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好心搭载同事出意外,车主该担何责

2021-02-26

新传奇 2021年4期
关键词:游玩刘某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1月4日,南京“好意同乘”第一案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经法官释明民法典最新规定后,原被告双方当庭达成调解。

2019年初夏,50多岁的江某(化名)开越野车,带着刘某(化名)等三名同事去安徽游玩。途中,江某驾驶的越野车偏离了路线,冲向了一旁的树林,翻车后坠入水库。除副驾驶位置上一名同事幸免于难外,江某、刘某及另外一名同事全部身亡。当地的交警部门认定:江某在驾驶过程中存在超速行为,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2020年,刘某的家属向南京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江某家人承担死亡赔偿金等在内共計110万元。庭审中,江某家人的代理律师提出,江某是出于好意带同事外出游玩,这是一起意外事故。“四人原本是多年的朋友,其中另外三人以江某买了新车为由,劝说江某开车自驾。江某碍于情面无法拒绝大家,所以开车带大家出去游玩。”因为江某没有购买车上人员险,所以这些费用保险公司不承担。江某家人提出愿意承担一定的补偿,但是无力承担如此高额的赔偿。这起案件在2020年曾两次开庭,双方争议都较大。

南京秦淮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王小娣介绍:“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中的‘好意同乘规定,对非营运机动车在同乘中发生事故的,除非驾驶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否则驾驶人是可以免责的。”经过协商,被告支付给原告部分补偿,该案顺利调解结案。

“无偿搭乘属于好意施惠的一种情谊行为,如果过分强调保护搭乘人的利益,加重施惠人责任,这与法律追求的社会效果不符。”王小娣介绍,“好意同乘”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无偿性,之前的《侵权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民法典》这么规定是为了倡导助人为乐、好意施惠的价值观。

她同时提醒,虽然民法典明确部分情况下应减轻供乘人的赔偿责任,但对于供乘人而言,始终要将遵守交通规则放在首位;对于搭乘人来说,也要有足够的安全意识,搭乘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尽可能做到谨慎注意。

(《扬子晚报》2021.1.5)

猜你喜欢

游玩刘某人民法院
走,游玩去
乘客被司机“遗弃”后死亡,司机是否担责
非法集资案件的受害人是否就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返还财物?
女性手游玩家
配偶与他人同居,多久能追责
鱼儿不上钩
迟到罚款撞领导
“互联网+”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加强法院法警队伍建设的思考
赠与存折未告知密码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