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白皮书(节选)
2021-03-12
实现充分的人权是人类长期追求的理想,也是包括新疆各族人民在内的全中国人民长期为之奋斗的目标。长期以来,中央始终高度重视新疆工作,采取切实有力举措,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保障各族人民的基本权利。
民族区域自治为民族团结提供制度保障。1955年,新疆总人口511.78万人,2014年增长至2322.54万人,其中少数民族1463.04万人,占总人口的63%。自治区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特别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在小学至大学的各类学校教育中均设置民族团结及民族知识教育课程。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自1983年开始,自治区先后召开了7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大力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个人,在全社会推动形成以维护民族团结为荣、以损害民族团结为耻的社会风尚。2009年,自治区颁布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进一步规范了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推动各族民众共同维护民族团结。2010年底,又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试行)》,积极引导各族民众加强交往交流交融,相互帮助;提倡各民族中小学生同校学习,同班上课。“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成为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思想保证。
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多民族共居的自治地方,也是全国唯一三级自治地方(区、州、县)俱全的自治区。自治区内设有5个自治州、6个自治县和42个民族乡。自治地方的各族人民共同选举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自治机关,行使管理本地区内部事务的权利。自治机关在历届人大代表组成以及干部配备上,坚持各民族平等参与、共同管理的原则。
选拔、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自治区通过培训学习、基层锻炼、异地交流、岗位轮换等多种形式,培养了大批各领域少数民族行政和专业技术干部。1955年,新疆有少数民族干部4.6万人,2014年增至41.7万人,占自治区干部总数的51.4%。自治区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录用国家工作人员时,对少数民族适当放宽条件,通过划定比例、定向招考、适当加分等政策,确保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进入公务员队伍。2009—2014年,自治区招录少数民族公务员占招录总数的比例从29.9%提高到48.3%。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得到特别支持。1992年开始,国家实施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采取培训、研修、交流、锻炼等多种方式,至2014年共培养了3917名新疆急需的中高层次少數民族专业技术人才。自2000年起,自治区设立“少数民族科技人才特殊培养计划科研专项资金”,支持少数民族科技骨干实施科技项目。新疆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由1985年的12.43万人增长到2014年的29.44万人,占全区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由34.43%增长到58.37%。
受教育权得到全面保障。1949年以前,新疆文化教育水平极低,普通民众基本没有受教育机会。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央支持下,新疆采取各种措施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从1949年到2016年,小学由1335所增加到3526所,中学由9所增加到1416所,中等职业学校由11所增加到167所(未含技工学校),普通高校由1所增加到41所。高校在校生由0.04万人增加到42.01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由0.20万人增加到23.51万人。累计培养普通高校毕业生102.21万人。基本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全覆盖,南疆3年学前教育、12年基础教育全覆盖。
2019年9月25日傍晚,一场“与祖国同框”歌曲快闪活动在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大桥举行,民众挥舞手中的五星红旗,高唱《我和我的祖国》等歌曲,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基础设施日趋完善。1978年,新疆仅有1个民航机场、9条区内航线。2014年,已建成运营16个民航机场,开辟了155条航线,通航总里程16万多公里,成为中国拥有机场数量最多,开通航线最长的省区。
人民生活明显改善。2014年至2019年,新疆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1%。建成农村安居工程169万余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56万余套,1000多万群众喜迁新居。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农牧区医疗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率均达100%,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7%。
健康权保障条件显著改善。新中国成立前,新疆医疗卫生事业落后,缺医少药,鼠疫、天花、霍乱等传染病肆虐,人民健康权利得不到基本保障。1949年只有医疗机构54个、病床696张,每万人拥有病床1.6张、医生0.19名。经过60多年发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医疗机构遍布城乡。截至2016年年底,已有各类卫生机构15721个,其中,各类医院707所,病床位14.45万张,医生5.1万人,护士5.6万人,每万人拥有医院床位数60.3张、执业医师21.2人,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创新开展全科医师与居民签约服务,乡村医生签约定点为农牧民提供医疗服务。卫生防疫机构从无到有,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城乡卫生防疫体系,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健康水平持续提升,人口死亡率由1949年的20.82‰下降到2016年的4.26‰,人均预期寿命从30岁延长至72.35岁。自2016年始,城乡居民每年可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民族语言文字广泛使用。根据宪法规定,国家在依法保障推行通用语言文字的同时,充分保障各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民族语言文字在新疆司法、行政、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社会公共事务等领域得到广泛使用。现有13家出版社使用维吾尔、汉、哈萨克、柯尔克孜、蒙古、锡伯六种语言文字出版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公开发行报纸110种,其中少数民族文字报纸52种。发行期刊200种,其中少数民族文字期刊120种。用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4种文字出版的新疆日报是中国使用文种最多的省级党委机关报。新疆电视台现有维吾尔、汉、哈萨克、柯尔克孜4种语言的12套电视节目,是全国播出频道、语种最多的省级电视台。
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中国政府1951年、1954年两次抢救性录制维吾尔十二木卡姆。上世纪60年代开始,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整理出版了包括柯尔克孜族史诗《玛纳斯》、蒙古族史诗《江格尔》等多种民间口头文学作品。编纂出版《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新疆卷》《中国民间歌曲集成·新疆卷》《中国民间故事集成·新疆卷》等涵盖各民族音乐、舞蹈、戏曲等门类的十大艺术集成志书。“中华文脉——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记录工程”持续实施。截至2017年,新疆完成23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运用文字、图片、音像等多种记录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实施了抢救性保护;创建了维吾尔族乐器、地毯和艾德莱斯绸织造3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命名91个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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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随着“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新疆的人权保障将提升到更高的水平,新疆各族人民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