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玻璃行业排污许可证执法废气现场检查要点研究
2021-03-17黄健
黄 健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引言
由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的国家环境保护《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玻璃工业——平板玻璃》(HJ 856—2017)于2017年09月12日正式发布并实施,规范正文分: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产排污节点对应排放口及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方法、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自行监测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与执行报告编制要求、合规判定方法、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等十部分内容对平板玻璃行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地进行了规定并提出了相关技术要求。本文根据平板玻璃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结合执法要求提出平板玻璃行业企业现场执法废气检查的重点和要点,为企业自身守法和相关部门执法提供参考。
2 平板玻璃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的要求,平板玻璃制造业的实施时限为2017 年。截至2017 年底,全国已核发平板玻璃行业排污许可证143 张,覆盖22 个省、2 个直辖市(天津、重庆)、3个自治区以及新疆建设兵团。平板玻璃行业发证主要分布于河北省、广东省、山东省、安徽省、江苏省等省份,上述5省发证数量68张,占全国发证总数的47.56%。
图1 全国平板玻璃行业排污许可证分布
3 平板玻璃行业排污许可证执法废气现场检查要点
3.1 现场检查体系及要点清单
在固定污染物环境管理领域,排污许可制可称得上一剂良药,该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控制与监管污染物的排放。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是排污许可制实施的其中一步,而证后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是排污许可制度实施到位的关键所在。目前,各省的证后监管执法主要以排污许可证核发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方面为主,证后监管执法工作体系尚不完善,执法工作现状水平有待提高。
为了进一步改善平板玻璃行业排污许可证执法工作水平,提高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执法效力,本文基于对各地平板玻璃企业实施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案例的调研和分析,结合平板玻璃行业技术规范中对于废气排放的相关要求,归纳了平板玻璃行业排污许可证废气现场检查体系及技术清单,如表1所示。
表1 平板玻璃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体系及清单
3.2 废气排放合规性检查
3.2.1 排放口合规性检查
参照已经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有关单位需现场核实废气排放口(主要排放口和一般排放口)地理坐标、数量、内径、高度与排放污染物种类等与许可要求的一致性,根据《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1996〕470 号)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文件要求,检查废气排放口、采样口、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排污口标志登记证是否符合规范要求[1]。
核实原料破碎系统、备料与储存系统、配料系统、燃料供应单元(燃石油焦系统、煤气发生炉、贮油设施等)、液氨/氨水储存系统无组织排放源的管控要求与排污许可证的一致性。
3.2.2 排放浓度与许可浓度一致性检查
(1)采用污染治理措施情况。以核发的排污许可证为基础,现场核实玻璃熔窑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是否与登记事项一致,名称、工艺、设施参数等必须符合排污许可证的登记内容。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是否属于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进行检查,利用可行技术判断企业是否具备符合规定的防治污染设施或污染物处理能力。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废气污染治理措施不属于可行技术的,需在后续的执法中关注排污情况,重点对达标情况进行检查。
(2)污染治理措施运行情况。各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以及运行和维护情况。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①查看烟囱处的烟气温度判断旁路是否完全关闭。②查阅脱硫剂台账,核实使用量是否合理。查看脱硫剂系统风机电流是否大于空负荷电流。判断脱硫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启用。③查阅中控系统或台账等工作记录,检查静电除尘器电流、电压是否正常,以及布袋除尘器压差、喷吹压力等数据是否有异常波动及其原因,判断设施是否正常运行。④查看电场数量,判断运行电场数量的比例是否正常。⑤查看烟温是否达脱硝反应窗口温度,烟温低于催化剂要求时无法保证脱硝效率。⑥检查正常工况下,实际喷氨量与设计喷氨量是否一致判定脱硝设施是否正常运行。⑦检查脱硝设施运行参数的逻辑关系是否合理,如入口氮氧化物变化不大的情况下,还原剂流量与出口氮氧化物浓度呈反向关系;负荷较低、烟温达不到脱硝反应窗口温度时间段曲线中出口氮氧化物浓度是否与入口浓度基本一致(由于还原剂停止加入,出口氮氧化物浓度会逐步上升至与入口氮氧化物浓度一致)。通过DCS实时数据和历史曲线判别还原剂流量、稀释风机或稀释水泵电流是否正常。⑧现场检查无组织管控措施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原料破碎系统、备料与储存系统、配料系统、燃料供应单元(燃石油焦系统、煤气发生炉、贮油设施等)、液氨/氨水储存系统的密闭情况以及切换备用设备时的运行情况。
(3)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许可浓度要求情况。各主要排放口和一般排放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NO2计)、氯化氢、氟化物(以总F 计)、烟气黑度(林格曼,级)等污染物浓度是否低于许可限值要求。
排放浓度以资料检查为主,通过登录平板玻璃行业在线监测系统查看废气排放口自动监测数据,结合执法监测数据、自行监测数据进一步判断排放口的达标情况。
3.2.3 实际排放量与许可排放量一致性检查
实际排放量为正常和非正常排放量之和。根据检查获取废气排放口有效自动监测数据,计算废气有组织排放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实际排放量,进一步判断是否满足年许可排放量要求[1]。在检查过程中,对于应采用自动监测的排放口或污染物而未采用的企业,实际排放量采用物料衡算法或产排污系数法核算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且均按直接排放进行核算。平板玻璃行业排污单位如含有适用其他行业排污许可技术规范的生产设施,废气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为涉及的各行业生产设施实际排放量之和。
3.3 环境管理合规性检查
(1)环保设施自行监测情况。主要核查排污单位是否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平板玻璃工业》(HJ 988—2018)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废气监测制度,以及是否自行监测废气的产生情况,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确定监测的点位、因子与频次。尤其是废气自动监控设施的检查,包括从废气采样及预处理单元、分析单元、公用工程等单元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17)[2]、《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 76—2017)[3]、《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环办〔2012〕57 号)》等标准和相关文件的要求[1],结合在线监测实施的运维记录,核查废气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联网以及定期校核等运行维护情况、废气污染因子在线监测数据的达标情况等。
(2)环境管理台账落实情况。主要检查企业环境管理台账的执行情况,包括是否有专人记录环境管理台账,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内容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以及记录频次、形式的合规性。重点检查产生废气的生产设施的基本信息、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基本信息、废气监测记录信息、运行管理信息和其他环境管理信息等。
(3)执行报告报送执行情况。查阅排污单位执行报告文件及上报记录。检查执行报告上报频次和主要内容是否满足排污许可证要求。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玻璃工业—平板玻璃》执行报告频次要求,分年度执行报告、半年执行报告、月度/季度执行报告。
(4)信息公开落实情况检查。主要包括是否开展了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主要核查信息公开的公开方式、时间节点、公开内容与排污许可证要求相符性。公开内容应包括:颗粒物、SO2、NOx实时排放浓度、自行监测结果等。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绿色发展理念的引导下,排污许可制的建立与实施是强化排污者责任的重要举措,相关单位应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效地管理污水排放,为改善环境质量贡献自身的力量。作为重点行业之一的平板玻璃行业要带头适应新的环境管理制度及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按照“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要求进行自我管理。同时,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加强排污许可证的证后监管力度,促使排污单位提高主动守法意识,自觉履行环保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