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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的“江湖”

2021-03-08□丁

文学自由谈 2021年3期
关键词:刘庆邦朱家圈子

□丁 力

说实话,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如此认真捧着一本杂志读小说了。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是我老了,超过六十岁之后,我以“年轻须读万卷书,年老该走万里路”为借口,不再热衷读书,却喜欢出门旅游,去那些早年在书中看到的远方实地走走。其二是觉得自己作为“老作家”,读的小说够多了,如今真要继续读书,也不必再看小说,有那时间,不如看宗教、历史、哲学等书。其三,如今的阅读也不一定要“捧着一本书”,看手机也可以……

但是,刘庆邦大师最近在《清明》2021年第1期发表的短篇小说《非常名》我认真看了,并且感想颇多,禁不住一看再看,最后终于爆发出把自己的读后感写出来的冲动。

之所以能拜读《非常名》,也是因为两个碰巧:第一,因为疫情期间,无法旅行,闷在家里难受,不得不习惯性地看看书;第二,因为我是安徽人,虽然来深圳三十年了,但从未忘记故乡,故乡也没有完全把我忘记,《清明》每月寄杂志给我,我也就不能一个字不看,要看,当然得看头条,就是《非常名》。这一看,不得了,看了就放不下来——放不下手,也放不下心。

《非常名》的第一句话就深深抓住了我:

“朱家运特别想出名,连做梦都想。”

这不是说我吗?如今我老了,因此也就挑剔和自私了,评价一个小说“好”还是“不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第一标准就是看能不能引起我的共鸣,能引起共鸣的就认为“好”。刘庆邦说“朱家运特别想出名”,我感觉就是在说我,因为我老了之后,陡然发觉弗洛伊德把人的任何行为都打上“性”的标签是极其错误的,至少对某些人,比如像我和朱家运这类人,在更多的时候,支配或驱动我们行为的是“名”,而不是“性”。与朱家运稍有不同的是,我想出名不是“做梦都想”,而是“从小就想”;至于为什么如此,说来话长,但这里必须长话短说,一带而过,我得赶紧往下说。

往下看。朱家运最后落实出名的方式是写小说,当作家。这不还是说我吗?而且过程与我如出一辙!我小时候想出名,想成为庄则栋、梁戈亮那样的世界冠军,就憋着劲打兵乓球,结果,连学校冠军都没拿上。当时我是中学生,我们那hi中学毕业不是考大学,而是上山下乡,插队当农民。但如果在体育或文艺方面有特长,则可以躲避上山下乡,直接进入体工队或专业文艺团体。既然自己没有体育天赋,那就在文艺上下功夫吧。可是,文艺也是需要天赋的,并且似乎更需要天赋,而我们家祖宗八代都没出过文艺人才,我哪有这天赋?怎么办?如果就此退却,那就不是我了。那年月有句话,叫做“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这话好像是铁人王进喜说的,我用在自己身上,就是唱歌跳舞不行,可以学乐器啊。但高雅的乐器如钢琴、小提琴买不起,吹笛子太费力,而且感觉笛子不像正经“乐器”,于是,我最终选择学二胡。我是真下功夫,每天练琴七个小时,终成正果,感觉自己的二胡独奏与收音机播放的听不出差别来了。等到国家恢复高考,音乐学院和师范大学艺术系老师都说,我只要文化课不拖后腿,就没问题。这时候,国家突然宣传陈景润,我这才发现此一时彼一时——“四人帮”粉碎了,科学的春天来到了,真正“成名”的是科学家。于是我立刻停止练琴,复习数理化,报考理工类。十年努力,在我获得省级自然科学奖之后,居然又发现“研究导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于是,为了“成名”,我下海,来深圳,当老板。又是十年,当到深圳“老五家”之一的上市集团公司的董事局主席助理,却发现“成名”的是董事局主席,而不是“主席助理”……就是在此情况下,我才与朱家运一样,动起了歪脑筋,想通过写小说出名。——你们说,刘庆邦大师写的朱家运,是不是“剽窃”我的经历?

