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人事制度的演变发展与改革建议
2021-03-01张则月
□张则月
本文深入研究了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历史文件,根据不同阶段的特点将整体发展进程划分为六个阶段,对每个阶段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发展历史进行梳理,以期有助于科学把握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历史特征与发展方向,从而推动高校人事制度的深化改革,助力我国一流大学建设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一、高校人事制度的定义与内涵
制度和人才一直是一流大学建设和发展的两个核心因素,二者相辅相成、互相影响,以形成规范、科学的高校人事制度。高校人事制度是高校用人治事达成一定发展目标的规则体系,也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高校贯彻国家发展政策、落实学校办学目标、提高教师整体水平的理论基础和行为标准。我国高等教育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逐步从规模化扩张转向内涵式发展,教师也由学术群体发展成为职业群体,传统意义上的大学人事管理也逐步转向高校人力资源的管理与开发。探索灵活多样的用人机制,建设科学合理的人事体系,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是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是推动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的不竭动力。
二、不同时期我国高校人事制度的时代特征
(一)1949年-1977年:高度计划,多元接收
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经历了多年战争,我国各项事业百废待兴。为了更快更好地发展生产力,国家采取计划管理体制,高校管理服从国家计划安排。《关于高等学校领导关系的决定》(1950)、《关于教师升等及干部管理问题》(1954年)、《高等学校教师学衔条例》(1956年)和《关于高等学校师资的补充、培养和调配问题的规定》(1959年)等文件均体现出当时的人事管理制度是国家调配、高度计划。该阶段,国家在人才吸纳和应用方面不拘一格、途径多元,教师队伍的组成包括旧中国时期教育工作者、华侨学者和毕业生、有能力的失业知识分子以及国外专家等。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采用人才援助策略,共计聘请了861位苏联籍专家,至高等教育部1952年正式成立后,正式聘任专家顾问,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1978年-1984年:抢救人才,恢复重建
1978年,教育部颁布了《关于高等学校恢复和提升教师职务问题的请示报告》,该报告指出恢复执行1960年颁发的《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教师职务名称中原来已经提升为助教者、讲师、副教授、教授的,一律有效,恢复职称不需重新办理报批手续。由于“文化大革命”影响,我国高校师资在改革开放初期十分匮乏,振兴重建是该阶段的首要任务。各高校各种途径挽回了流失、遣散的优秀知识分子,如清华大学校长刘达启用何东昌、艾知生等一千多名“文化大革命”中受到牵连的干部、知识分子,使得清华大学在较短时间内得以迅速恢复并健康发展。
(三)1985年-1992年:自主管理,按劳分配
1985年5月27日,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所作出《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加强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教育体制改革应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调整教育结构,改革高校劳动人事制度。各大高校以此为契机,提高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积极性和能力,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政府部门与高校共同推进,掀起了高校人事制度全方位改革的第一次高潮。在此期间,国家相继出台推进高校内部管理改革的指导性文件,教育部开始落实高校人事分配自主权,高校内部实行灵活多样的用人方式,扩大校内薪酬分配自主权,开始由政府直接管理、高度计划管理,转向政府间接管理、学校自主管理。
(四)1993年-2006年:引育并举,深刻转变
为进一步推进以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快一流大学建设,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在此期间,国家多措并举构筑一流人才新高地,逐步启动了例如“春晖计划”(1997年)“创新团队国际合作伙伴计划”(2001年)“长江学者奖励计划”(1998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2008年)等一系列人才计划。这一改革举措优化了高校人才引进模式,并起到了解放思想的作用,高校人事管理站在了新高地上,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加强一流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实现从封闭落后的人事管理到开放的人力资源国际化配置模式的深刻转变。1999年,教育部继续颁发了关于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分别为《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关于当前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伴随着教育振兴行动计划、“985”工程的决策的实行,不少高校以此为契机,为致力于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逐步推动人员聘用、薪酬分配改革、编制管理、岗位管理改革,形成了分配制度和用人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
(五)2007年-2016年:完善机制,多元结合
2007年6月,原国家人事部、教育部出台了《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高校积极改革校内管理体制,探索岗位分类管理模式,推动岗位管理与聘用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结合。同时,各大高校进一步完善聘任制度的设计,结合自身发展实际,通过制度创新构建了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培养机制,探索了准入机制、考评机制、分配机制、晋升机制以及退出机制等一系列用人机制改革举措,不断增强聘任制度的活力和效率,推进高校内部人事管理体制改革。
(六)2016年至今:深化改革,放管服
人才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十三五开局之年,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坚持党管人才,鼓励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因地制宜,开展差别化改革探索。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意见,掀起了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高潮,全社会识才爱才敬才用才氛围更加浓厚。2017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坚持正确导向促进高校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通知》,中共教育部党组发布了《关于加快直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发展的指导意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快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2017年,教育部等五部门颁布了《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让学校拥有更大办学自主权,调动高校人事积极性,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各高校及时制定实施细则,促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释放改革新活力。
三、新时代背景下高校人事制度发展建议
经过70 多年六个阶段的发展,我国高校人事制度日趋完善,为高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党的十九大召开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也要适应新时期的要求,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坚持改革创新,推进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理念思路、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创新,在任用、薪酬、聘用和晋升等各个环节都应积极深化改革,以人才培养为己任,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形成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组织育人等人事制度改革长效机制。
通过改革,传统意义上的大学人事管理转向学校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高校人事制度应更加趋于理性和精细,通过不同岗位人员的分类管理,明确各自任职要求,强化优胜劣汰,形成良性竞争。另外,在大学发展的历程中,政府、社会、高校三者的关系深刻影响着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发展。为了充分发挥多元制度主体的作用、构建新型关系模式,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应保持自主化和公共化的平衡,在不损害大学的公益性的同时,又要激发内在活力,创新思维意识,继续推进灵活科学的高校人事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