展仍然对文化消费产生消极影响,方程对中部地区的解释力最强。中部地区虽然经济基础不及东部,但近年来也发展迅速,加上其旅游资源较丰富,靠近东部客源市场,完善的交通网络以及互联网发展带动相关宣传,更是让中部地区顺利打通东部客源通道,旅游业发展迅速。在文化消费方面,文化聚集和互联网发展主要是通过丰富文化产品、方便文化消费的方式来推动文化消费规模的扩大。旅游和文化消费的竞争仍然是导致旅游发展对文化消费产生消极影响的主要原因,再加上中部地区单纯的文化消费增长不及外地客源带来的旅游消费增长,使这一消极影响比东部地区更为明显。

西部地区:模型对西部地区旅游发展和文化消费互动发展的解释力较弱,旅游发展方程拟合效果较差,解释力不足,但也可以从中了解各变量间的大致关系,互联网水平和旅游发展对文化消费具有显著促进作用,其他因素的影响均不显著。在旅游发展方面,西部地区发展较为落后,消费力主要来自外地人员,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网发展能送来并留住游客,这对西部地区旅游发展至关重要,但其基础设施仍然处于完善阶段,智能化程度也较低,因此二者对旅游发展的带动作用出现了不显著的情况。由于经济发展基础较差、本地居民文化消费水平不高、文化产业发展不足,文化消费并未对旅游发展产生带动作用。在文化消费方面,旅游发展带来外地游客以及相关配套产业的发展,增加了本地文化产品的供给,因此反而对文化消费起到了带动作用;互联网的发展带来了网络文学、网络影视等可在线消费的文化产品,对基础设施不完善的西部来说,文化消费的提升较显著;西部地区文化产业发展较落后,产业聚集度较低,文化产业聚集对文化消费的带动作用尚未凸显,因此影响不显著。

(三)稳健性检验

联立方程的稳健性检验通常有三种:一是对数据进行双边缩尾;二是替换关键变量;三是改变样本周期[15]。本文选择前两种检验方法,结果如表4所示。在1%分位点对数据进行双边缩尾处理,发现回归结果基本与缩尾处理前的一致,系数正负未发生改变,大小差异较小,部分变量显著性水平有所提高,说明联立方程稳健。同时用旅游总人次(TPt)代替旅游总收入来衡量旅游发展水平,结果显示部分变量系数变动较大,但系数正负未改变,说明变量间的基本关系并未发生改变。综合两种检验结果,可以认为本文的联立方程是稳健的。

表4 稳健性检验结果

四、结论与讨论

整体而言,旅游发展与文化消费并非双向加成的关系,而是文化消费对旅游发展的单项促进,可能的原因是,文化消费和旅游发展在统计意义上可能存在替代关系。基础设施和互联网发展是旅游发展的重要外生变量,对旅游发展有促进作用;文化产业聚集度和互联网发展水平也对文化消费有显著的推动作用。旅游发展和文化消费的互动关系存在地区异质性,这主要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旅游发展阶段和特征、文化消费水平和来源相关。

本文的研究结论对于新时代我国文化和旅游产业进一步融合发展具有良好的启示。第一,旅游发展中,文化内涵的挖掘至关重要。文化能为旅游产品增添地方特色,推动旅游产品的创新,提升产品内涵。同时,旅游目的地文化还是旅游商品的重要素材,文化创意类旅游商品的设计与销售是打造旅游目的地品牌和提高二次消费的重要手段。因此,在我国居民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增加的背景下,目的地文化应当成为旅游开发与创新的重点突破对象,从目的地文化中挖掘和提炼要素,应用至旅游产品的设计中,或者将目的地文化与现代技术、现代文化相结合,开发形成文化创意产品,赋予其当代价值与功能。第二,文化产业链的完善和产品创新是提升文化消费的重要手段。文化产业聚集建立在一定的文化产业规模和文化产业链长度基础上。如今精神文化消费需求多样化、高级化、个性化的趋势愈发明显,高质量的文化产品离不开独特的设计、完善的服务以及得力的营销等。因此当代文化产业需要与其他产业不断地融合创新,充分延长产业链,通过多种形式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让人们无意识地成为文化产品的消费者,让更具文化内涵的产品成为人民的审美主流。第三,数字化和智慧化是未来文化消费和旅游发展的重要方向。在追求便利化、快捷化的趋势中,生产和消费的数字化、智能化也逐渐铺开,大众旅游和互联网的发展不断为旅游和文化消费提速,随着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数字化和智慧化将成为旅游和文化消费提质升级的良好助力。因此,对于文化消费来说,充分利用VR、人工智能等技术“活化”文化资源,生动形象地展现文化内涵和发展历史,创新线上文化消费产品,让人民随时随地都可享受高品质的文化产品,是当前有效扩大文化消费规模,提升文化消费质量的有效途径。对于旅游发展而言,智慧景区建设已经成为旅游产业质量提升的重要途径。而根据旅游者的各类需求,建设服务更为全面、使用更为便捷的综合性旅游智慧平台是其提升的重要方向;将更具科技感、现代感的技术应用到旅游产品的开发设计中,增强旅游产品的体验感和创新性,也是不可忽视的探索方向。

本文仅对旅游发展与文化消费的互动关系进行了初步探讨,未来研究可以考虑完善旅游发展与文化消费的测度体系,以及考虑其他外生变量的影响,提升方程估计结果的准确性,还可以对旅游发展与文化消费互动关系形成的原因及作用机制进行实证,增强结论的可靠性。

注释:

①东部地区: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共11个省份;中部地区: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共8个省份;西部地区: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共12个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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