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基础,河南“十大行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2021-02-04
2020年12月29日,首场中共河南省委新闻发布会在郑州举行,介绍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并解读《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制定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作为农业大省,未来河南将如何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对于“三农”方面的问题,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保仓回答记者提问。
刘保仓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三农”工作高度重视,《建议》单列专章部署安排,这是着眼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着眼于构建新发展格局,着眼于防风险、守底线、保安全作出的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三农”在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全会和《建议》对“十四五”5年和到2035年15年的“三农”工作作出部署,强调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刚刚闭幕的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现代化河南,大头重头在“三农”,潜力空间也在“三农”;明确要求,乡村振兴要实现更大突破,农业农村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我省将在五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是把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作为首要任务。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紧紧扭住种子和耕地这两个要害,加强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严格耕地保护,实施新时期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打造“豫麦”品牌。二是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基础支撑。坚持“三链同构”,实施“一县一业”,大力推进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推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农业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三是把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关键抓手。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设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四是把深化农村改革作为根本动力。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依法保护进城落户农民权益。五是把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在脱贫县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增強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刘保仓表示,推动河南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就是坚持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发展产业化、方式绿色化、产品品牌化“六化”方向,实现产品质量高、产业效益高、生产效率高、经营者素质高、市场竞争力高、农民收入高“六高”目标,实施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高效种养业发展、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农业产业强镇培育、数字乡村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新型经营主体提升、农业科技支撑等十大行动。
刘保仓强调,河南是农业大省,有近5万个行政村和近5000万农村人口。河南省要按照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在乡村振兴的大舞台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来源:河南日报农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