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市场联动的农村电商培育路径
——基于产业生命周期理论
2021-02-21董子君
刘 博 董子君 刘 琦
(黑龙江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1 产业生命周期理论及其发展
产业生命周期理论衍生于1966年由美国哈佛大学教授雷德蒙·弗农在《产品周期中的国际贸易》一文中提出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产品生命周期指的是新兴产品从进入市场开始经过更新换代直到最后被市场淘汰的过程。弗农将产品的生命周期划分为出生、成熟和衰老3个阶段,即新产品阶段、成熟产品阶段和标准产品阶段[1]。相应地,产业周期即指一个产业由出现到完全退出社会经济活动所经历的演变过程,可分为产业初创期、产业成长期、产业成熟期和产业衰退期4个阶段。在各个演变阶段,产品表现出不同的特点,产业面临不同的内外部环境,产业追求发展需要来自市场竞争、政府支持、技术进步、企业战略决策等不同方面的支持。
2 不同产业周期阶段下农村电商发展的特点
农村电商是农村电子商务的简称,指运用互联网平台连接农村和城市进行资源交换。其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是发展县域经济、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电商的发展具有正外部性、复杂性和创新性。发展农村电商可以削减农业产销环节、促进信息业和服务业发展、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见图1)。
图1 产业周期各阶段农村电商销售量和企业数量发展趋势
2.1 初创期的特点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和互联网技术应用场景的下沉,农村电子商务开始出现。在农村电商的初创期,经营主体一般为个人或小团体,一般会出现一个创业带头人,或是一部分具备互联网技术运用能力的青壮年劳动力,由这些人利用电商平台销售当地的特色农产品[2]。
初创者的出现是农村电商在初创期的主要特征。农村电商的初创期具有行业准入门槛低、市场风险较大、收益低等特点,创业者若经营不当,会出现亏损,从而放弃创业。此外,农民对于新鲜事物接受能力低,信息判别能力弱,会承受更大的创业风险。所以,这一时期的农村电商发展应以政府引导和扶持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地方政府在农村电商初创期发展过程中需要起到战略制定和规划指导的作用。
2.2 成长期的特点
经过初创期的竞争和发展后,农村电商市场已初步形成,如何运行农村电商已经具有参考样本。这时,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尝试利用电商平台卖货,农村电商的销售额快速增长。随着电子商务技术外溢到整个乡镇乃至县域,经营农村电商或经营农村电商配套服务的企业越来越多,农村电商产业集群初具雏形。
产业集群的逐渐形成是农村电商成长期的主要特征。处于成长期的农村电商行业准入门槛有一定提高,产业的技术水平日趋提升,市场逐步规范,企业数量迅速增加,产业规模逐渐扩大,对人才的需求量也日渐增加。由于同质化竞争的出现,消费者对产品的外观、质量、功效、物流配送的时效、店铺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等方面的要求有所提高,经营者急需寻求在产品生产工艺、包装设计、宣传方式、店铺运营等方面进行改进和提升,以差异化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因此,经营者需要增加资金投入,购买先进设备、引进先进技术、研发新型产品、改进生产工艺等。消费者的需求提高也对运输能力、通信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一时期,政府应当以扶持为主,为农村电商产业的发展提供一般生产要素的支持,并将主导的“权力”下放市场,通过市场调节促进产业发展[3]。
2.3 成熟期的特点
经过前两个阶段的激烈竞争,农村电商产业开始整合,大部分个体经营者由于实力羸弱而被市场淘汰,市场几乎被几家具有实力的大企业和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经营者占据,产业发展实现高度集群化。这时,市场标准已经完全建立,各个企业均具有自己的竞争特色和品牌形象,农村电商销售额增速开始放缓,市场先入者依靠成本、技术、品牌、运营模式、质量管理和监测等方面的优势分割市场,后进者在规模和市场占有率上遇到行业准入壁垒。
2.4 衰退期的特点
产业的衰退期并不仅仅代表着产业因落后而被淘汰致使完全退出社会经济活动,有时产业的衰退也是一种转型升级,如技术发生重大进步致使产业革新、新产业替代传统产业等。因此,产业衰退期也被称为调整期。在衰退期,农村电商市场已经饱和,产品、技术的升级进步空间处于临界点。由于利润的降低和行业黄昏的来临,农村电商经营者开始寻求新的出路。企业可能依托自身熟悉的领域开始寻求转型或进行业务调整[4],个体经营者则可能选择退出竞争。
3 政府与市场联动的机制
3.1 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
在经济发展中,政府主要发挥维持宏观经济稳定、提供公共服务、维持市场秩序等作用,市场则通过价格、竞争等方式来推动资源优化配置。如果说政府代表了决定资源配置的“公权”,那么市场则代表了决定资源配置的“私权”。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既要合理运用“公权”,也要有效运用“私权”。换句话说,为了实现经济增长的总目标,政府与市场既要能够相互替代,又要能够相互补充。政府有失灵的时候,市场也有失灵的时候,因此,政府与市场之间要能够相互替代,在政府失灵的时候要依靠市场的力量维持宏观经济稳定运行,在市场失灵时要依靠政府的力量恢复市场秩序。为了避免二者同时失灵,政府与市场要通过相互补充的方式来进行联动。政府要为市场的有效运行提供稳定的经济环境、高效的公共服务,市场也要利用市场规则来维持市场价格的稳定和市场竞争的秩序,进而保证宏观经济稳定发展。
