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通过“新闻议价法”给数字平台立规矩
2021-02-26白云怡
环球时报 2021-02-26
本报记者 白云怡
澳大利亚议会25日正式通过《新闻媒体和数字化平台强制议价准则》(以下简称“新闻议价法”)的最终修正案。该法案要求谷歌、脸书等数字平台在使用澳大利亚新闻内容时付费。据路透社报道,这项法案旨在使澳大利亚新闻媒体自制的内容获得合理的报酬,并维持和推动澳大利亚新闻行业发展。报道称,“新闻议价法”提供了一个框架,让新闻媒体与数字平台可以进行友好协商,同时双方也可通过“公正和平衡”的仲裁程序来解决重大争端。
本月17日,脸书宣布禁止澳大利亚媒体和民众在脸书上分享、阅读澳媒和国际媒体的新闻内容,以反对澳政府正在制订中的“新闻议价法”。经过双方多轮协商后,脸书22日称,澳政府已同意修改法案,脸书将恢复澳大利亚媒体的页面分享与访问权限。
另据《华尔街日报》报道,脸书称将在未来3年斥资至少10亿美元,取得新闻出版商内容授权。脸书政策高级主管克莱格24日发布博客文章称,除上述支出计划外,脸书自2018年以来已经与《卫报》《金融时报》等出版商签订协议,为在一些国家推广脸书新闻产品支付了6亿美元。
“无论对于新闻还是科技行业,这都是一个重要的时刻”,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24日这样评论称,澳大利亚要求科技公司向出版商支付费用的行动将可能为其他国家未来采取类似行动奠定基础。“多米诺骨牌效应已经开始显现,出版商正在向欧盟施压,要求他们效仿澳大利亚的做法”,评论称,美国一家有超过50家媒体组成的新闻媒体联盟代表表示,这是数字新闻建设拥有可持续未来的一个“转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