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诚信之花处处开放
2021-03-04本刊评论员
本刊评论员
诚信之光照亮征程,诚信之花芳香世界。
2021年1月30日,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北京发布了2020年“诚信之星”。自2016年以来,已联合发布了4批“诚信之星”,以此深化诚信教育,助推诚信社会建设。
人無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这些“诚信之星”有的信守承诺、甘于奉献,以数十年的凡人善举书写传奇人生;有的以人为本、诚信经营,舍利取义守护契约精神;有的保持品质、童叟无欺,以工匠精神铸就诚信金字招牌……他们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一诺千金”的价值准则,展现了新时代中国人重信守诺、信誉第一的精神风貌,书写了新时代的雷锋故事是深入开展诚信教育的生动教材。
一个文明的社会,必然是诚信社会;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诚信建设高度发达的国家,一个榜样人物,必然是把诚信作为立身之本。雷锋因其“言行一致”成为永恒的“真实榜样”,当年周恩来总理对其精神概括之一,就是“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诚信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和重要特征,也是每个公民应具有的道德素养和品行操守。守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之一;持续推进诚信建设,是《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重要规范。一个社会人人秉持诚信理念,坚持重信守诺,遵守契约精神,才能提高社会诚信水平,营造良好社会风气。
今天,放眼中华大地,从道德模范,到最美人物,再到中国好人,一批又一批诚实守信模范不断涌现。开遍中华大地的诚信之花,营造了信用为本、履约践诺的社会风尚,增强了全民的诚信意识、规则意识,传播了守信重义、以诚立身的价值理念。
然而,在阳光照不到的地方,也屡屡出现一些失信违约的现象,伤害了社会的诚信建设。譬如,在当前的疫情防控斗争中,有人隐瞒出行情况,有人篡改检测结果。再譬如,假冒伪劣的带货直播,夸大功效的广告宣传,骗人钱财的电信诈骗,“买短乘长”的不当出行,等等。这些问题,是社会的“诚信之殇”,必须在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中予以解决。
讲诚信,离不开道德建设。“与朋友交,言而有信”“不精不诚,不能动人”“人所以立,信、知、勇也”“不宝金玉,而忠信以为宝”。诚信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进入新时代,只有深入宣传雷锋、黄大发、焦裕禄等诚信标杆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雷锋精神、红旗渠精神、塞罕坝精神,树牢诚信理念、规则意识,才能涵养道德素养,打牢社会的诚信基础,激励人人争当诚信守信的坚定维护者、模范践行者。
深化诚信教育,建设诚信社会,贵在破立结合,发挥制度威力。讲诚信,既要高举道德之旗,也要挺起法律之剑。对那些不诚信者,坚持露头就打,坚决让失信者受惩戒,让诚信者得褒奖。如此,诚信之光一定能闪耀中华,诚信之花必定能处处开放。
(执笔:桑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