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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委重点督办建议选登:省人大环境资源委重点督办城乡垃圾处理建议
——突破重点难点 带动整体推进

2021-02-04乔胜利

人民之声 2021年1期
关键词:废弃物城乡办理

文/图 晓 理 乔胜利

“办理代表建议就得有这种咬住不放,一抓到底的精神。”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衍诗肯定的是由十件建议合并而成并由省人大环境资源委归口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项目——“关于推进城乡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其中,被环境资源委紧紧“咬住”的是这十件建议中的“硬骨头”——省人大代表张蓓所提的《关于妥善处置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建议》。

重点中抓难点

环境资源委重点督办“关于推进城乡垃圾分类工作”代表建议,旨在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在2020年7月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年中检查督办工作座谈会前,环境资源委梳理了有关承办单位提交的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其中,《关于妥善处置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建议》的有关承办单位计划答复代表将此建议列入规划逐步解决。这显然不能解决张蓓代表在建议中提到的“自2018年下半年起,中山大学等高校化学实验废液和废空瓶等危险化学废弃物的处置遭遇困境,校内的化学实验废液和废空瓶已大量积压,加上历史遗留的废弃危险化学品,校园安全风险急剧增大”这一紧迫问题。为此,环境资源委要求承办单位应将张蓓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在年内解决或基本解决。

2020年7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衍诗率调研组在暨南大学考察危险化学废弃物处置情况。

7月23日,王衍诗率调研组赴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考察,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协调会,研究解决代表建议办理中碰到的疑难点。要求省教育厅要举一反三,详细排查梳理我省各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处置的存在问题,由省政府办公厅把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解决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处置难题。省政府办公厅协调督促各部门履职尽责,确保危险化学废弃物回收好、存放好、转运好、处置好。会后,会议纪要及时转各办理单位落实。

为进一步压实有关承办单位责任,10月16日,环境资源委与选联工委联合召开第二次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协调会,进一步跟进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和督办意见的落实情况。尽管部分与会高校的负责人表示,问题已经得到基本解决,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已基本做到一日一清,但张蓓代表特别提醒说:“不能因为问题初步得到解决就过于乐观。以中山大学为例,受疫情影响,教学科研活动减少,今年所产生危险化学废弃物仅为83吨,而去年同期是224吨。”她呼吁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仍要继续建立健全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定期回收处置的长效保障机制,尤其是在高校相对密集的广州市,至今仍没有一家合资质的危险化学废弃物处置公司,危险化学废弃物面临进出校园难和异地运输难等问题,都需要在今后加以跟踪解决。会议形成了4条进一步督办意见,转交各办理单位研究落实,协调有关单位逐项限期解决。

点面结合推进

在抓住重点难点问题强力督办的同时,环境资源委还继续加强与其他9件建议的领衔代表、办理单位的沟通协调,努力形成督办工作合力,统筹协调推进“关于推进城乡垃圾分类工作”建议的各项办理工作。

结合省人大常委会修订《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以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的报告工作安排,一并推进代表建议归口重点督办。2020年9月下旬,王衍诗率队在广州开展厨余垃圾处理工作调研,11月中旬率队赴汕头、潮州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调研。

8月中旬,环境资源委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赴珠海、江门、云浮、肇庆开展“推进城乡垃圾分类工作”有关建议归口重点督办调研;9月下旬赴惠州、茂名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调研。调研发现,我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认识不到位、设施不足、资金保障难,“混装混运”,有害垃圾与危险废物收运处置脱节等突出问题。环境资源委结合代表意见建议,在修订省条例、监督项目专题调研报告、重点督办建议协调工作中,有针对性地提出初审审议意见、督办意见和建议。

全面提升实效

相关承办单位认真落实环境资源委的督办要求,结合办理代表建议,积极推进城乡垃圾分类工作。

高位统筹。省政府成立以马兴瑞省长为组长的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21个地级以上市均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各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工作体系。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宣传动员、源头减量、资源回收利用等领域协同部署推进,强化行业支撑。各地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机制。

夯实法治基础。《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修订草案已通过初审,增加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内容,增设源头减量专章,对基本分类标准、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等进行规范,针对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混合运输已分类生活垃圾的行为,加大对责任单位的处罚力度。出台《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试行)》等涉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引、示范创建指引、工作评估办法等方面的配套政策。

构建全链条工作体系。截至2020年10月,全省已建成167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总处理能力为14.32万吨/日,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95%,焚烧处理占比达61.5%。省邮政管理局建立快递包装绿色治理任务台账,省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限塑”专项整治行动。广州、深圳等市推动“专桶专用、专车专收、专线转运”,另有17个地市已配置厨余垃圾收运专用车辆,在示范区域内推行厨余垃圾单独收运。

加强示范和联动。探索形成广州市“家里分好类、定时拎下楼、定点精准投”,深圳市公众教育“蒲公英计划”,东莞市依托“行走东莞”统筹推进垃圾分类和城市精细化管理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省委宣传部建立垃圾分类宣传联席会议制度,省教育厅推进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省文明办、团省委通过“五进”活动、“拾分美丽”志愿行动等助力垃圾分类宣传。

加强宣传动员。省委宣传部出台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报道方案、《全省生活垃圾分类“五进”宣传活动方案》等工作方案。教育部门加强各类学校的垃圾分类教育,将“垃圾分类”知识融入到课程教材。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全省创建省级校园垃圾分类教育基地87所。

持续强化高校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省生态环境厅与教育厅联合召集中山大学等8所高校召开专题座谈会,研究解决共性问题,共同强化环境监管,协调相关单位加快推进解决中山大学积存的实验室危险废物,努力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全力推动实验室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加快49个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下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相关审批权限。按照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办理协调会议精神,10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省生态环境厅、教育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中山大学、中科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广东工业大学等单位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运输难”等问题,提出全面落实责任成立专班着力解决“运输难”问题、依法完善相关规定、加强沟通联系报告、抓紧出台政策建立长效机制、做好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工作等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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