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征收四方对账平台机制建设初探
2021-03-03梅仕城金鑫李云飞夏济华
梅仕城 金鑫 李云飞 夏济华
摘 要: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收四方对账平台机制是我国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管改革过程中的重大管理创新,是在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之际,联合人社、税务、人民银行和财政四部门共同探讨互联网思维、转变管理方式的成果。四方对账平台运行后,将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统筹、监管等环节提供更加规范、更加高效的协同管理办法,为今后的“放管服”改革、部门联合与数据共享提供行之有效的探索之路。
关键词:社会保险 四方对账平台机制 “放管服”改革 部门联合与数据共享
为创新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服务能力,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即将陆续上线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从此,社会保险费征收将由省人社平台与省税务部门、省人民银行、省财政部门等四方归集征管。本文拟就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社会保险费征收对账平台,弄清楚社会保险费在征收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形成的人社、税务、人民银行、财政四部门数据不一致的情况,推进部门间网络互联互通、数据实时共享和业务协同联办,实现人社、税务、人民银行和财政四部门社会保险费征收数据的准确一致,进行初步探索。
一、实行社会保险费四方对账的必要性
按照国家相关管理文件要求,社会保险基金必须做到人社、税务、人民银行、财政四部门之间账账相符。笔者认为,实施四方对账有以下必要性。
(一)确保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和账目划转顺畅衔接
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自2019年1月1日起明确:由人社部门提供业务数据,税务部门负责征收,人民银行负责基金入库,财政部门全面掌握基金统筹。为此,建立四方对账平台机制,可以将所有社会保险费征收数据全部集中到对账平台,通过实行两两对账,将不平数据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平衡,最终达到四方数据一致,使四部门职能分明、权责清晰、数据一致、保障有序。
(二)解决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瓶颈问题
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是指养老保险基金实现全省统收统支统管。全省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费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地方统筹区税务部门将当期征收的收入解缴到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再统一上缴到省级人民银行,省级人民银行根据省财政部门的指令划至省财政专户。月末进行四方对账,以保证统收各环节数据的一致性,有效地解决养老保险费集中于省级的瓶颈问题。
(三)提高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决算的准确率
社保基金预决算是各级人社部门、税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例行业务工作。日常保持社会保险费四方对账相符,可以为相关业务部门提供更加精准的征缴数据,从而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效益,提高预算编制的预见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促进社会保障水平的协调发展。
(四)满足国家审计部门对社会保险费征收的督查需要
通过四方对账平台将所有征收数据进行全面核对,找出差异数据记录,依据有关文件调整正确,在月末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总额在人社、税务、人民银行、财政四部门之间账账一致,不仅缩短了审计时间、提高了审计效率,还能提高对各个环节违规风险的防范,从而切实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和使用。
二、实现社会保险费四方对账的措施
(一)明确部门职责
人社部门职责:实时接收税务部门反馈的实收数据,做好应征计划和实收数据的比对反馈工作;按月与财政部门核对社会保险费财政专户金额;实时接收并核对税务部门传递的退费相关信息,并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退费申请;以税务部门传递的与人民银行核对无误的入库数据作为人社部门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记账依据。
税务部门职责:实时向人社部门反馈社保费扣款信息、入库信息;与人民银行做好资金对账工作;实时向人社部门传递退费相关信息。
人民銀行职责:及时向税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反馈社会保险费入库时间、金额及相关明细。
财政部门职责:按月向人社部门反馈社会保险费财政专户金额;及时处理人社部门的退费申请。
(二)确定对账内容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数据流转环节和时间节点,确定四方对账内容。人社部门按月与税务部门核对应征计划、实收数据和记账数据;税务部门按日与人民银行开展社会保险费入库对账销号工作,按月开展资金报表对账工作;人民银行按法定工作日将入库的征收数据反馈给财政部门,月底以最后一个工作日入库累计数据为基准,进行月度对账;财政部门与人民银行对账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各项社会保险费月度累计征收总额发至人社四方对账平台,进行月度对账。通过以上例行对账,使四部门在社会保险费业务处理过程中有序推进,达到社会保险费征收账账相符。
(三)制定对账流程
1.运用互联网技术处理四方对账
四方对账机制建立在即将上线的江苏省人社一体信息平台基础上,该平台将实现政策、流程、业务、标准、系统、数据、管理、服务八个维度的统一,集成全省公共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和劳动关系各业务板块,通过集成开发实现业务、财务和电子档案的一体化。该平台为运行四方对账提供实时的业务和数据支撑,四部门之间通过网络某接口程序建立中间库,实现数据交互,将四部门分别掌握的社会保险费人社计划、税务征收、人民银行入库、财政专户等所有数据全部集成到四方对账平台自动对账,具体包括:税务部门与人民银行每天都进行征收与入库对账销号,月底两部门进行核对;人民银行按时将社保费从国库转入财政部门社保专户,月底两部门进行核对;人社部门与税务部门每月核对社保征收计划和税务反馈的扣款入库数据,月底两部门进行核对;人社部门与财政部门每月核对社保费征收计划完成数据、财政部门反馈的财政社保专户数据,月底两部门进行核对。经过上述核对,社会保险费月度征收通过四方对账平台完成四方对账。
2.对账平台自动生成《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收四方对账情况表》
每月底最后一个法定工作日,四方对账平台自动生成《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收四方对账情况表》,此表可以全面反映当月社会保险费征收总体情况,分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两部分,单位部分反映到账总额、实扣总额、入库总额和财政专户总额;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部分是税务反馈的缴费到账明细、扣款总额、入库总额和财政专户总额,对账平台自动显示差异明细。
3.社会保险费征收四方对账差异情况处理办法
对《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收四方对账情况表》反映的差异情况,次月按税总发〔2018〕180号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属于税务部门漏传入库信息的,由税务部门向人社部门补传入库信息;属于税务部门误传扣款信息、实际未成功扣款的,由税务部门发起扣款记录撤销,人社部门进行核验,并根据核验结果分别处理;属于人社部门错记业务到账的,由人社部门撤销已到账数据;属于税务部门漏传扣款信息的,由税务部门补传扣款信息,人社部门补记业务到账;属于人社部门漏记业务到账信息的,由人社部门补记业务到账。
三、实行社会保险费四方对账的社会效益
江苏省人社、税务、人民银行、财政四部门践行的社会保险费四方对账,是新时期社会保险费征管方式的创新举措,四方对账办法实施运行后,一定会打破原有四方征收数据不平的困惑,解除人社、税务、人民银行、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对账压力,提高多部门工作效率,促进江苏省社会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