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水电大事记(1904—2019年)(之二)
2021-02-25赵建达
赵建达,吴 昊
(1.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浙江 杭州 310012;2.水利部农村水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浙江 杭州 310012)
1970年
1月3~11日,浙江省在常山县召开全省小型水利水电现场会议,传达贯彻水电部1969年10月在福建永春县召开的南方山区小型水利水电座谈会精神和小水电“以小型为主,自办为主,设备自行制造为主”的方针,落实全省小水电年装机3万kW的任务。
6月,“全国电力工业增产节约展览会”上再次展出水电部模型厂制作的永春农村小水电建设模型,周恩来总理说:“南方各省可以大搞小水电,像永春那样,要大力宣传。”邓颖超说:“很好,全国都像永春这样就不得了。”
8月1日,浙江省缙云县盘溪水电6级开发的龙头工程大洋水库电站动工,1974年8月建成投产。盘溪长22.6 km,天然落差690 m,6级开发装机总容量8 930 kW。1986年8月,最后一级(第六级)电站发电投产。至此,盘溪梯级电站全部建成、装机17台、总容量8 930 kW。共利用水头606.2 m,不到0.83 m3水就可发电1 kW·h。盘溪小水电梯级开发工程是我国小水电资源梯级开发与跨流域调水相结合的典型,被列入教科书、对外宣讲培训教材和正式出版物向世界推介。它是在特殊的年代(“文革”之非常时期),在特殊的地方与环境(自然条件十分恶劣的大洋山区),用特殊的施工办法(采取非机械化的办法施工),取得特殊成效(创世界水电建设多个纪录),获得特殊赞誉(国内外水电专家高度赞扬)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今后再也不可能有这样用人工施工的工程)的巨大工程,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里程碑。
——缙云县人民在山区小溪流采取“梯级开发,级级相连,筑坝蓄水,引水补源”兴建高水头、小流量水电站的办法,解决农村能源的途径,以及在电站开发中表现出来的创造性规划设计和战天斗地的艰苦劳动精神以及盘溪梯级电站以其一水多用、耗水省、效益高,充分利用高山天然落差的特点引起了国内外有关部门和人士的关注,博得国内外水电专家的称誉。其事迹和经验先后被拍摄成《青山明珠》《盘溪小水电开发》等电影,向全国发行放映。《光明日报》《中国新闻》《中国小水电》等报刊画册都做了专题报道。
12月31日,全年新增水电装机容量118.16万kW,年末全国水电总装机容量623.50万kW(其中小水电101.90万kW,共29 182座),年发电量204.58亿kW·h,分别占整个电力总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的26.2%和17.7%。自1970年起,小水电按单站装机容量1.2万kW及以下统计;1970年以前无小水电发电量的统计。
1971年
12月31日,全年新增水电装机容量156.9万kW,年末全国水电总装机容量780.40万kW(其中小水电153.60万kW),年发电量250.59亿kW·h(其中小水电29.60亿kW·h),分别占整个电力总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的29.7%和18.1%。
1972年
11月10日,朝鲜水电站大坝考察团一行15人在水电部有关人员陪同下到广西青狮潭水力发电厂和西津水力厂及拉浪、洛东水电站参观考察。
1972年,陕西省镇坪县历时9年建成装机容量1 500 kW的南江水电站,结束了县城无电历史。2015年,南江电站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列为第六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2月31日,全年新增水电装机容量89.6万kW,年末全国水电总装机容量870.00万kW(其中小水电183.00万kW),年发电量288.20亿kW·h(其中小水电33.50亿kW·h),分别占整个电力总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的29.5%和18.9%。
1973年
10月中下旬,新华社、《人民日报》《浙江日报》相继报道《浙江省农村小水电站建设取得新成就》。全省已建成小水电站3 600多座,总装机容量20万kW,发电量占全省农业用电量的1/2左右;有10多个市、县制造生产小型水轮机28种、发电机32种,基本满足省内小水电建设的需要。
1973年,水电部总结广东省的经验,在(73)水电生字 53 号文件中第一次提出:为了保护群众办电的积极性,巩固办电成果,今后小水电建设应实行“谁建、谁管、归谁所有”的政策。自此,小水电开发被正式列入国家计划,从而进入新阶段。
12月31日,全年新增水电装机容量159.9万kW,年末全国水电总装机容量1 029.90万kW(其中小水电200.00万kW,共54 381座),年发电量389.00亿kW·h(其中小水电40.50亿kW·h),分别占整个电力总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的30.4%和23.3%。
1974年
5月15~24日,水电部在广西陆川县召开南方9省小型水电站座谈会,会议强调“小水电要坚持‘谁建、谁管、归谁所有’的原则。社队自办电站由社队管理。联成地方小水电网后,要统一调度,但不能任意改变所有权。”“农村水电应以本地自发自用为主,为充分利用水力资源,提高供电可靠性,在有利于农村用电和巩固发展农村电站的前提下,可与大电网联网运行,联网双方要订立协议,大电网应本着支援农业的精神,积极扶持小水电站。联网的电站,要服从电网的统一调度。联网后,国家电网对小水电站的电价以保本不赚为原则。坚决制止‘大网一到,小电站吞掉’的错误倾向。”
11月28日,浙江省革委会生产指挥组颁布《浙江省农村水电站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农村水电站以自发自用为主”,“经有关部门协商同意,双方签订电价、调度等协议后,可以与国家电网并网”,“电力部门应该积极支持小水电并网”。
12月31日,全年新增水电装机容量151.8万kW,年末全国水电总装机容量1 181.70万kW(其中小水电259.00万kW,共61 544座),年发电量414.40亿kW·h(其中小水电46.68亿kW·h),分别占整个电力总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的31.0%和24.5%。
1975年
1月17日,钱正英任水利电力部部长。
7月,国务院以国发〔1975〕114号文件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电力工业的通知》,明确电力工业执行水火并举、大中小并举方针,要求提高水电比重,在加快大型水电建设的同时,必须依靠群众兴办中小型水电站。
9月,四川省计委以川革计(75)222号文件规定:小水电站与大电网互供电量,实行按季互抵。
10月底至11月15日,老挝农村电力考察组一行7人来中国考察学习农村水电建设经验。11月8~15日到广西参观和考察陆川县东山水电站、县水电配件厂以及青狮潭、西津水力发电厂。
12月,水利电力部在河南省辉县召开全国小水电会议。
1975年,水电部(75)水电生字第27号文中明确提出:“在电网供电区和电网邻近地方的小水电,在符合经济、安全运行的条件下,在自发自用的基础上联入电网,实行余缺调剂。”
12月31日,全年新增水电装机容量161.1万kW,年末全国水电总装机容量1 342.80万kW(其中小水电308.32万kW,共68 300座),年发电量476.30亿kW·h(其中小水电66.86亿kW·h),分别占整个电力总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的30.9%和24.3%。
1976年
2月,四川省革委会以川革发(1976)31号文件,批转省计委《关于加速发展地方小电站若干问题的请示报告》,规定:①凡隶属关系属地、县及以下各级举办的电站,以及相应的输变电工程,统一归口省水利局领导和管理;②小电站和大电网并网后其所有制和所有权都不变;③单机容量1 000 kW及以下县办(三个自治州为州属及以下)国营电站,所得收入不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免征所得税,其收入由同级水电部门掌握,实行以电养电。
3月,水电部在广州召开全国小水电建设经验交流会。广东是小水电建设最多的省,至1975年底,全省共建成中小水电站12 735座,总装机容量达62.3万kW。200多名代表参加,并在广东汕头、佛山、肇庆及罗定等粤西地区参观考察了30余座小水电站,交流了全国小水电发展情况。会议强调:“实行地、县、社、队四级办电,就能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改变电力工业的布局,满足广大农村用电的需要。”“治水办电是建设社会主义大农业的组成部分,各级水利电力部门,不管是水、电分开还是同一单位,都要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部署下,互相协作,互相支持,当好党委的参谋。”
6月上旬,福建省在建瓯县召开全省中小水电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文化大革命”以来发展中小型水电的经验,讨论“五五”期间中小水电发展规划。
6月,江西省革委会召开全省小水电会议,传达全国小水电会议精神,部署小水电工作,会后到广东参观学习办电经验。
12月31日,全年新增水电装机容量122.7万kW,年末全国水电总装机容量1 465.50万kW(其中小水电360.00万kW,共75 435座),年发电量456.40亿kW·h(其中小水电71.40亿kW·h),分别占整个电力总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的31.1%和22.5%。
1977年