与大师笔下的朱家运稍有不同的是,朱家运是已经当上老板,有了一定实力之后,通过赞助文学活动而被忽悠着走上创作之路的,我则是想出名想得发疯,什么招都想过甚至尝试过,最后实在没有别的办法,才自觉走上创作之路的,没有人忽悠我。

《非常名》写到朱家运终于当上作协副主席,并由此写到他与作协主席王年同志的交往,这更加接近真实的“我”了,因为,我就是介于朱家运副主席和王年主席之间的“人物”。我也是地方作协副主席,但不是靠“赞助”才当上的。事实上,我们深圳作协的几位副主席都是靠作品或文学成就当上的;我敢肯定地说,没有一位是靠“赞助”当上的。所以,我们都比朱家运强。但我毕竟只是“副主席”,确实赶不上小说中的作协主席王年同志,因此感觉自己介于他们二位之间。

都说作家要写自己熟悉的生活,可是,对一个职业作家来说,最熟悉的生活就是作家圈,就是作协。事实上,这个圈子和这个组织也确实有很多东西非常有意思,非常精彩,非常值得写,只是家丑不可外扬,几乎所有的作家都达成默契不写罢了。写了,还怎么在这个圈子和这个组织里“混”呢?然而,刘庆邦的这个新作《非常名》,偏偏就是写这个圈子和这个组织里发生的一些人一些事,并且还写得蛮真实,蛮到位。他为什么就写了呢?而且写出来之后,《清明》也发表了呢?难道是因为刘庆邦名气特别大,所以胆子就特别大?非也,因为,名气越大的人往往胆子越小。是不是《清明》杂志来头特别大,特别敢“顶牛”呢?显然也不是。我琢磨了半天,认为关键还是回到老问题上,即“写什么和怎么写”的问题上。我之前一直以为,写什么和怎么写都重要,并且同等重要。今天看了《非常名》才发现,对于一个职业作家来说,“怎么写”更重要。像作家圈子和作协组织这样的“敏感”区域,刘庆邦之所以能写,并且写出来能发表,关键在于他是“这么写”的,一如莫言大师的有些作品,内容也很敏感,甚至更加敏感,莫言写了,出版了,并且也获奖了,其道理也在于他是“那样写”的。

唯一遗憾的是,作者虽然在这篇小说中明确说“短小说的尾巴最重要”,但他自己这篇小说的“尾巴”却没写好。我自以为是地认为,小说《非常名》的尾巴“失真”了。大约是刘庆邦自己作为“圈内人”,鉴于“身在其中”的考虑,不愿意给小说中的王年主席留下污名,想给小说一个“光明的结尾”。于是,小说以一句“王年把一万块钱还给了朱家运”结束。可在现实生活中,这可能吗?不要说作为“人学主席”的王年同志了,就是任何一个稍微有点“做人”常识的人,都不会这样处理事情。且不说“江湖味”那么重的私企老板朱家运无论如何都不会再收回这一万元,而且任何一个现实生活中的作协主席都能想出更妥善的处理方式。比如,既然已经做了,就一定要将好事做到底,一篇不行,给十篇行不行?反正王年主席“每年都能发表二三十篇短小说”,给朱家运十篇去投稿又何妨?万一发表了两三篇,多了,也没关系,凭私企老板朱家运的经济实力和对“江湖规矩”的深谙,一定会每篇再给王年主席一万;或者,既然王年同志是“主席”,又“每年能发二三十篇”,一定有相当的名气和人脉资源,收了朱家运的钱,还不负责帮忙推荐吗?他要是连这点“江湖规矩”都不懂,还怎么当“人学主席”呢?所以,我从一个“江湖作家”的思维出发,认为《非常名》结尾收得并不好。

得罪了,大师,非常抱歉!谁让我虽是“江湖作家”,文字却一点也不“江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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