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区老年人养老方式研究
2021-02-24何卓群胡德华熊依琳刘天宇
□文/何卓群 胡德华 熊依琳 林 超 刘天宇
(中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湖南·长沙)
[提要] 为分析湖南城区老年人养老方式的影响因素,本文采用Andersen 模型,采用自行设计问卷随机抽样500 名城区老年人进行面对面问卷调查,采用χ2 检验分析和多分类logistic 回归模型,从多个不同的因素对当地老人养老方式进行分析,以确定最终的影响因素。根据数据统计结果得知:有53.8%的老人选择居家养老,有31%的老人倾向于在养老机构养老,剩下的老人倾向于在社区养老。年龄越大的老年人更倾向于养老机构养老,OR 值大于1(P<0.05);独居或与配偶或子女居住的老年人更倾向于居家养老,OR 值均小于1(P<0.05);每月支出费用越多的老年人更倾向于居家养老,OR 值小于1(P<0.05);需要养老服务的种类越多的老年人更倾向于社区居家养老。最后得出结论:居家养老仍是湖南省城区老年人最主要的养老方式,养老方式的选择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其中使能性因素影响最大。
一、问题提出
在党的十八大做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大更是提出了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根据养老资源的来源划分,我国当前共有三种养老模式,即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以及专业机构养老。在当前文献中,主要探讨社会人口学因素对养老方式的影响,且主要集中在客观因素,而对于老年人的个人与家庭资源、身心健康状况等研究较少,且缺乏理论指导。
图1 湖南城区养老方式影响因素模型图
据湖南省民政厅统计,湖南1996 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截至2018 年底,全省60 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有1,275.6 万,占常住人口总数的18.5%,高出全国水平0.6 个百分点。且呈现高龄化、空巢化加剧,特困老年群体数量大、城乡倒置显著等特征。由此可见,湖南省养老形势严峻,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已成为解决老龄化问题的关键,而且采取什么样的养老方式也已成为当前备受关注的社会话题,所以加强对老年人的养老方式和其养老方式选择的影响因素的研究,将有助于更清晰地指导养老问题的改善。而且通过文献调研,现阶段对湖南城区居民养老方式及其选择影响因素的调查甚少,因此本研究主要通过对湖南省5 个地级市城区老年人的抽样调查,了解老年人养老方式的选择并分析其影响因素,以期为湖南省养老模式的构建提供一些参考。
二、理论框架
本研究基于湖南省实际情况,在Andersen 行为模型基础上进行了适当调整,在传统倾向性等传统因素基础上,加入了居住情况、生活自理能力等因素来构建湖南城区养老方式影响因素模型,使其指标体系和理论分析框架更加完善,如图1 所示。(图 1)
三、研究对象及方法
(一)调查对象。以湖南省城区内年满60 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及其看护者为调查对象。
(二)抽样方法。2019 年5~8 月参照湖南省2018 年各地级市GDP 排名和按照湖南地区东西南北中的地理位置共抽取5个地级市(包括长沙、岳阳、娄底、郴州、张家界),每个地级市先抽取2 个区(其中娄底、郴州、张家界只有两个区,所以都进行调研),再在各个区分别随机抽取5 个社区和4 家养老机构,在每个地级市共抽取100 名老年人(老年人即在每个地级市10个社区和8 家养老机构中抽取),共计10 个区,50 个社区,40家养老机构和500 名老年人。
(三)调查方法。由统一培训的调研小组逐一去到5 个城市的社区和养老机构对符合纳入标准的研究对象说明调查方法和要求,并让其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填写报告。
(四)数据分析方法。采用SPSS18.0 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先对问卷中包含倾向性因素、使能性因素、需求性因素的所有问题做一个频数、百分比描述。再采用χ2检验分析养老方式的分布差异,认为P<0.05 的变量有统计学意义。最后以χ2检验P<0.05 的特征因素为自变量,以养老方式为因变量,构建多分类logistic 回归模型,分析影响因素,认为P<0.05 有统计学意义。
四、调查结果
考虑到存在失访等其他问题引起无效问卷,在原定样本量的基础上增加10%,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50 份,回收有效问卷500 份,有效回收率90.9%。调查内容包括老年人的社会人口学特征、健康状况、家庭社会支持及选择的养老方式。
(一)城区老年人养老情况。目前,城区老人养老倾向于居家养老,占比高达53.8%;居住情况:以养老机构为主,占比35.8%;子女数:3 个及以上最多,占比43.6%;生活自理能力:大部分老年人都能完全自理,占比52.2%;住房是否适合养老:大部分老年人选择完全适合,占比56.8%。
表1 卡方检验结果一览表
表2 多元逻辑回归模型分析结果一览表
(二)湖南省城区老年人养老方式分布差异分析。在分布差异卡方检验中(见表1),χ 变量中,年龄、婚姻、居住情况、子女数、由谁照料、每月支出、自理能力、住房是否适合养老、周围环境是否适合养老、需要养老服务数量这十个变量的P 值都小于0.05,具有统计学意义,为多分类logistic 回归模型分析奠定基础,而其他变量不具有统计学意义,即不纳入。(表1)
(三)湖南省城区老年人养老方式影响因素分析。在多元逻辑回归模型中,Y 变量选择的参照组为Y1=居家养老,X 变量中年龄、居住情况、每月支出、需要养老服务数量是有统计学意义的,在年龄中,80 岁以上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社区居家养老,70~79 岁和80 岁以上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机构养老;在居住情况中,独居、与配偶子女居住、与子女居住和与配偶居住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居家养老;在每月支出中,支出在每月4,000 元及以上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居家养老;在需要养老服务数量中,需要养老服务的种类越多的老年人更倾向于社区居家养老。(表2)
五、结论及讨论
(一)湖南城区居家养老为主要养老模式。我国在以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居家养老仍将是养老方式的主流,这是由我国的传统历史形成的养老观念决定的,也与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直接相关。目前,秉持养老靠自己或靠子女观念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传统家庭养老的养老方式。调查结果一方面显示在居住情况中,与亲人同住的老人更加倾向于居家养老,与亲人同住,不仅使老人可以获得物质上面的关照,同时还可以获得精神方面的关注。而对于独居的老年人,他们的基本生活能完全自理,身体较好,他们不愿意在养老机构中度过晚年,同时与子女同住的意愿也逐年降低,这部分老年人独立性较强,也倾向于选择居家养老。
(二)湖南城区养老方式以机构养老为辅。在“4-2-1”的家庭结构模式日益显现的背景下,年龄越大的老年人越倾向于养老机构养老。一方面是因为这部分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大不如前,生活或行动上不能自理,身体机能逐渐衰弱,对老龄性照顾依赖程度较高;另一方面是高龄老人更倾向于宽敞、宁静、舒适的生活环境,而养老机构便是首选。
(三)湖南城区养老方式以社区居家养老为补充。在家庭养老资源不断匮乏的情况下,社区将成为最佳的家庭养老资源的外延而逐渐被人所接受。一方面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方式可能更契合老年人想要获得安全感和归属感的心理,这种方式能使老年人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安度晚年;另一方面社区居家养老收费较低,是在老年人承受范围内的,而且政府对低收入、残疾、高龄老人有特殊的财政补贴政策。
资金问题是现在发展社区居家养老的关键难题,被调查地区的社区基础设施相对落后,所以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提供更多的政策补贴和资金支持,进一步完善社区居家养老的基础设施,如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设。加大看护人员的培养,提高社区医疗服务水平和医疗保健水平,提高社区老人的生活照料服务水平。建立老年大学或文娱活动中心,丰富老年人晚年的精神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