3.2 经济学角度下的政府与市场联动机理
经济学角度下的政府与市场联动机理要考虑单一政府干预成本、完全自由市场交易成本、同时采取政府干预和市场交易两种手段的成本以及所获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保证获得社会经济效益的前提是成本小于收入,否则无论采取哪种手段都无效。
当单一采取政府干预的成本<完全自由市场交易成本<所获得的社会经济效益时,应完全采取政府干预手段;当完全自由市场交易成本<单一采取政府干预成本<所获得的社会经济效益时,应采取完全自由市场交易手段。在理想的情况下,采取混合手段的前提是同时使用政府干预和市场交易两种手段的成本小于采取任一单一手段的成本,且采取混合手段的成本小于所获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但在现实的社会经济效益生产中,任一单一手段均具有其内在的缺陷,为了保证宏观经济稳定和市场秩序,大多数情况下即便混合使用两种手段的成本高于采取单一手段的成本,也要混合使用政府与市场两种手段。
在混合使用两种手段时,政府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市场的一部分作用,即政府通过将部分交易内部化来降低市场交易的成本,同时也会增加政府内部的管理成本。当增加的政府管理成本小于节约的市场交易成本时要扩大政府的职能作用,反之要扩大市场机制的作用。无论是扩大哪一种手段的作用,其终点都是使两种手段的使用成本在边际替代点处达到平衡,即达到最优的资源配置状态。
3.3 不同产业周期阶段下政府与市场联动的农村电商培育路径
市场和政府联动的机制有2种:一是先检验、后培育的市场淘汰模式,二是先培育、后检验的政府培育模式。这2种方式各有利弊,前者的产业素质高,但发育周期长,后者的发育周期短,但可能导致企业“寻租”[5]。在不同的农村电商产业周期阶段使用政府和市场联动的农村电商培育方式,能够弥补2种较为单纯的新兴产业培育模式的不足,有助于农村电商产业的培养和发展。
3.3.1 初创期:以政府引导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在初创期,市场较为混乱,市场交易成本较高,应当扩大政府的职能来降低电商市场初期的交易成本。政府要重视农村电商产业的出现,做好对幼稚产业的保护,如出台创业补贴等具有激励性的政策来减少创业者的创业成本。通过对创业者赋能,成立电商技能培训班和电商服务站等,让创业者能够了解技术、了解市场,掌握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能够快速适应市场的需求。此外,政府应当主动对接电商平台,引进一批具备一定规模、实力、信用的电商平台,让创业者能够安心投资,从而达到缩减创业环节、节约创业成本、规避创业风险等目标。政府还要从自身的角度出发排查存在的问题,妥善履行政府职能,努力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政务环境,营造健康、公正、公平、公开的经济和法律环境。同时,政府也要充分认识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合理、充分地利用市场手段培育幼稚产业,避免过度管理和干预。
3.3.2 成长期: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引导为辅。在农村电商发展成长期,市场主体数量迅速增加,市场规则逐渐形成,市场交易的成本逐渐清晰、稳定,这时要适当扩大政府职能范围,加强政府的指导和监管作用,并适度使用市场手段,促进市场交易标准化、流程化和规范化。首先,政府可以通过为农村电商经营者提供管理技能培训服务和成立农村电子商务协会、电子商务平台运营指导中心等方式,提高经营者的运营管理能力,规范农村电商产品的管理标准,避免出现恶性降价竞争、产品质量差、服务水平差等问题。其次,政府要积极促进产业体系配套服务和产业集群形成。一是要做好交通和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的路面情况,购进新型运输设备,提高交通运输的能力和效率;更新信息通信的软硬件设施,降低网络延迟,提高网络通信质量。二是可以与当地的金融机构、高校、教育培训机构等合作,提供资金、土地等一般生产要素和管理人才、营销人才、智库、研究中心等专业生产要素,促进农村电商产业与教育业、金融业等产业融合,加速产业集群形成。
3.3.3 成熟期: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引导为辅。在农村电商发展成熟期,农村电商市场上的物流运输、资金运作等已经不成问题,产品的升级空间也较小,市场的运行较为规范,规模企业出现,区域特色品牌的建设和产品核心竞争力的培育成为核心问题。核心生产要素从一般生产要素转化为能够影响企业战略选择和产业内竞争结构的专业生产要素,如具有商业嗅觉的精英人才、专用的软硬件设施等。
在农村电商发展成熟期,政府与市场之间逐渐接近边际替代点,两者之间的调节作用趋于平衡,这时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功能,较多地运用市场手段解决交易问题,或者政府可以从其他方面来发挥作用。例如,政府可以加大对农村电商产业集群的支持力度,如建设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地方特色馆等,促进地方特色品牌的建立,以规模优势巩固产业的发展。此外,政府可以帮助企业建立长期可持续性的人才培养机制和出台人才吸引政策,加强先进技术的供给,使企业能够稳定发展。
3.3.4 衰退期:以政府引导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在农村电商发展衰退期,电商市场充分饱和,这时会出现恶意竞争等影响市场秩序的现象,市场在一定程度上会失灵,进而导致同时使用两种手段的成本高于获得的社会经济利益,此时政府应主动接替市场来调节经济发展。政府要为农村电商产业的转型和升级保驾护航,如制定产业发展规划,运用价格、信贷、工资、税收等经济手段对产业进行调节,帮助经营者退出或转型。此外,政府要继续加强新型人才和新兴技术的供给,为产业打好进入新阶段的基础,加速产业内部的分化和融合,促进新产业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