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三岔河口以上)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分析
2021-02-26李孟南
李孟南
(吉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吉林长春130021)
1 流域需水预测成果
据调查,2010—2017年用水总量整体上呈前期缓慢增加,后期减少的趋势,2018年到2020年用水量增加相对较快,年均增长率为6.10%;2021—2025年用水增速进一步放缓,年均增长率为2.90%;2026—2030年用水增速进一步放缓,年均增长率为2.50%。从整体的发展趋势上来看,《省第一次水量分配》需水预测成果基本合理。
《吉林省第一次水量分配》需水预测成果,2020年总需水量为78.26 亿m3,其中生活需水量为10.30 亿m3,工业需水量为20.30 亿m3,农业需水量为46.08 亿m3,生态环境需水量为1.58 亿m3;2025年总需水量为78.91亿m3,其中生活需水量为10.30亿m3,工业需水量为20.30 亿m3,农业需水量为46.08亿m3,生态环境需水量为1.58亿m3;2030年总需水量为85.61亿m3。2025年按行政区需水量详见表1,2030年按行政区需水量详见表2。
表1 2025年吉林省松花江(三岔河口以上)流域各地级行政区需水量表 万m3
2 流域水资源配置
吉林省松花江(三岔河口以上)水资源总量180.33 亿m3,现状年供水65.53 亿m3,2020年分配给吉林省的控制指标为80.92 亿m3;2030年分配给吉林省的控制指标为85.61 亿m3。总体来说,松花江(三岔河口以上)水资源尚可满足本流域国民经济用水需求。主要问题:一是长春、四平、辽源等吉林中部重要城市水资源短缺,二是吉林西部农业及生态环境用水紧缺。松花江(三岔河口以上)流域已建有白山、丰满和哈达山水利枢纽三大水库,需水用户主要在丰满以下,故主要的配置工程是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和哈达山输水工程。
表2 2030年吉林省松花江(三岔河口以上)流域各地级行政区需水量表 万m3
2.1 跨流域水资源配置
松花江(三岔河口以上)流域跨流域水资源配置成果见表3。
表3 吉林省松花江(三岔河口以上)流域跨流域水资源配置成果表亿m3
2.2 不同行业水资源配置
2020年吉林省松花江(三岔河口以上)流域总配置水量为78.26 亿m3。
2025年吉林省松花江(三岔河口以上)流域总配置水量为81.95 亿m3。
2030年吉林省松花江(三岔河口以上)流域总配置水量为85.61 亿m3。
综上,认为此次2020年、2025年和2030年水资源配置量是合理的。
2.3 不同水源水资源配置
2020年吉林省松花江(三岔河口以上)流域河道外水资源配置总量78.26 亿m3;2025年吉林省松花江(三岔河口以上)流域河道外水资源配置总量81.95 亿m3;2030年吉林省松花江(三岔河口以上)流域河道外水资源配置总量85.61 亿m3。
2020年吉林省松花江(三岔河口以上)地表水配置量为63.38 亿m3,其中外调水量为0.15 亿m3,地下水配置量为14.58 亿m3,其他水源配置量为0.30 亿m3。
2025年吉林省松花江(三岔河口以上)地表水配置量为68.55 亿m3,其中外调水量为0.15 亿m3,地下水配置量为12.81 亿m3,其他水源配置量为0.59 亿m3。
2030年吉林省松花江(三岔河口以上)地表水配置量为73.70 亿m3,其中外调水量为1.35 亿m3,地下水配置量为11.03 亿m3,其他水源配置量为0.88 亿m3。
综上,考虑吉林省地表水供水工程尚未完全发挥效益,2020年和2025年地下水仍是吉林省的主要供水水源之一,故地下水供水量的下降速度不宜太快,到2030年达到地下水控制指标要求,所以认为此次水资源配置量是合理的。
3 流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方案》分配给吉林省的水量成果,进一步分配到各行政区,2020年为78.26 亿m3,其中地表水为63.38 亿m3,其它水源为0.30 亿m3,地下水为14.58 亿m3;2025年为81.95 亿m3,其中地表水为68.55 亿m3,其它水源为0.60 亿m3,地下水为12.80 亿m3;2030年为85.61 亿m3,其中地表水为73.70 亿m3,其它水源为0.88 亿m3,地下水为10.03亿m3。
4 水量分配方案
4.1 调出水量分配成果
规划到2030年松花江(三岔河口以上)共有调水工程4 处,其中中部城市引水工程调水到辽河的水量为3.82 亿m3;哈达山输水工程调出到嫩江的水量为11.77 亿m3;引松济拉工程调水到松干拉林河的水量为3.70 亿m3;海兰河引水工程调出到图们江的水量为0.3 亿m3。
4.1.1 中部城市引水工程
中部城市引水工程调水到辽河的水量为3.82亿m3,其中调入四平市水量为1.71 亿m3,辽源市水量为1.32 亿m3,公主岭市水量为0.79 亿m3。
4.1.2 哈达山输水工程
哈达山输水工程调出到嫩江的水量为11.77亿m3,其中调入松原市嫩江流域水量为7.91 亿m3,白城市水量为3.86 亿m3。
4.1.3 引松济拉工程
引松济拉工程调水到松干拉林河的水量为3.70 亿m3,其中“引松入扶”供水工程调入松原市水量为1.00 亿m3,“引松入榆”供水工程调入长春市的水量为2.70 亿m3。
4.1.4 海兰河引水工程
海兰河引水工程调出到图们江--延边州的水量为0.3 亿m3。
4.2 流域内水量分配方案
《水量分配暂行办法》(水利部令第32号)第2条规定,水量分配是对水资源可利用总量或者可分配的水量向行政区域进行逐级分配,确定行政区域生活、生产可消耗的水量份额或者取用水水量份额。《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技术大纲》规定,此次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工作分配的是流域地表水可分配水量,是指在控制流域内各省级行政区地下水合理开采的前提下,按照该流域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依据《松花江区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确定的水资源配置方案,以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为控制,在保障河道内生态环境用水要求的基础上,确定可用于河道外分配的本流域地表水最大水量份额,可以用水量和耗水量的口径表述。
根据吉林省松花江(三岔河口以上)总量控制指标、水资源配置方案,确定其流域内地表水量分配方案。
各断面下泄水量要求,按松辽委组织制定的流域省级水量分配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