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福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对策研究
2021-02-18龙冬艳
龙冬艳
(福建工程学院互联网经贸学院,福建 福州 350014)
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海洋作为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具有强劲的蓝色动能。福建海洋资源优势明显,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强省建设,一以贯之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理念和创新实践,持续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期间全省海洋产业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2%,2020年突破万亿元,占全省GDP比重超过23%,位居全国第3位,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1]。
在跻身海洋大省的同时,福建海洋经济发展也存在海洋开发利用整体水平不高、科技创新能力有待提升、海洋经济新兴产业占比不高等问题。今年5月,福建省政府制定《加快建设“海上福建”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建设更高水平“海上福建”。进入新发展阶段,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可借鉴青岛、宁波、大连等城市经验,进一步强化全省海洋经济发展的规划,以争取设立全省域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为牵引,以深化福州、厦门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为重点,着力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海岛、海岸带、海洋“点、线、面”综合开发,壮大海洋产业,提升海洋科技,保护海洋生态,拓展海洋合作,加强海洋管理[2],完善蓝色经济发展顶层设计。建议构建“五大体系”,系统推进“海上福建”建设,打造东南沿海高质量蓝色增长极。
1 构建海洋经济发展制度供给体系
构建制度规划体系,具有方向性引领、方法论指导和全盘性统筹的重要作用。美国在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制定一系列海洋科学战略规划,已经形成较为全面的战略规划体系,引领美国处于全球海洋科技创新的领先地位。近年来,围绕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强省建设,福建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规划文件,但制度供给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还需进一步提升。建议从服务国家战略全局和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上进一步完善陆海统筹发展顶层设计,重点围绕推动陆海产业协同发展、加强海岸带空间管控和生态保护修复、海洋资源高效利用、海洋产业科技创新等方面,一体谋划海洋经济发展制度供给体系[3]。一是强化全面统筹、远近结合的规划制度供给,进一步细化海洋资源、海洋科技、海洋生态保护、海洋开放合作及海洋防灾减灾等系列专项规划,谋划推进一批战略性、前瞻性、实用性的重大项目。二是强化协调协同、精准高效的政策制度供给,完善海洋产业发展、资源开发、人才培育、金融服务、要素保障等全领域全链条的政策体系。三是强化层次分明、效力相补的法律制度供给,围绕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工程建设等海洋经济活动中的重点难点,充分发挥地方立法作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对海洋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保障,健全完善与海洋经济相关的法律救济制度,为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4]。
2 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着力推动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现代化的海洋产业体系是建设海洋强省的重要支撑。福建海岸线、海港、岛屿、滩涂等资源丰富多元,发展前景广阔。但目前传统产业比重高,对新技术、新产业的投入和支持力度还不够。建议进一步延伸整合海洋产业链,大力发展以科技含量大、技术水平高、环境友好为特征的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传统海洋产业转型升级,打造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一是进一步聚焦海洋资源全链条开发、产业全链条发展,加快实施海洋渔业、绿色石化、临海冶金、海洋信息、航运物流、滨海旅游等超千亿产业集群培育工程,推动海洋经济“量质齐升”。二是进一步实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程,发挥新技术、新业态、新服务对海洋新兴产业发展的引领带动,加大对前瞻性领域的投入,培育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水综合利用业、海洋新能源产业、现代海洋服务业等,打造海洋高新产业高地。比如,福建造船工业发展基础较好,与江苏、山东、浙江等省份构成我国四大造船基地,要深挖优势潜能,壮大海工装备和海洋船舶产业,大力引进培育造船龙头企业,打造福州、宁德、厦门等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基地[5]。福建风电资源量大质优,年发电利用时间比其他省份多1000小时左右,但截至2020年底,建成并网的海上风电不到100万千瓦,空间潜力很大,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发展风电装备制造、产品技术研发与监测、设备安装、运行维护等风电先进产业。三是进一步发挥福建生态优势,大力发展海洋碳汇产业,争取先行先试推进海洋碳中和试点,开展海水养殖增汇、滨海湿地和红树林增汇、海洋微生物增汇等试点工程,打造海洋生态产业化的蓝色标杆。福建森林覆盖率达66.8%、连续42年位居全国首位,森林碳汇和海洋碳汇资源丰富,要坚持陆海统筹,总结推广全国首宗海洋碳汇交易——泉州洛阳江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2000吨海洋碳汇的模式机制,筹建海洋碳汇交易市场。