3月,行业期刊《地方电力管理》在四川创办。最初名称为《农电简报》,1979年改为《地方电力简报》,1981年更名为《地方电力管理》。《地方电力管理》杂志最初由四川省水电厅地方电力管理处主办,主要宣传党和国家发展小水电的方针政策,反映四川地方电力行业管理动态,交流管理经验,研讨行业改革发展和政策等的一份内部刊物。1986年12月,《地方电力管理》杂志改由四川省水电厅地方电力管理处与四川省地方电力企业管理协会合办。
——《地方电力管理》杂志于1987年获得内部期刊准印证(1987年川新出字第130号)。1989年取得广告经营许可证(1989年成工商广字第363号、1989年川蓉工商广字第169号),开始在全国水利系统地方电力行业内部征订发行和刊登行业形象宣传广告。
——1992年9月14日,四川省科委以022号文件转发国家科委当年562号文件,批准《地方电力管理》杂志(月刊)正式在国内公开发行,国内统一刊号为CN51—1421/TM。主办单位改为:中国水利电力企业协会地方电力分会、四川省水利电力厅、四川省地方电力企业管理协会。由四川省地方电力局组成《地方电力管理》杂志编辑部具体承办。在全国公开发行。
——1992年12月,杂志创办15年、发刊300期时,水利部杨振怀部长、四川省马麟副省长分别以“努力办好《地方电力管理》杂志,为我国中小水电发展作出新贡献》”和“办好杂志,促进地方电力工业发展”为题,给杂志写了贺信,刊登于《地方电力管理》1992年第12期。
——1994年8月,《地方电力管理》杂志改为由水利部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司(2000年初改为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中国水电企协地电分会(后改为中国水利企协水利地电分会)、四川省水电厅、四川省地方电力企业管理协会联合主办,四川省地方电力局组成《地方电力管理》杂志编辑部具体承办。由水利部水电司和各省(区、市)水利(水电)厅(局)相关负责人共同组成编辑委员会。
——1994年10月21~22日,在北京市大兴县召开部、省合办《地方电力管理》杂志后的第一次编委会议,专题研究办刊方针、宗旨和宣传发行等有关问题。
——2003年5月28日,国家科学技术部以国科财函〔2003〕10号文件,批准《地方电力管理》杂志更名为《中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主办单位变更为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四川省地方电力局;刊号由CN51—1421/TM改为CN11—5069/TK;登记地由成都迁至北京。
——2004年5月28日,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在四川日报上发表2003年度全省期刊年检公告,正式注销了《地方电力管理》杂志。
——《地方电力管理》杂志出版到2004年第6期后正式停刊,从创刊到停刊共编辑、发行了438期。《中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杂志于2005年正式出版发行。2006年9月更名为《中国水能及电气化》。
8月,广东省水利厅编制了《农村水电站运行管理操作暂行规程》,规范电站管理,保障运行安全。
1977年,湖北省革委会以鄂革〔1977〕89号文《关于农电体制改革的通知》,决定将单机容量6 000 kW、总容量1.2万kW以下小水电由省水利局统一建设和管理。
1977年,陕西省革委会水电局召开全省小水电管理工作座谈会,要求认真贯彻执行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省颁《陕西省小型水电站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12月31日,全年新增水电装机容量111万kW,年末全国水电总装机容量1 576.47万kW(其中小水电431.50万kW,共80 363座),年发电量476.48亿kW·h(其中小水电85.00亿kW·h),分别占整个电力总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的30.6%和21.3%。
1978年
4月14~20日,水电部在湖北武汉召开农电管理座谈会。会议主要交流了整顿农电企业的经验,研究提出了1978年进一步加强农电管理工作的要求。
4月22日,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和财政部联合发文《关于试行加强基本建设管理几个规定的通知》(计1978 第 234 号文)中规定:有关大、中、小型水电站划分标准,以电站总装机容量2.5万kW(不含)以下的水电站为小型水电站(含配套建设的 3~10 kV和35 kV输变电工程)。
5月,安徽省革委印发《安徽省发展小水电规划草案》,规定实行县、社、队各级办电;小水电不作统配电分配,不抵扣统配电指标;实行减免税收优惠等。将鼓励发展小水电,作为缓解电力短缺的措施之一。
6月,四川省革委会印发川革发(1978)82号文件《关于大小电网并网问题的若干规定》,就发展小水电的所有制、大小电网并网、指挥调度、电力余缺调剂、电价及电费结算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强调:地、县、社、队所办的电站和输变电工程各级都不准上收,过去改变了所有制的,其财产、人员、财务、供应指标等一律按照隶属关系尽快划转回来。
8月1日,山东乳白县白沙口潮汐电站1、2号机组建成投产,装机容量2×160 kW。
9月12日,水利电力部《关于试行〈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山区、丘陵部分)的通知》(78)水电规字第135号颁布《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山区、丘陵部分)(SDJ 12—1978)(试行)。《标准》将装机容量在2.5万kW以下的水电站划分为小型水电站,其中装机容量2.5~0.05万kW为小(1)型,0.05万kW以下为小(2)型。1987年发布的SDJ 217—1987标准仍维持SDJ 12—1978对小型水电站的等级划分。1994年发布的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94)将大、中、小型水电站装机容量分等指标作了调整,从此以后,大、中、小型水电站装机容量分等指标一直沿用至今,装机容量5万kW以下水电站划分为小型水电站。2000年发布的水利行业标准SL252及2003年发布的电力行业标准DL5180(代替SDJ 12—1978、SDJ 217—1987)均引用国家标准GB50201对小型水电站装机容量的等级指标,将5万kW以下的水电站划分为小型水电站,其中装机容量5~1万kW为小(1)型,1万kW以下为小(2)型。
9月16~28日,水利电力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联合召开小水电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交流了经验;讨论了《关于小水电建设若干问题的规定》,并对《关于加强社队小水电贷款工作的意见》(讨论稿)提出了修改意见;落实了1978、1979两年小水电的建设任务。李先念副主席在反映这次会议情况的简报上作了三点指示:要规划好,不要等到电站建成后再改建;要讲求质量,防止垮了又建,建了又垮,劳民伤财;要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哪怕是很小的水电站,总有一个科技问题。
9月17日,邓小平副主席视察长春时,接见东北电管局召开的东北三省小水电会议的全体代表,并合影留念。
10月,贵州省小水电工作会议在镇远县召开,总结全省小水电建设经验,进一步明确工程管理办法。据统计,当年全省65%的人民公社、45%的生产大队、40%的生产小队由小水电供电。
11月7~14日,浙江省计委牵头组织召开全省小水电工作会议,传达武昌全国小水电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小水电“谁建、谁有、谁管、谁受益”的方针,研究落实全省1979年度发展小水电10万kW的建设任务。
1978年,湖北省召开全省小水电会议,省水利局和省财政局联合颁发了《关于小水电建设、管理问题的暂行办法》。
1978年,四川省水电厅农村电力管理处更名为地方电力管理处。
12月31日,全年新增水电装机容量151.24万kW,年末全国水电总装机容量1 727.74万kW(其中小水电526.65万kW,共86 507座),年发电量446.32亿kW·h(其中小水电99.73亿kW·h),分别占整个电力总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的30.2%和17.4%。年末小水电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分别占全国水电比重的30.48%和22.36%。
1979年
2月,全国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决定将水利电力部分设为水利部和电力工业部。小水电管理归口水利部农电司。
5月,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和中国政府商定,组织15个国家的专家到中国考察小型水电站。他们考察了河南省林县红旗渠的几座小水电站,湖南省衡东县洋圹水轮泵电站和甘溪水电站,广东省从化县流溪河的小水电站和新会县古兜山水电站群等。他们对中国小水电给予很高评价,并认为,其他发展中国家可以效法,发展自己国家的小水电,以解决能源短缺问题。
6月,水利部召开了全国小水电座谈会。李伯宁副部长强调指出“坚持‘谁建、谁有、谁管、谁受益’的原则,是经过反复证明了的多快好省发展小水电的道路。”
6月,湖南省政府颁发《湖南省小水电运行规程》。
