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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常用术语检索系统的构建

2021-02-26于笑天刘宁国武胜男史格非王卓群王文婷

法医学杂志 2021年6期
关键词:法医学司法鉴定术语

于笑天,刘宁国,武胜男,史格非,王卓群,王文婷

1.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 司法部司法鉴定重点实验室 上海市司法鉴定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上海 200063;2.上海健康医学院基础医学院,上海201318

法医学是一门经典的医学及法学交叉的学科,是应用医学知识和经验解决法律问题的科学。法医学的特殊性在于:必须保证其表述内容的科学严谨、客观准确、规范统一,不容出现模棱两可的表述。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深化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随着我国司法改革推进速度的加快,法医学鉴定意见在审判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在法庭上质证的力度也在加大。法医学鉴定意见的出具,依托的是法医学鉴定文书。法医学鉴定文书是法庭诉讼的重要证据之一,在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适应法治国家建设的需求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鉴定文书的书写及法医学科技论文的撰写中,不规范使用法医学术语名词的现象频频出现,不但影响论文及期刊的学术质量,导致信息检索工作量大、文献标引效率低等情况,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法医学领域的科技成果交流及知识的传播,甚至使其作为证据的科学性受到质疑[1]。因此,本研究基于我国法医学领域术语研究的现状,探索建立法医学领域常用术语检索系统,以期推进法医学术语名词标准化的建设和发展。

1 我国法医学领域术语研究现状

目前,在法医学教材、行业标准、鉴定文书中,为了方便或简练表达,常随意使用一些术语名词及其英文缩写形式,在实际应用中,常有混用不规范名词、口头简称代替规范术语名词、术语名词表述不明确等情况[2]。司法部、公安部颁布了多个法医学鉴定领域的执业规范、鉴定标准、鉴定文书规范等文件,但对于如何在鉴定文书中正确使用术语及其对应的英文和缩略词却缺少可供参考的规范和资料,可能导致法官对鉴定文书产生误解,在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就诉讼细节问题纠缠不清。

与法医毒物学相关的《毒物分析名词术语》(GA/T 122—1995)于1996 年5 月1 日实施,至今已二十余年,然而其并未随着学科发展及时补充更新。在法医学领域,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法医精神病学等术语标准目前尚未颁布。这种基础标准编制工作滞后的现象使得标准的统一性难以得到保证,容易产生歧义,引起认知和理解上的混乱。随着标准化工作的推进,传统的标准化方法逐渐显示出一些问题,标准中术语、符号等基础内容常有不一致的情况,尤其是新兴、交叉技术与学科的不断涌现,专业界限逐渐模糊,导致标准重复甚至矛盾的情况时有发生,标准协调性、统一性差的问题日益突出[3]。

法医学鉴定领域的术语名词还存在“部门化”现象,即公、检、法、司系统使用的部分法医学鉴定术语的表述方式不尽相同,给司法鉴定工作造成了不便,带来了若干法律实务问题,为日后可能出现的司法问题埋下了隐患,也给国际交流带来了不便[4]。此外,术语教育和意识的欠缺也是目前法医学术语标准化所面临的问题。

为了尽可能规范法医学鉴定文书及科技论文中的术语和缩略词,笔者课题组已编辑出版了《法医学鉴定文书常用词语及其运用》《法医学汉英术语名词手册》等书籍。然而,随着科技的发展,名词的不断更新,部分术语在上述出版物中找不到相对应的标准名词,对于信息化、数字化普及应用的科学领域,在纸质出版物中进行检索费时费力,不便于鉴定人在书写鉴定文书时随时查阅,导致在法医学鉴定文书的撰写过程中仍然存在法医学名词术语使用不严谨、不规范的现象。

基于以上现状,有学者提出,术语应尽快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对标准制(修)订过程的质量控制,提升标准布局的科学性,加快标准的更新维护和精简整合,提高标准覆盖率,强化标准实施监督,以期为法医学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提供借鉴和参考[5]。

2 法医学常用术语检索系统的设计和建立

2.1 检索系统的框架设计

在借鉴国内外已有医学相关领域术语标准建设、发展和服务经验的基础上,本研究提出法医学常用术语检索系统(图1,http://fyxsy.fyxzz.cn/)建设的整体框架,该框架包括用户管理模块、专业名词中英文翻译对照与释义模块、专业名词查询模块以及后台管理模块。其中用户管理模块涉及用户注册、用户登录、名词修改功能;专业名词中英文翻译对照与释义模块包括涉及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等法医学各专业的中英文(包括英文缩略词)等可被检索的内容;专业名词查询模块,即通过模糊检索可获得目标名词;后台管理模块包括专业管理、名词解释审核、搜索热词等功能。

图1 法医学常用术语检索系统主页Fig.1 Homepage of Forensic Terminology Retrieval System

2.2 检索系统的建设内容

2.2.1 术语的筛选

根据法医学常用术语检索系统的功能要求,多渠道、多来源收集法医学术语素材,如法医学各专业最新版的教材、法医学领域的专业学术期刊、法医学各专业相关参考资料以及前期成果《法医学鉴定文书常用词语及其运用》《法医学汉英术语名词手册》等,提取并筛选常用的、典型的法医学术语名词。

