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接力”脱贫攻坚
2021-03-15郭梁陈荔
民生周刊 2021年3期
郭梁 陈荔
2020年12月28日至29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
党中央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绝对贫困问题解决之后,2021年工作重心转向乡村振兴,“五级书记抓扶贫”转向“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对于曾经的贫困县来说,5年过渡期,該如何开展工作,如何因地制宜发展产业,乡村振兴如何有机衔接、接力脱贫攻坚?这些都是各地主政者需要思考的问题。
本刊记者通过采访陕西、山西、四川、云南、甘肃、河北等多地脱贫摘帽的贫困县,对话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深度剖析其精准扶贫的经验,探究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计划、方向。每个地方特点不一,却又殊途同归,即实现农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