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滞后原因与提升对策
2021-03-16胡双发
胡双发
(贵州财经大学,贵州 贵阳550025)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从2020年到2035年,要使人民生活更为宽裕,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贵州人民的共同富裕,难点在于农村居民的共同富裕。近年来,随着中央惠农政策的逐步落实以及精准扶贫战略的深入实施,贵州农村经济发展获得了强劲动力,内生发展能力日益增强,步入了持续快速发展轨道,农村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数量逐年大幅减少,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水平逐年大幅提高,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和消费水平差距也逐渐缩小。2016年,贵州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了8,000元的重要关口,达到8,090.28元,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2017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到8,869元;2018年,提高到9,716元。但是,按照不变价格计算,贵州农村居民人均9,716元的可支配收入只是小幅超过了全面小康水平的标准,与共同富裕的标准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滞后成为新时代制约贵州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经济学常识告诉我们,消费是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也是拉动经济发展的最大力量。促进新时代贵州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实现贵州与全国同步富裕,需要充分激发贵州农村居民消费需求,挖掘农村居民消费潜力,提升农村居民消费水平。
本文运用2011~2018年全国和贵州以及2018年西部省(区、市)的统计数据,全面分析和判断贵州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滞后的现状,剖析贵州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滞后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提升贵州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具体对策建议,以期为学者们进一步研究贵州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滞后及提升问题,为贵州省各级政府出台激发农村居民消费需求、提升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政策措施提供参考。
一、贵州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滞后的现状
消费水平即生活水平,是指消费者个人或家庭在某一时期所消费的消费资料和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衡量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高低,不能仅以恩格尔系数指标作为标准,应采用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差距、恩格尔系数、农村居民实物和服务消费结构层次等多个指标综合衡量。根据这些指标的统计数据综合判断,贵州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仍然严重滞后于全国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也低于西部地区多数省(区、市)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
(一)贵州农村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较低,与全国和西部多数省(区、市)的差距较大
人均消费支出是指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居民在一定时期(通常为1年)内平均每人用于满足生活需要的货币支出,包括购买实物消费资料和服务消费的货币支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不包括农村居民自己生产且用于自己消费的粮食、蔬菜和水果等非商品性消费)的多少,虽然不能非常准确地反映但能够在较大程度上反映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水平的高低。因为,在各种消费资料价格基本稳定的条件下,农村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越多,意味着能够购买相同质量的消费资料和服务的数量就越多,因而实际消费水平就越高。
1. 贵州农村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远低于全国农村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
表1中的数据表明,从2011年到2018年,贵州农村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从3,456元提高到9,170元,提高了5,714元,提高幅度高达165.34%。同期,全国农村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从5,912元提高到12,124元,提高了6,212元,但提高幅度只有105.07%。2012年到2018年,贵州农村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总体上呈现大幅增长态势,各个年份分别比上年增长12.90%、21.49%、25.95%、11.30%、13.37%、10.17%和10.50%,每年的增幅都超过了10%,其中增幅最高的2014年接近26%;同期,各个年份全国农村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12.62%、12.42%、12.00%、10.00%、9.83%、8.14%和10.67%,每年的增幅都低于13%,其中增幅最低的2017年只有8.14%;除2018年增幅比2017年有大幅提升外,2012年到2017年都呈逐年下降趋势。