9月10~14日,由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亚太经社会和亚太地区技术转让中心联合主办,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举行了“国际小水电经验交流与技术转让研究讨论会”,中国政府派代表参加。参加代表68人来自33个国家。会上我国代表介绍了中国小水电的发展经验,发表了《中国小水电发展》的论文,第一次正式向国际社会宣布了中国已建有8万多座小水电站,总装机容量600多万kW,而且具有年产100万kW小水电设备的能力,所有小水电站的设备均为国产,引起了各国代表很大的兴趣。会议总结中认为,中国不但有能力自主发展小水电,也具有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的能力。最后,会议形成了“加德满都宣言”,强调系统地、有效地、有力地加强国际合作的必要性。这次会议为建立一个国际性小水电交流合作中心奠定了舆论基础。
10月,湖南省政府颁发《湖南省小型水电站设计文件编制与审批办法暂行规定》。
11月,四川省革委会以川革发(1979)156号文件,批转省计委、省支农办、省水电局《关于实行县社联办、发展地方骨干电站的意见的报告》。贯彻这个文件精神,四川小水电开始实行比较规范的股份制。
1979年,国家农业委员会在《目前小水电的建设情况和急待解决的问题》将“四谁”原则,提为“四谁”政策。指出:“应继续执行对小水电‘谁建、谁有、谁管、谁受益’的政策,在体制上实行‘建设和管理统一,发电和供用电统一’的原则,以调动地方小水电的积极性。”
12月31日,全年新增水电装机容量183.3万kW,年末全国水电总装机容量1 911.04万kW(其中小水电632.94万kW,共89 669座),年发电量501.20亿kW·h (其中小水电119.20亿kW·h,小水电供电区人均用电70 kW·h左右),分别占整个电力总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的30.3%和17.8%。
小水电在70年代初、末期出现两次发展高潮。全国小水电新增容量由1970年代前期平均每年40万kW,增加到1970年代后期平均每年80多万kW,平均每年新增装机58万kW。1979年是历年新增小水电装机最多的一年,一年新增107万kW,其中湖南新增15.7万kW,四川、广东新增11万多kW,湖北新增10万kW,福建、广西新增8万多kW,浙江新增7.5万kW,云南、新疆、吉林、黑龙江、西藏等边疆地区的小水电也都有较快的发展。
1980年
1月,经国务院批准,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在成都联合召开全国小水电现场会议,参观了大邑县和彭县小流域梯级开发现场,总结推广四川省健全小水电管理体制,实行“建设和管理统一,发电和供电统一”和推行县社股份制办电,“谁建、谁有、谁管、谁受益”,“以电养电”,协调大小电网关系等政策措施,调动了地方办小水电的积极性,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经验。
1月30日,山西省政府发布《关于小水电业务归口管理的通知》,决定从当年起将总装机在1.2万kW、单机6 000 kW以下的小水电,包括输变电配套工程交由省水利厅管理。
3月,江西省政府批转省经委、省农委关于省水利厅、电力局分工《会议纪要》:单机在6 000 kW或总装机1.2万kW以下的水电建设由水利厅管理,大于以上由电力工业局管理。
5月,浙江江厦潮汐试验电站第一台500 kW机组发电。该电站总装机容量3 200 kW,是国家重点科研攻关项目。
5月26日,胡耀邦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期间,接见西藏自治区水电局领导同志,在询问西藏小水电发展情况后,对西藏水电建设的发展方针和供电方向作了指示。
6月,水利部党组讨论决定建立“国际小水电研究培训中心”。
7月21~29日,水利部7位部长、副部长签署批示对外司、农水局、制造局等联名上报有关建立“国际小水电研究培训中心”的原则问题。
7月,湖南省水利厅成立“湖南省小水电公司”,作为厅属二级机构,以加强对全省小水电的管理。
10月18日,外经部以(80)外经六字第967号文通知水利部,已与联合国工发组织作出安排,在我国建立“杭州国际小水电研究培训中心”。
10月28日,第二次国际小水电技术应用与发展讨论会第一阶段会议在杭州召开。会议由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发起、委托我国水利部筹办。出席会议的有28个国家(其中4个发达国家)的46位代表。水利部部长钱正英、副部长李伯宁、一机部副部长曹维廉以及浙江省省长李丰平等出席了会议。会议交流了小水电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方面的经验。会议于11月初在菲律宾马尼拉继续举行,发表了“国际小水电会议杭州-马尼拉宣言”。宣言指出,“小水电是一种可以就地取得的廉价的可再生能源。因此,鼓励和支持开发小水电的计划是刻不容缓的。”宣言中建议小水电的规模定义:①1 001~1万千瓦的水电站称为小水电(Small_hydro);②101~1 000千瓦的水电站称为小小水电(Mini_hydro);③100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称为微型水电Micro_hydro)。宣言其中一段“会议强烈建议建立一个中心或几个中心以培训小水电技术,研究和发展有关小水电技术。”这个建议成了后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与我国政府洽谈建立亚太地区小水电研究培训中心的国际依据和联合国办事机制的合法基础,也是亚太地区小水电研究培训中心诞生的最有力的催生剂。
11月12日,水利部以(80)水外字第264号“关于国际小水电研究培训中心建设事项的函”,通知杭州市革命委员会,就小水电中心名称、任务、进杭州人员编制、征地面积等作了明确规定。
12月31日,全年新增水电装机容量120.76万kW,年末全国水电总装机容量2 031.80万kW(其中小水电692.55万kW,共88 555座),年发电量582.11亿kW·h(其中小水电127.19亿kW·h),分别占整个电力总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的30.8%和19.4%。
1981年
8月10~21日,联合国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大会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举行。出席会议的有124个国家代表团成员1 400人,团长中有正副部长90人,并有10个国家领导人。中国政府代表团由国家科委副主任武衡任团长,成员共18人。这次在全球能源出现危机的形势下召开的会议,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领域具有划时代意义,影响深远。小水电这个新兴的行业也得到了会议明确的关注。会议最后通过了一份“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内罗毕行动纲领”和八项决议。行动纲领中表示期望建立一批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优秀中心”,包括小水电,以开展科研、示范、交流、培训和情报活动。这个会议为建立“小水电中心”在更高层次上奠定了法制基础。1978年12月联合国第33届大会第33/148号决议决定于1981年8月举行“联合国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大会”。并成立了筹备委员会,下设8个技术专家组,包括水电、风电、海洋能源、太阳能、生物物质……等。水电专家组由12人组成,分别来自美、法、德、苏联、挪威、捷克、加纳、圭亚那、斯里兰卡、委内瑞拉、阿富汗和中国等12个国家。中国国家科委商洽水利部派出朱效章参加。专家组于1980年2月18~22日在维也纳联合国工发组织总部举行了第一次会议,并于1981年1月5~9日在日内瓦联合国欧洲总部举行第二次会议。专家组会议时,联合国总部、教科文组织、工发组织、世界气象组织及欧洲与拉美经济委员会等均派官员列席。最后专家组会向大会筹委会提交了一份报告(成为大会的文件,编号A/CONF.100/PC/30)。
11月4日,亚太地区小水电研究培训中心的两个“项目文件”(一为区域项目,一为国别项目),由对外贸易部代表中国政府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正式签字。“亚太地区小水电研究培训中心”“水利部小水电开发设计研究所”在杭州正式挂牌成立,两块牌子,一套班子。首任中心主任朱效章。经过三次国际会议的强烈呼吁,两年时间的中国政府和联合国有关机构的谈判、协商,水利部部长亲自指导筹备工作,部党组多次研究决定成立该中心。1982年4月,研究所改称“水电部小水电开发设计研究所”。从1981~1987年,联合国对中心先后拨款120万美元,其中45万用于设备投入。规定项目建成后,开发署不再拨款用于基础设施。至于中心的存在时间并没有任何规定,如能自力更生,应该可以无限期运转下去。杭州亚太地区小水电研究培训中心成立后,开展了多种国际活动。从1981年开始,世界各地举办的有关国际能源、小水电会议,中国政府都派代表或专家出席,并提交论文,介绍中国的小水电。
12月11日,电力部李鹏部长表示,电力部欢迎地方各级政府、厂矿企业和农村社队在国家计划指导下集资办电,以加快电力建设步伐,改变各地缺电局面。
12月,电力部第十四工程局安装处积极帮助农村兴建小水电站,从1979年至本年底3年间,共为社队建成小水电站13处,总装机容量36 240 kW;另外还为地方电站培训了技术骨干1 000多名。
12月31日,全年新增水电装机容量61.54万kW,年末全国水电总装机容量2 193.34万kW(其中小水电757.36万kW,共85 415座),年发电量655.46亿kW·h(其中小水电144.40亿kW·h),分别占整个电力总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的31.7%和21.2%。
1982年
