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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性法规

2021-02-27孙艳春王添功

奋斗 2021年3期
关键词:行使党章法规

■ 孙艳春 王添功

保障党员权利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事关党的生机与活力,事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员权利保障,1995 年1 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并于2004 年作了修订。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一些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也不能适应党员权利诉求的新要求,需要与时俱进地进行修订完善。2020 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足于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在坚持和继承的基础上,从党员权利保障理念原则到法规的体例形式,从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到党员权利的内容、保障措施、责任落实等,均进行了创新、丰富和充实,使党员权利保障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系统全面,为新时代加强党员权利保障工作提供了法规保障。

一、深刻认识《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

《条例》是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在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重要历史节点,修订《条例》具有重要意义。

(一)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章》关于党员权利的根本举措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规定,《中国共产党党章》(以下简称《党章》)是对党的重大理论原则、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的根本性规定。党员权利在《党章》中是原则性的、概括性的规定,早在党的三大通过的《党章》就规定,“候补党员只能参加小组会议,只有发言权与选举权,但其义务与正式党员同。”这里所提到的“候补党员”即预备党员。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党员4项权利;党的八大在此基础上,党员权利增加到7 项,主要是党员的意见保留权、申诉和控诉权;党的十二大《党章》在全面总结党员权利的经验基础上,高度概括了8 项党员权利,至此,党员权利在党章中没有原则性的变化。把党员权利保障以仅次于“准则”的“条例”形式作出专门、系统、全面的规定,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发挥统领性作用,表明我们党对保障党员权利的高度重视。这次《条例》修订是落实《党章》关于党员权利保障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党内法规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党员权利创新成果的重要体现

自2004年《条例》修订以来,关于党员权利的理论、实践、制度都有了丰富发展,亟待以法规的形式固化,用以指导新的实践。《条例》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权利以及党员主体地位的阐述为指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贯穿始终,体现了坚持义务和权利辩证相统一、坚持行使民主权利与坚持党性原则相统一、坚持党内民主平等关系、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等新思想新要求,深刻回答了进入新时代保障党员权利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形成了系统完整、逻辑严密、相互贯通的党员权利保障体系。《条例》从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出发,系统归纳提炼了近年来党的建设以及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经验,如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健全党代表和领导干部联系党员制度、巡视巡察中广泛收集和听取意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加强网络培训等,体现了党员权利创新的重要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必将进一步提升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新时代发扬党内民主的法规保障

进入新时代,党组织和党员状况发生了新的变化,也对党员权利保障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同时,由于有的党组织以及领导干部认识模糊、站位不高、眼界不广、心胸不宽,在现实中仍然存在忽视党员民主权利、党员权利行使保障不够、引导和规范不足、民主决策参与不广、党员权利被侵犯后申诉渠道不畅等问题。《条例》的修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回应党员关切,立足营造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党内环境,这必将有助于激发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增强关注党的事业发展责任,凝聚全党的智慧和力量,推进党的事业蓬勃发展,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汇集起磅礴之力。

二、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

《条例》修订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发扬党内民主为根本目的,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要求,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回应时代关切、顺应党员权利保障为实践要求,体现了鲜活的时代性;坚持守正创新、顶层谋划,发挥保障党员权利主体法规其他相关法规制度相衔接的合力,体现了党内法规之间的协调性。修订后的《条例》共有5章52条,明确细化了党员权利的内涵外延、充实完善了权利保障措施、严明强化了职责任务和责任追究,为推进新时代党员权利保障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明确细化党员权利,权利行使更加规范有度

马克思主义政党赋予其成员广泛而充分的权利,这是先进政党的本质体现。时代环境没有改变党员的基本权利,如参与权、监督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等,但在权利内涵方面有所丰富和拓展,现已覆盖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的各个方面。《条例》修订主要体现在:一是细化了党员权利。由党章中的8 项细化为13项,使党员权利更加清晰明确。《条例》把党章中的8项权利单列出来,进一步规范其内涵,如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请求权、申诉权、控告权等。同时,也有新概括的如知情权、监督权,这2项权利尽管在党章中有所体现,强调要通过党务公开,让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等,但没有明确把知情权、监督权列为8 项权利之中,这次明确写入《条例》,这是党员权利内涵不断丰富的必然要求。二是规范了党员权利。《条例》在表述方式上更加简洁、直观、规范,13 项权利均采用了“权利名称+权利内容”,既能直观反映权利的实质,又能准确表达权利丰富的内容,也体现了党内法规的规范性,更有利于党员了解把握权利的要求。三是强调了权利使用。党员的权利不是抽象的、空洞的,是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运用。此次修订,对党员权利行使的范围、方式、要求都作了规定,有边界、有指向、有目标,使党员能够更加清晰把握和运用,有利于增强党员在党内主体地位的意识和身份认同,激活新时代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新动能”。