虽然各个年份贵州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增幅均高于同年度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增幅,但贵州农村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远远低于全国农村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分别只有同年份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58.46%、58.61%、63.33%、71.22%、72.05%、74.36%、75.76%和75.64%;虽然相对差距逐年缩小,但是绝对差距和相对差距仍然较大;各个年份的绝对差距都超过了2400元,而且从2014年到2018年,绝对差距又逐年扩大,2018年的绝对差距达到最大值,多达2,954元;相对差距最小的2017年,贵州农村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也低于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76%,或者说全国与贵州农村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之比高达1.320∶1。目前,贵州各种消费资料(商品房除外)和服务的价格与全国各地各种消费资料和服务的平均价格差距不大,因此,贵州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远低于全国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
表1 2011~2018年贵州与全国农村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 单位:元
2.贵州农村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也低于西部地区多数省(区、市)农村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
如果说贵州与全国的可比性不大,那么贵州在西部省(区、市)中的排名则能充分说明问题。贵州农村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不仅远远低于全国农村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而且在我国西部地区12个省(区、市)中也处于较低水平。表2中的统计数据表明,2018年,在西部地区12个省(区、市)中,贵州农村居民的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只高于云南、甘肃和西藏三省区农村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位居倒数第四,低于西部地区其他8个省(区、市)农村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比西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最高的四川省的12,723元少3,553元或少27.93%。目前, 西部地区各个省(区、市)各种消费资料和服务的价格差距较小,因此,贵州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也低于西部地区多数省(区、市)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
表2 2018年西部地区贵州等12个省(区、市)农村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 单位:元
(二)贵州城乡居民消费支出的相对差距较大,大于全国及西部多数省(区、市)
城乡居民消费支出差距是指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差距,包括绝对差距和相对差距两个方面。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绝对差距是指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之差,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相对差距是指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之比。在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一定以及城乡消费资料和服务价格基本稳定的条件下,城乡居民消费支出差距的大小,直接反映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差距的大小,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高低,城乡居民消费支出的差距越大,意味着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就越低。
1. 贵州城乡居民消费支出的相对差距大于全国城乡居民消费支出的相对差距
表3中的数据表明,从2011年到2018年,贵州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相对差距呈现逐年缩小态势,从3.285∶1下降到了2.267∶1;但是绝对差距却呈逐年扩大态势,从7,897元扩大到了11,618元。同期,全国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相对差距也呈逐年缓慢缩小态势,从2.546∶1缩小到了2.154∶1;绝对差距也呈逐年扩大态势,从9,137元扩大到13,988元。各个年份虽然贵州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绝对差距都小于同年份全国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绝对差距,但是贵州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相对差距却大于同年份全国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相对差距。因此,从城乡居民消费支出的相对差距看,贵州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低于全国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当然,应该看到的积极变化是,贵州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相对差距与全国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相对差距的差距正在不断缩小。2011年贵州和全国的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相对差距分别为3.285∶1和2.546∶1,贵州比全国大29.02%;到2018年贵州和全国的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相对差距分别下降到2.267∶1和2.154∶1,贵州只比全国大5.25%。
表3 2011~2018年贵州与全国城乡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及其差距 单位:元
