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社会治理的保障体系建构与实践探索
2021-02-18姜华
摘要:在现代化的道路上,无论是经济发达国家的发展实践,还是近年来国内发达地区的发展道路,都通过经济法律体系的更新、法治制度的建立,优化营商法律环境、加强行政监管执法、提升民商事司法效能以及关键领域的制度创新,解决市场经济发展面临的各种挑战和难题。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牵引,加快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法治保障体系,是新时代对法治现代化提出的新要求。新时代的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不仅在范围上有了全新定义,在内容上也有适合时代的新内涵,这也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逻辑起点。
关键词:社会治理,保障体系,实践探索
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社会治理提出新时代要求:“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因而,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牵引,加快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法治保障体系,是新时代对法治现代化提出的新要求。
一、新时代的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含义
新时代的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不仅在范围上有了全新定义,在内容上也有适合时代的新内涵,这也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逻辑起点。
(一)市域范围
在空间范围上,市域社会治理从名称上就规定了是在设区的城市为范围对国家治理方略的具体实施。这里要注意的是,市域是城市行政区域和城市社区两种形态的结合体,因此,在市区的城市中范围内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要关注的不仅是城区范围,乡村治理也是不可忽略的重要方面。调研发现,市域范围内,治理对象构成复杂,面临的问题众多且常常表现出相关性,社会治理问题往往是国家治理层面难以有效和完全涉及,但是在社区或县级层面有难以解决。市域社会治理主要关注的就是这类问题。
(二)行动主体
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遵循这一精神,市域社会治理应包括多元行动主体。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强调的合作范围尤其强调市域空间大范围、合作层级更丰富,是一种将每个主体都整合于行动的全面合作关系。在这里,各级党委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在市域范围内有效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最终推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治理手段
治理手段或者说治理方式,是实现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目标的关键要素。从市域治理法治化的现状看来,治理方式表现出复合性、信息性和智能性的特征。如大数据的运用就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新技术为市域社会治理带来了高效率,另一方面也导致数据过度、人际关机淡化、个人隐私缺乏保护等新问题出现。因此在市域治理法治化中必须让法治既有制度上的硬度又有操作中的温度。
(四)治理目标
新时代,面临的一些问题在市域范围尤其明显,传统的县域层面已经不能继续满足解决问题的条件,需要通过市域范围采取行动才能逐步解决,因此解决市域地区的社会矛盾已成为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直接目标。
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最终目标,是通过法治化的途径促进市域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健康运行。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取决于社会的良性运转,从城市的实际情况出发,立足市情,统筹考虑各项复杂且变化的综合因素,在市域范围内有针对性的运用法治机制,方能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落实,达成最终目标。
二、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性
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面对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利益多元、矛盾凸显的新形势,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方式。
(一)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之一。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四个全面”中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要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集约高效的市域社会治理法治体系,实现社会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牢坚实基础,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最优模式。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总书记提出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维度,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对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二)市域治理法治化的优点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程度、民主政治和文化建设程度差别较大,十九大报告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论断,清醒认识到当代中国区域法治发展不平衡的现象。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条件上都能够满足建设法治保障体系的要求,可以利用制度演进和治理方略的设定,达到市域社会治理法治的目标。
