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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大数据区域发展水平评估白皮书(上)

2021-02-25王宇霞高婴劢王琼洁刘丽超秦亚星刘伊雯赵文心

中国计算机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发展

王宇霞 高婴劢 王琼洁 刘丽超 秦亚星 刘伊雯 赵文心

本白皮书聚焦基础环境、产业发展、行业应用三个大数据发展关键领域,对我国各省市大数据发展水平、层次和特点进行评估分析,期望能为推动我国及各省市大数据发展提供一定参考。

评估依据

当前,数据成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最为活跃的生产要素,数据流带动资金流、人才流、技术流、物资流,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基础性、战略性资源。大数据以海量、多维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大数据技术产品和应用为核心内容的新兴技术和产业,是推动生产方式变革、生产关系再造和生活方式改变的重要抓手,是实现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需要和必然选择。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系列政策推动下,“十三五”时期,我国大数据从无到有,市场规模持续扩大,行业应用快速推广,大数据发展水平逐渐成为衡量国家和地方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准之一。当前,我国正处于从“十三五”时期结束、“十四五”时期开局的关键发展阶段,开展大数据发展水平评估可以为国家和地方总结“十三五”时期大数据发展成效经验、研判“十四五”时期大数据跨越式发展方向路径提供参考。

发展大数据,产业是主体,应用是价值出口,环境是关键支撑。本研究报告以基础环境、产业发展和行业应用三个角度出发评估大数据发展水平。中国大数据区域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2020年)共包括3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

一级指标1是基础环境,共5个二级指标,涵盖组织建设、政策环境、信息基础设施就绪度、集聚示范、智力保障。一级指标2是产业发展,共4个二级指标,涵盖产业规模、企业数量、创新能力、数据资源。一级指标3是行业应用,共4个二级指标,涵盖政务应用、工业应用、重点行业应用、民生应用。

大数据区域发展水平:综合评估

总体概况

全国大数据发展逐步形成具有阶梯特征,并以8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为引领,多区域集聚发展的格局。

1.各省市发展阶梯分布特征明显。全国各省市大数据发展水平差异仍较为显著,相关数据显示,广东省排名首位,指数为56.43,高出排名末位的西藏自治区47.05。从指数分布来看,全国各省市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梯队。第一梯队由广东、北京、江苏、山东、浙江、上海、福建、四川8个省、市组成,这些省市的总指数均高于30,发展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但是省市间的差距仍然较为明显,广东省总体水平遥遥领先,北京市和江苏省以非常接近的总指数紧随其后。第二梯队由湖北、安徽、河南等11个省、市组成,这些地区大数据发展水平仍然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总指数介于20至30之间,省市间的差距相对较小,且多个相邻排列的省市总指数差距小于0.3,竞争较为激烈,其中,湖北、安徽位列第二梯队前列,跻身前十。第三梯队由广西、黑龙江等12个省市组成,总指数均小于20,这些地区大数据发展相对滞后,需积极借鉴领先省市的发展经验,加快追赶步伐。

2.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示范引领作用显著。随着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各项工作的进一步推进,贵州省、京津冀、珠三角、上海市、河南省、重庆市、沈阳市和内蒙古自治区积极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围绕发展环境营造、推动产业发展和深化行业应用等方面积极发力,在组织建设、政策制定、数据资源体系建设、产业载体建设、产业主体集聚、与实体经济融合等方面开展了众多有益探索和实践并取得显著成果,极大地促进了其大数据产业发展,加快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站在全国總体发展视角,8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在全国大数据发展总指数中总体占比达39%,其中除内蒙古外,其余省、市均位列综合排名前20,广东、北京、上海在综合排名前10中占据3个席位,在全国大数据发展总指数中占比达到18%。

3.区域集聚发展态势日益凸显。我国大数据发展已基本形成京津冀区域、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四个主要集聚发展区,不同区域呈现不同的集聚特征。京津冀区域以发展指数位列全国第二的北京为主导,在北京的辐射带动下,天津、河北大数据发展水平均处在全国第二梯队之内,该区域大数据发展集聚程度相对较高。长三角地区形成了以江苏为龙头、各省市齐头并进的格局,整体发展水平高于其他地区,除安徽大数据发展处在全国中上游水平,江苏、浙江、上海发展水平均位于全国第一集团之内,其中江苏以47.12的指数位列长三角地区榜首和全国第三。珠三角地区则以广东为依托,广东发展指数高达56.43,以明显优势居全国首位,大数据发展聚集程度相对较高。中西部聚集区包括四川、湖北、陕西、重庆和贵州5个省市,该地区以发展水平分别位列全国第八、第九的四川和湖北为代表,其余省市以较小差距处在全国大数据发展中游,成为我国大数据发展的中坚和新增长极。