2. 贵州城乡居民消费支出的差距也大于西部多数省(区、市)城乡居民消费支出的差距
贵州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相对差距不仅大于全国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相对差距,而且也大于我国西部地区绝大多数省(区、市)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相对差距,贵州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绝对差距也大于西部地区绝大多数省(区、市)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绝对差距。表4中的数据表明,2018年,在西部地区12个省(区、市)中,贵州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相对差距为2.267∶1,仍处于较大状态,小于西藏自治区的3.090∶1,略小于新疆、甘肃和云南,位居第五,大于西部地区其他7个省(区、市)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相对差距,比西部地区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相对差距最小的四川省的1.846∶1大22.81%;当然应该看到,2018年贵州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绝对差距在西部省(区、市)中比较小,只有11,618元,小于西藏、新疆、甘肃、青海省、云南、重庆、陕西和内蒙古的绝对差距,位居第九,只大于广西、宁夏和四川3个省区的绝对差距,比西部地区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绝对差距最小的广西的9,542元多2,076元或大21.76%。因此,从城乡居民消费支出的差距看,贵州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也低于西部地区多数省(区、市)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
表4 2018年西部地区贵州等12个省(区、市)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其差距 单位:元
(三)贵州农村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仍然较高,高于全国及西部多数省(区、市)
恩格尔系数是指一个国家的居民或家庭一定时期(通常为1年)内的食物性支出在消费支出总额中所占的比重,是目前国际上通用的衡量和比较一个国家的居民或家庭消费水平高低的主要指标。一般来说,恩格尔系数越高,居民或家庭的生活就越贫困;反之,恩格尔系数越低,居民或家庭的生活就越富裕。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了一个可供参考的衡量标准,即恩格尔系数在0.59以上为生活贫困,介于0.59~0.50之间为温饱,0.50~0.40之间为小康,0.40~0.30之间为富裕,低于0.30为生活最富裕或非常富裕。但是,恩格尔系数存在一定的缺陷或片面性,不能全面准确反映和比较不同国家之间和同一国家的不同地区之间居民或家庭的实际消费水平的高低。因为,恩格尔系数只是片面地从货币或价值的角度来反映食物性支出在消费支出总额中所占的比重,没有考虑不同国家之间和同一国家的不同地区之间消费资料价格水平差异,事实上,不同国家之间和同一国家的不同地区之间各种消费资料的价格可能存在较大差异。例如,甲地区的食物性消费资料的价格较低,但其他方面消费资料的价格较高;乙地区的食物性消费资料的价格较高,但其他方面消费资料的价格较低,那么在消费支出总额相同的条件下,甲地区居民或家庭的恩格尔系数就会低于乙地区居民或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但甲地区居民或家庭的实际消费水平可能低于乙地区的居民或家庭。因此,恩格尔系数不能作为衡量和比较不同地区之间居民或家庭消费水平高低的唯一指标甚至主要指标,只能作为从货币或价值的角度反映和比较不同地区之间居民或家庭食物性支出在消费支出总额中所占比重的指标。
1.贵州农村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高于全国农村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
表5中的统计数据表明,从2011年到2018年,贵州农村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呈现逐年小幅下降趋势,从0.477下降到了0.369;同期全国农村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也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从0.404下降到了0.301。2011年至2014年,贵州农村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均在0.40以上,2015年到2018年虽然降低到了0.40以下,但仍接近0.40;同期全国农村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只有2011年略高于0.40,2012年就下降到了0.40以下,到2018年下降到了0.301。从2011年到2018年,各个年度贵州农村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均高于同年度全国农村居民家庭,分别高0.073或18.07%、0.053或13.49%、0.053或14.09%、0.062或17.46%、0.067或20.24%和0.065或20.19%、0.068或21.79%、0.068或22.59%。根据恩格尔系数衡量,贵州农村居民的名义人均消费水平迈入了富裕阶段,但是实际人均消费水平仍处于小康阶段。因此,从恩格尔系数看,贵州农村居民的食物性支出在消费支出总额中所占的比重高于全国农村居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贵州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低于全国农村居民。
表5 2011~2018年贵州农村居民家庭与全国农村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
2.贵州农村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也高于西部绝大多数省(区、市)的农村居民家庭
贵州农村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不仅高于全国农村居民家庭,而且在我国西部地区12个省(区、市)中也处于较高水平。表6中的统计数据表明,2018年,在西部地区12个省(区、市)中,贵州农村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为0.369,仅低于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比较特殊的西藏自治区,位居第二,高于西部地区其他10个省(区、市),比西部地区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最低的陕西省的0.260高0.109或41.92%。西部12个省(区、市)中有9个省(区、市)的恩格尔系数低于0.35,其中有5个省(区、市)的恩格尔系数降低到了0.30以下。因此,根据恩格尔系数判断,贵州农村居民的人均消费水平在西部12个省(区、市)中明显处于偏低水平。