(二)系统规定保障措施,权利保障更加全面有效

保障措施是党员正常行使权利、权利不被侵害的前提。自1995年《条例》试行以来,均把“权利保障”作为专门一章,表明党既重视党内法规的实体内容,也注重权利实施的程序性规定,确保党员权利落到实处。特别是这次《条例》的修订,总结运用了新时代党员权利保障实践中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果,实现了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不同渠道全方位的权利保障。一是强化党组织的保障地位。党员权利的行使主要依托各级党组织来保障。《条例》中20 项保障措施几乎都是从党组织的视角来进行具体设计的,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好《条例》规定的各项任务,把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是否有效保障党员权利的行使作为发扬党内民主的重要标准。二是强调制度的集成作用。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对于党员权利保障也同样如此。《条例》将近些年来在党员权利保障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制度,如实行党务公开、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内民主监督制度等,作为重要的保障措施,丰富和完善了保障监督权的具体措施。《条例》坚持系统观念,把党员权利保障工作放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放到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中审视和安排,与党的各项建设有机融合,贯穿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各环节,贯穿于党内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了系统全面的保障措施体系。三是突出纪律的保障作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靠严明的纪律作风保障。保障党员权利,也同样离不开严明纪律要求、严肃认真的责任追究。《条例》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将严明的纪律规矩贯穿全篇,充分体现把纪律挺在前面、纪严于法的要求,在坚持的原则中强调纪律,在“党员权利的行使”“保障措施”中分别对党组织、领导干部和党员提出了相关纪律要求,特别是在“职责任务和责任追究”中集中列明了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侵犯党员权利、党员不正确行使权利的具体情形,并明确了失职失责的纪律责任与法律责任,以严明的纪律约束促进党组织、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保障、引导和督促党员正确行使权利。

(三)压实传导保障责任,权利落实更加坚强有力

党员权利落实关键在各级党委党组真抓落实。《条例》从5方面主体着手,分别对落实党员权利责任、侵犯权利行为情形进行了具体规定,为保障党员权利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一是党委(党组)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是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关键,要紧紧抓住这个“牛鼻子”,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党内法规和制度措施,明确并督促领导的相关工作机构履行职责,及时发现纠偏,经常开展教育等。二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负有监督职责。要树立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理念,把保障党员权利贯穿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对于违反、侵犯党员权利方面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案件,要及时快速地受理、处置,让党员干部得到满意的答复。三是党的工作机构要发挥重要作用。这些机构要结合各自工作的职能和实际,具体抓好本职范围内的党员权利保障落实工作,重点研究落实过程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形成贯彻落实的相关意见建议方案,为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运行创造条件。四是党的基层组织要把好“最后一公里”。党的基层组织是了解和掌握党员权利落实情况的前沿阵地,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将了解党员的意见诉求、研究解决党员权利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侵权行为作为基层党组织经常性的工作,成为维护党员权利的保障之家。五是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好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法规制度,营造党员积极行使权利的良好氛围,更要抓好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落实,对于违反、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要敢于斗争、勇于抵制,决不能任不良现象蔓延,要承担起保障党员权利的政治责任。

三、推动建立《条例》落实的重要保障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组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按照《条例》印发通知的要求,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抓好学习宣传落实,完善制度机制,切实保障党员权利落实。

(一)加强学习是基础

准确把握《条例》内容是贯彻落实好《条例》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各种方式的学习、研讨和交流,使广大党员在学习中能够自觉树立党章党规意识,树立义务在先的理念,坚持义务与权利的有机统一,深刻领悟马克思主义政党义务与权利的本质,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义务和权利的重要论述,从中汲取营养、把握核心要义,把《条例》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中发挥党员应有价值。

(二)坚决执行是根本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制定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实,九分气力要花在这上边”。法规制度的力量关键在于执行。修订后的《条例》给保障党员权利划出了“硬杠杠”,其中提到“应当”75次、“不得”12次,只要认真落实,就能确保权利的行使不跑偏。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肩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领导,组织好学习并结合单位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条例》的贯彻执行;各级纪委肩负起监督责任,对漠视、侵犯党员权利的案件要严格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以此起到警示惩处的作用。

(三)领导带头是关键

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在促进党员增强党的观念、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中具有主导性作用。要通过抓好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带头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以实际行动抓好本单位党员权利的落实工作,不断激发广大党员投身党和国家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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