從当前社会治理各项实际工作看,相比国家和省域层面,市域直面基层一线的各类问题,与县域层面相比,市域治理对象更多样、治理问题更典型、治理体系更完备,在市域层面更容易加强顶层设计、进行宏观指导。市域治理法治化的效果,直接关系到市民的安居乐业,城市的社会安定和长治久安。
(三)市域范围的法治建设为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在现代化的道路上,无论是经济发达国家的发展实践,还是近年来国内发达地区的发展道路,都通过经济法律体系的更新、法治制度的建立,优化营商法律环境、加强行政监管执法、提升民商事司法效能以及关键领域的制度创新,解决市场经济发展面临的各种挑战和难题。
传统理论中,我国地方政府的竞争,通常认为是围绕经济发展的各种要素展开的。当前,在倡导治治国理政的背景下,地方政府的竞争也已经不限于经济竞争,如,在经济竞争领域之中,如何发展法治经济是当前经济建设的主题之一;在社会治理竞争领域,通过法治平台来实现多方合作与多元治理的理念正在逐步得到认同;在政府的政绩考核竞争方面,现有制度的优点与弊端需要重新予法治化的审视;在上下级政府的博弈之中,如何加强法治化的约束和规范是我国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从政府消极竞争的规制上来看,法治治理的重要性也得到了重新评估。
三、镇江市域治理法治化道路的探索
近年来,镇江市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引,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探索建设法治保障体系道路,为市域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进程保驾护航。
(一)完善社会治理的规则体系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当前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就需要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基础上,聚焦市域社会治理需求,不断完善社会治理的规则体系。
(二)完善基层法治架构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近年来,市公安系统构建起“街道办—派出所—社区警务室—网格单元”四级社区网格化管理架构。目前,全市共划分4375个网格,其中综合网格4123个、专属网格252个。全市465名社区民警、650余名社区辅警全部入网任职。通过警民共防,全市矛盾化解率逐年上升,受到政府和百姓的一致肯定。
镇江在法治实施中还存在基层治理动力不足的问题。基层治理是一个上下联动、从以点带面到全面推进的过程。基层治理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及撤小村并大村后,村级服务资源已不能满足基层治理的需要,迫切需要进一步发挥村民小组的自治作用。
(三)完善法治文化深度参与社会治理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精神脊梁。通过调研发现,镇江在法治宣传工作中,不仅注重在宣传各项政策中不遗余力,更擅长于将上级精神、重大题材,用百姓乐于接受的形式进行本地化处理。比如,今年疫情期间,我市各级融媒体中心都开展了接地气、土味式的宣传,全市8000多个农村大喇叭“村村响”,登上了《新闻联播》,特别是扬中新坝农村的方言喊话《重要事情说三遍》刷爆朋友圈,一度登上微博热搜。
不能忽视的是,各级法治文化涵养工作中,年轻人才流失的情况比较严重。另一方面,法治文化工作重心发生改变,但一些固定的思维惯性和职业习惯很难改变,在思想上、能力上、技术上,都不能适,不能达到法治文化深度参与社会治理的要求。
(四)市域社会治理法律服务需求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法治已经成为人民美好生活的一种“刚需”,如何增强服务意识,有效回应当下人民群众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需求和期待,是亟需回答的问题。目前,我市信用管理制度体系已涵盖了政府部门、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个人等各类主体的管理,覆盖了网站平台管理、信息归集共享、应用服务、信用监管、联合奖惩、信用修复等领域,有效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各监管环节。
对标镇江“三高一争”新目标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要求,在法规制度、标准规范、信息化建设、信用监管、激励惩戒机制、信用服务业发展、人才培育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和难点,其中,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存在突出短板,对信用体系发展其他方面形成制约。主要表现有: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纵横联通尚不充分畅通,信用信息归集、分类、评价的精准性有待提升,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融合共享效率亟待提高,信用信息深化应用不够等。
(五)建立完善依法治市工作机制
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高效推进离不开强有力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积极推动将法治建设纳入市委巡察,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述法”成为各级领导年中述职重要内容之一。将党委巡察与法治督查相结合,定期对存在问题予以通报整改。
四、镇江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保障体系的完善路径
总书记强调“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汇集群众智慧、依靠群众力量,应贯穿整个市域法治保障体系构建的全过程。市域法治工作,需要对症下药。
(一)构建多方合力的立法机制