表6 2018年西部地区贵州等12个省(区、市)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
(四)贵州农村居民的实物和服务消费结构层次较低,仍然偏重于基本的生存消费
恩格尔系数指标不能全面准确反映和比较不同地区之间农村居民或家庭的实际消费水平的高低,需要结合其他衡量指标才能全面准确反映和比较,除了“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差距”两个指标之外,还需要“食物和服务消费结构”指标,实物和服务消费结构这个指标比其他三个指标更加重要。因为其他三个指标都只是从货币或价值的角度反映和比较农村居民或家庭的名义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只有实物和服务消费结构才能反映和比较农村居民或家庭的实际消费水平的高低。实物和服务消费结构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居民或家庭在消费过程中所消费的各种不同类型的消费资料和服务的比例关系。实物和服务消费结构的类型之一是生存资料、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的比例关系。实物和服务消费结构层次的高低,能够在较大程度上反映居民实际消费水平的高低。
表7中的数据表明,2017年,在八大类消费品中,贵州农村居民的人均食品烟酒支出在人均消费总支出中所占比重比全国农村居民高6.83个百分点,其他七大类消费品支出在消费总支出中所占比重均低于全国农村居民。其中人均教育文化和娱乐支出比重比全国农村居民低1.14个百分点或人均教育文化和娱乐支出金额比全国农村居民少379元,这既与贵州教育收费标准较低有关,也与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有关;人均医疗保健支出比重比全国农村居民低2.42个百分点或人均医疗保健支出金额比全国农村居民少457元,这既与贵州农村地区自然环境良好、气候凉爽、水和空气的质量较优、农村居民身体素质较好疾病较少有关,也与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有关。但是,医疗保健支出指标与其他消费支出指标的性质不同,人均医疗保健支出的多少是衡量消费水平高低的反向指标。因为,在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定的条件下,医疗保健支出越多,其他方面的消费支出就越少,意味着消费水平越低;反之,医疗保健支出越少,其他方面的消费支出就越多,意味着消费水平越高。因此,从人均医疗保健支出这个指标来看,贵州农村居民与全国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差距有所缩小。但总的来说,贵州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仍远低于全国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贵州省农村居民生存资料(包括吃穿住用方面的基本消费品)消费支出在总消费支出所占比重高达68.73%;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消费支出所占的比重只有31.27%。但是全国农村居民生存资料消费支出在总消费支出所占比重只有64.04%;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消费支出所占比重高达35.96%。贵州农村居民生存资料消费支出在总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比全国农村居民高4.69个百分点,仍然偏重于生存消费,因此,从实物和服务消费结构看,贵州农村居民的实际消费水平也低于全国农村居民。
表7 2017年贵州与全国农村居民八大类消费品的人均消费支出及其占比之差
从耐用消费品拥有数量来看,2017年末,贵州每100户农村居民家庭多数耐用消费品拥有数量也低于全国农村居民家庭。表8中的统计数据表明,在洗衣机、摩托车、家用汽车、彩色电视机、热水器、移动电话和电冰箱(柜)等七种耐用消费品中,只有洗衣机和移动电话两种耐用消费品,贵州每100户农村居民家庭的拥有量比全国农村居民家庭略多;其他五种耐用消费品,贵州每100户农村居民家庭的拥有量均比全国农村居民家庭少。其中,热水器少17.1台、彩色电视机少16台、摩托车少9.9辆、电冰箱(柜)少9.4台、家用汽车少6.5辆。移动电话和洗衣机属于低值或较低值耐用消费品,而家用汽车、彩色电视机、摩托车和电冰箱属于高值或较高值消费品。可见,贵州每100户农村居民家庭移动电话和洗衣机等低值或较低值耐用消费品的拥有量略多于全国,但家用汽车、彩色电视机、摩托车和电冰箱(柜)等高值或较高值耐用消费品的拥有量却比全国少得多。这些数据表明,与全国农村居民家庭相比较,贵州农村居民家庭的消费结构层次较低,仍然偏重于生存型消费,享受型和发展型消费仍显不足。
表8 2017年末贵州与全国每100户农村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及其差距
从上述四个维度综合判断,可以发现,贵州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仍然严重滞后于全国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也滞后于西部地区大多数省(区、市)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
二、贵州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滞后的原因
贵州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严重滞后于全国和西部地区大多数省(区、市)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导致贵州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滞后的主要原因有:农村居民科技文化素质低、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农村贫困和低收入人口比重仍然较高、消费观念保守和不合理、消费环境较差和社会保障水平较低等方面,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是贵州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严重滞后的最主要原因。
(一)农村居民科技文化素质较低