3 构建海洋经济科技创新体系
海洋竞争实质上是高科技竞争。美国在20世纪90年代就成立了海洋科技联盟,联合政府、科研机构和企业三方推进海洋技术商业化应用,提高了海洋科技创新效率。从我国来看,海洋科技创新总体上已从“量的积累”阶段进入局部领域“质的突破”阶段,谁抢占了科技创新制高点,谁就掌握了海洋经济发展主动权。目前,福建国家重点实验室仅1家,省级海洋创新平台32家,没有海洋高等院校,原始创新较少、关键核心技术不多、总体实力不强等短板仍较突出,科技成果应用转化程度还不高,海洋科研与产业未能形成有效合作机制。比如,海水淡化虽已基本具备产业化条件,但装备的开发制造能力、系统设计和集成等方面与国外还有较大差距[6]。建议进一步推进海洋经济创新驱动,整合资源力量,加大创新供给,打造海洋科技创新策源地。一是实施创新主体培育计划,发挥福建民营经济大省优势,开展“提升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行动,积极培育一批海洋科技型企业主体,完善“企业界出题,科技界答题”机制,引导涉海龙头企业参与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军令状”攻关,共同建设海洋研发中心和孵化基地,打造海洋产业创新联盟。二是实施创新平台培育计划,依托厦门大学海洋与地球学院、集美大学轮机学院和航海学院、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等教学和科研单位的技术力量,打造一批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建设一批海洋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创新平台,推进海洋项目科技研发,提升海洋基础研究能力。三是实施创新人才培育计划,支持高校海洋学科和专业建设,推动校企合作培养海洋科技人才,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引导推动海洋人才培养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
4 构建海洋经济发展服务保障体系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建议围绕产业发展、平台建设、项目推进,进一步优化服务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建设吸引全球优质海洋经济要素资源的“引力场”。一是健全政务服务机制,坚持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原则,建立完善行政审批动态评估、管理和调整机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政务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二是健全要素保障机制,整合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资源,共建包括项目用地、审批服务、资金资本、智库智力等方面的全要素保障链条;建立涉海项目绿色审批通道,推广快速兑现程序,减少海洋经济发展制度性成本。三是健全海洋产业金融激励机制,鼓励支持产业引导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投向海洋产业,形成税收、保险、银行信贷、政策性资金支持等综合性海洋产业金融支持体系。四是健全海洋资源配置机制,制定相应的海洋资源保障措施,推进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等改革创新[7]。
5 构建海洋经济开放合作体系
海洋经济具有典型的国际性、开放性特征,是沿海地区发展的重要形态。福建港口资源丰富,但航运枢纽地位不够突出,2020年全省港口配套铁路少、港口与经济腹地联系不够紧密,内联外通的区位优势并未凸显。建议进一步构建海洋经济要素流动、资源融合的开放合作体系,通过陆海统筹、内外联动、优势互补,打造畅通“双循环” 的海上战略通道。一是建设港口开放群,优化壮大以福州港、厦门港两个主枢纽港为核心的东南沿海现代化港口群,整合福州港罗源湾、江阴港、宁德漳湾、湄洲湾、泉州港等重点港区资源,推进福厦泉和平潭加快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推进铁海联运、公海联运、江海联运,构建通往全球主要港口的航线网络。二是建设海丝合作联盟,深化“海丝”核心区建设,建立完善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平台和机制,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蓝色经济伙伴关系,加大海洋科技领域合作力度,推进海洋领域国际产能合作、技术输出和国际高精尖技术引进[8],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中推进海洋经济合作,共建海洋命运共同体。三是实施海洋文化交流交融工程,组织举办以海洋为主题的系列活动,支持厦门、平潭等地打造生态岸线和景观岸线,建设多国海洋文化交融、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海洋文化生态圈。四是推进闽台海洋经济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加强渔业设备、海工装备、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水产品加工和海洋旅游等产业的对接合作,加快建设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