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之三:为渔业发展保驾护航
——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水产养殖保险工作的建议
2021-02-04文晓张
文 晓 张
广东地处南海之滨,自古以来临海而立、因海而兴,拥有渔业发展得天独厚的条件。作为海洋经济大省,广东渔业经济总产值、水产品总产量等渔业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前列,2019年广东水产品总产量达866.40万吨,超过山东居全国第一。与此同时,广东也是我国气象灾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各类极端天气事件频繁发生,不利的气象条件不但影响水产养殖的丰歉,还给水产养殖造成极大损失。作为农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水产养殖保险是分散转移水产养殖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
去年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李晓河等代表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水产养殖保险工作的建议” ,被列为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项目。
建议提出:受灾频繁损失大我省水产养殖业急需保险保障
李晓河代表是潮州市农业科技发展中心园艺研究所所长,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一直在农业一线服务“三农”,见证了广东渔业由粗放型向规模化、规范化发展的历程。他表示,水产养殖业不仅是我省沿海地区更是粤东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重要产业,他所在的潮州市正是如此。在潮州市饶平县 ,渔业产值在大农业产值中占较大比重,但每年台风暴雨、洪水、高温、低温、赤潮、病害等都会给这些地方的水产养殖行业造成较大损失。他列举了一组数字:饶平县2017年台风、洪涝 、病害等灾害造成水产品损失8 157万元 ;损毁渔业设施7 219万元。由于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较多,我省沿海地区水产养殖常遭危害,重创当地渔业经济。“不少受灾户一旦受灾,必然损失惨重,自我恢复生产周期会很长。”李晓河呼吁:政策性水产保险可以为养殖户提供部分保障,缩短灾后再生产周期,水产养殖业急需保险保障!同时,他也指出, 由于水产养殖保险风险巨大,保险费率高,一直以来我省保险机构只有摸索试点,尚未能大规模开展。
经过充分调研、认真梳理,李晓河代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领衔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水产养殖保险工作的建议”,并被列为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项目。
对于如何推进我省水产养殖保险工作,李晓河代表提出了几项建议。一是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研究出台优惠政策对承保机构予以扶持,同时适度增加财政补贴资金,提高财政补贴比例。除了提高省级财政补贴比例,还有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出台政策性水产养殖保险补贴政策,提高补贴比例,减轻水产养殖户负担。二是积极探索省内互助保险机制。我省各地地质地理条件、气候条件不尽相同,在全省范围内不同地区同一年份发生同一灾害的概率不高,探索省内互助保险机制,可以调剂未发生灾害地区的结余,弥补发生灾害地区的损失,为广大养殖户提供有保障的灾害赔偿。三是加强水产养殖灾情预警、防灾减灾技术研究及灾情科学评估技术研究,为水产养殖和养殖保险提供技术支持。四是在开展传统型保险产品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开展天气指数型保险等新型产品。五扩大水产养殖保险覆盖面,把潮州市列为水产养殖保险试点市。
建议督办:应加大力度推动水产养殖保险高质量发展
李晓河代表的建议被列为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项目后,黄业斌副主任亲自审定重点建议督办工作计划,提出具体的督办意见,指导做好督办工作。省人大农村农业委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做好省人大代表重点建议督办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了督办工作方案,明确督办内容、方式和时间安排,落实督办工作责任人,在年度工作中统筹安排认真实施,确保督办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为了切实推进解决代表提出的问题,省人大农村农业委一方面加强与李晓河等代表的沟通联系,一方面加强与建议办理部门联系,就建议办理交换意见,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去年8月5日,黄业斌副主任带队检查督办省农业农村厅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上,李晓河代表对建议办理成效表示满意,并就如何扩大水产养殖保险的品种和试点范围提出思路和建议。