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发展背景下的公共治理创新与社区治理研究
2021-03-16张涵清
张涵清
摘要:文章对协同发展背景下的公共治理创新与社区治理问题进行了探讨,分析了公共治理创新与社区治理之间的关系,介绍了公共治理新实践现状,提出了促进公共治理与社区治理协同发展的策略。
关键词:协同发展背景;公共治理创新;社区治理;实践现状;策略
中图分类号:D669.3;D632.1
进入现代社会,我国社区治理毋庸置疑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在复杂的社区治理环境下,依然存在着一系列的不安全隐患与不稳定因素,这就对社区治理构成了一定的威胁。基于此,社会各界必须协调起来,做好公共治理及其创新工作。事实上,加强公共治理创新有助于促進社区治理,而社区治理可以为公共治理创新提供基础,二者相辅相成。但我国公共治理领域仍然存在治理主体比较单一、治理方法滞后、对公共治理创新与社区治理的协同作用意识不强、缺乏统一的公共治理制度等问题。因此,如何妥善处理这些问题,值得思考。
一、公共治理创新与社区治理之间的关系
1.公共治理创新有助于促进社区治理发展
由于社区治理的长期稳定发展必须有一个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做支撑。因此,作为公共治理主体的政府单位,必须结合当前的社区治理环境及群众、社会组织的发展需求,选择科学的公共治理策略,提升社会稳定性。通过有效的公共治理创新措施,能够直接改善公共服务质量,同时对社会内各个体、团体之间的利益加以协调与区分,体现社会再分配的价值。在我国社区治理模式的背景下,本身大力依靠治理机制对资源加以分配,极易造成分配不均、社会贫富差距拉大的问题,进而对社区治理造成负面影响。而公共治理则能对这一劣势加以弥补,借助政府的干扰性力量,尽可能的维护社会公平,解决好治理对资源分配时出现的不均衡问题[1]。
2.社区治理为公共治理创新提供基础
公共治理不仅对于社区治理的正常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它同样也会受益于社区治理的作用。如果社区治理本身实力不强、秩序紊乱,公共治理要对各类资源进行合理分配与利用,就会缺少根基与支撑。事实上,正是因为我国社区治理在改革开放以来逐步获得了越来越多的活力,积累了大量的优质资源,才使得公共治理有可分配与利用的对象。由此可见,公共治理创新与社区治理二者是互为支撑、相辅相成的关系[2]。
二、公共治理创新实践现状分析
1.公共治理主体比较单一
如前文所述,开展公共治理工作,其一大任务便在于对多样化的社会资源进行合理调配、对各方利益加以协调。因此,公共治理涉及的对象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为了使其利益得到全面协调,就应该调动这些不同主体的力量,使其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工作中来。实际上,当前公共治理的责任主体始终局限在政府部门身上,创新工作不能得到各类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公共组织的支持与贡献。长此以往,就在社会公共治理领域引起了治理主体单一问题,整个治理水平的高低之间受到该主体能力与素质的影响[3]。
2.公共治理方法滞后
目前国内公共治理工作主要由政府单位完成,其治理工作的开展长期沿用传统模式。即借助强制性手段、采取强制性方式加以治理,这就使得治理模式相对僵化。在新的社区治理局势下,人们对公共治理的了解不断加深,也逐步产生了参与治理的热情,而政府单位如果不能转变思路,适当打开公共治理的格局,改变传统治理模式,就会限制公众参与治理的机会与空间。
3.公共治理创新与社区治理的协同作用意识不强
尽管步入现代社会,群众对参与公共治理工作形成了一定的认识与热情,但对于更高级的创新协同问题的了解却严重不足,这就使得公共治理的各要素得不到全面整合、其优势得不到全面发挥。具体来说,当前许多公共治理主体片面将社区治理作为唯一追求,地方官员也将其作为体现业绩的指标。其次,在参与主体的协调方面,因为当前公共治理领域依然将政府作为主导性力量,公众的参与严重受限,这就不利于发生各方利益主体在治理方面的协同作用。
三、公共治理与社区治理协同发展的策略
1.将法治思维贯彻到公共治理中
一直以来,我国政府作为重要力量,快速推动了公共治理工作的进行。但政府在引导公共治理工作持续进步的过程中,依然需要运用先进的法治理念与手段。在21世纪,依法治国,以法治代替人治,提高治理的公正性。在公共治理领域,政府应该转变公共治理思路,加强法治在公共治理中的建设,让公共治理有法可依,用法律保障公共治理的运作,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公共建设及水平提升提供法律保障。
2.完善公共治理监督制度
如前文所述,为了促进公共治理工作的高效展开,就必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发挥其主要的引导与规范作用。而在设计制度的过程中,需要关注公众群体的利益,做到一切从群众出发。而考虑到当前政府依然在公共治理领域承担着主要执行主体角色的现实,为规范政府行为,还应该建立与之配套的监督机制,满足群众对政府的监督、约束需求,以此更好地维护其自身利益,这也有利于提升政府的公信力与办事质量。此外,在公共治理制度内容得到完善后,还应该配备与之相关的监督员,可在社会范围内进行大范围募集,使群众在落实制度前,做好制度听证等工作,全面搜集公众对制度建设提出的各类意见,进而对制度做出必要的优化处理,提升群众对制度的认可度。
3.创新公共治理措施
公共治理工作能否得到落实,其落实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治理措施的科学与否。因此,相关的治理主体与参与方必须对措施进行合理设计。首先,采取的公共治理措施必须达到社区治理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其次,治理工作的范围必须拓展到整个社会公众层面,对公众利益与诉求给予最大程度的考虑。最后,治理措施必须具有可行性与创造性,它必须紧跟时代发展步伐,结合当前的实际发展问题对措施进行必要的创新与完善。
四、结语
综上所述,加强对协同发展背景下的公共治理创新与社区治理问题的探讨意义重大。相关工作人员需要明确公共治理创新与社区治理之间的关系及公共治理创新实践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公共治理与社区治理协同发展的策略,将法治思维贯彻到公共治理中,完善公共治理监督制度,创新公共治理措施,将社区治理机制引入到公共治理中,发挥非政府力量在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胡名政,付文丽,杨春白雪,付瀚漾.协同发展背景下的公共管理创新与经济发展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21(12):37-38.
[2]成晓萌.协同发展背景下的公共管理创新与经济发展分析[J].营销界,2021(03):29-30.
[3]成龙飞.协同发展背景下的公共管理创新与经济发展研究[J].侨园,2020(01):151.
210750051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