4.先进省份均衡发展,后发省份特色赶超。处在我国大数据发展第一梯队的省市,在基础环境、产业发展和行业应用三个一级分指数中的表现基本与总指数一致,三者互为推动,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其中以广东、江苏、上海和四川尤为典型。安徽、河南、湖南与江西分别作为全国第10、第11,第17与第18名,大数据发展水平虽然处在第二梯队,但是其大数据应用能力较强,行业应用分指数直逼大数据发展水平最高的东部沿海地区。这些省份主要围绕本地产业特色和发展需要,积极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形成大数据与传统行业的较深层次融合,从而推动其大数据产业向应用拓展型发展。目前位列全国第15名的贵州省则以完善基础环境为立足点,依托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相关政策,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发挥聚集示范作用,以发展环境驱动大数据整体进步已逐步成为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迈向新台阶的重要路径。

分区域评估

从总体角度出发,东部地区大数据发展水平最高,大数据发展总指数达到370.16,占全国大数据发展总指数的47%,西部地区位列第二,以216.84的总指数占比28%。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大数据发展指数分别为141.60和56.74,在全国大数据发展总指数中的占比分别为18%和7%。

1.东部地区:整体发展水平一马当先,7省市在Top10中榜上有名。东部地区主要由京津冀地区、长三角部分地区、珠三角地区三个大数据集聚发展区域组成,具备良好的大数据发展基础,整体发展水平较高,以明显优势引领全国大数据产业发展。其中,广东、北京、江苏、山东、浙江、上海、福建分别以56.43、48.07、47.12、43.76、41.18、39.48、34.14的指数包揽全国大数据发展指数前7名。天津、河北大数据发展处在全国中游水平,分别取得了第14和第19名的成绩。海南发展速度在东部地区稍显逊色,发展指数仅为14.89,但在相关政策措施的推动下,未来整个东部地区将引领全国大数据的高速发展,促进我国大数据发展应用迈上新台阶。

2.西部地区:一点+一线+一面格局渐成,四川成为引领西部大数据发展“头雁”。西部地区覆盖重庆市、贵州省、内蒙古自治区三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和四川省、陕西省两个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基础雄厚的区域,以及广西、甘肃、云南、宁夏等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省份。西部地区指数总水平在全国大数据发展总指数中的占比达到28%,为国家大数据产业发展带来第二大驱动力。西部地区总体呈现出以四川省为出发点,陕、渝、贵、桂为中流砥柱一线,辐射整个地区的地域特征。其中四川省位列全国第8名,大数据发展指数达到34.12,成为西部地区大数据发展的“排头兵”,陕西、重庆、贵州和广西四个区域紧随其后,均位列全国前20名,其他西部地区目前排名均在20名以后。随着从资源优势带动型向数据驱动型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西部地区后发势头迅猛,未来将在推动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上与东部地区并肩作战。

3.中部地区:渐成大数据发展新增长极,鄂皖双星闪耀领先明显。中部地区包括湖北、安徽、河南、湖南、江西和山西六个省份,东靠组成大数据发展前沿地带的京津冀区域、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西邻发展空间巨大的陕西、重庆、贵州等省市。随着国内大数据产业重点企业的签约落户和人才培养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湖北大数据产业生态建设步伐加快,并以武钢大数据中心、国家网安基地中金大数据中心、腾龙光谷大数据中心、楚天云大数据中心为依托,积极拓展大数据行业应用,其发展指数达到28.38,位列全国第9名,成为中部地区大数据发展的“先行者”。安徽省则依托良好的大数据基础环境和创新能力,紧随湖北省跻身全国大数据发展前10名,发展指数达到26.84。河南省以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为统领,以优化基础环境为保障,不断推进大数据核心产业和关联产业发展,且注重提升大数据资源开发能力和技术支撑能力,其25.48的发展指数位列全国第11名。湖南和江西两省分别处在全国第17和第18位,与中部地区前两名相比差距明显,大数据发展提升空间较大。