10月,农村农业委组织调研组赴湛江、清远、揭阳等市对水产养殖保险推进工作开展调研,与当地水产养殖企业、养殖户交流沟通,深入了解各地水产养殖保险施行情况和水产养殖参保需求,进一步掌握水产养殖保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有针对性地对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0年8月5日, 黄业斌副主任带领检查组到省农业农村厅督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农村农业委在督办过程中发现,我省政策性水产养殖保险仍处于试点推广阶段,水产养殖保险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诸多制约因素。一是现有试点地区、保险险种数量少,覆盖范围小,难以适应我省的水产养殖发展需要。二是承保协保体系有待建立完善,目前主要由广东省渔业互保协会承保相关业务,大型财产保险公司参与较少,多数地区未设有承保协保机构不便于推进水产养殖保险工作。三是政策宣传不到位,保险条款和费率要求有待完善明确,不利于调动养殖户参保积极性。四是我省水产养殖行业普遍存在未办理养殖证或养殖证已过期的现象,多数养殖户不符合政策性水产养殖保险的参保要求。
对于存在的这些问题,督办建议提出,水产养殖保险是农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分散转移水产养殖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 ,应加大力度推动水产养殖保险高质量发展,包括加快落实《关于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基层承保协保体系建设,加大省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推进养殖发证办理工作。
办理实效: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效 用实际行动响应养殖户期盼
省政府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有关单位和潮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办理,明确要求通过办理建议,出台扶持政策,推动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为了办理好建议,省农业农村厅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督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的沟通,找准建议办理方向。去年9月,相关办理部门负责同志组队前往浙江、安徽开展调研,了解两省在农业保险和水产养殖保险方面的主要政策、措施和成效。省内调研也相继开展,前往惠州等市,深入到田间塘头、海上网箱养殖平台,与当地相关人员座谈交流,找出瓶颈和短板,对各市水产养殖保险基本情况进行摸底。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这一理念被贯穿到建议办理的全过程。办理单位在汇报建议办理情况时表示,要通过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不断完善和改进政策性水产养殖保险实施方案,用实际行动回应水产养殖户的期盼。
据悉,2019年1月,水产养殖保险首次纳入我省政策性保险范围,8月试点工作在湛江和茂名正式展开。试点期间,符合条件的水产养殖户参保,可享受省级财政和市、县级财政保费补贴。其中省级财政补贴比例50%,每年安排补贴资金200万元。
2020年6月8日,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银保监局和省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将水产养殖保险试点推广到全省实施。推动提高规模化水产养殖产品等重要农产品保险覆盖面,将淡水养殖水产品、海水网箱养殖水产品纳入省级财政补贴型养殖险。实施意见鼓励在水产养殖等高风险领域和农民合作社组织开展相互制保险试点,稳步推进气象指数保险,探索在水产养殖等优势农产品领域建立农业保险防灾减损效果评价机制。
对于督办单位提出的养殖登记证问题,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一系列文件,持续督促各地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核发养殖证,推进发证登记工作。在推动农业保险信息化方面,去年6月启动了广东农业保险信息化试点,成立了省农业农村厅金融支农智库,探索农业保险管理的新路子、新模式。
代表建议的办理没有终点,代表对办理评价“满意”背后更多的是对工作的更高要求和期盼。省农业农村厅表示,将通过实践不断完善和改进政策性水产养殖保险实施方案,减轻养殖户经济负担,提高其参保积极性,推动水产养殖保险高质量发展,增强我省水产养殖业抗灾复产的能力。接下来将逐步扩大政策性水产养殖保险覆盖面;将农业(水产养殖)保险财政补贴资金列入各级政府年度预算,发挥财政补贴资金的导向作用;积极探索省内互助保险机制,优先让渔业互保协会继续参与政策性水产养殖保险。在技术支持和科技运用方面,将发挥水产技术推广部门、病害防治部门和气象部门的专业优势,为参保养殖户提供技术指导和理赔定损依据。同时,在探索新型保险产品、健全基层协保体系、推进水域滩涂养殖证登记发放方面都将持续发力。