2.2.2 对应英文及缩略词的表述

基于医学英语术语具有语义清晰性、单义性、科学性、普及性和复合性等特征,借鉴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医学相关学科名词、《医学主题词表》(MeSH)、《英汉医学大词典》等权威性、专业性参考资料,逐一审核并构建法医学术语对应的英文名词。

在构建过程中,总结法医学英语术语的构词规律[6]:(1)词缀法,由前缀或后缀加上词根构成该术语名词。如死后(postmortem)、生前(antemortem),并非post-mortem、ante-mortem;创伤后脑综合征(posttraumatic brain syndrome)、创伤后尿崩症(posttraumatic diabetes insipidus)、创伤后代谢紊乱(posttraumatic metabolic disorder)等均使用post-traumatic表示创伤后的症状或征象;创伤性关节炎(traumatic arthritis)、创伤性休克(traumatic shock)、创伤性心肌梗死(traumatic myocardial infarction)等均使用traumatic 表示创伤性的疾病。(2)混合法,是由源于不同语种的词素组成术语的方法。如Paltauf 斑、Tardieu斑、Brugada 综合征等。(3)专有名词,即法医学领域公认、典型的术语名词,如伤(injury)、创(wound)、挫伤(contusion)等。(4)缩略词,即用英语字母有规律的节缩或省略的形式来表达其含义。如常用的PMI 即死后间隔时间(postmortem interval)、SCD 即心脏性猝死(sudden cardiac death)、FES 即脂肪栓塞综合征(fat embolism syndrome)等。

2.2.3 术语的释义

基于《术语工作 原则与方法》(GB/T 10112—2019)以及术语标准化中对术语定义撰写应具有专业性、约定俗成性、单义性、科学性、简明性、稳定性、系统性、确切性和国际性的原则[7],根据法医学经典教材,法医学各专业手册、书籍,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发布的医学相关专业名词标准,确定法医学术语的定义。例如:死亡时间推断,指推断死后经历或间隔时间;损伤时间推断,指用形态学或其他检测技术推测损伤形成的时间。

2.3 检索系统建立的意义

2.3.1 奠定学术研究的基础

规范化法医学术语的应用不仅能提高法医学鉴定文书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还可以通过其语义关系网络构建符合法医学领域中固有规律的概念分类框架体系,对法医学知识体系进行较为合理的结构化分类,为基于标准化法医学术语的知识组织和知识库的建立奠定基础,为法医学领域科研和教学人员、法医学鉴定人员等用户提供系统的术语服务。

2.3.2 推进法医学鉴定领域标准化

法医学常用术语检索系统的构建,符合我国法医学鉴定实践的术语标准化应用需求,有助于改变当前我国法医学领域术语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滞后的局面。优先制定基础标准特别是术语标准、技术标准,有助于加快对现行标准的更新维护以进一步推进相似或相近标准的精简整合,也有助于提升标准布局的科学性[5]。

2.3.3 促进鉴定文书的规范化

根据《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司发通[2007]71 号),对于司法鉴定文书的语言表述应使用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通用专业术语规范和法律规范的用语。本检索系统的构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法医学鉴定文书书写趋于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做到检验过程真实可信、分析说明严谨科学、鉴定意见客观准确,从而增强鉴定文书的证据效力、维护司法鉴定的科学与公正。

2.3.4 推动交叉学科的融合交流

在科技发展过程中,学科逐步交叉融合,知识逐渐扩散渗透。法医学作为一门医学与法学交叉且融合的学科,与临床医学、生物医学、药学、法学等存在诸多关联。在学术界进行交流的概念符号即术语,具有权威性且使用广泛,基于术语角度研究学科交叉现象微观且具体,能揭示知识的集成和扩散过程。跨学科知识转移是学科交叉形成的基础和前提,结合术语内容的研究能够从内容层面量化研究学科交叉问题,反映学科交叉背后不同程度的知识交叉,对具有引证关系的学科交叉研究具有一定的优势[8]。因此,基于法医学常用术语检索系统的术语标准化推广和发展,有助于法医学学科发展及与交叉学科的集成与融合。

3 展 望

术语是一种词汇现象,其内涵承载的是学科知识,其本质是各学科学者口头和书面的表达工具,因此,加强法医学领域术语教育的宣贯,培养“术语意识”与“术语观念”,从了解以术语为代表的知识单元进入知识组合与知识生成,以掌握学科的整体知识结构[9],用术语进行学术交流,可在交流的基础上进行学术创新,有利于持续推进法医学学科发展。

以法医学常用术语检索系统为基础,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构建法医学知识图谱(包括法医学知识的表示、抽取、融合、推理及质量评估)。通过法医学知识的融合,增强法医学知识库内部的逻辑性和表达能力,通过人工智能的方式对法医学知识图谱进行知识更新;法医学术语名词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亦有助于推动法医学人工智能的发展,为促进人工智能与法医学领域的深度融合贡献力量。

法医学常用术语检索系统的构建,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法医学术语标准化的研究和发展,对跨学科合作交流的促进、法医学鉴定相关标准的制定和发展以及法医学知识图谱的形成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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