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建设项目对水土流失的影响
2021-03-16牛彦琴
牛彦琴
摘要:近年来,濮阳市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建设项目急剧增加,水土流失凸显。不少的开发商只顾眼前利益,一味地开发,以至破坏了开发地周边的土体结构以及植被等,从而导致了水土流失,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不便。本文就濮阳市建设项目中存在的水土保持问题做一个简单的探讨。
关键词: 建设项目 开发 水土流失 影响
中国分类号: S157
濮阳市位于河南省东北部黄河下游北岸,属黄河冲积平原的一部分,土体疏松。近年来,随着濮阳市人口的增长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生产建设和资源开发活动急剧增加,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现象凸显。
一、 濮阳市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状况和发展趋势
开发建设项目泛指工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建设中如土地开垦、水利工程、交通工程、自然资源开发等一切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的基本建设项目和生产项目。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是指在上述开发建设活动中造成的水土流失,随着濮阳市工业化、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问题已经引起关注。
二、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特点
1.流失类型和流失形式多样
随着濮阳市经济发展,建設项目类型多种多样,涵盖了国民经济建设的方方面面,如房地产开发、交通、电力、水利工程、城镇建设等。这些开发建设项目从施工建设到生产运行,其生产环节或不合理的人类活动,必然产生水土流失。
2.在空间上表现出明显的点、线、面特征,影响程度各异,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分布与工程项目本身的特点密切相关。它不是单一完整的自然单元或行政单元,可能是跨越多个自然单元或行政单元,以点、线、面中的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组合分布,这是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重要特点。
3.在时间上阶段性强,发生时间集中
濮阳市的建设项目,多为住宅区开发、公路兴建、水力工程开挖,在时间上阶段性强。这些建设项目,一般分准备期、建设期和生产运行期等阶段。不同性质的建设项目,在各个阶段造成的水土流失差异较大,有集中于建设期的,也有集中于生产期的。但由于施工期大面积扰动地面,产生或堆置大量松散弃土物质,水土流失集中于建设期的占多数。
4.水土流失量大,流失强度变化大
由于大型建设项目,像高速公路、成片住宅等,在施工过程中对地表进行了大量剥离和开挖,使具有肥力的表土损失殆尽,甚至剥蚀到心土层,植被和土壤几乎不存在,再加上所产生的不同于自然土壤的固体松散物质,引起的水土流失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水土流失,其水土流失量是自然水土流失量的几倍不等。
5.水土流失潜在性、可控性和预防性低
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危害,并非全部立即呈现出来,往往是在很多种侵蚀营力共同作用下,首先呈现其中一种或几种所造成的危害,经过一段时间后,其余侵蚀营力造成的危害才慢慢显现出来。如石油的开采等除扰动地面外,随着底层的原有结构被破坏和地下水的疏干,形成地面塌陷、植被退化,加剧了水土流失。
三、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影响因素
1.人为因素是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发生发展的主导因素
建设项目的土地开发、取土、兴修公路和铁路等人类活动对地表产生了剧烈的扰动,破坏了植被和水土资源,改变了地貌、土壤、植被等自然因素,它对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发生发展的主导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对自然因素的影响是显著的,加速了侵蚀的发生发展。
2.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发生发展的原动因素及从动因素
(1)降雨和风是原动因素
降雨是影响土壤侵蚀的最重要因素之一。降雨击溅、径流侵蚀、冲刷,极容易产生水土侵蚀。濮阳市地处北温带,属于(暖)温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风沙,夏季雨量大,降雨特别是暴雨往往是水土流失的首要因素。暴雨对修建的公路路坡极易造成冲刷,如果没有及时做好防护,极易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春季的干旱多风,也会造成土壤物质的损失。
(2)土壤和植被还有地貌地形和地质为从动因素
建设项目的人为活动破坏地表土壤结构和植被,使地表抗蚀能力下降。地表植被的覆盖影响侵蚀状况,可保护土壤免受雨滴的直接冲击。雨滴通过植被缓冲后到达土壤表面时大大降低,使雨滴的溅蚀作用减弱。同时覆盖物还会阻滞径流速度,减少径流量和径流速率,降低沟间侵蚀作用。开发建设活动清除地表覆盖物,降低林草覆盖度,造成大量的土地裸露,为水土流失创造了条件;而对土地本身的地貌地形和地质而言,如果地面坡度越大,径流速度越大,水流冲刷能力越强,水土流失就越严重。同样的如果开发地本身地质结构疏松,土体衔接不紧凑,那么加上开发人为的扰动时,则很容易诱发重力侵蚀,如边坡滑塌、塌陷等现象。
四、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对策
1.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管理与引导,修建公路必需有水保措施。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管,从项目的立项审批等环节把关,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认真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修复。
2.增强水土保持意识,强化社会各行各业对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宣传和监管,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土地扰动较大的区域修建有完善的水保设施,避免大片开发区的长期撂荒闲置。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水土保持工作,项目在规划设计阶段就充分考虑减少地表扰动,结合地形采用架空、地埋和梯级结构,尽可能减少挖填土方及土石方就地平衡;施工期间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做好水土保持临时措施,按高标准做好原有植被保护和复绿。
3.水土流失治理的理念要有新突破,走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误区,科学规划、统筹考虑,注重生态环境整治,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改善,实现人与环境和谐相处;在组织措施发挥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制定全面的综合治理规划,集中人、财、物处理好突出问题。抓好生态环境的源头治理,以政策为龙头,以利益为导向,吸引广大群众参与治理,通过建立多元化投入的新机制,加大水土保持治理力度,让广大群众自觉地成为治理水土流失的主体,更好地发挥综合效益,促进区域经济的良性发展,反哺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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