居民科技文化素质的高低决定其创业创新能力的强弱,居民的科技文化素质越高,其创业创新的能力就越强;居民创业创新能力的强弱又决定其收入的高低,居民的创业创新能力越强,其收入就越高。长期以来,贵州农村的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比较落后,农村小学和中学的办学条件如办学经费、师资水平等方面都不如贵州省城市的小学和中学,与西部地区大多数省(区、市)农村教育相比差距也较大,加上贵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导致贵州大多数农村居民接受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年限较短,科技文化素质较低。例如,2016年贵州省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仅8.11年;6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未上过学)人口占比高达9.70%,小学文化人口占比高达34.70%,初中文化人口占比高达35.90%,高中文化人口占比仅为10.90%,大专及以上文化人口占比仅为10.80%,初中及以下文化人口占比高达78.30%。由于城镇人口的人均受教育年限远高于农村人口,因此,可以推断贵州省的农村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低于8年甚至低于7年;6岁及以上人口中,初中及以下文化人口占比超过85%。农村居民由于科技文化素质较低,因此创业创新意识不强,创业创新能力较弱。科技文化素质较低的农村劳动力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一般不懂科学种植或养殖,从而导致农林牧渔产品的产量和品质不高,收入较低;科技文化素质较低的农村劳动力由于没有一技之长,外出打工只能从事比较简单的体力工作,因而工资收入较低。收入较低必然导致消费水平较低。此外,科技文化素质较低的农村居民,很难接受消费品的更新换代,阻碍了对高档消费品的需求,导致消费结构层次较低,主要表现为生存资料消费所占比重较高,从而制约了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
(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高低是决定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水平高低的最主要因素。近几年来,随着贵州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大幅提高。从2011年到2018年,贵州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从4,145.35元提高到9,716元,提高了5,570.65元,提高幅度高达134.38%;同期全国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从6,977元提高到14 ,617元,提高了7,640元,但提高幅度只有109.50%。贵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幅度虽然高于全国农村居民,但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仍远低于全国农村居民。例如,2018年,贵州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9,716元,比全国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14,617元少4,901元,即贵州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分之二。
贵州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仅远低于全国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而且在我国西部地区12个省(区、市)中也处于偏低水平。表9中的统计数据表明,2018年,在西部地区12个省(区、市)中,有10个省(区、市)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10,000元,只有贵州和甘肃两个省低于10,000元,贵州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位居倒数第二,比西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内蒙古自治区的13,803元少4,087元或少29.61%。贵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决定了农村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较少、消费结构层次较低,抑制了消费水平的提升。导致贵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长期较低的具体原因有:农村居民平均受教育年限较低创业创新能力较弱、可耕种土地数量少且比较贫瘠单产较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长期较低、农村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数量较多以及农村家庭平均人口数量较多等多个方面。
表9 2018年西部地区贵州等12个省(区、市)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单位:元
(三)农村贫困和低收入人口占比较高
目前,我国认定农村贫困人口的标准是2010年公布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300元(按不变价格计算)人民币,即每人每天低于6.30元人民币;按可比价格计算,2018年的农村贫困人口标准是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300元人民币,即每人每天低于9.04元人民币。根据这两个标准统计,2013年到2018年,贵州农村贫困人口的数量分别为745万人、623万人、493万人、372万人、280万人和155.12万人,农村贫困人口在农村人口中所占比重分别高达34.22%、29.60%、24.09%、18.74%、14.51%和8.21%;各个年度分别比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在农村人口中所占的比重高21.12、18.26、14.85、11.39、9.23和5.27个百分点,见表10。2015年到2018年,贵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人口分别为331.48万人、304.79万人、260.93万人和225.55万人。2013年,贵州农村贫困人口在农村人口中的占比高达34.22%,即每3个农村人口中就有1.027个是贫困人口,从2013年到2018末,虽然有近60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但是,这些脱贫人口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仍然较低,仍属于低收入人口。