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农村改革发展与乡村振兴(中)
2021-03-11范希春
★范希春
湖南岳阳碾盘洲的东洞庭湖与农田
(续上期)
脱贫攻坚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中央始终十分重视解决农村贫困问题。从1978年到1984年,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农村已有的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积极性,农业生产连年丰收,农村贫困人口生活得以初步改善,农村减贫效应初步显现。
1986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的部署》,提出切实帮助贫困地区逐步改变面貌,按照“从实际出发,分别情况,分级负责,分批治理”的基本思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的扶贫开发工作。1986年5月,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成立,该小组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即形成了在贫困地区实行新经济开发方式的10条意见,提出争取在“七五”期间解决大多数贫困地区人民温饱问题。1987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工作的通知》;1991年11月,中共中央发布《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这一时期,通过设立专门领导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机构,出台减贫政策举措,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农民生活得以改善,农村大量贫困人口得以脱贫,实现了从整体减贫向大幅减贫的跨越,减贫成效显著。通过扶贫,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86年的206元增加到1993年的483.7元;农村贫困人口由1.25亿人减少到8000万人;贫困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从14.8%下降到8.7%。
1994年2月28日至3月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部署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4月15日,国务院颁布《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以下简称《计划》),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有明确目标、明确对象、明确措施和明确期限的扶贫开发行动纲领。《计划》确立了以市场为导向的开发式扶贫方针,提出“鼓励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在国家的扶持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靠科技进步,开发利用当地资源,发展商品生产,解决温饱进而脱贫致富”的方针,确立了20世纪末最后7年内基本解决全国8000万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扶贫目标。
《计划》的实施,使扶贫开发进程进一步加快,农村贫困人口迅速下降。经过7年努力,到2000年,农村贫困状况大幅度缓解,农村贫困人口发生率为3.4%,贫困人口规模为3209万人。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通电、通路、通邮、通电话的行政村分别达到95.5%、89%、69%和67.7%,部分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得到改善,“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成绩显著,592个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中有318个实现“两基”目标。大多数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得以改造或重建,贫困地区缺医少药状况得到缓解。贫困地区95%的行政村能够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群众文化生活得到改善。沂蒙山区、井冈山区、大别山区、闽西南地区等革命老区群众温饱问题基本解决;甘肃定西地区和宁夏西海固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生产条件明显改善,贫困状况大为缓解……扶贫开发、实现共同富裕取得阶段性胜利,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扶贫开发道路。2001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01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指出,我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计划》确定的战略目标已基本实现。
2001年5月24日至25日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明确了此后10 年扶贫开发工作的大政方针和主要任务。6月13日,国务院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确立了2001—2010年扶贫开发总的奋斗目标:“尽快解决少数贫困人口温饱问题,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巩固温饱成果,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加强贫困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逐步改变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的落后状况,为达到小康水平创造条件。”《纲要》明确了扶贫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地区,特别强调扶贫开发要“工作到村、扶贫到户”,要以县为基本单元、以贫困乡村为基础,明确奋斗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措施、帮扶单位和资金来源,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行一次批准,分年实施,分期投入,分期分批地解决问题。《纲要》实施后,取得了显著成效。到2010年,《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农村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社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河北省滦南县宋道口镇赵庄村民采摘辣椒
为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1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确定了从2011年到2020年扶贫工作的奋斗目标: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这标志着中国扶贫开发已经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
2011年11月,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宣布,为适应我国扶贫开发转入新阶段的形势,中央决定将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线,将更多低收入人口纳入扶贫范围。这个标准线比2009年的1196元提高了92%,对应的扶贫对象也由2010年的2688万人扩大至1.28亿人。中央扶贫工作开发会议还作出了“着力巩固和发展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的决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坚持人民至上原则,把贫困群众和全国各族人民一起迈入小康社会作为脱贫攻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3年11月3日至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工作期间提出“精准扶贫”理念,强调抓扶贫开发,既要整体联动、有共性的要求和措施,又要突出重点、加强对特困村和特困户的帮扶。到2014年,全国共划分了1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加上已明确实施特殊扶持政策的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共14个片区、680个县,作为新阶段扶贫攻坚的主战场。2015年11月27日至28日,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2 016 年11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从8个方面实化细化了相关路径和措施:一是产业发展脱贫,提出13项产业扶贫工程或具体措施;二是转移就业脱贫,提出6项就业扶贫行动;三是易地搬迁脱贫,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四是教育扶贫,逐步消除因学致贫问题,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五是健康扶贫,提出6大健康扶贫工程,有效缓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六是生态保护扶贫,提出11项重大生态扶贫工程和4项生态保护补偿方式,通过参与生态保护实现脱贫;七是兜底保障,通过筑牢社会保障安全网,解决好特殊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的脱贫问题;八是社会扶贫,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帮扶、企业帮扶、军队帮扶、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帮扶、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提出相关措施和要求。
经过艰苦奋斗,到2020年11月23日,国务院扶贫办确定的全国832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基本实现了到2020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脱真贫、真脱贫”的目标。2020年12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脱贫攻坚总结评估汇报,我国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乡村振兴谱写序曲
21世纪初,我国经济社会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实施城市对农村的支持、工业对农业的反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根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关键。
2005年10月,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会议把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要求概括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5句话、20个字。
200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行了更为细致的部署和安排,要求“十一五”时期,必须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见》修改后在2006年2月21日作为中央一号文件下发,这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纲领性文件,也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关于“三农”问题的第八个一号文件。
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的果农在采收柿子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在深刻分析当时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为完成这一历史任务,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一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通过挖掘农业自身增收潜力,拓展农村内部增收空间,广辟农村外部增收渠道。二是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以小型水利设施为重点的农田基本建设,重点办好“水、路、电、气”四件大事,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改善人居环境。三是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政策和国家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
200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把发展现代农业放在首位,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
湖南省茶田镇的农田
2008年10月,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决定》提出了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必须遵循的重大原则和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措施,部署了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主攻方向和政策举措,提出了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目标任务,对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扩大农业对外开放作出了具体安排。《决定》从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农村社会管理等方面,对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作出了新的部署。
200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强化“三农”工作政策,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原则和措施,主要包括:健全强农惠农政策体系,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提高现代农业装备水平,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改善农村民生,缩小城乡公共事业发展差距;协调推进城乡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等等。文件强调:推进城镇化发展制度创新,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提高城镇规划水平和发展质量,把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作为重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
从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这一概念,到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中央采取的一系列“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对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巨大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了许多新理念,做出了许多新论断,采取了许多新举措,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走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二是深化新农村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三是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加快农业发展的三大任务之一全面推进。
2012年1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发布。文件对“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作出全面部署,要求举全党全国之力持之以恒强化农业、惠及农村、富裕农民,按照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的工作目标,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政策扶持力度、科技驱动力度。
2015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指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到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张晓山所比喻的,乡村振兴战略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升级版。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拉开了乡村全面振兴的历史大幕。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