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决定从1982年起,用两三年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点面结合地、分期分批地对所有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的整顿工作。1983年8月9日,四川省水电厅以川水发〔1983〕地电531号文,印发《四川省地方国营、县社联营电力企业全面整顿验收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细则》对企业领导体制、职工素质、管理基础工作、劳动组织、财经纪律、文明生产等方面的整顿制定了具体的验收标准。要求各地、市、州、县水电局和地方电力企业参照执行。
3月7日,国务院决定水利部、电力工业部重新合并为水利电力部,下设农电司。钱正英任部长,李鹏任第一副部长。
7月13~17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工发组织、亚太经社组织与中国水电部联合在杭州召开“亚太地区小水电高级专家会议”,联合国有关组织和11个国家的30多名代表和观察员参加。会议决定成立“亚太经社会小水电区域网”,该网的秘书处设在亚太地区小水电研究培训中心。
8月16日,水电部副部长李鹏同志对《都江堰灌渠小水电并网矛盾》作出批示:四川省电力局可能闹得太紧张,结果四面楚歌,因小失大。
9月22日,邓小平同志在四川听取水电部副部长李鹏同志汇报关于建设二滩水电站等问题,当汇报到四川灌县(现都江堰市)负责同志说如果允许地方自建、自管、自用小水电,在丰水季节实行浮动电价,将电低价卖给群众,那么灌县及其周围的公社、群众,一年中就有四个月可以用电煮饭,可以节省大量烧柴和煤炭时,小平同志说:“这件事,不要很多投资,国家不吃亏,对群众有利,减少浪费,容易解决。你们可以写个报告,先在四川、湖南试点,浙江、福建小水电也比较多,成熟一个,试行一个,要制定政策,把权力交给省。贵州有没有条件,如果有条件也可以试办。你们还要多下去调查,多发现这一类问题,中央、国务院给个政策,群众、国家都得利。这就是搞活,就是解放思想。”
11月3~4日,胡耀邦总书记在水电部李鹏副部长等陪同下,视察福建省永春县小水电建设,并在农村电气化座谈会上指示要搞与我们的小康水平相一致的农村电气化,并提出“自建、自管、自用”的方针和100个县进行中国式基本上电气化的试点。
11月13日,浙江省计委与水电部计划司签订《关于合资建设上标水电站的协议》。这是中央与地方合资建设水电站的一个试点。
11 月20日,水利电力部、四川省人民政府联合以(82)水电农字第 21 号、(82)川府发第 197 号文件,印发《关于积极发展四川省小水电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通知指出“小水电是重要能源,对解决农村、县镇和地方工农业用电作用很大,是整个电力发展的一个重要补充力量。”“加快四川水电建设,必须坚持大中小并举和国家办电与地方各级办电相结合的方针。发展小水电要实行‘自建、自管、自用’为主的方针和‘以电养电’政策。”“大电网要积极扶持小水电,对有条件的小站小网,大电网要给予并网运行;大电网和小水电站(网)之间的电量交换,要实行互供或趸售。”这是扶持发展小水电的重要文件,水利电力部转发全国,要求各地参照执行。
11月29日,水电部副部长李鹏同志对《浙江省小水电建设出现下降趋势》的批示:对浙江的办法要总结一下,如不合适,应及早纠正,浙江办法(指原来搞的联营)不符合自建、自管、自用原则。
12月,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大岙公社大岙大队青年农民汤纯相中标承包经营大队一座装机容量40 kW的小水电站,开个人承包经营小水电站的先例;翌年,汤又与大队签订扩建电站合同装机增加到100 kW,用电户由200户增加到720户,使当地98%的农户用上了电,大队与汤个人均增加了收入。
12月31日,全年新增水电装机容量102.59万kW,年末全国水电总装机容量2 295.93万kW(其中小水电807.97万kW,共80 538座),年发电量743.99亿kW·h(其中小水电172.23亿kW·h),分别占整个电力总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的31.7%和22.7%。
1983年
1月1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广东省发展小水电暂行办法》,规定:“凡地、县、社、队、企业、个人办或联办(包括省、地、县联办及私人入股)的小水电及其配套小电网均实行‘谁建、谁有、谁管、谁受益’的政策,其所有权受国家法律保护。”“地方办或联办的小水电,实行‘以电养电’政策”。
1月18日,水电部副部长李鹏给国家电网的批示:为了扶持小水电的发展,各网局、省局可根据地方要求,对一些不合适的供电范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过去上收不合适的应予以退还。
3月14 日,李鹏副总理就“加快小水电开发,为实现我国农村电气化而努力”答新华社记者提问,阐述了发展小水电对“四化”建设的重大意义,“自建、自管、自用”的“三自方针”的内涵,处理好大小电网关系,农村电气化的标准,对中国小水电发展前景的估计等问题。
4月12~1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在浙江视察,对西湖、北仑港和小水电等方面的建设工作作了重要指示。
5月23日至6月22日,亚太地区小水电网第一期培训讨论班在杭州花港饭店举行。这是我国也是联合国系统举办的第一次国际小水电培训班,十分隆重。其计划、任务和经费都是按联合国办事程序,经联合国工发组织批准中心提出的计划,同意拨款10万美元作为办班经费。在亚太经社会区域能源发展项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支持下,由亚太地区小水电研究培训中心举办。开幕式于5月23日在杭州花港饭店举行,水电部和联合国工发组织高级官员出席并主持。6月22日举行闭幕式,水电部副部长赵庆夫专程来杭主持,参加闭幕式的还有水电部农电司领导、联合国多个机构的高官等。浙江省副省长沈祖伦、杭州市副市长钟伯熙、省水利厅厅长钟士杰等中外领导都对培训班的成功给予高度评价。除了2名我国学员外,来自斐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尼泊尔、巴基斯坦、菲律宾、斯里兰卡和泰国8个国家的14名国际小水电官员和专家参加了培训班。培训班为期一个月,包括讲课、讨论及参观学习在内。讲课21次,由17名教授和专家讲授,其中4名来自加拿大、马来西亚、菲律宾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其余来自我国国内水电界顶尖专家:清华大学教授施嘉炀、水电部高级顾问程学敏、南京水文研究所所长张海伦、水电部水文局局长华士乾、河海大学校长梁瑞驹等。进行了18次讨论,参观考察了浙江省新昌、金华等县市的11座小电站和金华水轮机厂、发电机厂和杭州发电机厂。在改革开放初期,国内设备条件较差,还制作了190张投影片、200张幻灯片和6部电视录像。期间,中央和地方19家媒体作了16次报道,包括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日报》(英文)等等。赵庆夫副部长在结业典礼上宣布“会议圆满结束,学习取得丰硕成果”。巴基斯坦代表将带来的资料赠送中心,并题词称杭州中心为“亚太小水电之家”。
——自首期国际小水电培训班举办以来,培训渠道、培训主题和内涵不断丰富和拓宽。培训工作语言除了以英语为主外,还拓宽到法语、俄语、西班牙语、越南语;从以小水电技术人员培训为主,拓宽到官员研修及部长级官员研讨;从援外培训境内为主,拓展到走出去海外培训;从多边合作培训到双边合作开展;培训领域除小水电和农村电气化为主,还扩充到水资源管理、清洁能源、温室气体减排和能源转型等主题。通过援外人力资源开发(援外培训/研修项目),深化了南南合作;传授了我国小水电建设经验和适用技术,为发展中国家培养了人才,提高其农村电气化建设的能力;带动了中国小水电技术、标准和设备的输出;促进了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一带一路”国家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提升了我国在水资源、节能减排、农村能源和电气化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截至2019年底,亚太地区小水电研究培训中心、国际小水电中心已在境内外共连续举办国际培训/研修项目140期,培训了来自117个国家3 476名政府官员和技术人员。
5月,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区域能源开发署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确定亚太地区小水电区域网秘书处设在位于杭州的亚太地区小水电研究培训中心内。是年7月,任命朱效章为该研究培训中心第一任主任兼区域网协调员。
5月,水电部委托12所高等院校为农村电气化试点县举办农村小水电干部专修科,培养具有大学专科水平的小水电建设技术人才,并确定今、明两年在试点县招收900余名学员。
8月18日,联合国副秘书长毕季龙视察杭州亚太地区小水电研究培训中心。
8月2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关于发展小水电事业的若干规定》(浙政〔1983〕63号)。提出“加快浙江水电建设,必须坚持大中小并举和国家办电与地方群众办电相结合的方针。小水电要实行”自建、自管、自用“为主的方针和”以电养电“的政策,充分调动各级办电的积极性。”
9月12日,西南电管局、四川省水电厅联合以西南电办(1983)41号、川水发(1983)地电710号文件,向水电部、四川省政府报送“关于贯彻水利电力部、四川省人政政府《关于积极发展四川省小水电若干规定》的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提出了19个县供电区直供改趸售、交叉供电区地方用户划给小电网和允许小电并网的名单。11月11日,水利电力部以(83)水电农电字第47号文件,向各电管局和各省水电厅、电力局转发了上述文件。1984年底19个县的供区调整、并网工作基本结束。