由于贵州农村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数量较多、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在农村人口中所占比重远远高于全国和西部大多数省(区、市),因此,贵州农村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大幅拉低了全省农村人口的人均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因而大幅拉低了全省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从而使贵州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严重滞后于全国和西部地区大多数省(区、市)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当然,我们应该看到,最近几年来,贵州精准扶贫脱贫的成效十分显著,农村贫困人口在农村人口中的占比已从2013年的34.22%降低到了2018年的8.21%,贵州农村贫困人口在农村人口中的占比与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在农村人口中的占比的差距也由2013年的21.12个百分点大幅降低到了2018年的5.27个百分点,按照这种贫困人口占比快速下降的趋势变化,贵州农村居民与全国农村居民同步富裕是完全能够实现的。
表10 2013~2018年全国和贵州农村贫困人口占农村人口的比重
(四)农村居民消费观念保守和不合理
消费观念是人们对消费的认识、观点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指导消费行为的理念,它影响甚至决定着人们的消费行为。贵州农村居民或家庭的消费观念存在保守和不健康的现象,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重节俭轻生活、重储蓄轻消费、重物质消费轻精神文化消费的传统观念非常强。“无债一身轻”和“量入为出”的消费观念在许多农村居民头脑中根深蒂固,许多农村居民难以理解合理消费与勤俭节约之间并不矛盾,许多家长为了满足子女未来上学或结婚、家庭成员看病、购买汽车家电以及养老等对大额资金的需要,崇尚简朴消费,重生存消费轻享受和发展消费,重物质消费轻文化消费,因而存在重储蓄轻消费的严重倾向。第二,重视后代教育、轻视自身提高的消费观念难以改变,大部分收入都用于子女接受教育方面。贵州农村家庭供养一个大学生学习4年,需要花费一个农民10年以上的纯收入。所以,农村居民家庭在消费时存在后顾之忧,要为子女储蓄教育费用。农村居民保守的消费观念抑制了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升级和消费水平的提升。第三,铺张浪费等不合理、不健康的消费观念普遍存在。贵州农村居民或家庭还存在许多不合理、不健康的消费现象,例如,大部分农村居民都非常看重面子,在婚丧嫁娶方面相互攀比讲排场,认为办得越隆重就越有面子。据调查,贵州农村居民家庭办一场普通水平的婚宴酒席至少需要花费3万元左右;在人情消费方面,农村“红白喜事”较多,农村居民经常要送礼金;部分农村居民相信封建迷信,不惜花费较多财物去求神拜佛、算命占卜和看风水等;许多农村居民喜欢打牌赌博,输掉了较多钱财。这些不合理、不健康的消费削减了农村居民家庭的正常消费支出,降低了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制约了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从而导致贵州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严重滞后于全国和西部地区大多数省(区、市)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
(五)农村居民购物和消费环境较差
居民的购物和消费环境也是影响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质量的重要因素。近几年来,随着农村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贵州农村地区的购物和消费环境大有改善,但是由于农村基础设施仍不太完善,导致大部分农村地区的购物和消费环境仍然较差,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质量的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包括农村道路、电网、自来水设施、卫星接收设备、邮电通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娱乐设施、农村信息平台等。贵州农村基层设施仍不太完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农村道路质量较差。贵州农村地区的交通状况持续改善,目前已经实现“县县通高速、乡乡通油路、村村通公路”,但是道路质量仍然较差,道路坍塌也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对大型家用电器的消费,因为即使有购买能力却运不回来。第二,农村通信质量较差。虽然所有建制村都通了宽带,但是偏远农村电视机和手机的信号非常弱甚至没有信号,因而制约手机、电视机等电器产品的消费。第三,农村用电成本较高。农村居民家庭存在大部分家用电器“买得起用不起”的问题。第四,农村商业网点较少。“买难”和“卖难”是贵州农村地区长期、普遍存在的两大难题,形成了“买大件到城里,日用百货赶大集,油盐酱醋找个体”的购物格局;在农产品销售方面,存在销售渠道不畅、运输时间较长、运输成本较高、利润较低的状况。第五,农村地区产品售后服务体系落后。缺乏商品维修服务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按期回访等售后方面的服务很难跟进,“三包承诺”形同虚设,维修费用高昂,影响了农村居民对部分家用电器产品的消费。第六,农村居民购买的工业品质量较差。农村市场上假冒伪劣商品横行,许多商贩常常向农村销售在城镇市场滞销的、质次价廉的商品,甚至销售已经过期的食品,获取高额利润。农村消费市场成为“销废市场”(销售废品的市场),农村的货架上经常会出现“六未核桃”“旺好牛奶”“康帅傅”“雷碧”等让人哭笑不得的山寨商品,小到食品日用品,大到家用电器,山寨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泛滥成灾,严重危害了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农村居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上述这些因素都严重抑制了农村消费品市场的扩大和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
(六)农村居民社会保障水平较低
