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的兵为何最能打?
2021-03-12谭保罗
谭保罗
《大秦赋》热播,我没有工夫去看它。但我们不妨说说战国的兵,到底谁最能打。战国最著名的兵来自三家:一是齐国,二是魏国,三是秦国。
他们各有特点,《荀子·议兵篇》对他们各自进行了评价,非常有趣。先说齐国。“齐人隆技击,其技也,得一首者,则赐赎锱金,无本赏矣。是事小、敌毳(音同“脆”,脆弱之意)则偷(苟且、敷衍之意)可用也,事大、敌坚则涣然离耳。”
大意是,齐国士兵注重技击,如果在战场上取得一个敌人首级,就会得到黄金赏赐。这种军队遇到很小的战事,很弱的敌人,侥幸可以一战。但遇到硬仗,强大的敌军,就会四散逃窜。
也就是说,齐国军队注重士兵的个人武功,士兵比较个人主义。这种军队花拳绣腿,对付小蟊贼可以,但不能和敌国打硬仗。因此,《议兵篇》对其评价是“亡国之兵”,认为用这样的军队去作战,和到集市上临时雇用工匠去打仗,战斗力没有什么区别。
对魏国士兵的评价稍好一些。“魏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服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中試则复其户,利其田宅。是数年而衰,而未可夺也,改造则不易周也。
这段话写魏国的精锐部队魏武卒,这是战国名将吴起统帅的部队,曾打得秦国丢盔卸甲。前几句写魏武卒装备精炼,军容华丽,士兵个人能力突出。比如“日中而趋百里”,从早上到太阳当头(日中),背上这么重的装备,还能走一百里,个个都是铁人三项的冠军选手。
但后面笔锋一转,指出国家养这样的军队是很沉重的负担:考试合格就要免除他家的徭役(中试则复其户),还要赏赐好的土地(利其田宅)。这些待遇,即使以后他体力衰弱不能打仗了,也不可以剥夺。于是,国家以后要重新补充兵员时,所能利用的资源就会显得不足。
秦国的处罚是残忍的,奖赏也是残忍的,无论处罚还是奖赏都是民众直接买单。但在这样的机制之下,国家所负担的成本却是最低的,战争潜力最强。
最后,《议兵篇》对魏武卒的评价是“危国之兵”,认为其带来的财政负担可能会让国家在某个时候陷入危困。
谈秦国之前,不妨总结一下齐国和魏国部队的问题到底在哪儿?至少有两点:一是激励方式不科学,缺乏“差别式”激励;二是过度强调激励,而忽视约束(处罚)。
比如,在评价齐国士兵时,《议兵篇》特别提到“无本赏矣”。所谓“无本赏矣”,就是说不基于战事整体绩效(战争输赢或歼灭敌人重兵集团)进行奖赏,而是取到敌军一个首级就赏。这等于鼓励了战场上的个人主义。
魏武卒也一样。当魏武卒退休,国家固然要确保这些勇士安度晚年,但如果采取一种灵活的、分层的福利待遇,或许更能节省财政成本。比如,可适当将其部分土地收回,重新分给新入伍的士兵。但魏国国君好像太软弱,不敢这么干,他有点尊重产权。
当然,更重要的是齐国和魏国都过度侧重于激励,而忽视约束,而秦国则是激励和约束相结合。而且,其约束已到了残暴的地步。
《议兵篇》写到,“秦人其生民陿阸(è xiá ,狭隘之意),其使民也酷烈,劫之以埶,隐之以阨,忸之以庆赏,酋之以刑罚,使天下之民所以要利于上者,非斗无由也。”这句话生僻字太多,但不难理解,就是说用超强度的刑罚迫使人民作战,否则重罚不贷;当然,也有奖赏,比如“五甲首而隶五家”,取了五个敌人首级便可以役使另外的五家人。
总之,秦国的处罚是残忍的,奖赏也是残忍的,无论处罚还是奖赏都是民众直接买单。但在这样的机制之下,国家所负担的成本却是最低的,战争潜力最强。
你看,秦国多聪明,齐国和魏国太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