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的力量与作家的良知
2021-02-25梦情
梦情
文学有没有力量?
答案是肯定的,如同知识就是力量一样,文学本身也是一种力量。只不过,这种力量可大、可小、可强、可弱,没有定性。
文学之境遇,亦如知识之境遇一样。“知识改变命运”这句曾经振奋无数寒门学子的口号,如今似乎已成为一种奢望,因为现实中越来越多的例子似乎在不断印证——知识未必改变命运。文学呢?它所产生的力量真的能改变人生、改变世界吗?
答案似乎是否定的。文学有时候连作家自身的生活都无法改变,更遑论改变其他。
但是,我们又无法否认文学本身是一种力量,它像大海航行中的灯塔,为我们驱散迷雾、指引前行;像寒冷黑暗里的炭火,即使再微弱也能给我们丝丝温暖;尤其在大文豪手中,文学更像投枪、匕首一样能刺进敌人的心脏,如鲁迅先生在反帝反封建的斗争中,总是以文学为兵器身先士卒。
看来,文学若运用得当产生的力量是惊人的,有着以文兴邦、以文化人的强大作用。初唐四杰之一的骆宾王曾以一纸《讨武檄文》,让权倾朝野的武则天赫然变色。作家索尔仁琴曾以《伊万·杰尼索维奇的一天》震撼整个苏联,更以一部《古拉格群岛》轰动世界文坛,被誉为“俄罗斯的良心”。
但有时,文学的表现又是绵软无力的,自古都有“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之俗语,当面对暴利、强权或涉黑势力、集体之恶时,文学往往是无可奈何的,其谴责与反抗就显得特别无助。更何况还会给自身惹来祸端:轻则遭人恐吓、打骂,重则或有血光之灾。远的如诗人闻一多因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在昆明被特务暗杀,近的如旅美作家江南因一部《蒋经国传》在国外遭人报复丢了卿卿性命。
有青年作家认为:“在整体性的罪恶中,知识分子罪不可赦。我们从昆德拉那里发现了与我们有强烈共鸣的‘嘲讽,却不敢像哈维尔一样‘直面惨淡的人生,正视淋漓的鲜血。”
这就牵扯到一个所有作家面临的终极选择问题:我们究竟是当哈维尔,还是做昆德拉?
说到底,作家的良知才是文学产生力量的根结所在。只是这是有条件的,不仅有赖于作家个人的勇气和担当,还有赖于所处的民众基础,更有赖于国家法治制度的保护。
报告文学作家卢跃刚曾在《当代》《中国作家》等报刊发表过《以人民的名义》《討个说法》《在底层》等许多伸张正义、为民鼓与呼的监督佳作,依靠文学的力量,拯救了很多无辜的受害者和蒙受不白之冤的人,也因而面临过不少黑恶势力与贪腐政客的诬告、陷害或打击报复,是他所在单位领导和广大民众的支持,以及人民法院依法给予的保护,使他化险为夷、安然无恙,获得了一往无前的勇气。
身为一名作家,总是需要仗义执言,说些真话的。这就需要作家永远站在人民的立场,保持人格独立、思想独立,不应沦为某一或某几个利益集团的工具。所以,作家既要唱响主旋律,也要深剖人性,更要遵从自己的内心:说真话、抒真情、求真理。纵使我们不能像伟大的文学家鲁迅、甘地、哈维尔、帕斯捷尔纳克等一样在万马齐喑的年代敢为人先、敢为天下先,但作为一名普通作家也要在文学道路上保持一颗赤子之心,永远洁身自好,不与邪恶为伍。毕竟,我们纵不能兼济天下,也要独善其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