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公务员队伍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提升探析
2021-03-12王琦
王琦
近年来,我国洪涝、地震、爆炸等突发事件频发,且呈现形式多样化、成因复杂化的趋势,对公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威胁。基层公务员作为基层政府的主要力量,奋斗在解决突发事件前线,在看到其努力的同时,也暴露出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足的弱势。本文力图通过分析基层公务员队伍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从完善相关机制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应急学习培训、强化沟通协调技能四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促进基层公务员队伍应急能力提升。
一、基层公务员队伍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相关概念
1.突发事件。按照2007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具有以下特征:①时间地点突发性,即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都是不确定,无法提前预料;②过程不可预料性,即爆发后,事件演变速度快慢、演变方向趋势、应对措施能否起作用等非人员可提前预知和推测;③对象群体性,即受突发事件影响的对象是较大范围人群,非单个个体或小范围人群;④影响社会危害性,即事件会破坏社会正常生产和生活的秩序。
2.基层公务员。按照2019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而基层政权是指最低一级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政权。结合2018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可得出,基层政权的外延为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因此,本文将基层公务员定位为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工作的,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二、基层公务员队伍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存在的问题
1.应对突发事件前瞻性不足。在征兆或事件发生之初,缺乏警惕性,没有做好思想和行动上的准备,不注重现场调查研究,不能及时有效捕捉事件关键信息,导致无法快速做出正确的预测,不能防患于未然。如2015年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发生原因除公司无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法经营、违规储存危险货物外,还存在地方公务员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因素。
2.应对突发事件专业性不足。存在“不能做”、“不敢做”、“不会做”现象。“不能做”即没有应对突发事件的理论知识,不能提出适宜的工作思路;“不敢做”即缺乏应对突发事件的实践经验,缺乏决断力,不敢做出决策,错过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不会做”即工作敏锐性不高,不会对信息进行分析、加工与利用,凭经验做事,造成人力物力的损失和浪费。如在2015年庆安火车站枪击事件中,随着与事实不符的视频片段播出,公众在不明真相情况下偏信谣言,但庆安县政府采取消极态度不作为,没有给予任何回应辟谣,导致事件愈演愈烈。
3.应对突发事件沟通不畅。在处理事件过程中,部门、上下级间信息不对称,决策执行间矛盾,沟通渠道单一,时效性差,降低政府解决问题速率。没有在第一时间将真相告知公众,应对滞后,宣传平台影响小,加上网络负面信息泛滥,造成公众恐慌和紧张。此外,对于公众投诉和反应的问题,回复和解决不及时,增加公众对于政府的不满。如在2018年泉港碳九泄漏事件中,泉港区环保局对渔民投诉不重视,与海事局缺乏横向沟通,也没有将“碳九泄漏原因”等公众关心问题及时公布,并发布与事实不符的处理结果,导致公众负面情绪激增。
三、基层公务员队伍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缺乏科学的应急机制和流程。现有应急机制和流程内容上比较笼统,且不注重事前预警和事后总结,在制定后沒有对其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缺少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的意见、建议和规范的处理流程,基层公务员在开展工作时可参照执行程度低。职责分工不够明确,容易造成部门、上下级间职责交叉或职责空缺,产生相互推诿、扯皮现象,从而出现工作推进慢、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2.缺乏完整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应急培训在基层没有得到重视,理论培训次数少、形式枯燥、内容单一。没有系统、可执行度高的应急演练,演练形式化严重,使得基层公务员缺乏与应急相关的专业知识,或者对应急知识理论的掌握程度不高,不能在实际中灵活运用。此外,基层公务员队伍人才配置不合理,没有与其所承担工作相匹配的专业性人才。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没有专业人员能够结合属地实际给予准确、高效专业意见和指导。
3.缺乏有效的沟通技能和方式。缺乏对内和对外有效沟通。对内,部门、上下级间联动意识单薄,没有注重信息共享,资源整合不足,无法确保信息和决策传递一致性;没有结合实际对文件进行具体细化,仅机械性上传下达文件和命令。对外,缺乏危机公关意识,信息引导管理理念落后,没有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对新媒体新技术把控力弱,缺乏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倾向于单线向公众灌输信息,没有注重倾听公众声音,缺乏与公众沟通技巧。
四、基层公务员队伍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提升建议
1.完善相关机制体系。一是完善应急机制。优化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明确部门职责,加强联系合作。强化事前监测体系,规范监测标准,对可能造成突发事件或者扩大影响的因素,进行精准观测和研判。根据突发事件成因、类型和影响的不同,细化应急程序、措施,以清单或细则形式将政策措施标准化、简洁化。注意反复演练,以发现和改进不足,增进人员对于预案的熟悉程度。二是完善激励机制。通过正向激励与负向激励强化基层公务员处理突发事件能力。一方面,通过表彰、奖励金、优先晋升等方式进行正面强化,调动基层公务员工作和提升能力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批评、通报、免职等措施负方向强化,使基层公务员产生危机感,以杜绝此类行为发生。同时,还需要实事求是,考虑容错纠错机制,对在履职尽责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偏差失误,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处理或免责追究,鼓励大胆干事创新。
2.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一是做好摸底规划。在整个基层公务员队伍中开展排查摸底,通过自查自统、核查调研、分类整理等方式,了解其专业、能力和职责内应急工作掌握和了解程度,建立人才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各类应急人才队伍规模底数和现状。二是做好队伍建设。采取“专职+兼职”相结合的方式,既要找到理论和业务能力过硬的专业人员,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决断,为领导决策提供可操作性强的指导意见。又要建立合格兼职队伍,定期培养,一旦需要可迅速集中,参与到应急处置中,技术能力过硬地执行工作。三是规范选拔考核。专业性较强领域的领导干部选拔注重考察专业能力,着重看干部对口领域中干过什么、干成过什么,看干部在工作中体现出来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形成用专业人干专业事的鲜明导向。
3.提升应急学习培训。一是增强意识学习。通过外部培训和自身学习,提升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学习意识。增强危机意识,时刻保持警惕,面对突发事件保持冷静沉着;增强责任意识,主动履职担当,面对危险困难迎难而上;增强学习意识,正确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提升素质能力。二是增强理论学习。通过开发专题化、定制化课程体系,结合属地实际情况和当地频发的突发事件类型等,采取案例、现场教学等灵活多变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增强基层公务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分析、决策、执行、沟通和处理能力。三是增强实践能力。定期组织研判调研,开展多方交流讨论,在实践中锻炼基层公务员观察积累、收集信息和提炼信息能力。常态化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和实战水平。强调事后调查评估,提高反思总结能力。
4.强化沟通协调技能。一是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加强信息公开透明程度,及时在官方微博、微信平台、政务服务网站等正规通道,发布主流信息和观点,与公众建立顺畅的信息沟通渠道,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加强与新媒体的合作沟通,通过网络、移动端、数字电视等形式快速传播信息,扩展公众获取信息的宽度,了解民意,防止信息失真。二是强化联动共治技能。加强与辖区单位、物业公司、业委会、行业协会等各类组织联系合作,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突发事件舆论情况应对工作,加强信息共享,通过这些组织内部宣传渠道发布政府信息和收集公众意见、建议,形成互联互动的沟通和协作网络,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注重公共参与。鼓励公众加入突发事件的处理和监督工作中,通过吸纳公众、社会组织作为志愿者和工作人员,共同开展应急宣传,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深化宣传效果,消除公众对于政府的误解,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作者单位: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辦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