9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批转财政局、电力局、水利局《关于国营小水电发供电企业及供电所实行利改税有关问题的报告》,规定从1983年1月1日起,国营小水电发供电企业应按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并作为财政预算外管理,全部用于“以电养电”,以加快小水电的发展。
10月4~9日,水利电力部在北京召开6省10县农村电气化试点县座谈会。李鹏副总理到会并作《给中国式的农村电气化创造出好的经验来》的讲话。会议总结交流了试点县电气化规划和自力更生办电的经验,研究了实现农村电气化需要解决的政策问题,有力推动了农村电气化试点县建设。会后水利电力部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积极发展小水电,建设中国式农村电气化试点县的报告》。
11月29日,《农民报》刊载水利电力部钱正英部长就“建设中国式的农村电气化试点”答本报记者提问,阐述了建设100个农村电气化试点县进展、发展农村电气化的方针、农村电气化的建设资金如何筹集、小水电与大电网的关系如何改善等问题。
12月12日,国务院以国发〔1983〕190号批转《水利电力部<关于积极发展小水电,建设中国式农村电气化试点县的报告>》,同时批转了“全国100个农村电气化试点县名单”。国务院在批转报告中指出:“农村电气化是八亿农民的大事,在国家兴办大中型电力建设的同时,应当在那些水力资源较好的地方,提倡以地方和群众自力更生为主,积极发展小水电,实现农村电气化”。“把水利和电力统一起来,建立县一级发、供、用电统一的管理实体”。国发〔1983〕190号文件规定:①今后县以上建设的小水电要列入地方基本建设计划,以保证必要的物资、材料和设备的供应。②小水电建设资金以地方自筹为主,国家给予必要扶持。③实行“以电养电”政策。④对小水电继续实行低息贷款。⑤小水电供电电价,由县水电部门提出报请物价主管部门核定。⑥要根据水电部和四川省政府联合制定的〔1982〕水电农电字第21号文件有关规定,处理好大小电网矛盾。⑦地、县可以建设容量大于1.2万 kW的水电站和电压等级高于35 kV 的输变电工程。
12月31日,全年新增水电装机容量120.53万kW,年末全国水电总装机容量2 416.46万kW(其中小水电850.47万kW,共76 579座),年发电量863.57亿kW·h(其中小水电199.29亿kW·h),分别占整个电力总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的31.6%和24.6%。自1983年起,新增的20 kW以下的微型电站已不作统计。
1984年
1月5日,《中国电力报》公布国务院批准的全国100个农村电气化试点县名单。
2月17~21日,以英国著名杂志《国际水力发电与大坝建设》编辑艾克先生为首的来自英国、澳大利亚、芬兰、西德、日本、新西兰、挪威、西班牙、瑞士等9个国家的19名小水电专家考察组来广东省从化县考察中小水电站10处。代表们是在新加坡参加了由《国际水力发电与大坝建设》主办的第一次国际小水电会议后专程来我国参观考察小水电的。在此期间与我国水电部代表洽谈了第二次国际小水电会议的举办。一致同意先由该杂志在1985年一季度出版一期《中国小水电特刊》,特邀水电部部长钱正英写了一篇评论前言——“中国小水电发展之路”,并在封面刊登了钱正英部长照片。
3月,行业科技期刊《小水电》在杭州创刊。自1995年起,国内外正式公开发行,国内统一刊号CN33—1204/TV,国际出版物标准刊号ISSN 1007—7642。长期以来,深受我国小水电行业各级从业人员,特别是基层技术人员的喜爱。是年5月,旨在报道亚太地区各国及全球交换小水电信息和经验的英文季刊《SHP News》,国际出版物标准刊号ISSN 0256—3118,也创刊出版。截至2019年底,《小水电》已出版发行210期;《SHP News》已连续出版97期,发行至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3月5~10日,水电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农电管理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网局、省电力局分管农电的领导和南方各省水电厅的领导以及一部分先进县的代表共100多人。会议的中心目的是:改革、整顿农电管理体制,提高队伍素质,把农电工作转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整顿、改革的核心是:农电要靠地方办,县电力局要成为有活力的、能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闭幕时,钱正英部长就农电工作开创新局面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会议确定了“地方为主、县为实体、统一规划、集中调度、分级管理”的农电建设管理方针。
4月,水电部昆明勘测设计院自1958年建院以来至本月底,为云南省勘测设计小水电站145座,总装机容量51.3万kW,其中已建成的85座,总装机容量21.5万kW,遍布云南省的70多个县。
4月,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王首道对湖南省小水电建设进行两个多月的实地调查后,于本月写出《湖南省小水电建设中几个问题的调查》,对有关小水电建设政策和管理方面的几个问题提出了意见。
5月1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题赠精打细算奋发图强的建设水电工程的同志们:“中国水力甲天下,电业排头奔四化”。
5月14~18日,中美农村电气化学术讨论会在云南昆明举行。会议由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业委员会与美国农村电气化合作社全国协会联合召开。参加会议的有来自我国各省市代表42人,美国农村电气化合作社全国协会的代表33人。会议分成小水电及农村电气化两个专业组,共宣读论文40篇。会后美方代表33人分别去北京、上海、杭州和西安等地参观访问小水电站和了解农村电气化的情况。
6月,广东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小水电建设的通知》确定,每年拨出2 000万元用于支付建设小水电的货款贴息,或专用于小水电投资。
7月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发〔1984〕100号文件,发出“关于执行以电养电政策的通知”,规定:“1984年及以后建成投产的地方水、火电站和转供电企业,不论省办、地办、县办、联办,也不论容量大小,从1984年起,实现的利润全部实行以电养电”。
8月13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颁布《转发省水利水保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户办小水电的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1984〕114号),加快和推广了全省户办水电站。在中央一号文件的指引下,陕西省农村户办小水电发展很快,1983年小水电站仅有70多座,到1984年11底,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已达458座,总装机容量1 503 kW。户办小水电热的出现,反应了山区群众在解决了温饱问题之后,进一步建设“两个文明”的迫切愿望和要求。为了支持和促进这一新事物的发展,11月24日~12月1日,陕西省在石泉县召开户办小水电现场会。
8月31日,邓小平给家乡四川省广安县的小水电站题写站名——凉滩电站。在邓小平一生中,只给全国的两个电站题写过站名,其中一个就是广安凉滩电站。该电站经2次扩建,目前总装机容量己达28 600 kW(2×3 500+1×1 600+2×10 000)。
10月10日,湖南省政府发布湘政发〔1984〕35号《关于积极发展小水电的规定》。
10月18~25日,水电部农电司在广西桂林地区恭城县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小水电培训工作座谈会。各省(区)水利厅(局)、部分地区及典型县代表、大专院校代表、部农电司、教育司主管处领导及部小水电开发设计研究所代表75人参加了会议。座谈会就今后的培训工作交换意见,提出设想。会议上展出了各省、地、县及亚太地区小水电研究培训中心的培训教材27种,并对教材的统一及提高进行了讨论。座谈会检阅了1980年以来小水电培训工作的成果,由水电部组织有关单位举办的有8期,培训人员900名。
10月26~30日,水电部及机械部联合召开的小水电以电代柴座谈订货会在广西柳州举行。小水电较多的各省及一些典型县的代表、电热、电炊具制造厂代表等约130人参加会议。会议签订了大量订货合同,还对水电部农电司草拟的《小水电“以电代柴”管理条例》进行了热烈讨论,提出了好的建议,并希望水电部早日颁布实行。
10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1984〕90号文,转发《国家经委等单位关于第一批企业经理、厂长国家统考情况报告》,规定国营工业企业的正副经理、厂(矿)长,一律参加统考。这是促进干部学习、考核干部和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决策。
——国务院办公厅〔1984〕90号文件下发后,四川地电企业的经理、厂长共33人分别参加了所在地区和国家大电网组织的一、二、三批培训和统考。参加了所在地区和国家大网组织培训、统考的地电企业经理、厂长反映,地区和国家大电网组织的培训、统考脱离地电行业实际,希望按行业特点组织培训、统考。水电部报经经济管理干部国家培训考试指导委员会批准,小水电企业经理、厂(站)长从1985年下半年起被纳入按行业特点参加国家统考。
