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隶”追原
2021-03-09刘涛
读书 2021年3期
刘涛
“草隶”之名,初见西晋潘岳(安仁)《杨荆州诔》:“草隶兼善,尺牍必珍。”潘岳所谓“杨荆州”指西晋荆州刺史杨肇,字秀初(《书断·杨肇传》曰“字季初”),封东武伯,死后谥曰戴。他是潘岳父亲潘芘的好友,也是潘岳的丈人。潘岳《怀旧赋》说:“余十二而获见于父友东武戴侯杨君,始见知名,遂申之以婚姻。”《怀旧赋》《杨荆州诔》俱见萧统《文选》
潘岳称杨肇“草隶兼善”,可知“草隶”是两种书体的合称。梁朝庾肩吾《书品》品等的一百多位书家,皆属“善草隶”者,他解释:“草”即草书;“隶”乃“今时正书(楷书)”。如此说来,“草隶”也可名為“草正”。而此前的刘宋虞龢《论书表》即有草书、正书的合称,所谓“草正诸体悉备”。
“草隶”的草书和正书,兴于汉魏,经历西晋,在东晋“二王”笔下形成新样,谓为“今体”书法。南朝士人继之,形成风尚,书家尤其主流名家,往往以“草隶(草正)”见长。这两种书体各有功用:正书用于正规的场合,诸如官府的上行文书,写与尊长的书函;草书用于官长的批答,起草文稿,亲友间平行和下行关系的尺牍。
南朝书学文献里,两种书体的合称之词,不限于“草隶”。羊欣《能书人名》:王珉“善隶行”之“隶行”,王允之“亦善草行”之“草行”。虞龢《论书表》的“正行之尤美者”之“正行”。庾肩吾《书品》“ 真草皆成”之“真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