4.东北地区:整体水平有待提升,辽宁成为引领东北地区大数据突破式发展的关键。东北地区西部与内蒙古自治区接壤,南部与京津冀区域相邻,涵盖辽宁、黑龙江与吉林三个省份。辽宁省大数据发展处在全国中游水平,以22.75的发展指数位列全国第16名,居东北地区首位,而黑龙江省和吉林省的大数据发展略显逊色,指数分别为17.54和16.45,排在全国第21和24名。辽宁省沈阳市在《沈阳市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沈阳市引导企业上云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的带动下,持续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跨领域的数据整合、共享和开放平台体系以及工业互联网生态系统,着力推进由创新、应用、金融为主导的工业大数据应用体系,并提出到2020年,实现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100%实现网上办理,大数据及相关产业规模突破1000亿元,培育大數据行业示范企业及园区10家,大数据及相关产业从业企业500家以上等一系列目标。相比于黑龙江和吉林两省份,辽宁具备更加优厚的发展条件,并在大数据基础环境、创新能力和数据资源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辽宁省作为东北地区的中坚力量,未来在大数据产业发展速度上的实力不容小觑。

大数据区域发展水平:基础环境指数

总体概况

大数据基础环境指数由组织建设、政策环境、信息基础设施就绪度、集聚示范和智力保障五个变量决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数据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2014年3月,大数据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十九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向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的贺信中强调,中国高度重视大数据产业发展,愿同各国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机遇,通过探索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共同探寻新的增长动能和发展路径。此外,我国继出台《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政策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又接连出台了《关于工业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政策,着力完善顶层设计,推动我国大数据产业发展。

在国家全面部署实施大数据战略的引领下,各省(区、市)陆续出台与之配套的促进当地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规划、行动计划和指导意见等文件,并成立了专门的大数据管理机构,旨在推动数据资源集聚、共享、开放与开发利用,加快大数据相关创新资源的集聚,夯实发展大数据的产业基础,释放和激发当地大数据发展活力和潜力。统计表明,截至2020年6月,全国23个地方已设置省级大数据管理机构,出台的省级、市级及以下大数据相关政策文件总计已达500份。2019年全国大数据基础环境总指数达到825.93,平均指数达到26.64。

1.各省份大数据基础环境级差显著。广东省以51.34的基础环境指数得分居全国第一位,并且超过排名第二位的江苏11.2分,大数据发展规划清晰,组织机构健全,具备坚实的发展大数据的基础设施与人才基础,位列第一梯队。第二梯队得分介于30~40分之间,包括江苏、北京、福建、山东、上海、浙江等省市,得分与第一梯队差距相对较小,具有迅猛的追赶势头,处于大数据基础环境发展的快速发展期。处于20~30分数段的陕西、河南、河北等10个省份属于第三梯队,与第一梯队差距较大,处于大数据基础环境发展的成长期,基础环境建设仍需继续提高。第四梯队由甘肃、黑龙江、吉林等9个省份构成,得分低于20分,基础环境发展相对落后,建设任务艰巨,处于大数据基础环境发展的创新发展期。

2.东部省市基础环境整体优越,占据Top10中前7席位。广东、江苏、山东等东南沿海省市占据了排行榜Top10中的前7席位,表现十分抢眼。各省市在基础环境建设方面多维度发力,在组织建设、政策环境、信息基础设施就绪度、集聚示范和智力保障等方面各有侧重,并且均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效。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各省市4G、5G网络提供的高速的下载速度,移动宽带的高普及率、数据中心的建设等极大地推动了大数据的快速发展。例如,广东省目前拥有广州、深圳两大国家级超算中心,三大电信运营商和华为、腾讯等互联网龙头企业建成的一批智能化、绿色化云数据中心,已形成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应用全覆盖的格局。在集聚示范方面,依靠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大数据产业发展集聚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等的拉动作用,各省市能够吸引更多的企业、人才、资金等创新资源向区域集聚,集聚示范效应显著,为推动区域集聚快速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此外,这些省市高等教育发达,高端人才净流入率普遍较高,拥有大量大数据产业领军人才、高端研发人才和前沿复合型人才,为大数据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智力保障。