——1980年以来,水电部委托四川省水电厅连续举办了四期全国小水电企业管理干部训练班,为全国27个省、区、市水电(水利)部门培训了省、地、县和企业的有关负责人、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共700余人。水电部决定,从1985年下半年起,将委托四川省水电厅在温江县举办的企管班改为统考班,转入国家统考培训,并提供企管教材和教学辅导资料,为其它省(区)办班培训师资。省水电厅安排四川省地方电力局具体组织统考班教学和培训教材编写工作。
——从1985年8月到1987年12月,共在四川举办了5期全国小水电行业经理、厂(站)长国家统考培训班,共培训经理、厂(站)长共1 529人,非经理、厂(站)长共121人,除两人外全部取得合格证书,及格率达99.88%。
——1988年4月,水利部农村水电司、小水电行业统考培训教学研究会向主管部门和行业相关部门、单位、企业发送了《小水电企业经理、厂(站)长国家统考培训总结》
12月8日,胡耀邦总书记在视察访问鄂赣山区结束时指出,经济方面另一个重大问题是要抓紧办电。一要有远见,如果用三十年的时间,到二□一□年实现全国电气化,就是了不起的一件大事;二要相机而上,走一年看一年,提早作好前期准备,力争逐年多干一点。小水电要坚决落实“三自”(自办、自管、自用)方针。有关小水电与大电网并网收费不合理问题,以及各级电业部门整顿经营作风的问题,希望在一九八五年都有一个较好的解决。
12月11~13日,由联合国工发组织、亚太经社会区域能源规划项目及亚太地区小水电网过渡秘书处共同召开的亚太地区小水电网高级技术咨询组第一次会议在杭州举行。参加会议的成员为亚太成员国国家小水电中心主要负责官员和联合国工发组织以及亚太经社会区域能源规划项目官员;中国方面有水电部农电司、外事司、外经贸部有关领导以及网的过渡秘书处协调员和杭州小水电中心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总结与评价亚太地区小水电网1982—1984年工作,讨论制订1985—1986年活动计划。
12月20~24日,水电部农电司在杭州小水电开发设计研究所(亚太地区小水电研究培训中心)召开“全国小水电情报网”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8个农村电气化试点县及6个高等院校等单位代表38人。会议主要讨论了如何办好《小水电通讯》刊物和筹建全国小水电情报网的有关问题。会议期间,代表们还参观了浙江省新昌县小水电站的建设。
1984年,陕西省财政厅、水利水土保持厅下发了《关于我省国营小水电企业利润实行“以电养电”决定的通知》(陕财农发〔1984〕第10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从1985年起,国营小水电企业实现的利润一律作为水利部门用于以电养电、发展小水电事业的专项资金。
1984年,广东省水利厅下放小水电初步投计审批权限:单机500 kW和总装机1 000 kW以下由县水电局审批,单机500~1 000 kW和总装机1 000~2 000 kW由市水电局审批,单机1 000 kW和总装机2 000 kW以上由省水利厅审批。
12月11日,联合国亚太地区小水电网技术咨询组第一次会议在杭州召开。
12月31日,全年新增水电装机容量143.51万kW,年末全国水电总装机容量2 559.97万kW(其中小水电906.64万kW),年发电量867.84亿kW·h(其中小水电208.36亿kW·h),分别占整个电力总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的32.0%和23.0%。
1985年
1月9~11日,水电部在江西南昌召开湘、赣、浙、皖四省小水电座谈会,钱正英部长到会讲话。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水电部和四川省的文件,以及国务院批转的水电部关于实施100个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的报告。会议明确支持湖南、浙江、安徽三省政府发布积极发展小水电文件;将0.05元/ kW·h作为上网保护电价;明确小水电补助资金渠道;小水电供电县的管理实体归口单位由省、县人民政府决定;小水电要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大电网对小水电要扶持让利。
2月5日,水利电力部关于转发《钱正英部长在湘、赣、浙、皖四省小水电座谈会结束时的讲话》的通知(〔85〕水电农电第5号)。“钱正英部长在会上讲了话,再次强调要认真贯彻我部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发展小水电的若干规定》和国务院国发〔1983〕190号《关于批转水利电力部积极发展小水电建设中国式农村电气化试点县的报告的通知》,解决好小水电与大电网的关系的重要意义,并对一些具体政策作了一些补充和修正。请你们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希望有小水电的各省、市、自治区的水利(水电)厅(局)和电力局,共同向省人民政府汇报,尽快定出本省的执行办法,报部备案。”
5月23日,国务院以国发〔1985〕072号文批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行规定》,决定把国家统一建设电力和统一电价的办法,改为鼓励地方、部门和企业投资建设电厂,并对部分电力实行多种电价的办法,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这是国家把对发展小水电的政策扩展到整个电力行业的重要措施,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开始。
7月9日,钱正英部长为《小水电企业管理基本知识》一书题词:“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小水电的经济效益”。
1985年,由亚太地区小水电研究培训中心编著,英国中间技术出版公司出版的《Small Hydro Power in China:A Survey》(中国小水电建设的回顾)(ISBN 0 946688 46 X)在世界发行。该书是中国第一本全面介绍中国小水电建设经验的英文书籍。在不同的阶段,又编著出版了《Mini Hydro Power》(ISBN 7—5630—0554—4)、《Small Hydro Power:China′s Practice》(ISBN 7—5084—2548—0)、《Rural Hydropower and Electrification》(ISBN 7—5084—1905—7)、《Small Hydropower》(ISBN 7—89490—315—9)、《Status Quo and Problems of Small Hydro Development in China》等英文版中国小水电对外宣传图书以及《国际小水电技术咨询手册》《国际小水电的理论与实践》等中文图书。
11月1~8日,阿根廷、玻利维亚、巴西等17国及联合国工发组织的拉美小水电考察组22人,来杭州参观亚太地区小水电研究培训中心,并分两个小组到浙江省金华、缙云、天台、临海等地参观考察。一组考察了金华市梅溪和双龙溪梯级水电站、缙云县盘溪梯级水电站、金华水轮机厂和电机厂。另一组考察了新昌县长诏梯级水电站、天台县里石门水库及电站、桐柏水电站、桐坑溪梯级水电站、临海机械厂和电机厂。
12月31日,全年新增水电装机容量81.53万kW,年末全国水电总装机容量2 641.50万kW(其中小水电952.10万kW),年发电量923.74亿kW·h(其中小水电241.34亿kW·h),分别占整个电力总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的28.3%和22.5%。
1986年
2月25日,水电部以〔1986〕水电农电字第6号文,颁发《一百个农村电气化试点县初级阶段验收条例》(SD178—86)。
3月7 日,水利电力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以(86)水电农电第5号,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小水电贷款利率及进行贴息的通知》,根据胡耀邦同志关于积极发展小水电,建设一百个中国式农村电气化试点县的指示和国务院国发〔1983〕190号文件精神,今后小水电建设任务将更加繁重。为了继续支持发展小水电,实现胡耀邦同志提出的关于在“七五”期间使一百个中国式农村电气化试点县达到初级标准目标的要求,对发展小水电遇到的资金困难,对小水电贷款作出规定:①农业银行发放小水电的贷款指标,从人民银行分配给农业银行的农业贷款计划总额度中解决。②农业银行对新办小水电增加固定资产贷款利率,由现行月息千分之三点六调整为千分之六点六(不分年限)。③小水电贷款利率提高以后,还贷任务很重,为了促进小水电的发展,在“七五”期间,对困难地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和主办单位,对贷款单位贴补一些利息。贴补水平以不超过千分之三的月息为限,贴息年限不宜过长,骨干电站一般为三至五年。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情况协商后,自行确定。④自一九八六年元月一日起执行新利率。对过去贷款采取分段计息办法,国家一般不予贴息。
3月10~14 日,全国 100 个农村电气化试点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李鹏副总理接见了全体代表并讲话,向提前达到农村电气化初级标准的福建省光泽县、四川省汶川县和荥经县、广东省仁化县和龙门县颁发证章和证书。
