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钟摆,摆向何方?
2021-02-06余昕
余昕
“欠债还钱”—如果说光怪陆离的现代社会有任何形式的普世道德,那么这一定是其中之一,为了加强这种道德的迫切,人们往往还会狠狠地加一个后缀—“天经地义”。或许也只有刚刚骤然离世的无政府主义人类学家大卫·格雷伯(DavidGraeber)有勇气挑战这一“常识”,并为此撰写了大部头论著—《债:第一个5000年》。这部著作及格雷伯的提议—消除债务—如此“离经叛道”,甫一出版便引发了广泛讨论。但这并非格雷伯带给学界和大众的第一次冲击,而是他一生志业中学术与政治关系最紧密的一部分:批判霍布斯式的美国中产阶级常识,并以直接行动(directaction)的方式探寻经济和政治的别样道德及人性基础。恰因如此,《债》或许为我们理解当下状况和探寻未来出路提供了可能。
文如其人,格雷伯的行事也常常出人意料。他十二岁时因为破译玛雅文字获得哈佛奖学金,却没有按照计划进入哈佛学习考古,而是考到了芝加哥大学人类学系,并被导师萨林斯赞为“教不了”(unteachable)的学生。在耶鲁大学工作期间,在别人忙于申请各种项目时,他把全部时间投入写作,然后将著作上传网络供免费下载。连他的去世都显得如此不同寻常—前一天还在社交媒体上活跃,第二天便拂袖而去,好像再一次告诉世人:不,你们又想错了。
债务语言的确很早就被用于思考和表述社会及政治关系,但前现代社会中人们关于“债务”的立场往往是模糊甚至矛盾的。一方面几乎所有宗教传统都在表达人的存在状态就是负债—对父母、神灵、宇宙的债务。“不欠债”并非对道德典范的褒奖,债务的消除意味着生命的终结或遁世,因为它是人之先验存在的条件,不可能也不应该被偿还;另一方面,从古代帝国统治者、西班牙殖民者到意大利黑帮,总倾向于调用债务的语言,使偿债成为等级秩序、暴力和压迫合法化的依据。面对债务的模糊和多义,当今世界似乎选择性地仅将偿债作为道德戒律,甚至使其成为国际关系中暴力合法化的依据。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第三世界贷款国施加的压力,导致后者面临诸多困境甚至灾难,受害人成为过错方,灾难成为“无可避免”的惩罚。现代世界显然已经被卷入一部巨大的债务机器而难以为继,因此,探究债务的本义、人类如何从义务走向债务,似乎就不仅是一场智识的玩乐,而成为当下世界自救的必须。
一、交易逻辑的两面幻象
“债务”观念中最为现代社会熟悉的是“交易”观念,即认为个体和社会甚至宇宙的联系,都可以被视作一笔交易。在亚当·斯密和洛克看来,人类“以物易物”的本性催生了社会,交换的扩大继而催生了货币,而政府的建立源于保护财产、铸造货币、调节市场的需求,后三者在政治机构出现前就已存在,因此“经济学”作为一个单独的自然领域,应该按照独立的规则运转。这一观点倾向于认为,国家与市场的对立,是权力对人类天性的压抑。
然而国家与市场和货币的关系远非如此:人类学研究已經证明,在无国家的社会中,社会生活围绕着被经济学家们称为“原始货币”的宝物—易洛魁的贝壳念珠、北非的牛、所罗门岛的羽毛等—运转。这些“原始货币”的用途并非在于购买或支付报酬,而在于重新安排人们之间的关系,其中最重要的是婚姻和因谋杀或人身伤害引起的争端。在这里,货币交换如同婚姻制度一样,是社会组织原则的体现。例如,聘礼和嫁妆的支付,并不意味着从此丈夫可以买卖自己的妻子,而是通过这种方式重新安排了一对男女的社会关系。“原始货币”作为“生命的替代品”而非“等价交换物”发挥作用,这也是为何它们总是首先从人们的装饰物中诞生。
对于古代农业帝国,物品的广泛流通也不意味着铸币(coin)会作为抽象的、匿名的一般等价物结晶而出,而是通常会首先发展出一个复杂的信用记账体系,记账工具往往是人们公认的宝物,如安置在神庙或者宫殿中的神像。苏美尔国家的神庙和宫殿中存放着的贵金属并不会被量化或铸造,恰恰因为它们并不用于流通,而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锚定物。在商人和小贩之间,记账物大多是刻有未偿债务的泥板,用黏土封装起来后盖上借款人的标志。这样以信用网络为基础的“虚拟信用货币”(virtual credit money)才是货币的原初起源,而通常货币史研究中作为匿名和抽象价值代表的铸币,只是在社会关系断裂—战争和暴力横行—的年代盛行的流通方式。
对“虚拟信用货币”所代表的信用体系而言,国家并非创造者,而是挪用或管理者,其意图并非如亚当·斯密所言在于窃取人民的财富—在格雷伯看来,这样做还不如直接开采金矿有效,而是在于通过货币铸造和流通,利用这一信用体系统御人民和控制军队。市场,是这一过程的副产品。从考底利耶的《政事论》到萨珊王朝的《君权循环》,再到中国的《盐铁论》,无不在思考矿产、士兵、赋税和食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如果我们充分重视货币与铸币的区分以及市场和国家的紧密联系,那么不难发现,尽管自由主义者津津乐道于政府和市场的对立,但实际情况恰恰相反:市场是国家的产物。
“以物易物”的逻辑将债务视为与某一实体(宇宙、他人、国家)之间的一笔必须偿还的交易,由此构筑了二十世纪人类社会的最大陷阱:在相互对立的市场和国家中,一面是市场的逻辑,彼此隔绝的个体尽量互不亏欠;一面是国家的逻辑,每个人对国家都有还不清的债务。人们进而被告知不得不在两者之间择一而从。然而,如果说交易的前提是双方的平等,将人类社会本质视作交易和计算的必然结果是,人类在面对宇宙、圣人、父辈、世间万物时,并非也不可能平等;在面对他人压迫时,则早晚奋起反抗。实际上几乎所有起义成功者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取消债务,重新分配土地。交易逻辑下偿还债务的要求,从一开始就含有自我取消的倾向。
二、什么样的钟摆,摆向何方?