3.西部省市后发赶超势头强劲,黔川陕三省入围Top10。贵州、四川、陕西三个西部省份冲入了大数据基础环境排行榜Top10,分别位列第八、第九和第十。贵州省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统筹建设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2017年,贵州省成立了全国首个正厅级的大数据主管部门——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并围绕突出大数据的引领性、应用性和支撑性,陆续出台了多项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完善大数据产业顶层设计,为贵州省大数据产业的发展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目前,贵州省各市(州)、贵安新区的大数据主管部门已基本组建完毕,全省推动大数据产业工作有机构、有机制、有人员,组织机制基本完善。此外,贵州省还实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攻坚会战,开展“满格贵州”“光网贵州”、数字设施提升等行动。四川省不断强化组织建设水平,优化政策环境,成立了省大数据中心以及成都、绵阳、雅安、宜宾、遂宁等10多个市州的大数据相关的管理机构,并且健全大数据产业相关政策,为产业发展保驾护航。此外,四川省还不断强化产业载体建设,各市州的大数据产业园区、基地、平台等承载体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成德绵眉泸雅大数据产业走廊初步成形,为四川省产业聚集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陕西省也高度重视组织建设,2017年省工信厅加挂省政务数据服务局牌子,新成立了大数据资源处、大数据管理处和大数据产业处,负责全省大数据产业的规划与实施;2018年机构改革后,西安、宝鸡、延安、杨凌继咸阳后新成立大数据发展服务局(或大数据资源管理局),榆林、汉中新成立智慧社会(城市)建设局,全省有7个地市成立了大数据产业管理部门,界定了大数据发展职责,提升了产业推进力度和效率。

4.中部省份基础环境蓄势待发,鄂皖豫破圈潜力巨大。整体来说,中部省份大数据基础环境发展相比东西部地区较为落后,排名均处于10~21名之间,无缘前10。但河南、湖北、江西三省作为中部地区前三甲,具有冲击前10的巨大潜力。其中,河南省凭借29.11的分数排名最高,处于第11位,湖北省得分27.64紧随其后,排名13,江西省以27.46分位列第14位。数据显示,河南省和湖北省在智力保障这方面表现突出。整理教育部公布的多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可知,河南、湖北两省市多所院校获批开设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等大数据相关课程,为本地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培养和储备大量的对口人才。河南、山西在政策环境方面得分较高,两省接连出台多项政策,为大数据发展提供方向性指南,例如《河南省大数据产业发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河南省推动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行动指南(2018—2020年)》《山西省大数据发展规划(2017—2020年)》《山西省“企业上云”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

分指数分析

1.组织建设:大数据管理机构建设成效显著,功能定位逐步完善清晰。大数据管理机构作为推动数据资源汇聚、加强数据管理、促进数据开放共享的重要力量,其有效建设、明确的职能定位和责任分工是促进大数据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组织保障。该项指标的测算主要考虑了各地省级、副省级/省会城市大数据管理机构设立情况,指标总数为1002.35,平均数为32.33。

从2019年大数据组织建设指数排名来看,广东省和浙江省并列双雄,陕西、重庆紧随其后,分别以51.23和44.37的分数位列第三和第四,之后以贵州为代表的一系列省市均在大数据组织建设上颇有成效。2014年2月,广东省作为“先行者”在全国成立首个大数据管理局。浙江省在2015年成立数据管理中心,并在之后在新一轮的机构改革中,组建了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贵州省则由省长亲自挂帅贵州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成立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为省政府正厅级直属事业单位,着力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和政府数字化转型。整体来看,大数据管理机构建设成效显著,全国31个省份均已组建相应的大数据管理机构,虽机构等级、数量、职能定位、责任分工不一,但目的均是对数据经济的发展进行管理和引导,各省份组织建设得分差距逐渐缩小。

2.政策环境:顶层设计持续完善,贵州省仍是先行“排头兵”。自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这一大数据顶层设计出台,各省市结合当地大数据发展现状,加快出台大数据产业政策与配套措施,逐渐完成了大数据从中央到地方的全面部署。本项指标测算的主要依据是各省份发布的大数据政策数量,按省级、市级及以下两类别统计归类并计算。全国31个省份的政策环境指标总数为817.24,平均数为26.36。