4月1~4日,亚太地区小水电研究培训中心与英国《国际水力发电与大坝建设》杂志联合举办的第二届国际小水电会议在杭州杭州饭店举行,这是中国第一次举办国际小水电会议。为举办国际小水电会议,水电部、外经贸部、外交部和国家科委四部委于1985年2月25日以(85)水电外字第22号文“关于在华举办国际小水电会议的请示”,联合上报国务院,称拟同意亚太地区小水电研究培训中心与英国《国际水力发电与大坝建设》联合举办国际小水电会议。经国务院批准后,中英双方开始了认真筹备工作,英方杂志主编亲自三次来华协商,讨论一系列具体细节,并签订了协议。1985年7月,水电部函请浙江省人民政府在外国代表入境时,请海关给予免验礼遇。水利部副部长杨振怀代表钱正英部长出席,浙江省副省长吴敏达、英国驻华大使伊文思、联合国驻华代表处高级官员锡辛等出席开幕式并讲话。参加会议的有来自38个国家和地区及联合国有关机构的181名国外代表,中方代表96人,共277人。会议宣读了36篇论文,其中中国专家15篇,外国专家20篇。这是我国小水电事业最大的一次国际交流会。4天会后,134位国外代表分五路赴浙江、广东、北京、陕西、四川和西藏等地参观考察。会后中心认真总结上报,部外事司将总结作为《外事简报(总105期)》的附件于5月14日发送国务院、外经贸部、外交部、国家科委及有关省。总结肯定,会议取得了成功,在国内外影响很大。
6月,经水电部水电司和四川省计委批准,由部、省共同投资兴建“成都地方电力培训研究中心培训大楼”立项,1987年7月正式开工建设。1992年6月1日,成都地方电力培训研究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培训大楼投入运营。
7月4日,国务院以国发〔1986〕71号文件发布《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全国工业企业,特别是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都要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出“抓管理、上等级、全面提高素质”的规划,并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实现。1987年1月12日,四川省水电厅以川水发(87)地电024号印发“关于加强地方电力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强调“企业上等级是‘七五’时期地方电力管理的中心工作。”1988年1月,四川省水电厅按照四川省加强企业管理领导小组川企(87)40号文的要求,成立省地电企业升级评审小组,下设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1989年9月22日至26日,水利部在广西南宁召开“水利系统电力企业抓管理上等级工作会议”,交流水利系统电力行业开展抓管理上等级活动的经验,审订水利系统电力行业国家级企业标准,研究如何开展抓管理上等级工作。会议对水利部组织草拟的《水利系统电力企业国家级等级标准(讨论稿)》进行了详细的讨论修改,会后水利部以水电〔1990〕第6号文颁发试行。水利部1991年7月1l日至8月3日在成都举办首期地方电力企业升级工作研讨班,讨论提出了《水利系统地电国家级企业标准的修改意见(讨论稿)》和《水利系统地电企业管理工作考核细则(讨论稿)》。水利部农村水电司为指导水利系统电力企业加强管理、深化改革,并满足开展企业升级活动的需要,组织并委托四川省地方电力局编写了《水利系统电力企业管理基础工作与技术经济指标》一书,经过有关专家、教授和实际工作者会审,给予充分肯定,于1991年11月由成都科技大学出版发行。1990年10月,水利部以水企管〔1990〕7号文,发布1989年度部级先进企业名单。至1991年底,四川省地电系统获得“省级先进企业”共有43家,其中1987年2家、1988年11家、1989年16家、1990年14家,约占总数的15%;获得国家二级企业1家;部级先进企业4家。
11 月20日,国家经济委员会、水利电力部、国家物价局联合以水电财字〔1986〕第119号文件,对小水电电价作出规定:小水电电量属计划外电量,参与市场调节;小水电在自供区内的售电价,由当地物价部门按照有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小水电上网电量由电业部门代销,上网和销售电价由省级物价、电力、水利部门核定,按平均供电成本、线损、税金、平均利润确定,但不能低于0.05元/ kW·h;互供电量按月互低后分别结算。
11月,经水电部、国家经委、计委及财政部共同研究,国家经委以经体〔1986〕737号文复函四川省政府:“同意将大电网直接供犍为县县属以下工农业生产和城乡人民生活用电部分划转给犍为县管理”。同时划转的包括大网固定资产(约250万元)和所属人员,以及1986年已实现的123万元利润。划转后的县电网按协议与大电网一点并网。
12月10日,经浙江省计委、水利厅、电力局会同验收通过,新昌县成为浙江省第一个达到农村电气化初级阶段标准的县。翌年3月31日,获水电部批准。
12 月 14 日,四川在全国水利系统率先成立的地方电力行业协会——四川省地方电力企业管理协会,在成都召开成立大会。
12月31日,全年新增水电装机容量112.74万kW,年末全国水电总装机容量2 754.24万kW(其中小水电1 009.53万kW,共67 727座),年发电量944.80亿kW·h (其中小水电244.24亿kW·h),分别占整个电力总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的29.4%和21%。自1986年起,小水电按单站总装机容量2.5万kW及以下统计。
1987年
2月17日,四川省标准计量管理局、四川省水利电力厅以川标计〔87〕018号文,授权四川省地方电力试验研究所负责对全省地方电力系统内电测、热工最高计量标准执行强制检定,并进行检查、管理,每三年对资质进行复审认证。
4月16~19日,“北方地区小水电工作座谈会”在河南洛阳市陆浑水库管理局召开。参加会议的有河南、河北、山西、内蒙古、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安徽、江苏、北京和天津等17个省、市、自治区水利(水电)厅(局)水电处的负责同志和8个农村电气化试点县代表共60人。会议根据北方小水电的特点,研讨了发展小水电的对策,并就电价改革、乡村电站管理、试点县的建设等进行了专题讨论。
5月13~18日,水电部在湖南省慈利县主持召开“南方地区小水电工作座谈会”。湖南、湖北、广东、福建、江西、四川、贵州、云南、浙江、广西和西藏等11个省区水电部门共57人参加会议。会议认真总结了南方地区各省区自1983年以来小水电建设的经验,探讨了今后如何进一步搞好小水电建设和管理,尽快实现农村初级电气化的问题。
6月2~7日,中国水利电力企协委托四川省地电企协和广东、福建电力企协主办,西南电力企协协办的全国小水电管理学术讨论会在四川灌县召开,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和《论文集》。
6月25日,亚太地区小水电研究培训中心大楼落成典礼隆重举行。联合国工发组织代表、开发计划署代表,水电部、外经贸部代表及亚太小水电网11个成员国代表,浙江省副省长、杭州市市长、浙江省水利厅厅长,以及正在杭州举行的“亚太地区小水电高级决策人会议”全体代表,共百余人参加了典礼。联合国工发组织代表田中宏先生十分高兴地宣布,亚太地区小水电研究培训中心大楼建成标志着亚太地区有了小水电之家,并将“亚太小水电之家”金字招牌悬挂在大厅里。这一年,为了扩大研究所的工作范围,6月10日水利电力部以(87)水电劳字第56号函:“经国家科委(87)国科发综字第0332号文批准,我部所属杭州小水电开发设计研究所正式改名为水利电力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承担我国农村电气化方针、政策的研究;农村电网的技术改造与技术进步;组织国内外农村电气化技术情报交流和其他有关农村电气化的专项委托研究任务。”
8月31日,水利电力部、水利电力工会全国委员会以〔1987〕水电农电字第19号,作出表彰全国优秀农村电工的决定,四川省地方电力系统36名优秀农村电工获表彰。
12月31日,全年新增水电装机容量265.08万kW,年末全国水电总装机容量3 019.32万kW(其中小水电1 110.63万kW),年发电量1 002.29亿kW·h(其中小水电290.45亿kW·h),分别占整个电力总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的29.3%和20.2%。
1988年
1月,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自1988年7月1日起施行。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2年8月2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修订案,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新水法明确规定了“国家鼓励开发、利用水能资源”等相关内容。
1月5日,水利电力部、劳动人事部以〔88〕水电劳字第6号文发出《关于颁布〈农电企业编制定员暂行标准〉的通知》。
4月2日,我国第一个以培养农村电气化专业人才为主旨的农村电气化学院在南京河海大学宣告成立。该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开设农村电力系统及自动化、农村水力动力、农村电气化计算机应用、管理工程、农村通讯工程等5个专业,以4年制本科生为主,同时招收部分专科生。
4月11日,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撤销水电部,分别组建水利部和能源部。水利部设农村水电司。
5月,四川省水电厅以川水发(1988)145号文批准设立“四川省地方电力系统质量监督检验站”。同年11月省水电厅以川水发(1988)309号文将“四川省地方电力系统质量监督检验站”更名为“四川省地方电力机电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所”。业务工作由四川省地方电力试验研究所承担。
