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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1
《2021中国城市租住生活蓝皮书》发布:住房租赁市场迎来黄金十年
据新华网:近日,自如研究院携手新华网共同调研编撰的《2021中国城市租住生活蓝皮书》(下称《蓝皮书》)正式发布,由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姚景源、中国人民大学国发院城市更新研究中心主任秦虹、中国城市中心总工程师张国华、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会长李文杰联袂作序。《蓝皮书》调研显示,在“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一系列针对性政策指导下,目前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在推动租住产品矩阵化发展、居住服务水平提升、数字化技术赋能等方面已初步赶超世界水平。同时,随着人口流动带来的长租房需求增长,租客、业主的居住理念迭代,预计在2030年中国租房人口将达到2.6亿,住房租赁市场规模近10万亿元,迎来行业发展的“黄金十年”。
成都房地产预售资金支取比例上升5%,协调增加信贷投放额度
据中国网财经:2021年11月24日,成都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精准应对疫情冲击全力实现年度目标的通知》(简称《通知》),推出12条措施精准应对疫情冲击,促进企业稳产满产,确保完成年度目标,其中涉及房地产的部分一共有4条措施。《通知》显示,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一是提高房地产审批效率;二是鼓励项目加快上市销售;三是提高预售资金监管使用效率;四是协调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在项目主体结构工程完成四分之三以及主体结构封顶两个节点,监管额度内预售资金支取比例上限分别提高5%;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监管额度内预售资金支取比例可达到95%。
厦门:预售商品房交付且取得未欠工程款证明可撤销预售资金监管
据财经网:2021年11月15日,厦门市司法局就《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存入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纳入监管。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内初始留存资金额度按照预售项目工程造价及风险金(工程造价的20%)核定,后续留存资金额度按照预售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确定,以保证项目竣工。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取得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出具的未欠工程款证明,预售人可以向受托机构申请撤销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无锡:构建多样化住房供给体系
据澎湃新闻:2021年11月18日,《无锡市市区“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简称《“十四五”住房规划》)由无锡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按照《“十四五”住房规划》,到2025年,无锡要构建满足不同收入人群、不同居住形式、不同家庭结构的多样化住房供给體系,努力实现城镇住房发展水平稳步提高,房地产市场供需结构动态均衡并保持长期平稳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和宜居水平显著改善提升。
广州:房企不得以装修款等名义变相涨价,取证前不能收取定金
据《新京报》:2021年11月19日,“中国广州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自2021年12月20日起施行。该《办法》主要包括新建商品房交易、存量房交易、检查监督等内容。根据《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商品房预售方案,其中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开发建设时序、进度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时间,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是否移交政府,以及项目销售计划、销售方式、销售价目表、预售款专用账户设立情况、建筑工程设计总平面图等主要内容,如有变化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提交变更后的商品房预售方案。与此同时,在价格方面,《办法》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合理确定商品房销售价格,并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代理销售企业销售商品房,销售价格不得超过销售价目表价格,不得以装修款等其他名义变相涨价。此外,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诚意金、订金、定金等费用。
佛山:非居住存量房屋有望申请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据《广州日报》:近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了《关于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提出,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缓解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权属清晰的商业办公、酒店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申请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同时,要坚持政府政策支持,引导多主体参与,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改建后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由运营机构长期运营、只租不售,其单套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70平方米,以30~45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主要缓解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同时,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出租和运营管理全过程监督,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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