贵州省大数据政策环境指数高居榜首,以71.31的分数遥遥领先。据统计,截止到2020年6月份,贵州全省已发布《贵州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17—2020年)》等大数据产业政策70余份,不断完善全省大数据产业顶层设计,在全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福建、广东、山西得分均在43分以上,在营造大数據政策环境工作上表现突出。山东、河南两省并列第六,山东省近年来着力落实“数字山东”建设,出台了《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意见》《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等多项政策,河南省至今已发布了《河南省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河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十多项大数据政策。

3.信息基础设施就绪度:整体建设持续向好,区域发展不均衡性趋缓。良好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是稳步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信息基础设施就绪度不断提高,各省市固定宽带、光纤接入率不断提高,5G基站和数据中心建设成为各省大数据发展布局重点。在该项指标测算中,主要综合了各省(区、市)4G网络用户访问互联网时的平均下载速率、固定带宽用户平均宽带下载速度、100Mbps及以上固定宽带接入用户占比、光纤接入用户占比、数据中心规模质量、5G基站数量、IPv4比例等方面的发展情况。统计结果显示,信息基础就绪度指标总数为860.95,平均数为27.77。

数据显示,北京、广东、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河北等东部省份得分较高,信息基础设施就绪度优势显著。例如,北京市目前共开通5G基站26000个,其中联通、电信共享基站8400个,5G用户近80万。河北省廊坊示范区投入运营大型以上数据中心有润泽信息港、联通云基地、华为廊坊云基地、光环云网等4个,小型数据中心5个。但由于发展基础和起步时间不同,当前,西藏、青海、新疆、宁夏等西部地区得分较低,区域发展不平衡性依然存在,但在我国全面加强新基建尤其是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布局之下,西部地区数据中心建设加快,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支撑能力进一步夯实,区域不均衡特征整体趋于缓和。例如青海省中国移动集团公司高原大数据中心、中国电信柴达木云数据中心暨青藏高原数据灾备中心、中国联通三江源大数据基地已投入使用,西宁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获批建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产使用的数据中心数量约为11个,总投资额约36.32亿元。

4.集聚示范:集聚示范级差显著,产业载体建设参差不齐。打造大数据产业资源和要素集聚的载体能够有力推动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在该项指标测算中,主要综合了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大数据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等12个方面的授牌情况,数据来源主要为国家发改委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的集聚示范总指数为714.13,平均数为23.04。

目前,我国集聚示范指数整体呈阶梯状分布,集聚示范效应存在差距。广东省在集聚示范方面凭借62.12的得分摘得桂冠,集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大数据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软件名城、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等多个称号于一体,努力打造产业集聚载体,发挥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效应。江苏、福建、上海、山东、浙江、四川、北京排列在广东之后,呈现出明显的追赶势头。其他省市产业载体建设参差不齐、级差显著,大数据产业相关试验区、示范基地、产业基地等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

5.智力保障:各省市差距较大,发达省人才集聚优势尽显。数字人才是大数据产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要素,大数据发展也对数字人才培养提出了更多的现实需求。在我国原有的学科和专业设置中,统计、数学、机器学习、可视化、编程等知识分布在统计学、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不同的学科当中,难以培养出全面掌握数据科学相关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因此,对于智力保障指标的测算,在各省市现有人才数量、人才吸引力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就业人员规模等指标的基础上,还综合考虑了教育部对于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人工智能、智能科学与技术等专业课程的设置情况。测算结果显示,智力保障指标总数为805.69,平均数为25.99。

数据显示,北京以60.73的智力保障指数位居榜首,领先排名第二的广东省13.32分,作为我国高等教育资源最雄厚以及经济最发达地区之一,北京市拥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全国著名的学府和大量优质大数据企业,在大数据人才的培养与吸引方面优势明显。广东、江苏、上海智力保障指数均在40以上,这与其经济发达程度和人才培育引进的重视程度密不可分。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共引进大数据相关领域团队19个,高层次人才17名,“广东特支计划”共培養大数据相关领域高层次人才52名。西部省份陕西、四川一举冲到排行榜的第五和第六名,湖北、辽宁也进入前十,这说明我国各省份重视大数据相关专业课程与学科设置以及出台相关人才政策,大数据人才的培育和引进成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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