8月26~30日,水利部在北京市怀柔县召开全国农村水电座谈会。这次会议是新组建的水利部成立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农村水电会议。会议期间,水利部杨振怀部长、钮茂生副部长分别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老部长李伯宁、陈庚仪也到会讲了话。会议强调发展水电事业是水利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小水电及其电网今后应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把乡镇企业的经营机制引入到小水电,向管理要效益,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座谈会安排了一天时间专门讨论100个农村初级电气化试点县建设问题。会议向1987年验收的12个农村初级电气化试点县、21个1987年小水电优秀地方电网和47个1987年小水电优秀电站的代表颁发了奖牌、奖状和证书。1988年8月19日的《中国水利电力报》刊登了光荣榜。
10月11日,浙江省淳安县枫树岭水电站大坝动工兴建。电站设计水头123.4 m,装机2×1.6万kW,是浙江省内第一座地方招标承建的中型水电站。
10月13~15日,水利部科教司、农村水电司在盘溪梯级大洋水库联合主持召开项目验收会,经水利部验收组验收通过,缙云县盘溪梯级电站在全国率先实现运行管理自动化远动化。自动化远动化是联合国亚太区域网国际合作科研项目,也是原水电部的重点科研项目。1989年10月,该项目获水利部1989年度科技进步四等奖。
10月,湖北四方洞水电站1号机组投产发电。为当时湖北省水头最高的(也是全国最高水头)水电站。设计水头858.075 m,设计引用流量0.76 m3/s,压力管道全长1 620 m,装机容量5 000 kW。四方洞水电站位于长阳县麻池区石城乡。长阳县是我国100个农村电气化试点县之一,电站具有日调节性能,作为县小网中的调频电站,对电网的稳定与提高供电的可靠性,起着一定的作用。
11月15日,国家大电网主导的大小电网横向联合体——什邡供电联营公司正式挂牌成立。
12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决定》的精神,水利部发文要求各级小水电公司、电站和供电企业,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向上级主管部门承包经营,进而完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推广站(厂)长负责制、目标管理和内部分级承包,确定浮动工资、岗位工资等新内部分配形式。这是国有小水电企业经营管理由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转变的开始。
12月11~16日,水利部在四川省都江堰市召开全国地方中小水电供电地区电网管理工作座谈会,形成了《地方中小水电供电地区电网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
12月13日,四川省水电厅以川水发〔88〕地电841号文发出《关于地方电力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12月10日下午,马麟副省长在召集省计经委、省电力工业局、省体改办和省水电厅等单位的领导参加的会上,明确告诉大家:‘省电力工业局行使其对下属单位的行业管理;省水利电力厅的职能不变,继续行使其对地方电力的行业管理。全省电力管理体制维持现状不变。’”
12月31日,全年新增水电装机容量250.49万kW,年末全国水电总装机容量3 269.81万kW(其中小水电1 206.94万kW,共61 593座),年发电量1 091.77亿kW·h(其中小水电331.90亿kW·h),分别占整个电力总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的28.3%和20%。
1989年
1月,李鹏总理在地方中小水电供电地区电网管理工作座谈会上讲话强调:“小水电的核心是要有自己的供电区,小水电如果没有一个供电区,那就等于没有市场,有了供电区后,才便于以电养电,才便于利用季节性电能。”“总的来说,应该让地方管,实行地方为主,县为实体,统一规划,集中调度,分级管理。”“农村水电站及其供电电网应由水利部门归口管理。”
1月23日,水利部以水电〔1988〕第16号文印发《关于地方中小水电供电地区电网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通知》中强调李鹏同志讲的:“小水电的核心是要有自己的供电区,小水电如果没有一个供电区,那就等于没有市场,有了供电区以后,才便于以电养电,才便于利用季节性电能。”关于管理体制,《通知》中强调李鹏同志的意见:“总的来说,应该让地方管,实行地方为主,县为实体,统一规划,集中调度,分级管理。”
3月16日,四川省计经委、财政厅、水电厅、能交投资公司以川计经〔1989〕能192号文发出《关于在地方电网(站、厂)供电范围征收省集中的地方电力建设基金的通知》。
5月16日,水利部发布《关于表彰1988年度小水电优秀电站、优秀县电网的通知》,决定授予湖南省邵阳县查滩电站等58个电站和福建省闽清县电力局等19个县地方电网1988年度全国小水电优秀电站和全国小水电优秀电网称号,并发给奖状,以资鼓励。
5月17~22日,水利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农村水电工作会议。水利部部长在报告中谈到水电时指出:发展水电是水利事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批准的水利部“三定”方案中明确规定,以防洪、灌溉、供水等综合利用为主的大中型水电站、农村水电和相应的地方电网,以及100个农村电气化试点县的建设,由水利部归口开发和管理。他要求各级水利部门要加速开发水电,加强地方电网建设。会议制订了近期和中期中小水电的发展目标。近期发展目标是:到1992年,计划增加装机350万kW,每年平均增加70万kW;完成第一批100个农村电气化试点县,并开始第二批农村电气化试点县的准备工作。会议表彰了24个初级电气化达标县。
5月20日,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在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发展水电是水利事业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国务院批准的水利部‘三定’方案明确规定,以防洪、灌溉、供水为主等综合利用的大中型水电站、农村水电站及其相应的地方电网,由水利部归口开发和管理。关于农电体制,国务院、原水电部过去已作过明确规定,今后仍应继续执行。”
7月7日,国务委员邹家华在听取关于四川“三江”水电综合考察情况汇报时指出,四川煤炭资源不丰富,而水力资源却非常丰富,应该多建水电。一是要大、中、小相结合;二是要高低水头并重;三是河流要梯级开发,综合利用;四是中央和地方结合,发动大家来办电。
7月9日,李鹏总理在听取水利部关于发展小水电情况汇报时,重申了小水电必须有它自己的供电区,国家对小水电原有的政策不变。
9月9日,水利部以水电〔1989〕26号急件,传达李鹏总理7月9日听取杨振怀部长汇报防汛工作时对小水电工作的重要指示。当杨部长汇报到明年有100个县实现初级电气化和有关小水电管理体制时,李鹏总理说:“小水电不要收,一收就把人家的积极性搞掉了,让他们各自为战嘛!小水电必须要有自己的供电区,它与大电网是购售关系”。“我重申国家对小水电原有的政策不变”。
9月25日,能源部发出《关于加强农电行业管理的通知》(《通知》)。《通知》指出:“各网、省局是所在地区农电行业归口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农电行业管理的职责。”要“积极支持发展小水电,协调好大电网和小水电的关系,处理好电力、水利两个部门适当的分工与合作;农村电网生产运行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和能源部的有关规定。”
10月20日,水利部以水电〔1989〕12号文颁布《地方中小水电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对地方中小水电的管理体系、开发与建设、资金筹集、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联网、经营管理、技术进步、职业培训、设备的生产和采购等均作出规定。
12月14~20日,全国农村电气化建设学术讨论会在广西南宁召开。会议由全国农村电气化学会、水利部农村水电司及能源部农村能源司组织召开,参加会议的正式代表及列席代表约150人。20多篇论文宣读,讨论总结了第一批农村初级电气化试点县工作的经验教训,为即将进行的第二批农村初级电气化试点县规划、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2月24~28日,四川省地方电力企业管理协会和厂长(经理)工作研究会在新都县联合召开地方电力管理体制改革研讨会。就完善现行地方电力管理体系、处理好主管部门和地电企业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改善大小电网关系、建设区域性地方电网、巩固发展县电网、解决好乡村小水电归口管理等六个问题,提出了《关于地方电力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建议》。
1989年,为进一步加快全省农村小水电的发展,陕西省人民政府设立了“陕西省小水电发展基金”,在销售电价中提取0.03元/kW·h,基金主要用于小水电的水毁修复和建设,促进全省农村小水电持续快速发展。为了有效管理基金和使用基金,是年11月27日,省编委以《关于成立省水利综合经营办公室和省水电开发管理中心的批复》(陕编发(1989)第169号)批复成立了事业性质的陕西省水电开发管理中心,管理该基金。1998年,取消了地方水电发展基金。
12月31日,全年新增水电装机容量188.52万kW,年末全国水电总装机容量3 458.33万kW(其中小水电1 235.60万kW),年发电量1 184.54亿kW·h(其中小水电352.49亿kW·h),分别占整个电力总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的27.31%和20.26%。80年代,全国平均每年新增装机70万k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