社会保障体系,是指国家对遭遇风险的社会成员给予物质帮助的多种相互关联的制度和措施的总称。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健全,对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会产生较大影响。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较高的社会保障水平,能够消除农村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使农村居民大胆、放心消费,从而能够提高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贵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基本社会保障体系虽已建立,但是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影响,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农业生产保险等保障制度仍不健全,保障水平较低,不能满足农村居民的基本保障需求。农村居民由于收入较低,存在看病难、上学难等问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和因教致贫、因教返贫的现象普遍存在;农村居民需要独自承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农产品价格变动等各种风险。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保障水平较低,农村居民在消费上存在许多后顾之忧,不敢进行高消费,为了满足子女教育、家庭成员疾病以及天灾人祸等对大额资金的需求,会把部分收入甚至大部分收入用于储蓄,只能消费生存所需的基本消费品,因而严重制约了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
三、提升贵州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对策
贵州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滞后于全国及西部多数省(区、市)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将制约贵州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从而影响贵州与全国同步富裕目标的实现,因此,贵州省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滞后的问题,完善激发农村居民消费的体制机制、采取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激发农村居民消费需求,提升农村居民消费水平。针对贵州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滞后的现状与原因,本文认为,提升贵州农村居民消费水平,需要从以下六个方面综合施策。
(一)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居民科技文化素质
提升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根本途径是提升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提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重要前提是提升农村居民的就业创业能力,因而,首先需要大力发展贵州农村教育,提高农村居民科技文化素质。众所周知,治贫先治愚和懒,扶贫先扶“智”和“志”,大力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是治愚和懒、扶“智”和“志”,提高农村居民科学文化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的关键。因此,贵州省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农村教育的发展,制定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将有限的财力和人力资源优先用于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把集中在城市的优质教育资源分配一部分到农村地区,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师资队伍,提高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质量,大规模开展农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居民接受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比率,从而大幅提高农村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为农村振兴培养大批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高素质劳动者和实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大力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提高农村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既能够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从而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也能够改变农村居民保守落后和不健康的消费观念,增强农村居民的消费能力,促进享受型和发展型消费的发展,从而提高农村居民的消费层次,进而提升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
(二)加快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高低是决定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水平高低的最主要因素,因此,提升贵州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最主要途径,就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发展贵州农村经济,提高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为此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施策。第一,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鼓励农户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激活农户掌握的土地财产权,改变一家一户的联产承包体制,创立适合当地土地条件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是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第二,发展山地特色高效农业。贵州省的地形地貌属于典型的喀斯特地形地貌,结构特征为“八山一水一分田”,平均海拔较高、地貌类型复杂、气候立体特征明显、自然生态环境得天独厚,使农产品的品质优良。