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手段在治理公路车辆超限超载中的应用
2021-03-07连福局
连福局
摘 要:本系统对超载超限治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架构进行分析,明确了治理超限超载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内容,以期为车辆超限超载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与借鉴,从而提高超限超载检测站的工作效率,避免大面积堵车现象發生,确保治超规范执法。
关键词:超限超载;科技治超;不停车预检;视频监控。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道路货物运输也呈现快速增长,货车“多拉快跑”现象突出,涉及货车道路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损坏带来巨大影响。目前大部分地区超限超载治理采用非智能化的手段,还是依靠执法人员上路巡逻稽查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或者依靠人工判定拦截疑似超限超载车辆,然后引导车辆驶入治超站进行称重。不仅执法效率低、人员资源投入大,而且干扰路网运行秩序。此外,还经常出现冲卡冲关现象,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无法保障。仅依靠人工研判、现场教育或处罚的执法方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公路管理发展形势的需要。亟需解决治超工作人员不足、违法取证困难、执法过程安全性差、效率低等窘困局面。治超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势必需要创新治超执法工作模式,通过科技手段打造一套全新的公路智能感知技术监控系统,满足当下不断提升的治超执法工作需求。
公路智能感知技术监控是指在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在路面直接安装电子抓拍、动态自动称重、视频监控、信息发布、数据处理等相关配套设施,完成对货运车辆的称重检测和数据实时采集,数据实时上传至治超监测监控指挥中心,为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提供证据。可在普通公路国省干线、市县界、货运主通道、重要桥梁隧道、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密集区域周边等处安装公路智能感知技术监控,解决公路治超站覆盖范围窄、短途超限超载严重、执法困难等顽疾。
总体架构
通过建设若干公路智能感知技术监控点,采集数据汇聚到交通执法监测监控平台,打造一个统一全治超业务覆盖平台,建立市级治超数据应用中心,基于 SOA 系统架构集成多种服务并且面向公路治超业务的一体化平台。秉持网络化、集成化、智能化的理念,采用先进的软硬件开发技术,解决了治超业务统一管理、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多业务融合等问题。该系统能通过 webservice、DB、私有协议对接异构治超设备、平台,具备良好的兼容性。
网络规划
前端检测设备架构
公路智能感知技术监控主要由标识标线、动态自动称重、抓拍及视频监控、交通流量调查、外廓尺寸检测、信息发布、数据处理及相关配套设施等组成,相关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前端检测设备技术监控总体架构
1.动态自动称重设施
动态自动称重设施一般由称重设备、车辆分离器、数据采集仪、称重仪表等部件组成,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根据称重数据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进行处理。
2.抓拍及视频监控设施
抓拍及视频监控设施用于采集和记录通过公路智能感知技术监控的货运车辆的相关图像和视频信息,并进行全天候视频监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根据图像和视频对货运车辆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3.违法监测记录设施
违法监测记录设施主要实现对经过公路智能感知技术监控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测和取证,实现与本地交警部门数据对接上传,并由交警部门对违法的货运车辆进行处罚。
4.交通流量调查设施
交通量调查的目的在于通过长期连续的观测或短期间隙和临时观测,搜集交通量资料,了解交通量在时间、空间上的变化和分布规律,为交通规划、道路建设、交通控制与管理、工程经济分析等提供必要的数据。
5.外廓尺寸检测设施
采用激光检测技术,货运车辆通过公路智能感知技术监控时,应能自动完成对货运车辆长、宽、高外廓几何尺寸实时快速检测,并输出正确识别结果。
6.信息发布设施
信息发布设置采用 LED 信息发布屏。在充分考虑所在路段实际货运车辆行车速度和可视距离需求,参照 GB/T23828《高速公路 LED 可变信息标志》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的情况下,该信息发布屏安装在不停车称重系统后方约 200 米位置,通过信息发布屏上显示超限超载车辆的车牌、重量、超限超载率等信息来告知超限超载司机已经超重,并引导车辆接受相关处理。
7.标志标线设施
交通提示设施包括告知标志和禁令标志。告知标志用于提示货运车辆驾驶人员前方进入普通公路智能感知技术监控区域,指引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驾驶人员到卸载点进行卸载。禁令标志用于提醒驾驶人员该区域禁止变道。
建成预期成效
通过公路智能感知技术监控和治超综合系统的建设,一方面解决了过去基础信息采集难、质量差、不及时的问题,使信息扮演媒介的角色有了较好的基础信息条件;另一方面建立了信息交换共享的传输通道,使信息扮演媒介的角色有了较好的基础设施条件。通过应用治超系统,全面掌握从业人员、专用车辆、装载罐体等的基础信息、许可信息、检查信息以及车辆位置跟踪信息和运输的货物信息,并将信息按规则安全地传递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将有利于促进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之间、交通运输部门与其他安全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促进形成监管闭环,推进联防联控,打击托运、承运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形成治超合力、常态化执法。同时有助于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从实际情况、发展需求、交通综合执法业务的需要出发,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公路智能感知技术监控,形成覆盖面广、结构优良、控制严密、执法规范、运转协调、点优效高的局面,最终使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现象得到长效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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