资产阶级宇宙观以交易的眼镜看待所有的社会关系,而误解了货币和市场的人性起源,进而错误地将人类历史划定为国家与市场之间的钟摆运动。格雷伯认为,在人类众多的道德逻辑中,交易观念只是一种近代的产物。即便当下资产阶级用于表达平等交换的日常用语“谢谢”和“不用谢”,在词源上的意义也与交换全然无关,分别是“我欠你的债”和“这是我的义务”。实际上在我们的很多日常用语中也保留了两种逻辑的区分,譬如我在香港上学期间曾问过当地人,粤语中“多谢”和“唔该”的区别是什么,得到的回答是,“多谢”往往用于礼物的赠予和回馈,而“唔该”是为了表达难以回报也不用回报的善意和帮助。
中世纪的地方市场和远程贸易仍然按照信用逻辑运作,市场被认为是互助的延伸,思想家将所有道德关系看作债务,乃至于霍布斯时代的英国乡村和城镇,对于从罗马引入的“利息”(interesse)概念还颇为陌生,英国作家们还认为它与英国的传统道德并不协调。但是在十八世纪,受过教育的人就已經将它当成一个简单的常识了。这一转变是如何发生的?
中世纪罗马法的重生首先为“利息”的拥护者提供了智识武器。罗马法中interesse 指的是一笔罚款或补偿,即对由于超过偿还期限而造成的损失所做的补偿,或者等同于一个商人将贷出的钱用于其他投资本该获得的收益。这一在罗马法中获得合法性的概念逐渐成为英语中interest 的词源。另外,基督教义向来允许向敌人和外邦人放高利贷—实际上这几乎是十一和十二世纪犹太人能够从事的唯一职业。在此基础上,从经院哲学将有息贷款视为犯罪,到马丁·路德宣称5% 的利息率在某些情况下是合法的,再到加尔文完全放弃了高利贷的禁令,在基督教对高利贷的逐渐宽容中,人际关系也开始在成本—收益计算的逻辑下运作。在此,货币被认为具备了自主性,政治和军事权力随后逐渐围绕它重组。
与利息相关的另一概念是“自利”(self-interest)。在大资本主义时代的唯物论中,比人类情感更为坚实和可测的,是理性能力和利益渴求。“利”这个派生于利率、记账和计数的科学观念成为最基本的人性,“自利”成为这一时期哲学的关键概念,而受自利所驱使的人类只有觉察到让渡一部分自由、接受国王的绝对权力符合长远利益时,社会才得以构筑。与这种人性和社会的自然法基础相呼应的是这一时期的唯物论。在货币问题上,作为物理学家牛顿爵士的顾问,洛克提出,金银的价值世所公认:政府在上面打上标记,只是为硬币的重量和纯度做证。并非巧合的是,牛顿爵士后来成为皇家铸币厂的厂长。与之相应,新的时代日益对货币的政治性无法接受,任何“虚拟货币”都会被认为无中生有而受到谴责。
因此,中世纪向大资本主义帝国的摆动,与其说是一部新近诞生的市场及其非人格力量逐渐摧毁传统社会的历史,毋宁说是一部信用世界逐渐被利息世界摧毁的历史,其中的关键并非在于货币和市场的有无,而在于信用经济转变为利息经济,非人格的国家权力侵入并改变了道德网络,人性经济变成了商业经济。由此,格雷伯的叙述也完成了一次循环,因为恰恰是在自利观念的基础上,亚当·斯密和洛克才得以想象“以物易物”的“自由市场”作为人类社会的基础。
三、结语
所以,到底什么是债务?债务就是对一个承诺的数学和暴力式的曲解。偿还债务不是道德的本质,但在过去的五个世纪内,偿还债务的企图和急迫构筑的巨大债务机器已经将越来越多的人在道德上归至奴隶贩子的水平。格雷伯希望提供的是一次概念的突破,并提醒世人,如何认识和重构债务似乎成为人类当下最为迫切的问题。
如他的老师萨林斯一样,格雷伯毕其一生力图反思的是将国家与市场、无私与自利、物质与精神乃至自然与文化做出简单切割与对立的资产阶级宇宙观,而世界变革的可能,不是在这种幻象所规定的两极间摆动,而是跳出幻象,否认整个体系的神学基础。在这个意义上,格雷伯和他一直敬重的人类学前辈莫斯处于同一战线。在《无政府主义人类学碎片》中,格雷伯曾将莫斯“误读”为无政府主义者,这种误读本身,可能是心有戚戚式的自我投射,但无论如何,二人为真实的社会和鲜活的个体的呐喊,确实一脉相承,并激励我辈不断迈向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