对于已有的制度方法要积极争取、主动作为。根据地方立法工作需求向组织争取适合人选充实队伍、争取必要资金保障运作;对现有的队伍资源进行整合分工,有侧重地开展不同方式调研工作;大胆探索开展立法听证等争辩式调研,推动各方主体在诉求博弈中实现利益平衡;从更高层次和更广范围开展立法协商,更大限度凝聚共识。
善于引入第三方参与地方立法民主实践。以在江苏大学法学院成立的“镇江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为载体,利用驻镇高校的师资优势,特别是发挥常驻市人大实习研究生的能动性,为民主立法添才助力。
有效开展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树牢地方立法权威。“法之有威在于法之必行”,要依靠群众充分用好人大执法检查这把“法律巡视利剑”,开展刚性监督,达到以法规有效落地来助推群众参与立法的良性互动循环。
(二)深化和优化发展市域法治
新时代的区域法制现代化是高质量的法治现代化,要有更高的时代内涵。思想先行,举措的创新首先要有思想上突破,对“区域”二字要做更广泛的新定义,区域法治现代化要跨行政区发展。
镇江在實现市域法治化的探索中,可以粤港澳大湾区为跨区域法治建设样本,结合本地实情,尝试在法治领域首先试水于宁镇扬同城化发展规划之中,在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区域服务型法治政府、区域自出创新法治保障、加强区域生态环境法律保护和治理等方面,持续探索,积累经验。
(三)增强多元治理主体参与市域法治的能力
理论和实践都证明,法治现代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在党委、政府、学校、基层组织、行业协会和社会大众的共同参与下,才能形成共建、共享、共治的格局。
在市域法治信仰培育工作中,也要考虑到非法治因素的作用。无论是历史上还是现实社会,在社会治理体系中,自治、法治、德治缺一不可。德治能够提升市民自治水平,弥补法治的不足。德治具有引领作用,具有“润滑剂”作用,能够通过改善社会风气、提升市民自我修养,引导社会治理向良性发展。既能借助道德手段提升市民的自治水平,又能结合社会约定成俗的道德规范以及非正式规则,有效弥补法治的不足。发挥德治的道德引领作用,增强市民的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使崇德尚法、诚实信用、遵守规则、弘扬公序良俗成为人们的内在需求。同时,要看到中华优秀文化的重要作用,让广大市民在接受优秀传统文化中实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四)加强智能化建设实现数据融合
调研发现,大数据运用的成熟程度直接决定了区域法治建设工作的质量高低。目前,镇江积极运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深入探索信用大数据应用平台的实施和发展路径,通过全景式数据分析和深度挖掘,对市场主体实施精准画像、谱系分析、红黑名单交叉比对,加强信用大数据分析、信用风险预警、失信记录核查、失信行为跟踪监测。推动信用产品在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食品餐饮、房地产、劳动用工、旅游等领域的应用,不断丰富基于信用大数据的信用产品应用场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平台等信息化手段搭建的数字化智能平台,尽管可以通过线上的数据整合加强法治工作的智能管控,但却无法自动破除不同部门、区间之间的“数据隔离”,无法发挥“大数据+”的合力作用。
在未来的法治建设中,应进一步加强智能化建设,打造 “区块链+”法治平台,加快社会治理信息系统的整合,实现信息资源和基础建设的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在现代化法治工作推进中不仅要业务融合,更要数据融合。注重科技支撑和数据挖掘,加强对已有信息数据的计算、挖掘和分析,提升法治化社会治理的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解决目前对海量信息的分析利用不够的问题。
要注重用科技服务群众,用科技创新的理念走群众路线,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多精准化、精细化法律服务,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同时,还要加快推进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的立法工作,对于个人信息收集、保护和使用渠道、方式和权限进行全面界定,对于数据的利用、授權使用进行详细规定,保障公民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不断建立健全相关伦理制度规范。
技术越发展,在电信法制领域要做的功课和任务就越多。在5G时代来临之际,技术发展对中国电信业改革、相关法律制度建设与完善及个人权利保护都提出了新要求。万物互联,一方面要解决好日益突出的电信网络安全问题,另一方面对安全的重视不能取代和涵盖对个人权利的保护,一部全面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才可能彻底修正目前个人信息立法的碎片化倾向。这些不仅需要立法者的努力,也有待司法机关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在法治评估中,完全可以充分应用大数据资源,探索法治评估理念的转变和方法创新,实现对各层级各领域的动态监测,进行法治多要素多面相多视角的分析评价,引导法治评估从静态蓝图是方案评估转向系统性评估。
结语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我们加快推进城乡治理现代化提供了行动指南。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十四五”时期“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以法治体系保障社会治理是中国共产党践行初心使命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2017年10月18日2.《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2019年10月31日
2.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2020年10月29日
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 中央宣传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国外文局
作者简介:姓名:姜华 出生年月:2021年12月 性别:女 民族:汉;籍贯:镇江 学历:硕士研究生 职称:讲师 研究方向:市域治理、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