因此,贵州发展农业,要念好“山”字经、打好生态牌。因地制宜发展生态茶叶、中药材、果蔬菌等特色农产品,走出一条“一乡数品、一村一特”的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之路。这也是贵州农村地区将山地资源劣势转化为优势,推动农业发展,提高农村居民收入的必由之路。第三,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和电商产业。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链,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发展农村电商产业,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缩短农产品销售时间,降低农产品销售成本,从而提高农村居民的农产品销售收入。第四,发展乡村休闲体验旅游。贵州是自然风光、民族文化等旅游资源十分丰富且特色鲜明的省份,也是全国保留自然和人文生态最为原始古朴的省份。青山绿水、蓝天白云、鸟鸣虫叫、农趣美食,原汁原味原生态、民风民俗民族情,是贵州乡村休闲体验旅游资源的标配,适宜发展乡村休闲体验旅游。发展乡村休闲体验旅游,是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带动农村饮食、手工业和服务业发展,提高农村居民收入的有效途径。
(三)巩固提升精准脱贫成效,持续减少农村低收入人口
农村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数量多、在农村总人口中所占比重较高,是贵州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严重滞后于全国和西部地区大多数省(区、市)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最主要原因。因此,提升贵州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缩小贵州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与全国和西部地区大多数省(区、市)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差距,重要的一环是巩固精准扶贫成效,防止已脱贫人口再次返贫。例如,对于刚刚脱贫、收入仍然较低的农村人口,各级政府应出台更加优惠的财政、税收、金融和产业政策,巩固教育扶贫、乡村旅游扶贫、特色产业或特色农产品扶贫等方面的成效;对于收入较低的农村劳动力,免费为他们进行劳动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从而提高他们的劳动收入,防止已经脱贫的人口因病返贫、因教返贫和因灾返贫。通过采取这些政策措施,大幅减少低收入人口的数量,降低农村低收入人口在农村总人口中所占的比重,提高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
(四)转变农村居民消费观念,引导居民合理消费
针对贵州农村居民消费观念保守和不合理的问题,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利用多种宣传工具,对农村居民进行消费观念教育,引导农村居民转变消费观念。第一,引导农村居民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拒绝各种畸形消费和不健康消费,鼓励农村居民追求健康文明的物质消费和精神文化消费;同时让农村居民认识到勤俭节约与合理消费之间并不矛盾,促使农村居民把潜在消费转化为现实消费。第二,发展农村文化产业,引导农村居民转变重物质消费、轻精神消费的倾向,适当增加精神文化消费,使物质消费与精神文化消费和谐统一。第三,针对农村居民开展旅游宣传,引导农村居民适当进行旅游消费。第四,建立健全农村消费信贷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购买汽车、家电补贴政策,鼓励农村居民适当贷款购买汽车、家用电器等耐用消费品。通过上述几个方面的措施,激发农村居民消费潜力,提升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层次。
(五)改善农村购物和消费环境,提高居民消费质量
第一,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的商品流通体系。加强农村水电路网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业务,因地制宜地建立合适的农村超市等新型市场,完善农村售后服务网络。第二,开展农村居民商品知识和消费教育活动,尽可能多地向农村居民宣传介绍有关辨别真假伪劣商品的技巧和方法,增强农村居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第三,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和管理,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的监督宣传作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在农村市场上的流通。如果市场上杜绝了假冒伪劣产品,农村居民在消费时就消除了对产品质量的顾虑,消费水平和质量也就自然提升了。第四,引导企业根据农村居民的消费需求生产适销对路的质优价廉的商品,同时跟进售后服务,让农村居民的消费有服务保证,提升农村居民的消费质量。
(六)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提升贵州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需要消除农村居民在消费方面的后顾之忧,增强农村居民的消费意愿,促使农村居民大胆消费。为此,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进一步完善贵州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要为失地和失业的农村居民提供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提供基本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进一步提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扩大报销药品的种类范围,解决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做到应保尽保,防止农村居民“因病返贫”。逐步推进保障制度统一、保障水平恰当、互相协调以及互相补充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进而降低农村居民的预防性储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农村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解决农村居民“有钱不敢花”的问题,激发农村居民消费需求,挖掘农村居民消费潜力,从而提升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