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碘消毒液在新生儿脐部护理中的应用
2021-02-13贾雪萍包洋丽
贾雪萍 包洋丽
摘要:目的:对新生儿脐部护理使用复合碘消毒液的效果观察。方法:对2020年1~12月收治的400例足月新生儿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根据脐部护理方法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各200例。对照组使用75%酒精进行脐部护理,观察组使用复合碘消毒液进行脐部护理,对比两组新生儿脐部护理效果。结果:观察组新生儿脐部炎症发生率3.5%低于对照组的17.0%,脐带残端脱落时间早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在新生儿脐部护理中使用复合碘消毒液临床效果显著。
关键词:新生儿;脐部护理;复合碘消毒液
新生儿脐部残端具有特殊的解剖和组织特性,是病原微生物入侵的重要通道[1]。在新生儿娩出后,若未及时进行有效的护理,将引发局部感染,严重者出现败血症。因此,对新生儿实施有效的脐部护理是相当重要的。本研究探讨复合碘消毒液在新生儿脐部护理中的应用效果。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对我院产科2020年1~12月收治的400例足月新生儿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根据脐部护理方法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每组200例。观察组男127例,女73例;胎龄37~42周,平均(40.12±0.56)周;出生体质量2.5~4.5 kg,平均(3.02±0.16) kg;Apgar评分5~8分,平均(6.44±1.05)分。对照组男125例,女75例;胎龄38~43周,平均(40.95±0.24)周;出生体质量2.7~4.6 kg,平均(3.11±0.28) kg;Apgar评分5~9分,平均(6.56±1.21)分。两组一般资料对比无显著差异,P>0.05,有研究价值。所有新生儿日龄均为产后1 d天至脐带残端脱落之前,且无宫内感染。
1.2 护理方法
对照组新生儿使用75%酒精进行脐部护理,2次/d。观察组使用复合碘消毒液进行脐部护理,2次/d。两组新生儿均在消毒后使用无菌纱布包扎。新生儿出院时,科室医护人员指导家属脐部相关护理方法,发放医院自制的脐部护理联系卡,使用微信或电话的形式进行随访,并于产后15 d返院复查。
1.3 观察指标
观察并统计两组新生儿脐部炎症情况,包括渗血、潮红、分泌物渗出等。记录脐带残端脱落时间。
1.4 统计学方法
以SPSS21.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加以处理,以(±s)表示计量资料,用t检验,以%表示计数资料,用χ2检验,P<0.05,说明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 两组新生儿脐部炎症发生情况对比
观察组新生儿出现渗血2例,潮红5例,分泌物滲出0例;对照组新生儿出现渗血9例,潮红19例,分泌物渗出6例。观察组脐部炎症发生率3.5%低于对照组的17.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 两组新生儿脐带残端脱落时间对比
观察组新生儿脐带残端均在7 d内脱落完全,对照组新生儿10 d内脱落完全,观察组脱落时间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3讨论
脐带是连接胎盘与胎儿的组织,也是妊娠期胎儿与母体进行气体交换、胎儿代谢产物排出以及营养物质供应的主要通道。一般情况下,新生儿娩出后,脐带会在5~7 d自然脱落。据临床研究报道,新生儿分娩出生后12 h内,脐部金黄色葡萄球菌检出率较高,在相应条件下还会感染某些致病菌,因此,新生儿脐部消毒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举措。复合碘消毒液运用于新生儿脐部护理能有效预防脐部出现渗血、潮红等炎症反应,这是因为复合碘消毒液具体成分以聚乙烯吡咯烷酮碘为主,有效碘含量达到0.5%左右,含碘量高,其杀菌力也更为显著,所以将其用于新生儿的脐部清洁、消毒护理中,可有效预防脐部感染。同时,复合碘消毒液还能促进脐带残端的脱落,有效缩短新生儿脐部愈合时间[2]。本研究结果也证实了这一结论,观察组3~5 d脱落例数多于对照组,观察组7 d内全部脱落,而对照组10 d内全部脱落,观察组脐带脱落时间早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复合碘消毒液在与皮肤黏膜接触后能可在短时间内杀灭病毒、细菌,并可在皮肤黏膜表面形成一层保护膜,而保护膜又可帮助脐带残端干枯僵化,进一步加速脐带残端的脱落。
多数新生儿脐带残端在出院后才脱落,因此,对家属实施脐部护理宣教十分必要。通过知道新生儿家属正确的脐部护理措施,正确的使用复合碘消毒液,可有效避免出院后脐部感染的发生。本研究对每位出院的产妇进行健康教育与家庭护理指导,这除了能帮助新生儿脐带残端的快速自然脱落外,还能避免感染的发生。且复合碘消毒液相对温和,不会对新生儿皮肤黏膜造成影响。
综上所述,在新生儿脐部护理中使用复合碘消毒液临床效果显著。
参考文献
[1]黄明惠,曾丽萍.观察复合碘消毒液用于新生儿脐部护理的效果[J].实用妇科内分泌杂志(电子版),2016,3(3):193-194.
[2]刘佳梅.复合碘消毒液在新生儿脐部护理中的应用[J].中国医药指南,2016,14(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